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四卷(13-2)〈高慢誣他忘恩不養父母與假稱聖果・種姓不能遮蔽善惡之業〉——(一○二中段)
——(一○二中段)
前一篇,世尊已經把「領群特」從一個出生與種姓的標籤,轉回身口意實際所造之業:瞋恚、覆惡、犯戒、殺害、逼迫、侵奪、妄語與欺誑,才真正使人走向卑賤。到了這一段,世尊再把法義往更深處推進:有些惡並不是外在暴力,而是高慢、忘恩、誣他、對父母不盡奉養,甚至沒有聖果卻自稱聖者。這些同樣都會顯出一個人的真實業行。
高慢自稱舉 毀壞於他人 是極卑鄙慢 當知領群特
世尊先說「高慢」。
一個人高舉自己,同時毀壞他人,這不是尊貴,而是「極卑鄙慢」。
真正的高下,不是靠壓低別人來建立。
若一個人的價值感必須建立在貶低別人之上,那個「高」其實正顯出內在的不安與我慢。
修行真正要減少的,正是這種靠比較、靠勝負來維持自我的心。
把自己抬高、把別人壓低,不會讓人真正尊貴;能離高慢、如實看見自己與他人,才是修行的開始。
自造諸過惡 移過誣他人 妄語謗清白 當知領群特
這一段說得更直接。
自己造了過失,卻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甚至用妄語誣謗清白之人。
這不只是覆藏自己的過錯,還把自己的惡轉嫁給別人承受。
人在犯錯時,若願意承認,事情還有回轉的可能。
最危險的是,為了保住自己,開始找替罪者。
一旦如此,就會從「一個過失」再造出新的妄語、誣謗與傷害。
修行不是學會把責任藏得更好,而是有勇氣在過失現前時承認、止惡、改過,不把自己的業推給別人。
前受他利養 他人來詣己 無有敬報心 當知領群特
世尊接著說到忘恩。
過去曾經接受別人的利養與幫助,等到對方來到自己面前時,卻沒有恭敬回報之心。
這種忘恩,也被列入真正的卑賤之行。
人很容易在需要幫助時記得別人,一旦自己安穩了,便把過去所受的恩慢慢忘掉。
佛法不只重視布施,也重視知恩。
能受恩而記得恩,才不會讓善緣只停在單方面的索取。
沙門婆羅門 如法來乞求 呵責而不與 當知領群特
對於如法前來乞求的沙門、婆羅門,若不是因為自己無力,而是反以呵責、輕辱的態度拒絕,也屬於卑賤之行。
這裡的重點不只是「給不給」,而是心。
沒有能力時,可以如實說明。
但若有能力,卻以驕慢、輕賤之心羞辱對方,問題就在於自己的心行。
真正的尊貴,不是看自己擁有多少,而是看面對有需要的人時,能不能保有慈悲與尊重。
若父母年老 少壯氣已謝 不勤加奉養 當知領群特
這一句與本卷前面的孝養法義直接相應。
父母已經年老,少壯之氣衰退,正是最需要子女照顧的時候。
若此時不勤加奉養,世尊明白列為卑賤之行。
這裡再次讓我們看見:佛法不是把孝養當作旁枝末節。
父母從我們出生、成長一路付出,當他們年老衰弱時,能不能回過頭來奉養,是很實際的德行考驗。
父母年老之時,不是恩義結束,而是子女回報恩德最直接的時候。
父母諸尊長 兄弟親眷屬 實非阿羅漢 自顯羅漢德 世間之大賊 當知領群特
這一段非常嚴厲。
在父母、尊長、兄弟、親眷之間,若自己實際並不是阿羅漢,卻宣稱自己有阿羅漢的德行,世尊說這是「世間之大賊」。
為什麼用「大賊」這麼重的字?
