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四十一卷(9)〈入他家不預求施・不施少施緩施心亦不屈辱〉——(一一三七)
(一一三七)緊接前一經。
前一經已說,出家人進入施主之家,心不可被利養、比較與嫉妒牽住;這一經更往內收一步,直接檢查還沒有進門以前,心裡是否已經先替施主安排好了:他應該怎樣對我。
這種期待非常細。還沒有得到任何東西,心中就可能已經有了一張標準:對方最好願意給,而且給得乾脆、給得多、給得好、不要拖延。
只要現實不符合預想,心便受到衝擊。所以佛陀真正處理的,不只是供養多少,而是:為什麼別人的布施方式,能夠決定我的心是否安穩?
尊者迦葉被佛再次舉為典範,正在於他進入他人之家以前,並不把施主的給予預先算作自己應得之物。因此對方給或不給、給多或給少、給得快或慢,都不會因此使他的修行心受到阻礙。
利養真正難防的地方,往往不是「得到以後貪著」,而是「還沒有得到以前,就已經開始期待」。若心先替別人規定了應有的布施方式,失望便已經埋在期待之中。
(一一三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佛陀住在舍衛國時,再次為諸比丘說明進入施主之家的心法。
前一經著重在接觸他人時不被所得與比較染著;這一經則直接從預期下手。人還沒有真正遇到境界以前,心就可能已經先被境界綁住。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比丘欲入他家。作如是念。彼當施我。莫令不施。頓施非漸施。多施非少施。勝施非陋施。速施非緩施。以如是心而至他家。若他不施。乃至緩施。是比丘心則屈辱。以是因緣。其心退沒。自生障閡
佛先說第一種心態。
一位比丘準備前往他人之家時,心裡早已把對方的行為預設好了。不只希望得到供養,甚至連供養應該如何進行,也已經有了自己的標準。
最好不要落空,最好直接給足,不要一點一點來;最好數量充足,不要太少;最好品質良好,不要粗劣;最好很快,不要讓人久候。
這些期待若只是念頭一閃,已經值得覺察;若更進一步把它當成別人本來就應該如此,問題便開始了。
因為施主不是照自己的心意而存在。一旦實際情況不同,受挫的便不只是欲望,而連自尊、情緒與修行狀態都可能被牽動。
佛直接指出,這樣的人若沒有得到所期待的待遇,內心便會受傷,甚至使原本應向前的修行反而受到阻隔。
期待之所以容易成為障礙,是因為心在事情發生以前,已先把「我想要的」變成「別人應該給我的」。當現實不同,失落便不再只是沒有得到東西,而會被感受成自己受到輕慢。
這一段很值得放到日常生活裡觀照。我們未必期待別人供養財物,但常常也會預先替別人寫好劇本。
我幫了你,你應該感謝;我對你好,你應該對我好;我做了這麼多,你應該記得;我付出這麼久,你應該懂我的心。
真正讓人苦的,很多時候不是事情本身,而是事情沒有照著心裡早已寫好的劇本發生。如果修行仍依賴別人的反應才能維持,自己的心其實還在別人手裡。
佛接著說第二種進入他家的心態。
若復比丘欲入他家。作如是念。出家之人卒至他家。何由得施非不施。頓施非漸施。多施非少施。勝施非陋施。速施非緩施。作如是念而至他家。若彼不施。乃至緩施。是比丘心不屈辱。亦不退沒。不生障礙。
第二種比丘在進門以前,先把自己的位置看清楚。自己只是忽然來到別人的家裡,又憑什麼預設主人一定要供養?更何況還要求對方一定給得多、給得好、給得快?
