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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2卷(4)〈我不與世間諍・如實說五陰無常苦變易而不隨盲者顛倒〉——(三七~三八)

學僧 釋慧照

《雜阿含經》第2卷(4)〈我不與世間諍・如實說五陰無常苦變易而不隨盲者顛倒〉——(三七~三八)

——(三七~三八)

前面第三十六經,世尊教諸比丘住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並由正觀五陰無常、苦、變易,斷除因繫著而生的憂悲惱苦,乃至無所著、安隱樂住。到了第三十七、三十八經,法義轉到另一個角度:佛陀並不以爭勝為說法目的,也不刻意與世間使用不同語言;但對於五陰無常、苦、變易的真實相,如來自知、自覺,仍然如實分別演說。也就是說,佛法不靠與世間爭論建立真理,也不為了迎合世間而改變所見之法。

(三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不與世間諍。世間與我諍。所以者何。比丘。若如法語者。不與世間諍。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云何為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比丘。色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謂色是常.恒.不變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受.想.行.識。常.恒.不變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是名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比丘。有世間世間法。我亦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非我咎也

諸比丘。云何為世間世間法。我自知。我自覺。為人演說。分別顯示。盲無目者不知不見。是比丘。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世間世間法。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苦。是世間世間法。比丘。此是世間世間法。我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盲無目者不知不見。我於彼盲無目不知不見者。其如之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世尊一開始便說:「我不與世間諍。世間與我諍。」佛陀說法,不是為了在言辭上勝過別人,也不是為了建立「只有我對、別人都錯」的爭勝心。真正如法而說,不需要靠瞋心、慢心、爭論來成立。

佛法不是靠爭勝才成立。若所說如法,重點是如實顯示,不是把對方壓倒;修行人學法越深,應越能離開「非要贏」的心。

但「不與世間諍」也不是說世間怎麼說都可以,更不是為了避免爭論,就把無常說成常,把苦說成樂。

世尊說,世間智者所承認存在的,我也說有。那就是五陰無常、苦、變易。佛法並不是故意講得與世間完全不同;若是可以如實觀察的事實,佛陀並不否認。

反過來,常恒不變的色、受、想、行、識,世尊明說無。五陰不是「不存在」,而是不存在常恒不變、永遠正住的五陰。

五陰不是「不存在」,而是「不存在常恒不變的五陰」。若把非我、無常誤解成什麼都沒有,就偏離了經文所說的方向。

世尊又說,對這些世間法,如來「自知自覺」,並「為人分別演說顯示」。佛能說法,但不能替眾生看;能指出五陰無常,卻不能替眾生放下對常的執著。

佛陀能把法顯示出來,卻不能代替眾生如實知見。聞法之後,仍要自己去觀五陰無常、苦、變易。

(三八)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人為卑下業。種種求財活命。而得巨富。世人皆知。如世人之所知。我亦如是說。所以者何。莫令我異於世人

諸比丘。譬如一器。有一處人。名為揵茨。有名缽。有名匕匕羅。有名遮留。有名毘悉多。有名婆闍那。有名薩牢。如彼所知。我亦如是說。所以者何。莫令我異於世人故。如是。比丘。有世間法。我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知見而說。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我其如之何

比丘。云何世間世間法。我自知自覺。乃至不知不見。色無常.苦.變易法。是為世間世間法。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是世間世間法。比丘。是名世間世間法。我自知自見。乃至盲無目者不知不見。其如之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三十八經進一步說明,在一般世俗語言上,如來並不刻意與世間不同。世人怎麼稱呼一般事物,只要不違背所指之義,佛也隨順而說。

同一個器物,不同地方有揵茨、缽、匕匕羅、遮留、毘悉多、婆闍那、薩牢等不同名稱。名稱不同,不必因此爭執。

名詞是用來溝通,不是用來增加我慢。名稱可以不同,重點是所指之義是否清楚;若只為名相爭勝,反而離「我不與世間諍」更遠。

但世俗名稱可以隨順,法義不能含糊。世尊仍然說自己對世間法「自知自覺」「知見而說」。所以「隨順世間」與「如實知見」必須同時存在。

最後再次回到五陰:色無常、苦、變易;受、想、行、識也是無常、苦、變易。這才是如來所自知自見、為人分別顯示的世間法。

世俗語言可以隨順,法義知見不能顛倒。佛陀不以不同名稱標榜自己,卻也不因世間不知不見,就把五陰無常、苦、變易改說成常恒安穩。

三十七、三十八兩經連讀,可以很清楚地看見:不爭,不等於沒有立場;隨順世間,不等於迎合顛倒。名稱可以方便,法義必須如實。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自己在與人意見不同時,心裡最在意的是什麼。

是希望把事情說清楚?還是希望證明:「我是對的」「我要贏過你」?

有時候,內容本來可以平靜討論,但只要「我」一進來,語氣就變了。這時可以想起:「我不與世間諍。」不是叫自己什麼都不說,而是問:我現在是在如法說明,還是在爭勝?

再觀察另一件事:我們有沒有因為學佛,而刻意把平常很簡單的話說得很玄?第三十八經提醒:「如彼所知。我亦如是說。」能讓人明白,就不必故意異於世人。

但同時,遇到法義根本處,也不能為了討好別人而改變。五陰無常,就是無常;苦,就是苦;變易,就是變易。

今日與人談法或談事情時,可以守住兩點:語言盡量讓人聽得懂,心不要急著爭勝;但對自己已如實看見的無常、苦、變易,也不要為了迎合而顛倒。

《慧照心得》

第三十七經一句:「我不與世間諍。世間與我諍。」很值得修行人反覆看。

因為學佛久了,有時候反而更容易爭。爭哪個說法對,爭哪個名詞正確,爭哪一派比較高,爭自己懂得比較深。甚至在講「無我」的時候,還是用一個很大的我在爭。

佛陀說:「若如法語者。不與世間諍。」如法,不需要靠怒氣加持;真理,也不需要靠把別人壓下去才成立。

可是不與世間諍,不是什麼都說好。世尊仍然很清楚地說:色無常、苦、變易,受、想、行、識也是如此。這個如實法不能改。

所以真正的不諍,不是模糊,而是心不爭,法不亂。

到了第三十八經,更可以看見佛法的善巧。同一個器物,各地名稱不同,佛說:「如彼所知。我亦如是說。」名稱可以隨順,因為名稱只是溝通的方便。

真正重要的是後面那一句:「我自知自覺」「知見而說」。如果只有隨順,沒有知見,就容易變成迎合;如果只有知見,沒有善巧,又容易處處與人衝突。

佛法不是這樣。

可以說人聽得懂的話,但不能說顛倒的法。

可以尊重別人的名稱,但不能因此失去正見。

真正讓佛法走入世間,也不是先要求每個人都會說佛教名詞,而是用他能理解的語言,讓他慢慢看見:身體會變,感受會變,想法會變,心行會變,識也會變。因此,不應把無常之法抓成永遠不變的我。

這樣,世俗語言就成了通往法義的橋。

所以這兩經給我的提醒可以收成一句:

不必為名稱爭,不能讓知見亂。

「我不與世間諍」不是沒有正見,而是離開爭勝;「如世人之所知,我亦如是說」不是迎合世間,而是善用共同語言。名稱可以隨順,法義不可顛倒;心不必爭,對五陰無常、苦、變易的如實知見卻應明明白白。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