《雜阿含經》第六卷(12)〈於五陰染著纏綿名為眾生・如童子土城愛盡即撥散而作苦邊〉——(一二二)
——(一二二)
前兩經,佛陀教羅陀從「魔所作」與「死法」觀察五陰,最後都回到非我、非我所,乃至無取、無著而自覺涅槃。到了這一經,羅陀提出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所謂眾生者,云何名為眾生?」
佛陀沒有另立一個固定實體來解釋「眾生」,而是直接指向色、受、想、行、識上的染著纏綿。正因為心對五陰愛著不捨,才有「我城郭、我舍宅」一般的守護與執取;若愛、欲、念、渴盡,原本牢不可破的執著,也能如童子不再愛土城時,以手撥足蹴而令其消散。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摩拘羅山
時。有侍者比丘名曰羅陀。白佛言。世尊。所謂眾生者。云何名為眾生
羅陀尊者這一次直接請問佛陀:
什麼叫作「眾生」?
這是一個很深的問題。
平常我們很自然地把「眾生」理解成一個固定存在的「人」或「我」,但佛陀接下來並不是從一個常住不變的主體來說,而是從「染著纏綿」來說明。
佛告羅陀。於色染著纏綿。名曰眾生。於受.想.行.識染著纏綿。名曰眾生
佛陀說:
於色染著纏綿,名為眾生;於受、想、行、識染著纏綿,也名為眾生。
這一句很重要。
佛陀把「眾生」與「染著纏綿」直接連在一起。
對色身、外境染著; 對感受染著; 對想法、記憶與認知染著; 對造作與意志染著; 對識別境界的作用染著。
一旦染著,就纏綿不捨。
不是單純有五陰就叫染著,而是心在五陰上抓住、黏著、認定「這是我、這是我的」,於是不能自在。
佛陀把「眾生」的重點放在對五陰的染著纏綿:心若不斷抓取色、受、想、行、識,就在這份愛著中相續受縛。
佛告羅陀。我說於色境界當散壞消滅。於受.想.行.識境界當散壞消滅。斷除愛欲。愛盡則苦盡。苦盡者我說作苦邊。
佛陀接著說,對於色的境界,應當散壞消滅;受、想、行、識境界也是如此。
接著直接點出關鍵:
「斷除愛欲。愛盡則苦盡。」
前面說「染著纏綿」,這裡則指出解除纏綿的根本就在愛欲。
有愛,就會抓; 有抓,就會守護; 有守護,就會害怕失去; 一旦所愛變化,苦便隨之現前。
所以佛陀不是只說「苦會消失」,而是明確說:
愛盡,苦才盡。
苦盡,便是「作苦邊」。
要走到苦邊,不只是處理已經生起的苦,而要回到苦的根本:斷除對五陰的愛欲。愛盡,苦才真正失去相續的依處。
譬如聚落中諸小男小女嬉戲。聚土作城郭宅舍。心愛樂著。愛未盡.欲未盡.念未盡.渴未盡。心常愛樂.守護。言。我城郭。我舍宅。
佛陀在這裡舉了一個非常生動的譬喻。
聚落中的小男孩、小女孩遊戲,用泥土堆成城郭、宅舍。
因為心中愛樂,所以會開始守護。
「我的城郭。」 「我的房子。」
明明只是一堆土,但一旦愛著,就變得重要。
只要愛未盡、欲未盡、念未盡、渴未盡,心就會一直守護。
這個譬喻把我們平常的執取說得非常清楚。
很多東西之所以讓我們覺得「不能失去」,不是因為它本身永遠不可替代,而是心先對它愛樂、命名為「我的」,然後開始守護。
若於彼土聚愛盡.欲盡.念盡.渴盡。則以手撥足蹴。令其消散。
可是當孩子對那堆土的愛、欲、念、渴都盡了,事情就完全不同。
原本小心守護的城郭宅舍,現在可以直接用手撥、用腳踢,讓它散掉。
土沒有變。
變的是心。
原本把它當成「我的城郭、我的舍宅」,所以牢牢守護;現在愛著消退,就不再需要保護那個「我的」。
這正是佛陀要我們看見的地方。
很多執著並不是外境本身牢不可破,而是因為內心還有愛、欲、念、渴。
同一堆土,愛著未盡時要守護;愛著盡時便能放下。真正困住人的,不只是境界,而是心在境界上建立「我的」之後所生的愛欲與守護。
如是。羅陀。於色散壞消滅愛盡。愛盡故苦盡。苦盡故我說作苦邊
佛陀最後把譬喻帶回修行。
對色亦復如此。
當愛盡,苦就盡;苦盡,就名為「作苦邊」。
這裡原典最後只明說色,但前文已先總說受、想、行、識境界亦當散壞消滅,所以整體法義仍清楚指向五陰。
修行不是把五陰變成不存在,而是使對五陰的愛著失去力量。
當「我的」不再那麼堅固,守護也會減少;守護減少,害怕失去的苦也會減少。
最終,愛盡、苦盡,便是作苦邊。
佛說此經已。羅陀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羅陀尊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一經把前面「非我、非我所」的法義,用一個非常生活化的譬喻說明得更清楚。
孩子守護土城,是因為愛著。
我們守護許多「我的」,其實也是如此。
我的身體。 我的身份。 我的關係。 我的想法。 我的成就。 我的名聲。
一旦這些「我的」受到威脅,心就苦。
佛陀不是叫我們把責任都丟掉,而是要看見:責任可以承擔,卻不必染著纏綿。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一件自己很想守住的東西。
問自己:
我為什麼這麼怕失去它?
是因為它真的必須永遠存在,還是因為我已經把它變成「我的」?
再觀察:
這裡有多少愛? 有多少欲? 有多少念念不忘? 有多少渴求?
不必急著把它丟掉。
先看清楚這份守護從哪裡來。
如果今天能少一點「非這樣不可」,少一點「一定是我的」,心就會多一點空間。
## 《慧照心得》
佛陀用小孩子堆土城的譬喻,非常貼近我們的生活。
孩子在玩的時候,真的會覺得那座土城很重要。
不能被碰,不能被破壞。
因為他已經認定:
「我的城郭。」 「我的舍宅。」
我們長大後,其實也常常做一樣的事情。
只是土城變了。
變成房子、錢財、身份、名聲、感情、觀念,甚至修行上的成就。
只要認定「這是我的」,守護就開始了。
一旦別人碰到,心就痛。
佛陀不是說世間事都沒有價值,而是提醒我們:
有價值,不等於要執著。
可以珍惜,但不必纏綿。
可以負責,但不必佔有。
可以護持,但不必認定它永遠屬於我。
真正能放下的關鍵,不在外境先消失,而是愛、欲、念、渴開始淡。
當愛著真的盡了,以前覺得絕對不能失去的東西,也就不再那麼牢牢綁住心。
於五陰染著纏綿,便在愛欲與我所中受縛;如童子愛著土城時守護不捨,愛盡時即可令其消散。修行正是看見這份染著,令愛、欲、念、渴漸盡;愛盡則苦盡,苦盡便是作苦邊。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