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四卷(13-1)〈不以出生名領群特・瞋恚犯戒殺害欺誑等惡業才是真正卑賤〉——(一○二前段)
——(一○二前段)
前一篇,世尊說明佛之所以名佛,不由世間稱號,而在於所應修已修、所應斷悉已斷,煩惱漏盡,生死究竟除滅。到了這一經,法義轉到另一個根本問題:一個人究竟因為什麼而尊貴,又因為什麼而卑賤?婆羅門先以「領群特」之名相辱,世尊卻沒有順著出生與種姓回答,而是把判斷人的標準,直接拉回他的業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晨朝著衣持缽。入王舍城乞食。次第乞食。至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舍
世尊晨朝著衣持缽,入王舍城次第乞食,來到婆羅豆婆遮婆羅門的住處。
這是一個很平常的乞食場景,卻很快因為婆羅門的一句話,進入關於身分、種姓與真正德行的深層辨析。
時。婆羅門手執木杓。盛諸飲食。供養火具。住於門邊。遙見佛來。見已。白佛作是言。住。住。領群特。慎勿近我門
婆羅門手執木杓,正準備供養火具。
他遠遠看見世尊來,卻先以「領群特」相稱,要佛停住,不可接近他的門。
這一句不是恭敬,而是帶著輕賤與排斥。
但世尊沒有以瞋怒回應,也沒有急著為自己辯護,而是反問:你真的知道什麼叫「領群特」嗎?
佛告婆羅門。汝知領群特.領群特法耶
世尊這一句,把問題從辱罵轉成法義。
人很容易使用一個名稱去貶低別人,卻未必真正知道這個名稱所代表的實質。
所以佛不與他爭辯稱呼,而是問:
你知道真正的卑賤是什麼嗎?
你知道成為卑賤者的法嗎?
婆羅門言。我不知領群特。亦不知領群特法。沙門瞿曇知領群特及領群特法不
佛言。我善知是領群特及領群特法
婆羅門坦白承認,他其實不知道。
他只是使用這個名稱來排斥、貶低世尊,卻沒有真正明白其中的法義。
世尊則回答:
「我善知是領群特及領群特法。」
這也為後面的長偈打開方向。
真正的卑賤,不在出生。
而在一個人實際造作的身、口、意業。
佛法判斷人的尊卑,不先看他出生在哪裡,而先看他正在造什麼業、養什麼心、做什麼事。
是時。婆羅門即放事火具。疾敷床座。請佛令坐。白言。瞿曇。為我說領群特及領群特法
婆羅門聽到世尊說自己知道真正的「領群特法」,態度立刻轉變。
他放下事火之具,趕快敷座,請佛坐下,正式請法。
原本是驅趕。
現在變成請教。
這個轉折很重要。
一個人若還願意問、願意聽,便仍有從偏見回到正見的可能。
佛即就座為說偈言
瞋恚心懷恨 隱覆諸過惡 犯戒起惡見 虛偽不真實 如是等士夫 當知領群特
世尊首先列出幾種內在與行為上的過失。
心懷瞋恚與怨恨。
把自己的過錯隱藏起來。
犯戒。
生起惡見。
虛偽、不真實。
這些,才是世尊首先指出的「領群特」之法。
不是姓什麼。
不是出生在哪個階層。
而是心中懷恨、行為犯戒、見解邪惡,又以虛偽覆藏自己。
真正使人卑賤的,不是出身低,而是明明有過,卻以虛偽掩覆;明明行惡,卻不願回頭。
憋暴貪吝惜 惡欲慳諂偽 無慚無愧心 當知領群特
接著,世尊再指出:
暴戾。
貪著。
吝惜。
惡欲。
慳貪。
諂曲虛偽。
無慚、無愧。
這些都不是外在標誌,而是心行。
尤其「無慚無愧」很關鍵。
人若做錯之後還能生慚愧,仍有回頭可能;真正危險的是,惡行已成,自己卻完全不覺得需要反省。
沒有慚愧心,惡就很容易持續。
一生二生者 一切皆殺害 無有慈愍心 是為領群特
世尊接著談殺害。
對一生、二生等種種眾生,若一切加以殺害,又完全沒有慈愍心,這就是卑賤之行。
這裡的標準仍然不是外在身分,而是對生命的態度。
一個人若有能力,卻習慣以傷害、殺戮對待生命,心中又沒有慈悲,那才是真正遠離尊貴之道。
若殺縛椎打 聚落及城邑 無道以切責 當知領群特
不只是殺。
繫縛、捶打,以不正方式在聚落、城邑中逼迫他人,也都屬於這一類。
「無道以切責」,指出的是沒有正當道理,卻以暴力、威逼、壓迫去使人受苦。
所以卑賤不是窮。
卑賤是有力量時,不用它護人,而用它欺壓人。
