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四十卷(10)〈勤方便令利滿足・利益既成修忍無過上〉——(一一一九)
一一一九很短,但它把兩個常被分開理解的修行方向放在一起:精勤,以及忍。
鞞盧闍那子婆稚阿修羅王先說,人若勤作方便,就能使所求利益圓滿;既然利益已經滿足,又何必再繼續方便?
帝釋沒有否定前半。他同樣承認人若勤方便,能令利益滿足。但在利益圓滿以後,他再加上一層:修忍,沒有比這更上的。
兩人於是一起請佛判斷:到底誰說得好?佛沒有說其中一人全對、一人全錯,而是先說:「汝等所說。二說俱善。」
接著佛自己再說一首偈,把兩人的法義都保留下來,又加以調整:世間眾生都在追求自己認為應得的利益;但世間種種和合本來就是非常之法,不會永遠保持原狀。因此,精勤方便固然能成辦所需,可是事情辦成之後,更需要忍。
如果只有精勤,沒有忍,得到利益之後可能又因執取、爭競、變化而生新的苦;如果只談忍,而沒有前面的勤方便,又可能變成什麼都不做。
所以本經不是「精進」與「忍辱」二選一,而是該努力時努力,事情成就後,更要能忍。
精勤使事得成,忍使所得不再成為新的鬥諍。前者教人不要懈怠,後者教人即使得利、得勝、得成就,也不要讓瞋恚、執取與競爭重新接管自己的心。
(一一一九)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這一經不是佛先為比丘敘說過去因緣,而是天帝釋與鞞盧闍那子婆稚阿修羅王一同來到佛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時。有天帝釋及鞞盧闍那子婆稚阿修羅王。有絕妙之容。於晨朝時。俱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時。天帝釋及鞞盧闍那子婆稚阿修羅王。身諸光明。普照祇樹給孤獨園
經文說兩人都有「絕妙之容」,清晨一起來到佛所,稽首佛足後退坐一面。兩人的身光甚至「普照祇樹給孤獨園」。
但這一經真正要比較的,不是誰的光明更盛,也不是誰的身分更高,而是兩人接下來所提出的法義。
先開口的是鞞盧闍那子婆稚阿修羅王。
爾時。鞞盧闍那阿修羅王說偈白佛 人當勤方便 必令利滿足 是利滿足已 何須復方便
他的前兩句很實際:人應當「勤方便」,用心努力、採取方法,把事情真正做成。如此「必令利滿足」,所求之利得以成辦。
問題出在最後一句:「是利滿足已,何須復方便。」既然利益已經到手,事情已經完成,那還需要再努力什麼?
這個想法很容易理解。我們平常做事也常如此:目標達成了、問題解決了、想得到的得到了,那就結束。從世間辦事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說法有它的道理,所以佛後面並沒有直接否定。
阿修羅王所說的「勤方便」不是問題;本經真正要再往前問的是:當一件事已經成功、利益已經滿足以後,人的心接下來怎麼安住?