這個心念一轉,整個關係就不一樣了。不是他怎麼沒有照我的需要做,而是我沒有資格先替他決定。
一旦這個前提放下,外面的情況就不容易傷到裡面的心。對方今天沒有給,心仍然可以平穩;給得少,也不必因此不悅;處理得慢,也不需要生悶氣。因為自己從一開始就沒有把那些東西當作本來就應該屬於我。
少一分預設,心就多一分自由。別人的施與是別人的善緣,不是自己可以事先支配的權利;能把這一點看清楚,外在所得多少就比較不會轉成內在苦樂的主人。
這並不是教人否定施主的善意,也不是說供養沒有功德。本經處理的是接受者自己的心。
供養本來是施者自願成就的善行;若接受者反而將它變成一套必須符合自己標準的義務,關係便很容易從隨喜善緣變成索取。
這一點很細。一個人甚至不必真正開口要求,心裡的期待就可能先形成壓力。而修行正是在這種別人看不見的地方開始。
外表沒有索取,不代表內心沒有索取。真正需要照看的,是心中那個「他應該」;若這一念一直存在,即使嘴上什麼都沒說,利養仍可能已經在心裡形成繫縛。
佛接著指出,尊者迦葉正是以第二種心態進入施主之家。
唯迦葉比丘作如是念而入他家。是故。諸比丘。當如是學。作如是念而入他家。出家之人卒至他家。何由得施非不施。乃至速施非緩施
佛沒有只把迦葉當成故事中的好榜樣,而是直接要求其他比丘依此學習。
值得學的,不是外在模仿一種冷淡姿態,而是那份不預先索取的心。尊者進入他人之家以前,並不把對方的財物、時間與恭敬先算進自己所有。
因此真正得到供養時,可以接受因緣;沒有得到時,也不因此損傷自己的心。
這與前一經所說的清淨入家正好相承。前一經說,不被所得染著,也不因別人的利益而嫉妒;本經再向前一步,甚至在所得尚未出現以前,也不要先用期待把自己綁住。
這樣前後就完整了。沒有得到以前,不預求;真正得到以後,不貪著;看到別人得到,也不比較。這才是一個比較完整的利養觀照。
真正的自在,不只是失去時能放下,更是在事情尚未發生以前就不先佔有。心若沒有預先把供養認作自己的,得到時自然較少貪著,得不到時也較少怨懟。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一三七到這裡結束。
整經幾乎只說一件事情:不要用自己的期待,先替別人規定他應該怎樣對你。
但這一件事若真正看懂,範圍遠遠超過布施。家庭關係裡有這種心,朋友之間有這種心,師徒之間有這種心,做事情也有,甚至行善都可能有。
我做了好事,希望有人看見;我花了很多時間,希望有人肯定;我對別人付出,希望將來他也如此回來。這些期待未必都是惡,但若自己沒有看見它們,一旦回報不如預期,善行很容易變成怨氣。
所以佛教我們看的,不是完全不能有所希望,而是不要把自己的希望偷偷變成別人的義務。
修行的一個重要自由,就是不再讓別人的反應決定自己的善心。該做的仍然做,別人如何回應,則尊重他的因緣;這樣善行比較不會因沒有回報而變質。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自己最常出現的一句內心話:「他應該……」他應該懂我、應該感謝我、應該尊重我、應該快一點、應該給我更好的回應。
每當這句話出現,不必急著說自己不對,只要先看:這是真的責任,還是我的期待?兩者要分清楚。有些事情確實有應盡的責任,但很多人際痛苦,並不是責任沒有完成,而是別人沒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回應。
第二,可以觀察:當我付出後沒有得到回應,心會發生什麼?如果立刻覺得委屈、被忽略,甚至開始後悔自己曾經付出,那就可以看看:原來我的施與裡,可能還藏著交換。看見並不是要責備自己,只是幫助自己下一次施與得更自由一些。
第三,可以練習一個很簡單的轉念:別人的善意,是因緣,不是欠我的。有人願意幫助,感恩;沒有人幫助,也不要因此把自己的心丟掉。這不是消極,而是把內心安穩的責任重新拿回自己手上。
《慧照心得》
我讀這一經,覺得佛看人的心真的很細。
前一經已經講到不要貪供養、不要嫉妒別人。我本來會覺得,這樣已經很完整了。可是這一經又往前追了一步:還沒拿到以前,你是不是已經在等了?
我覺得這一句很厲害。因為很多執著不是從得到開始,是從期待開始。
心裡一旦先覺得,我做了這麼多,應該有人支持;我講了這麼多法,應該有人尊重;我長期付出,應該有人看見,那個應該一出來,其實已經被綁住了。
之後別人只要沒有照我的劇本走,心就開始不舒服。
我也會拿這一經回頭照自己。做佛法的事情,更容易有這種細微期待。可能不是期待錢,但會期待有人懂、期待文章有人看、期待自己的努力被肯定。這些心一出來,如果沒有看見,久了也可能變成壓力。
我覺得尊者迦葉的地方很乾淨。他不是說我什麼都不要,而是沒有先認定別人本來就應該給我。這兩者差很多。
有因緣供養,就接受;沒有,也不因此受傷。因為從頭到尾沒有把別人的東西算成自己的。
我覺得這也能用在很多地方。做了善事,不一定有人知道;寫了一篇好文章,不一定很多人看;幫助一個人,他不一定回來感謝。
如果做這些事情的本心是真的,外面有沒有回報,不應該把最初那個善心全部推翻。這對我也是修行。
所以如果讓我用一句話收這一經,我會寫:
真正的不著,不只是在得到以後不貪,而是在尚未得到以前,就不先把別人的善意與供養當成自己應得;少一分預求,心便少一分受辱與退失,也多一分自由。
(一一三七)承接前經入施主家的法義,進一步檢查尚未進門以前的期待。佛指出,若比丘心中先預設主人一定要給予,而且最好給得直接、豐厚、優質又迅速,那麼實際情況一旦不合預期,內心便容易受到挫傷,甚至使修行受到阻礙。相反地,若先看清自己只是忽然到訪,沒有理由替主人預定應如何布施,就不會把對方的財物與善意先算成自己的應得;如此,即使沒有得到、得到較少或等待較久,心也較能保持平穩。佛以尊者迦葉為此種心行的典範,並教諸比丘依此學習。本經因此把利養的觀照推到更細處:真正的繫縛往往在所得之前就已開始,若能不先以期待佔有別人的施與,得到時較不貪著,未得時也較不生怨與退失。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