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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三卷(16)〈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同離五陰・自覺知道說道是佛之差別〉——(七五)

學僧 釋慧照

《雜阿含經》第三卷(16)〈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同離五陰・自覺知道說道是佛之差別〉——(七五)

——(七五)

前一篇,世尊從凡夫不如實知五陰而被魔縛,說到多聞聖弟子如實知五陰的集、滅、味、患、離,因而知根本、知津濟、知出離,解脫魔縛。到了這一經,佛陀進一步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同樣都能於五受陰厭、離欲、滅而得解脫,那麼二者究竟有何差別?世尊最後指出,如來未曾聞法而能自覺,成就無上菩提,知道、分別、宣說、通達聖道,並能教授教誡諸聲聞,這正是佛與慧解脫阿羅漢的重要差別。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謂色受陰。比丘於色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

世尊先從色受陰說起。

對色:厭。離欲。滅。不起。解脫。

經文說,如是成就者,名為如來、應、等正覺。

這裡不是說只要對色不起貪愛就等同成佛,而是在整體五受陰的解脫脈絡中,先以色作開端,接著再遍及受、想、行、識。

「厭」不是厭惡身心,而是看清五陰的無常、苦、變易,不再盲目愛樂。

「離欲」是不再以貪欲攀緣。

「滅、不起、解脫」則一步一步指出繫縛真正止息。

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

受、想、行、識也是如此。

於五陰皆能:厭。離欲。滅。不起。解脫。

這是如來、應、等正覺於五陰的解脫成就。

前面數經一直教我們不樂、不歎、不著、不住;到了這裡,更進一步以「厭、離欲、滅、不起、解脫」說明究竟離繫。

五陰並不是要被憎恨,而是要被如實看清;看清後不再愛著,離欲而滅,才真正從五陰的繫縛中解脫。

比丘亦於色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

接著,世尊說到慧解脫阿羅漢。

比丘於色厭、離欲、滅,於受、想、行、識也是如此,名為阿羅漢慧解脫。

這裡顯示:如來對五陰離欲解脫。阿羅漢慧解脫也對五陰離欲解脫。

若只看「於五陰解脫」這一點,二者似乎相同。

也正因如此,世尊接下來親自提出問題。

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差別。

這一問,是由世尊先提出。

不是比丘主動先問佛,而是佛問諸比丘:如來、應、等正覺與阿羅漢慧解脫,有什麼差別?

這個問法非常重要。

因為佛陀沒有否定阿羅漢的解脫,而是承認二者都於五陰離欲、滅、解脫之後,再進一步指出如來獨有的成就。

比丘白佛。如來為法根.為法眼.為法依。唯願世尊為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諸比丘沒有自行推測答案。

而是恭敬回答:如來是法根。是法眼。是法依。

願世尊親自廣說此義,諸比丘聽聞之後,當受奉行。

這裡顯示弟子對佛法來源的清楚定位。

不是憑自己的想像去界定佛與阿羅漢的差別,而是依佛所說而知。

對深法不憑己意猜測,而依如來正說,如說受持奉行,本身就是很重要的修學態度。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陀回答前,再次囑咐:「諦聽。善思。」

這表示接下來的差別,不只是名義上的差別,而是如來成就中非常關鍵的一點。

如來.應.等正覺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通達無上菩提。於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

這就是最核心的差別。

如來:「未曾聞法。」卻能:「自覺法。」並且:「通達無上菩提。」

佛陀不是先從另一位老師聽聞這條究竟解脫之道,再依教修行而證得。

而是在未曾聞法的情況下,自覺此法,通達無上菩提。

不只自己覺悟,還能:「於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

也就是開導後來的聲聞弟子,使他們依佛所覺之法而修行。

如來的殊勝,不在於比阿羅漢多一個可以執取的身份,而在於未曾聞法而自覺其道,並能為後來眾生開示這條解脫道路。

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道。

世尊接著說明如來為聲聞所開示的法。

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道。

這就是三十七道品的法義次第。

佛陀不是只告訴弟子:「你們要解脫。」而是把修行道路明確說出來。

從念處、正勤、如意足,到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形成一條完整可修、可行、可證的道路。