帝釋接著說出自己的偈。前半幾乎完全相同,但最後兩句轉了一個方向。
時。天帝釋復說偈言 若人勤方便 必令利滿足 是利滿足已 修忍無過上
帝釋也說人要勤方便,也承認勤方便能令利益滿足。所以他沒有把修忍理解成什麼都不要做、不要努力、不要成辦事情。他保留了「勤方便」。
真正不同的是後半。當利益已經滿足之後:「修忍無過上。」
很多時候,人還沒有得到時,彼此合作、一起努力、一起克服困難;可是利益一到手,新的問題就來了:誰得到比較多?誰的功勞比較大?誰應該被尊重?誰拿了我應得的部分?甚至事情成功之後,反而比事情沒完成以前更容易起爭。
所以帝釋在「得利」之後加上一個「忍」,很有分量。
得不到時需要精勤,得到了以後需要調伏。因為外面的利益雖然圓滿,內心的貪、慢、競爭與瞋恚未必隨之消失;若沒有忍,成就也可能成為下一場爭諍的起點。
兩人說完,各自並沒有宣稱自己一定正確,而是一起請佛判斷。
說是偈已。俱白佛言。世尊。何者善說。世尊告言。汝等所說。二說俱善
兩人問哪一個是善說,佛回答:「二說俱善。」
這一句很重要。佛沒有把鞞盧闍那子婆稚的前說完全推翻。他的意思是勤方便有它的善義,利益滿足之後修忍也有它的善義。修行不是總要把兩個說法變成一勝一負,有時不同說法各自指出法的一面。
佛接著說:你們再聽我說。
然今汝等復聽我說 一切眾生類 悉皆求己利 彼彼諸眾生 各自求所應 世間諸和合 及與第一義 當知世和合 則為非常法 若人勤方便 必令利滿足 是利滿足已 修忍無過上
佛先說,一切眾生都在求自己的利益:「悉皆求己利。」而且:「彼彼諸眾生,各自求所應。」每一個眾生,都依自己所認定的方向,追求相應之所需。
這一句很平實。佛沒有假裝世間人沒有欲求。人會求、會爭取、會希望事情對自己有利。真正重要的是,接下來怎麼看這些利益與關係。
佛說:「世間諸和合,及與第一義。」接著明確指出:「當知世和合,則為非常法。」
世間所有因緣和合,都不是恆常不變的。這裡不宜對「第一義」另作過度展開;原典真正接著說明的,是世間和合「非常」。
所以即使某個利益今天已經圓滿,也不能認為從此永遠如此。一個合作會變,一段關係會變,一個位置會變,財利會變,勝負也會變。既然「世和合」本來就是非常之法,那麼「利益滿足」便不是一個永遠固定的終點。
世間的成就是因緣和合而成,也會隨因緣而變。若把一時所得執成永久不變,利益越大,失去時可能越苦;知道和合非常,便更需要忍來承受變化,而不是用瞋恚抓住不能常住之物。
佛最後保留了帝釋那兩句:「若人勤方便,必令利滿足。」這表示精勤並沒有被否定。該努力的,仍然努力;該完成的,仍然完成。
可是佛接下來又說:「是利滿足已,修忍無過上。」所以一件事真正成熟,不是「得到」就結束,還要看得到之後能不能守住自己的心。被稱讚時能不能不慢,利益分配時能不能不爭,環境改變時能不能不怒,一時失去時能不能不被瞋恨帶走。這才是「修忍無過上」在整首偈中的位置。
精勤處理事情,忍辱處理得失。前者讓人不因懈怠而失去所應成辦之事,後者讓人不因成敗、分配與變化而失去自己的心。兩者合起來,才是完整的用功。
爾時。天帝釋及毘盧闍那子婆稚阿修羅王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兩人原本提出不同偈義。佛說二者俱善,再進一步用自己的偈加以收攝。最後兩人都接受,歡喜作禮而去。
這裡沒有留下爭論到底誰贏,因為佛已經把問題帶到更高處:不是爭誰一句話勝,而是把兩邊可取之處放在正確次第中。先勤方便,再修忍。
佛接著對比丘說明,本經真正要學的是什麼。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釋提桓因於三十三天為自在王。修行於忍。讚歎於忍。汝等比丘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亦應如是修行於忍。讚歎於忍
佛最後沒有說你們要去追求利益滿足,而是特別收在:「修行於忍。」「讚歎於忍。」也就是說,本經雖然先談勤方便,但佛最後教比丘所學的核心,仍在忍。
因為正信出家學道,目的不是只把世間利益辦得更成功,而是在一切境界中調伏心。精勤可以幫助我們不懈怠;忍則幫助我們在成敗得失之中不失正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一一九到這裡結束。