因為這不只是一般妄語。
聖果是眾生信敬、供養與依止的對象。
若沒有證得,卻假稱證得,就是利用他人對聖法的信心,為自己取得名譽、尊敬或利養。
這不只欺騙人,也是在損害人對正法的信任。
所以修行上,對自己沒有證得的境界,最重要的是誠實。
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未證,就不說已證。
聖果不是用來建立身分的名號;未證而自稱已證,不只是自欺,更會利用他人對正法的信心,因此世尊稱之為「世間之大賊」。
初上種姓生 習婆羅門典 而於其中間 習行諸惡業 不以勝生故 障呵責惡道
到了這裡,世尊開始正面破除「高出生可以遮蔽惡業」的想法。
一個人即使出生於被世間認為高上的種姓,又熟習婆羅門典籍,但如果後來仍然習行種種惡業,這個高出生並不能替他擋住呵責,也不能阻止他走向惡道。
這一句把整經的法義再推深一步。
出身不能替業負責。
知識也不能替業負責。
熟讀經典、懂很多道理,也不能把惡業變成善業。
真正隨著生命前行的,還是自己所造的業。
高出生不能遮蔽惡業,熟讀典籍也不能抵銷錯誤行為;真正決定方向的,仍是自己當下身口意所造之業。
這一段和前篇合起來看,世尊的標準始終一致。
不是看你從哪裡出生。
不是看你讀過多少。
不是看你有沒有被人尊敬。
而是看:
你會不會因高慢毀人?
會不會自己犯錯卻誣陷別人?
會不會忘恩?
會不會在父母衰老時棄而不養?
會不會為了名聞利養,假稱自己有聖果?
如果這些行為存在,再高的身分也不能遮住業。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從幾個很實際的地方照自己。
當我做錯時,我第一個反應是承認,還是找理由、找別人背責任?
當別人曾經幫助我,我還記得嗎?
父母年老之後,我是否真的有在照顧他們的需要,而不是只說「我有孝心」?
在修行上,我有沒有為了面子,誇大自己的境界?
有沒有把「我懂很多」誤認成「我已經做到」?
這一篇特別提醒:
知道,不等於做到。
身分,不等於德行。
稱號,也不等於證量。
今日能誠實一點、少推責一點、記恩一點、少慢一點,就是很實際的修行。
《慧照心得》
這一段我覺得最值得警惕的,是「世間之大賊」。
世尊不是隨便用這樣重的話。
一個人沒有證得阿羅漢,卻說自己證了,問題不只是說謊而已。
因為別人可能因此信他。
供養他。
追隨他。
甚至把他的話當成正法。
所以這種妄語會牽動很多人的信心。
我覺得對修行人來說,這是很重要的提醒。
不要急著證明自己。
不要急著讓別人知道自己「修得多好」。
真正有沒有進步,自己最清楚的地方,不是別人怎麼稱呼我們,而是貪、瞋、癡有沒有少。
我也很受「自造諸過惡,移過誣他人」提醒。
人一犯錯,很容易先保護自己。
先解釋。
先找理由。
再找一個可以怪的人。
可是這樣下去,一個錯會變成很多錯。
本來只是做錯一件事。
後來又加上妄語。
再加上誣謗。
再加上覆藏。
所以真正有力量的修行,反而是能說:
這裡是我錯了。
我願意改。
這並不丟臉。
真正危險的是不肯承認,最後用更多惡業去保護最初那個過失。
還有「若父母年老,少壯氣已謝,不勤加奉養」,和前面幾經完全連起來。
佛法不是只教人談空、談解脫。
連父母老了有沒有照顧,都直接放進德行判準裡。
我覺得這很實在。
一個人如果對外說很多慈悲,回家卻對老父母沒有耐心,那個慈悲還需要再往生活裡落。
最後「不以勝生故,障呵責惡道」也很重要。
出生高,擋不了業。
讀經多,也擋不了業。
別人尊敬,也擋不了業。
真正跟著我們走的,是自己做過什麼。
這讓修行回到很簡單的一件事:
少談自己是誰。
多看自己正在做什麼。
世尊進一步指出,真正使人走向卑賤的,不只是外在暴惡,也包括高慢毀人、移過誣他、忘恩不報、不養年老父母,以及未證聖果而自稱已證。即使出生高貴、熟習典籍,也不能遮蔽惡業。身分不能代替德行,知識不能抵銷業果;修行終究要回到誠實、知恩、奉養、離慢與如實不欺。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