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2卷(20-1)〈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陰非即受亦非異受有欲貪者是受陰〉——(五八前段)
《雜阿含經》第2卷(20-1)〈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陰非即受亦非異受有欲貪者是受陰〉——(五八前段)
——(五八前段)
前面第五十七經,世尊由「云何知.云何見。疾得漏盡」一路開示到觀察諸陰、勤欲勤樂勤念勤信,又由六入、觸、受、愛、行一路追到我見與我慢。到了第五十八經,法義再從「五受陰」本身重新展開。座中一位比丘連續請問:五受陰以什麼為根、什麼集、什麼生、什麼觸?五陰就是受嗎?還是五陰與受各別?世尊的回答極為關鍵: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而且「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這一段直接把「受陰」與「欲貪」扣在一起,也與前面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經「有漏是取」前後相應。
(五八)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東園鹿母講堂
第五十八經發生在舍衛國東園鹿母講堂。這一次,世尊是在晡時從禪定中起身,於比丘眾前敷座而坐。
爾時。世尊於晡時從禪覺。於諸比丘前敷座而坐。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
世尊先提出五受陰:色受陰、受受陰、想受陰、行受陰、識受陰。第五十八經接下來的特色,是由一位比丘連續發問,而世尊逐一回答。
時。有一比丘從坐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白佛言。世尊。此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耶
這位比丘先確認所問的五受陰,就是色受陰與受、想、行、識受陰。
佛告比丘。還坐而問。當為汝說
世尊允許他還坐而問,接下來的問答正式展開。
時。彼比丘為佛作禮。還復本坐。白佛言。世尊。此五受陰。以何為根。以何集。以何生。以何觸
比丘問:五受陰以什麼為根、以什麼集、以什麼生、以什麼觸?這已經不是只問五受陰的名稱,而是在追其根本條件。
佛告比丘。此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
世尊回答: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這四句直接把五受陰追到「欲」。
第五十八經先把五受陰追到「欲」: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五受陰之所以成為「受陰」,不是單純因五陰存在,而是與欲貪的介入密切相關。
這也與第五十五、第五十六經直接相應。前面說「有漏是取」,現在則進一步說五受陰以欲為根,顯示取著與欲貪是五受陰法義裡非常核心的部分。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隨喜。而白佛言。世尊。為說五陰即受。善哉所說。今當更問。世尊。陰即受。為五陰異受耶
比丘進一步追問:五陰就是受嗎?還是五陰與受完全相異?這個問題是在釐清五陰、五受陰與受之間的關係。
佛告比丘。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
世尊先否定兩邊: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真正的關鍵在最後一句:「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
五受陰的關鍵,不在「五陰本身等不等於受」,而在「能於彼有欲貪者」。欲貪一介入,五陰便成為受陰;這才是世尊在本段真正指出的分界。
這與第五十五經「有漏.是取」幾乎完全呼應。前面說若色有漏是取、生貪欲瞋恚愚癡等,是名受陰;現在則更直接說,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
比丘白佛。善哉。世尊。歡喜隨喜。
比丘聽完後,再次歡喜隨喜。前面的疑問已被釐清:五陰不是簡單等於受,也不是與受完全無關,真正應該看的,是欲貪有沒有在五陰上生起。
真正要問的,不只是「這是不是五陰」,而是「我對這一陰有沒有欲貪?」當欲貪被看見,受陰的結構就開始被照亮。
第五十八經前段至此形成一個完整轉折:先說五受陰,再追問五受陰的根、集、生、觸,世尊答「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再問五陰與受的關係,世尊答「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接下來,比丘還會繼續問二陰相關、陰名、五陰因緣、味患離、我慢與無我慢等法義。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選一個最容易起欲貪的五陰境界來觀。例如一個樂受,不要只說「我很喜歡」,再往下看:是不是希望它不要消失?是不是想讓它再來?是不是怕失去?如果是,就可以看見欲貪已經介入。
也可以觀一個想法。你很喜歡自己的某個見解,有人一反駁,心立刻不舒服。這時可以問:我是在單純知道這個想法,還是已經對這個想有欲貪?想讓它永遠成立?想讓別人承認?
今日不要只問「這是色、受、想、行、識哪一陰」,再多問一句:「我對它有沒有欲貪?」這一句,會讓五陰觀從分類進入真正的修行。
欲貪有粗有細。粗的,是想得到;細的,則是希望它不要變、希望別人認同、希望自己一直保持某個狀態。只要有「希望它依我而住」,就值得觀察。
《慧照心得》
第五十八經前段,我覺得最關鍵的就是:「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
這一句把前面很多經都串起來了。第五十五經說「有漏.是取」,第五十六經說「有漏是取」能生愛恚,現在第五十八經又說五受陰欲為根,而且有欲貪者就是五受陰。
這讓我更清楚:問題真的不是五陰本身,而是心怎麼對五陰。
身體在,是色;感受起,是受;想法生,是想;造作現前,是行;識別境界,是識。這些本身都可以被如實觀察。
但心一旦開始:我要、我要留、我要守、我要它不能變、我要它照我的意思,欲貪就進來了。
這時五陰就不再只是被如實知的法,而變成我取著的地方。
所以世尊說「非五陰即受」。不是說五陰本身就是受;但又說「亦非五陰異受」,也不能把兩者完全切開。真正關鍵就是欲貪。
有欲貪,受陰就成立。
這也讓我想到日常很多事情。身體只是色,但一想「一定要年輕、一定不能老、一定不能病」,欲貪進來;樂受只是樂受,但一想「這個感覺一定要繼續」,欲貪又進來;想法本來只是想,但一變成「這是我的見解、不能被否定」,又被抓住。
所以修行若只會分類「這是色、這是受、這是想」,其實還不夠。真正要再問:欲貪在哪裡?
我也覺得「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很值得反覆看。佛不是只說有一點欲,而是把根、集、生、觸都放在欲上。這表示欲不是一個小配角,而是整個五受陰結構裡非常重要的條件。
所以修行不能一面說自己在觀五陰,一面完全不看欲。欲若不照見,五受陰就仍然一直在心裡成立。
這一篇可以用一句很簡單的話提醒自己:五陰要如實知,欲貪要如實看。
只知道五陰,不看欲貪,還不夠;只一直壓欲,卻不如實知五陰,也容易偏。兩個要一起。
先知道:這是色、這是受、這是想、這是行、這是識。再看:我有沒有想抓住它?若有,就照見「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
第五十八經前段讓我看到,五陰與五受陰之間真正重要的分界,不是名詞上的爭論,而是欲貪有沒有介入。五陰若只是被如實知,是所觀之法;一旦欲貪生起,心便開始取著,五陰就成為受陰。修行因此不能只辨認五陰,更要在每一陰現前時照見自己的欲貪。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