這一經真正有力量的地方,是它沒有把「努力」和「忍」對立起來。有時我們會誤解忍辱,好像既然要忍,就不要競取、不要努力、不要爭取應做之事。但帝釋不是這樣說,佛也沒有這樣說。佛保留了「勤方便」,所以修行不是消極。
但努力成功之後,又不能變成:我既然贏了,就可以隨意對待別人;我既然得到,就不能失去;我既然有功,就一定要別人承認。這時真正的功課才開始:修忍。
而佛又提醒:「世和合,則為非常法。」這等於告訴我們,即使今天一切如意,也不要把它抓成永遠。因緣會變。因此能努力,也能承受變化;能成辦,也能不執所得。這樣的心才比較穩。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先問自己:我現在該精勤,還是我其實正在用「忍」替懈怠找理由?有些事情需要做,該道歉就道歉,該處理就處理,該完成就完成。若只是說算了、我忍,可是實際上是在逃避應做的責任,那就不是本經的忍,因為佛先保留「勤方便」。
第二,可以問:事情成功以後,我的心有沒有比以前更難相處?有些人在還沒有位置時很謙和,一有位置就開始急躁;沒有利益時很好談,利益出現後就開始計較;沒有成就時願意合作,有了成就就開始爭功。這正是「利滿足已」之後要修忍的地方。
第三,可以觀:我有沒有把現在的和合當成理所當然?家人現在在,同修現在在,工作現在順,身體現在還能用,網站現在能運作,這些都是因緣和合。佛說:「世和合,則為非常法。」知道它非常,不是叫我們悲觀,反而會更珍惜,也會少一點「它本來就應該永遠屬於我」的執取。
《慧照心得》
我讀這一經,覺得佛的處理很漂亮。
阿修羅王先說:努力,把利益做到圓滿;做完了,還要再努力什麼?我覺得這個說法其實很像一般人做事情。一個網站做完、一件工程完成、一個目標達到了,會覺得好了,到這裡。
帝釋卻補一句:「是利滿足已,修忍無過上。」
我一開始讀會覺得,為什麼得到利益之後突然講忍?後來想,其實很準。
很多衝突不是發生在大家一無所有時,反而是東西有了以後。開始分,開始算,開始問誰功勞比較大、誰拿比較多、誰應該被看見。有成果,就有「我的成果」;有利益,就有「我的利益」;有位置,就有「我的位置」。所以利滿足之後,反而很容易起慢、起貪、起瞋。這時候真的需要忍。
我也很喜歡佛先說:「二說俱善。」這一句對我很有提醒。不是每一次不同意見都一定要找一個人錯。有時兩邊只是各看到一面。阿修羅看到事情要努力才做得成,帝釋看到做成以後心還要守。佛不是把其中一邊消滅,是把它們重新排好:先勤,後忍。
我覺得這也很像我們做共修網。如果只有忍,沒有勤,網站不會自己完成,原典不會自己整理,文章不會自己生出來。很多事情就是要一天一天做。
可是如果網站越做越大,自己也跟著越來越不能被碰,那就不對了。如果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我立刻覺得這是我辛苦做的,你憑什麼,那個「利滿足」就變成新的我執。
所以佛後面又說:「世和合,則為非常法。」這一句也很重要。網站是和合,人事是和合,文章也是很多因緣和合。今天有,明天還可能變。知道非常,反而比較不會把成就抓得那麼緊。
我覺得這一經最後可以變成一句很實際的提醒:事情沒完成時,要精進;事情完成後,要修忍。前面不要懶,後面不要慢,這兩個都要。
如果讓我再收得深一點,我會寫:精勤讓我們把該做的事做好,忍讓我們不被做好之後的得失綁住;若再知道世間和合本來非常,就能在成辦中用力,也在成辦後放下。
一一一九中,天帝釋與鞞盧闍那子婆稚阿修羅王晨朝俱詣佛所。婆稚先說「人當勤方便,必令利滿足,是利滿足已,何須復方便」,肯定精勤方便能令所求利益成辦;帝釋則說「若人勤方便,必令利滿足,是利滿足已,修忍無過上」,在精勤之後再加上修忍。二人請佛判斷何者善說,佛先說「二說俱善」,再自說偈指出一切眾生各求己利,而世間諸和合本是非常之法,最後仍收在「若人勤方便,必令利滿足,是利滿足已,修忍無過上」。佛又告比丘,帝釋身為三十三天自在王,修行於忍、讚歎於忍,正信出家學道者也應如此。本經因此不是以精勤否定忍,也不是以忍否定精勤,而是指出兩者次第相成:未成辦時當勤方便,利益成就後更應修忍;知道世間和合非常,才能在成辦時盡力,在得失變化中不被瞋恚與執取帶走。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