一個人真正的高下,往往在他有力量時最容易看見:是拿力量護持眾生,還是拿力量逼迫眾生。
住止及行路 為眾之導首 苦切諸群下 恐怛相迫愶 取利以供己 當知領群特
世尊繼續指出另一種惡行:
一個人身居領導位置,無論住止或行路,成為眾人導首,卻苦切下屬、使人恐懼、加以逼迫,只為取得利益供自己受用。
這裡已經進入「權力」的問題。
位置高,本身不等於尊貴。
若位置愈高,愈會利用下面的人滿足自己,反而正顯出卑賤之行。
真正的領導,應當護持眾人。
不是以眾人的苦,換自己的利益。
聚落及空地 有主無主物 掠護為己有 當知領群特
無論在聚落還是空地,對有主、無主之物,若以掠取、侵奪方式據為己有,這也是卑賤之行。
貪心如果沒有戒與正見攝持,就很容易把「我想要」變成「我可以拿」。
但佛法不以欲望作正當理由。
不是自己能拿到,就代表可以拿。
自棄薄其妻 又不入婬舍 侵陵他所愛 當知領群特
這一段說到男女關係與侵犯。
自己棄薄其妻,又侵犯他人所愛,都是破壞信任與關係的行為。
真正的卑賤,不是有沒有家庭,而是是否以欲望傷害別人的家庭、關係與尊嚴。
欲望若沒有正見與戒約束,就很容易把他人當成滿足自己的工具。
內外諸親屬 同心善知識 侵掠彼所受 當知領群特
世尊再說:
即使是內外親屬,或同心善知識,若侵掠他們所擁有的,也屬於卑賤之行。
愈親近的人,往往愈容易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
有時對陌生人還知道守分,對家人、朋友反而越界。
這裡提醒我們:
親近,不是可以侵奪的理由。
信任,反而更應被珍惜。
妄語欺誑人 詐取無證財 他索而不還 當知領群特
妄語欺騙。
用詐術取得沒有憑據的財物。
欠人東西,對方索取卻不歸還。
這些都被世尊列在卑賤之行中。
佛法把誠信看得很重。
因為一個人若可以為了利益而扭曲事實、欺騙別人,最後連自己對自己的誠實也會慢慢失去。
為己亦為他 舉責及財與 或復順他語 妄語為他證 如是妄語者 當知領群特
這一段更進一步說妄證。
無論為自己,還是為別人,涉及債務、財物,又或者因順著別人而作假證,這樣的妄語都屬於惡行。
所以佛法中的「不妄語」,不只是不要說小謊。
當事情涉及利益、責任、財產與他人名譽時,還能不能守住真實,才真正考驗一個人的戒德。
當利益與真實衝突時,仍願意守住真實,才看得出戒是否真正站得住。
作惡不善業 無有人知者 隱諱覆藏惡 當知領群特
這一段再次回到「覆藏惡」。
做了惡業,覺得沒有人知道,就把它隱藏起來。
真正危險的不是別人知不知道,而是自己知道。
若因為沒有人看見,就覺得可以繼續,修行就會慢慢變成只在別人面前維持形象。
佛法真正要守的,不是名聲。
是自己的心。
若人問其義 而答以非義 顛倒欺誑人 當知領群特
若別人來問真正的義理,自己卻故意用非義回答,使人顛倒受欺,世尊也把這列為卑賤之行。
這一段對說法、教導尤其重要。
不知道,可以說不知道。
不清楚,可以再查證。
最不應該的是明知不是正義,卻故意以錯誤之法誤導別人。
因為這不只是自己錯,也會使他人跟著錯。
實空無所有 而輕毀智者 愚癡為利故 當知領群特
自己其實沒有真實德行與內容,卻反而輕毀有智慧的人,只因愚癡,又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如此行,這同樣是卑賤之法。
這一段很值得觀照。
有時人不是因為真正看出對方有錯而批評,而是因為對方的存在讓自己失去利益、地位或光彩。
於是靠貶低別人,抬高自己。
世尊把這種心行也放在真正的卑賤之中。
不是因為別人比自己高,就一定要服從;而是不能因自己的空虛與利益心,故意毀謗真正有智慧的人。
到這裡,世尊已把「領群特」從一個出生標籤,徹底轉成了業行判準。
瞋恚、覆惡、犯戒、惡見、虛偽、無慚愧、殺害、逼迫、侵奪、邪婬、妄語、欺誑、覆藏惡業、顛倒義理、為利毀智者——這些才是真正使人走向卑賤的因。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先不要拿這一經去判斷別人。
先照自己。
我有沒有因瞋心而記恨?
