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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三十八卷(11-2)〈昔以刀杖恐怖眾生・今以正念超出恩愛流〉——(一○七七後段)

學僧 釋慧照

前一篇,央瞿利摩羅還是一個手執刀楯、令眾人恐怖的人。

佛陀卻沒有把他永遠定格在那個身分裡。

他聽見正法後,說:

「當捨久遠惡。」

然後真的放下刀楯,投身佛足,求佛出家。

到了這一篇,經文不再只說「他願意改」。

而是進一步讓我們看見:

他真的修成了。

出家之後,央瞿利摩羅獨一靜處,專精思惟,最後現法自知作證:

「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

「自知不受後有。」

而當他得阿羅漢、覺解脫喜樂之後,回看自己的一生,沒有把過去洗白。

他直接承認:

自己原本名字帶著「不害」之義,卻曾多所殺害。

也明白說出:

「我已作惡業。」

同時又指出:

真正的轉變,是從三歸、出家、正念、自調、忍辱與隨法修行開始。

佛法不是把過去抹去,而是讓一個人停止舊惡、如實承擔、從此不再重作,並以正念與智慧真正超出生死恩愛之流。

爾時。央瞿利摩羅出家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增修梵行。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央瞿利摩羅出家之後:

「獨一靜處。」

「專精思惟。」

他沒有因為佛陀接受自己,就停在:

我已經被原諒了。

而是開始真正修行。

經文說,他就是為了族姓子出家的真正目的:

剃除鬚髮。

著袈裟衣。

正信。

非家。

出家學道。

增修梵行。

最後到:

「現法自知作證。」

這一句非常重要。

不是只相信自己有可能解脫。

而是在現法中親自證知。

接著就是阿羅漢常見的解脫宣言:

「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

「自知不受後有。」

央瞿利摩羅真正的轉變,不只在於「不再殺」,而是從止惡一路修到現法自知作證。佛法要的不是暫時壓住惡行,而是從根本斷盡煩惱。

經文接著直接說明他的證果。

時。央瞿利摩羅得阿羅漢。覺解脫喜樂。即說偈言 本受不害名 而中多殺害 今得見諦名 永離於傷殺 身行不殺害 口意俱亦然 當知真不殺 不迫於眾生

「本受不害名,而中多殺害。」

這一句很重。

他沒有逃避自己的過去。

名字原本帶著「不害」。

實際上卻曾經「多殺害」。

現在呢?

「今得見諦名。」

他已經真正見諦。

所以:

「永離於傷殺。」

這個「離」,也不只停在手上不拿刀。

接下來馬上說:

「身行不殺害。」

「口意俱亦然。」

身不害。

口也不害。

意也不害。

這才叫:

「當知真不殺。」

最後又說:

「不迫於眾生。」

真正的不殺,不只是沒有奪命。

也是不逼迫眾生。

不使眾生因自己而恐怖。

真正的不害,不只在身業停止殺害,而是身、口、意三業一起轉向清淨;不殺、不逼、不恐怖眾生,才是真正的「不害」。

這一段也正好與前一篇佛陀對他所說的:

「於一切眾生,謂息於刀杖。」

完全呼應。

前一篇,是佛陀教他。

這一篇,是他自己證實。

原來的刀杖真的停了。

不只是外在刀楯放下。

連身口意的傷害也一起放下。

接著,他回看自己最著名的過去形象。

洗手常血色 名央瞿摩羅 浚流之所漂 三歸制令息 歸依三寶已 出家得具足 成就於三明 佛教作已作

「洗手常血色。」

過去殺害很多,手常染血。

所以:

「名央瞿摩羅。」

接著一句完全翻轉:

「浚流之所漂,三歸制令息。」

他把自己過去比作被大流漂走的人。

被什麼流帶走?

被惡業。

被放逸。

被無明。

被瞋恨與傷害帶走。

但後來:

「三歸制令息。」

歸依三寶之後,這個流開始被止住。

再說:

「歸依三寶已,出家得具足。」

從三歸進入出家。

最後:

「成就於三明。」

「佛教作已作。」

佛陀所教,已經修成。

歸依不是只在口中說「我信佛」;真正的三歸,是讓原本把自己沖向惡業的流被制止,然後依佛、法、僧真正改變生命方向。

接下來,央瞿利摩羅用幾個譬喻說「調伏」。

調牛以捶杖 伏象以鐵鉤 不以刀捶杖 正度調天人 利刀以水石 直箭以熅火 治材以斧斤 自調以黠慧

調牛,要用捶杖。

伏象,要用鐵鉤。

這是世間常見的馴伏方式。

但佛陀:

「不以刀捶杖。」

卻能:

「正度調天人。」

佛陀不是用暴力調伏眾生。

而是以正法調伏。

接著幾個譬喻:

「利刀以水石。」

刀鈍了,用水石磨利。

「直箭以熅火。」

箭要調直,有相應的方法。

「治材以斧斤。」

木材要整理,也要工具。

最後一句才是重點:

