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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三卷(5-2)〈四識住因攀緣愛樂而增長・識無所住無所著而自覺涅槃〉——(六四後段)

學僧 釋慧照

《雜阿含經》第三卷(5-2)〈四識住因攀緣愛樂而增長・識無所住無所著而自覺涅槃〉——(六四後段)

——(六四後段)

前一篇,世尊已從「法無吾我、亦無我所」開示五陰無常、苦、無我,使比丘明白:若不再於色、受、想、行、識安立我與我所,便能斷五下分結。這一篇,比丘繼續追問更深的一層:斷五下分結之後,如何進一步漏盡,現法自證無漏心解脫、慧解脫?世尊於是從四識住說起,指出識之所以增長,是因攀緣、愛樂與意生縛未斷;當對色、受、想、行離貪,攀緣斷、識無所住,便一步一步走向無所取、無所著與自覺涅槃。

時。彼比丘白佛言。世尊。斷五下分結已。云何漏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前一段,比丘已聽聞如何由五陰無我而斷五下分結;此時他再進一步請問:斷五下分結之後,如何究竟漏盡?如何成就無漏心解脫、慧解脫?如何在現法中自知、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這一問,使本經從「斷下分結」再推進到究竟解脫。

修行不能只停在某一階段的鬆脫,而要繼續追問:還有沒有更細的攀緣?還有沒有識所安住之處?還有沒有對五陰殘餘的愛樂與繫著?

佛告比丘。愚癡凡夫.無聞眾生於無畏處而生恐畏。愚癡凡夫.無聞眾生怖畏

無我無我所 二俱非當生

佛陀先指出一個很深的問題:凡夫會「於無畏處而生恐畏」。

真正應當令人安穩的,是無我、無我所;但凡夫反而對此生起怖畏。

為什麼?

因為平常我們把「我」當成最根本的依靠。

只要一聽到「無我」,心便可能立即反應:如果沒有我,那誰在活?如果沒有我所,那我還剩下什麼?

這份害怕,正顯示心仍然抓住「我」作為最後的立足點。

佛陀卻指出:「無我無我所,二俱非當生。」

凡夫害怕失去我,其實是害怕失去自己最熟悉的執取;但佛法所指出的無我、無我所,不是走向虛無,而是走出被我執長久束縛的怖畏。

攀緣四識住。何等為四。謂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於受.想.行.識住。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世尊接著開示四識住。

識為什麼會住?因為有攀緣。

識為什麼會繼續增進、廣大、生長?因為有愛樂。

經中先說:「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於受、想、行,也同樣攀緣、愛樂,使識得以安住並增長。

也就是說,識不是憑空自己停住,而是因為心還在抓取五陰中的境界。

喜歡色,就向色住。

喜歡受,就向受住。

喜歡想,就向想住。

喜歡行,就向行住。

只要仍有愛樂,識便有依止之處。

比丘。識於此處。若來.若去.若住.若起.若滅。增進廣大生長。若作是說。更有異法。識若來.若去.若住.若起.若滅.若增進廣大生長者。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

世尊進一步說明,識的來、去、住、起、滅與增進廣大生長,都不離前面所說的攀緣處。

如果另外主張還有一種離開這些條件、獨立存在的識,在別處來去、安住、起滅、生長,那只是言說。

經中甚至說:「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

這是在提醒修行者,不要離開可以如實觀察的因緣法,又另外建立一個想像中的常住識體。

佛法不是要我們從五陰執著,轉去執著一個更隱微的識;識仍然要從其所緣、所住、所愛樂之處來觀察。

所以者何。比丘。離色界貪已。於色意生縛亦斷。於色意生縛斷已。識攀緣亦斷。識不復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

接下來,世尊真正說明「識無所住」是如何發生的。

首先:「離色界貪已。」

若對色的貪已離,則:「於色意生縛亦斷。」

心中對色所生的繫縛既斷:「識攀緣亦斷。」

當識不再攀緣色:「識不復住。」

識既不復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

這是一條很清楚的次第。

不是先命令識不要住,而是從根本處離貪。

貪若未斷,識一定還會攀緣。

攀緣若未斷,識就還有住處。

所以真正的工夫,不是和識對抗,而是看見使識住著的愛與貪。

受.想.行界離貪已。於受.想.行意生縛亦斷。受.想.行意生縛斷已。攀緣亦斷。識無所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