有過失時,是願意承認,還是先想辦法掩飾?
有利益在前時,會不會犧牲真實?
對比我弱的人,我是比較慈悲,還是比較容易強硬?
在有權力、有資源、有話語權時,我有沒有用它壓迫別人?
對親近的人,我有沒有因為熟悉,就侵犯了應有的界線?
當別人來問法義時,我若不確定,能不能老實說不知道,而不是為了面子隨便回答?
這一經真正要照的,是業。
不是別人的身分。
也不是自己的身分。
今日少一分欺誑,少一分害心,少一分覆惡,就是離真正的卑賤遠一分。
《慧照心得》
這一經一開始,我覺得很有力量。
婆羅門先用「領群特」去罵佛。
如果是凡夫,很容易立刻回罵。
可是佛沒有跟他爭:「我不是,你才是。」
佛只問:
你知道什麼叫領群特嗎?
這一句就把整個問題翻轉了。
原來真正的卑賤,不是別人叫你什麼。
也不是出生在哪裡。
而是你自己正在做什麼。
我覺得這對今天的人也非常重要。
我們很容易用標籤看人。
看職業。
看家庭。
看學歷。
看收入。
看外貌。
看身分。
甚至看宗教身分。
可是佛不是這樣判斷。
佛先看業。
一個出生再高的人,如果瞋恨、欺誑、殺害、侵奪、妄語、覆惡、壓迫別人,這些行為本身就在讓他走向卑賤。
反過來,一個出生再低的人,如果能持戒、慈悲、正直、真實,他的人格與法行就不是卑賤的。
這一篇前段列出很多惡業,我覺得可以濃縮成幾個方向。
第一,不要傷害。
第二,不要欺騙。
第三,不要侵奪。
第四,不要因有力量就壓迫別人。
第五,不要明知自己錯,還用虛偽遮蓋。
我特別受「作惡不善業,無有人知者,隱諱覆藏惡」提醒。
有些事沒有人知道,我們就會覺得沒關係。
可是修行不是做給別人看。
若只在有人看時持戒,沒有人看時就放逸,真正欺騙的最後還是自己。
還有「若人問其義,而答以非義」也很重要。
尤其做佛法文字、說法、解經,更不能為了面子而亂講。
不知道,就承認不知道。
還沒看清楚,就再查原典。
若自己不確定,卻為了顯得有學問而把錯誤答案說給別人,這不只是自己的失誤,也可能把別人帶偏。
所以我覺得這一經雖然在談「領群特」,其實是在教我們:
不要忙著判斷一個人是高是低。
先看業。
再照自己。
若今日身口意能更正直一點,就已經在離真正的卑賤。
世尊沒有以出生、種姓判斷誰是「領群特」,而是以業行辨明:瞋恚覆惡、犯戒惡見、無慚無愧、殺害逼迫、侵奪邪行、妄語欺誑、覆藏惡業、顛倒義理、為利輕毀智者,才是真正使人走向卑賤的因。修行不應忙著替人貼標籤,而應日日照見自己的身口意。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