佛陀不只自證解脫,更把解脫之道整理、開示,使後學有路可走;這正是「開覺聲聞而為說法」的慈悲與功德。

比丘。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未得而得。未利而利。知道.分別道.說道.通道。

這一段把如來的差別說得更集中。

「未得而得。」未由他人傳授而自得此法。

「未利而利。」開顯未曾被開顯的大利。

接著四句非常重要:知道。分別道。說道。通道。

如來不只是自己走過這條路。

還知道這條路。

能分別這條路。

能說明這條路。

並且通達這條路。

因此佛陀不只是「一位已解脫者」,更是「發現道路、通達道路、宣說道路的人」。

自證是一層,能知道、分別、宣說並通達聖道,又是如來不可忽略的殊勝。

復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如是說正順。欣樂善法。是名如來.羅漢差別。

如來還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

也就是不只說法,更能教授、教誡弟子,使聲聞依正法而修。

經文接著說:「如是說正順。欣樂善法。」

最後明確總結:「是名如來.羅漢差別。」

所以本經真正的答案已非常清楚。

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於五陰厭、離欲、滅、解脫這一點,皆成就解脫。

但如來更具有:未曾聞法而自覺。通達無上菩提。為聲聞開示正法。知道、分別、說明、通達道路。教授教誡聲聞。

這就是佛與阿羅漢的差別。

阿羅漢依正法而得解脫;如來則未曾聞法而自覺其法,又能開示道路、教授聲聞,使後來眾生依此道而得解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說此經後,諸比丘歡喜奉行。

這一經讓我們同時看見兩件事:第一,阿羅漢慧解脫是真實究竟的解脫,不應輕視。第二,如來之所以稱為等正覺,還有自覺、知道、說道、通道、開覺聲聞的殊勝。

這不是高下比較的世俗眼光,而是修證角色與功德上的如實分別。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從「知道」和「走道」之間作一個觀察。

我們知道很多佛法。

知道無常。

知道無我。

知道八聖道。

知道不要貪著。

但再問自己:我今天真正走了哪一分?

正見,有沒有多一分?

正語,有沒有守住一句話?

正念,有沒有在境界來時提起一次?

正定,有沒有真正讓心安住片刻?

佛陀已經把道路說出來。

我們的責任,不是再發明一條新路,而是踏實走。

如來已知道、分別、宣說、通達此道;對後學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另造新法,而是依佛所說如實修行。

《慧照心得》

這一經讓我很清楚看到:佛陀和阿羅漢,都解脫。

但佛陀不只解脫。

佛陀還「開路」。

這個「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非常不容易。

我們今天能知道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道,是因為佛已經把路指出來。

我們知道五陰無常、苦、無我,也是因為佛說。

我們知道愛是苦集,也是因為佛說。

我們知道八聖道是滅苦之道,也是因為佛說。

可是佛陀成道時,前面沒有另一位佛在這一生為祂講解這條道路。

祂是自覺。

自證。

自通達。

然後再回頭告訴眾生:路在這裡。怎麼走。哪裡會走錯。怎麼修。怎麼斷。怎麼證。

所以經中說:知道。分別道。說道。通道。

我覺得這四句,把佛陀的功德說得很清楚。

我們是有人指路的人。

佛是發現這條路的人。

阿羅漢依佛說法修行,走到究竟解脫,這已經極為殊勝。

但佛陀不只是走到終點。

還能把整條道路清清楚楚說給後人聽。

因此我們今天讀經,不只是在讀一套思想。

是在承接一條已被覺悟者親證、親說的道路。

這也提醒我:既然路已經說得這麼清楚,我真正要做的,是走。

不是一直站在路口分析道路。

四念處,要修。

正勤,要修。

五根五力,要養成。

七覺支,要修。

八聖道,要走。

這才不辜負佛陀「開覺聲聞而為說法」。

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同於五受陰厭、離欲、滅而得解脫;但如來未曾聞法而能自覺,通達無上菩提,又能知道、分別、宣說、通達聖道,開示四念處乃至八聖道,教授教誡諸聲聞。阿羅漢依道而解脫,如來則自覺此道並為眾生開道;這正是本經所說如來與阿羅漢的差別。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