「自調以黠慧。」

真正修行人,要用智慧調伏自己。

世間馴物靠外力,修行調心靠智慧。真正困難的,不是制服外面的牛象,而是調伏自己的貪、瞋、癡。

這一句放在央瞿利摩羅身上,力量特別大。

他以前習慣用刀杖控制別人。

現在學會的,是:

不用刀杖。

先調自己。

這就是整個生命方向最深的轉變。

接著,他說出一段非常重要的偈:

人前行放逸 隨後能自斂 是則照世間 如雲解月現 人前放逸行 隨後能自斂 於世恩愛流 正念而超出

「人前行放逸。」

一個人過去曾經放逸。

曾經作惡。

曾經失控。

但是:

「隨後能自斂。」

後來若能真正收攝自己。

佛陀的法不要求我們假裝沒有過去。

而是看:

後來有沒有真正改。

若真能自斂:

「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

像烏雲散開,月亮重新顯現。

這個譬喻非常美。

過去的惡行像雲。

但雲不是月。

雲可以遮住月。

卻不代表月永遠不存在。

當放逸止息,正法現前,生命也能重新照亮。

下一句更進一步:

「於世恩愛流,正念而超出。」

真正超出的工具是什麼?

不是逃避。

是:

正念。

正念使人不再被恩愛之流帶走。

過去放逸,不等於永遠放逸;若後來能真實收攝,以正念修行,仍能超出恩愛之流,如雲散而月現。

這裡的「恩愛流」也很重要。

眾生之所以一直流轉,往往不只是因為恨。

也因為愛。

因為捨不得。

因為黏著。

因為想抓住。

所以佛法不是只教人停止暴力。

還要進一步超出愛取。

央瞿利摩羅從「以刀杖逼迫眾生」,一路走到「正念而超出恩愛流」。

這個轉變非常深。

接著,他又重說一層。

少壯年出家 精勤修佛教 是則照世間 如雲解月現 少壯年出家 精勤修佛教 於世恩愛流 正念以超出

「少壯年出家。」

「精勤修佛教。」

不是出家就自然解脫。

關鍵仍是:

「精勤。」

依佛所教而修。

所以再次說:

「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

又說:

「於世恩愛流,正念以超出。」

這裡再次把「正念」放在超出恩愛流的位置。

不是靠一時感動。

不是靠過去名聲。

不是靠佛陀替自己承擔。

而是自己精勤修。

佛陀可以指路、攝受、開示,但真正超出恩愛流,仍要靠自己依教精勤,以正念修行。

再往下,央瞿利摩羅直接談到過去惡業與後來善行。

若度諸惡業 正善能令滅 是則照世間 如雲解月現 人前造惡業 正善能令滅 於世恩愛流 正念能超出

「若度諸惡業,正善能令滅。」

前面造過惡。

後面要以正善修行。

這裡不能理解成:

做一點善事,就可以把過去因果全部取消。

因為下文馬上就說:

「我已作惡業,必向於惡趣。」

所以這裡重點不是「因果被抹掉」。

而是:

新的惡不再繼續。

正善得以增長。

生命方向徹底改變。

於是:

「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

再一次出現相同譬喻。

因為央瞿利摩羅非常清楚:

他的過去真的黑暗。

但正因如此,後來的清淨更清楚顯現。

佛法不叫人否認惡業,而是教人從此不再增加惡業,以正善修行轉變現在與未來。業已作,不可裝作沒有;但惡不必再續。

接著,他自己正面承認宿業。

我已作惡業 必向於惡趣 已受於惡報 宿責食已食

這裡說得非常明白:

「我已作惡業。」

不是:

我以前只是誤會。

也不是:

反正我現在證果了,以前都不算。

他直接承認:

「必向於惡趣。」

這是惡業本來的方向。

接著:

「已受於惡報。」

又說:

「宿責食已食。」

過去的宿業責報,已經受了應受之報。

這一段很重要。

因為它把佛陀的慈悲與因果分得很清楚。

佛陀接納他。

不代表因果取消。

他證阿羅漢。

也不代表過去從未發生。

真正的解脫,是:

過去業果依法受。

但煩惱根已斷。

未來不再因愛取建立新的生死。

慈悲不取消因果,證果也不改寫歷史。央瞿利摩羅如實承認「我已作惡業」,同時也因煩惱已盡,不再造作推動後有的新業。

經文最後一段,更深地把「宿怨」轉成「忍辱」。

若彼我怨憎 聞此正法者 得清淨法眼 於我修行忍 不復興鬥訟 蒙佛恩力故 我怨行忍辱 亦常讚歎忍 隨時聞正法 聞已隨修行

央瞿利摩羅知道:

過去被自己傷害的人,可能怨憎自己。

這很自然。

所以他沒有要求:

我現在出家證果了,你們就一定要原諒我。

他反而說:

如果那些怨憎我的人,聽到此正法:

「得清淨法眼。」

能夠對我:

「修行忍。」

不再:

「興鬥訟。」

這是蒙佛恩力。

接著:

「我怨行忍辱。」

他希望怨家能修忍辱。

而自己也:

「亦常讚歎忍。」

最後:

「隨時聞正法,聞已隨修行。」

到這裡,整個生命方向已經完全翻轉。

以前:

使人恐怖。

現在:

讚歎忍辱。

以前:

手執刀楯。

現在:

隨聞正法,聞已修行。

以前:

逼迫眾生。

現在:

不復興鬥訟。

真正的懺悔,不是要求受害者立刻忘記,而是自己先停止傷害、承擔果報、修忍辱、不復鬥訟,並願他人也因正法而離恨。

佛說此經已。央瞿利摩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七七到這裡完整結束。

從全經前後看,央瞿利摩羅的轉變非常完整。

開始時:

手執刀楯。

追逐佛陀。

恐怖眾生。

惡業不息。

中間:

佛陀說「我常住耳。汝自不住」。

他聞法後說:

「當捨久遠惡。」

然後放下刀楯,求出家。

後半:

獨一靜處。

專精思惟。

現法作證。

得阿羅漢。

再回頭親自說:

身口意不害。

三歸令息。

自調以黠慧。

正念超出恩愛流。

宿業依法受報。

對怨憎者不再起鬥訟,而讚歎忍辱。

這不是一個「壞人突然變好人」的故事而已。

這是一條很完整的修行道路:

止惡。

歸依。

出家。

精勤。

正念。

自調。

見諦。

解脫。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三件事。

第一:

我是不是一直被過去定義自己?

「我以前就是這種人。」

「我做過這些事,所以沒救了。」

央瞿利摩羅不是這樣走。

他沒有否認過去。

但也沒有讓過去決定未來。

他做的是:

停止。

修行。

證法。

所以如果以前有過錯,真正重要的不是一直重複:

我很糟。

而是:

我現在還做不做?

第二:

我有沒有真的在「自調」?

不是一直管別人。

不是一直要求別人照我的意思。

而是像經文說:

「自調以黠慧。」

今天一念瞋起來,有沒有看見?

一念貪起來,有沒有收攝?

一念想傷人的話到嘴邊,有沒有停?

這才是調伏。

第三:

我對過去得罪自己的人,能不能修一點忍?

這很難。

但經文最後非常清楚:

「不復興鬥訟。」

若一直把舊怨搬回來,仇恨就會繼續。

真正斷流,不只是自己不再作惡。

也包括不再讓怨恨不斷延續。

《慧照心得》

我覺得央瞿利摩羅這一經最珍貴的地方,就是它沒有把轉變寫得太容易。

不是說:

他遇到佛。

放下刀。

從此一切過去都消失。

不是。

後半經他自己還說:

「我已作惡業。」

這一句很重要。

他沒有因為證阿羅漢,就否認以前的事。

這讓我覺得佛法很真實。

真正的懺悔,不是改寫歷史。

是:

我知道那是我做的。

我知道它有果報。

但我從現在開始,不再這樣做。

這樣才有力量。

我也很喜歡:

「人前行放逸,隨後能自斂,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

這四句我覺得很有希望。

人前行放逸。

就是以前真的錯。

但:

「隨後能自斂。」

後來真的收回來。

這樣的人,仍然可以:

「如雲解月現。」

烏雲散開,月亮出來。

我覺得佛法不是把人分成:

好人永遠是好人。

壞人永遠是壞人。

佛法看的是:

現在這一念往哪裡走。

而央瞿利摩羅最大的轉變,不只是從殺人到不殺。

而是從:

「調伏別人。」

變成:

「自調以黠慧。」

以前靠刀。

現在靠智慧。

這差別太大了。

我也很在意「三歸制令息」。

他原本像被大流沖走。

是三歸讓那個流開始停。

這也提醒我:

真正的歸依不是儀式而已。

若歸依之後,我的貪瞋癡完全沒有比較少。

我的刀楯只是換了一個形式。

那就還要繼續修。

真正三歸,應該會讓惡慢慢停。

讓心開始有方向。

最後那一段忍辱,我也很感動。

央瞿利摩羅沒有要求怨家一定要原諒他。

他只是希望:

如果他們聽正法,也能得法眼,也能修忍,不再興鬥訟。

我覺得這很成熟。

真正做錯的人,不應該反過來要求受傷的人:

你都學佛了,怎麼還不原諒我?

這不對。

自己能做的,是先不再傷害。

承擔。

修忍。

不再鬥。

然後願對方也離苦。

這才像真正的懺悔。

所以如果要我用一句話收這一經,我會說:

過去不能重寫,但現在可以止惡;果報不能逃避,但煩惱可以斷;恩愛之流很深,但正念可以超出。

央瞿利摩羅出家後獨一靜處、專精思惟,終至現法自知作證、得阿羅漢。他不否認「本受不害名,而中多殺害」的過去,卻以身口意三業真實離害;由三歸令息惡流,出家具足,成就三明;不再以刀杖調伏他人,而是「自調以黠慧」。他深知「人前行放逸,隨後能自斂」,正念仍能超出世間恩愛之流;也坦然承認「我已作惡業」,宿責依法受報。最後不求以怨還怨,而願怨憎者聞法修忍、不復鬥訟。佛法真正給人的,不是抹去過去,而是讓人從此停止舊惡、承擔因果、以正念修行,直到煩惱盡、恩愛流超出。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