受、想、行也是同樣。

於受離貪。

於想離貪。

於行離貪。

則對受、想、行所生的心縛也斷。

縛斷,攀緣便斷。

攀緣斷:「識無所住。」

識無所住,就不再增進廣大生長。

這裡可以看見,修行不是把五陰消滅,而是把「對五陰的貪著」止息。

受仍可被知。

想仍可被知。

行仍可被知。

但不再因愛樂而攀附其上。

識無所住,不是什麼都不知道,而是雖知境界,卻不再因貪愛而把心安住在色、受、想、行上。

識無所住故不增長。不增長故無所為作。無所為作故則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脫。

這一段,是全經非常重要的解脫次第。

「識無所住故不增長。」

不再攀緣,識就不再因愛而增長。

「不增長故無所為作。」

不再為愛取而推動新的造作。

「無所為作故則住。」

心不再不斷追逐、營造、尋找依止。

「住故知足。」

不再向境界索求,所以能知足。

「知足故解脫。」

當心不再必須從五陰取得什麼,解脫便真正顯出方向。

這個「知足」很深。

不是世俗意義上「東西少一點也沒關係」,而是心不再認為一定要從色、受、想、行中抓住某個東西,才可以安心存在。

解脫故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解脫之後:「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無所取,所以:「無所著。」

無所著,所以:「自覺涅槃。」

最後就是阿羅漢的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這裡與前面數經的「無所取、無所著」互相呼應,但這一經把其中的因緣說得更細:不是突然就無所取,而是因為離貪。離貪,所以意生縛斷;縛斷,所以攀緣斷;攀緣斷,所以識無所住;識無所住,所以不增長;不增長,所以無所為作;最後才走到知足、解脫、無所取、無所著。

無所著不是最後才勉強做到的一個結果,而是從離貪、斷縛、斷攀緣開始,一步一步自然成熟。

比丘。我說識不住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除欲見法。涅槃滅盡。寂靜清涼。

世尊最後再作總結。

佛說識不住於東、南、西、北、四維、上、下。

這是在斷除對「識到底住在哪裡」的空間想像。

真正重要的,不是替識找一個所在,而是:「除欲見法。」

欲除,法現前。

最後歸到:「涅槃滅盡。寂靜清涼。」

這四個字「寂靜清涼」,把前面所有離貪、斷縛、無所住、無所著的修行結果,收攝得非常清楚。

不是識找到一個永恆的地方住下來。

而是因為一切貪愛止息,所以不再需要住著。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聞佛開示四識住與識無所住的解脫次第,歡喜奉行。

這一經真正要我們看的,不是「識最後去哪裡」,而是:識為什麼會住?因為攀緣。為什麼會攀緣?因為愛樂。為什麼愛樂?因為貪還沒有斷。

所以修行真正要回到離貪。

只要貪愛還在,心就一定會找地方住。

若貪愛漸離,攀緣也漸鬆,識便不再因執取而增長。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一個自己最容易「住進去」的境界。

也許是一段情緒。

也許是一個人。

也許是一個念頭。

也許是一種舒服的感受。

也許是一個自己非常認同的立場。

當心反覆回去想、反覆抓住、反覆捨不得離開時,可以問:「這裡是不是有愛樂?」「是不是因為愛樂,所以一直攀緣?」「是不是因為攀緣,所以心一直住在這裡?」

不必急著把境界推掉。

先看見貪愛。

看見了,就有可能不再繼續餵養它。

心之所以住,不一定是境界太強,而常常是自己一直在餵它;少一分愛樂,就少一分攀緣,少一分攀緣,心就多一分無所住的自由。

《慧照心得》

這一經最深的地方,是它把「識無所住」說得很實際。

我們常常以為,心會黏住一件事,是因為那件事太重要。

但佛陀教我們再往裡看。

其實是因為有愛樂。

有愛樂,就會攀緣。

有攀緣,就會住。

一住,就會不斷增長。

所以一件小事,本來可能只是一下子的境界,因為我們反覆想、反覆抓、反覆認定,最後變成很大的煩惱。

有時候不是事情困住我們。

而是心一直回去住在那裡。

這裡就能明白:為什麼佛不是先叫識離開,而是先說「離貪」。

因為貪不離,住著就不會真的斷。

我們可以離開一個地方。

也可以離開一個人。

甚至可以離開一個環境。

但只要愛樂與執取還在,心還是會回去住。

所以真正的出離,不一定是身體去了哪裡。

真正的出離,是:這個境界我還要不要抓?這個感受我還要不要靠它來證明自己?這個念頭我還要不要一直餵它?

當這些開始鬆開,識也就開始無所住。

而後面的次第很美:無所住,所以不增長。不增長,所以無所為作。無所為作,所以住。住,所以知足。知足,所以解脫。

原來「知足」不是一個勉強忍耐的狀態。

而是因為心不再一直向外索取,不再一直需要靠境界餵養自己。

那時才是真正的足。

有足,就不必取。

不取,就不著。

不著,便向涅槃。

識之所以住,是因對色、受、想、行有貪、有愛樂、有攀緣。離貪則意生縛斷,縛斷則攀緣斷,攀緣斷則識無所住;識無所住,便不再增長造作,進而知足、解脫、無所取、無所著,最後自覺涅槃。真正的寂靜清涼,不是找到一個地方讓識永遠安住,而是連必須安住、必須執取的心都止息。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