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三十八卷(10-2)〈陀驃摩羅子佛前取無餘涅槃・如燒鐵丸熱滅莫知所歸〉——(一○七六)
前一經中,陀驃摩羅子遭受極重的虛妄誣告。
佛陀依法查問,僧眾依次追究,最後慈地比丘親口承認:
陀驃摩羅子「清淨無罪」。
到了這一經,陀驃摩羅子再次來到佛前。
這一次沒有爭辯。
沒有控訴。
沒有再談前面的委屈。
他只向佛陀提出一件事:
「我願於佛前取般涅槃。」
三次啟請之後,佛陀回答: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隨後,陀驃摩羅子於佛前入三昧、現神變,最後自焚其身,取無餘涅槃。
佛陀以燒熱鐵丸為喻:
熱勢漸漸止息之後,不能再問它「去了哪裡」。
漏盡解脫者入無餘涅槃,也是如此。
有為諸行皆歸變滅;真正的解脫,不是另有一個「我」從此處移往彼處,而是諸流永斷、煩惱已盡,入於無餘涅槃。
(一○七六)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佛陀仍住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前一經,陀驃摩羅子的清淨已經被確認。
這一經,經文立刻進入他生命最後的一段。
爾時。尊者陀驃摩羅子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願於佛前取般涅槃
尊者陀驃摩羅子來到佛前。
稽首佛足。
退住一面。
然後說:
「世尊。我願於佛前取般涅槃。」
沒有長篇鋪陳。
沒有回顧自己的功德。
甚至沒有再提上一經所受的誣謗。
他只是清楚說出自己的願。
這份平靜,與上一經的混亂形成很強烈的對比。
前一經有人因一餐麤食而起恚,最後造作妄語。
這一經的陀驃摩羅子,面對的是自己的最後身,卻沒有絲毫爭競。
一邊是煩惱牽著心走。
一邊是解脫者已經放下。
真正的清淨,不需要靠不斷替自己辯護來維持;陀驃摩羅子在清淨無罪被確認之後,心並沒有停在毀譽得失上,而是直接走向最後的解脫。
世尊默然。如是三啟。佛告陀驃摩羅子。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陀驃摩羅子不是只請一次。
「如是三啟。」
三次向佛啟請。
佛陀前面默然。
三次之後,才說: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這一句很短。
卻把整個生命的實相都收進去。
「有為諸行」,就是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法。
凡因緣而起,就必然依因緣而變。
有生,就有滅。
有聚,就有散。
有身,就有身壞。
佛陀沒有因為陀驃摩羅子是清淨解脫者,就說這個色身可以永遠保留。
仍然是:
「法應如是。」
解脫不是讓有為法停止無常;而是在無常之中,心已不再執取。身仍依法變滅,但苦的根已斷。
這一句也很值得與前面整卷相照。
有人執著外貌。
有人執著利養。
有人執著五欲。
有人執著親族身分。
有人執著得失、來去。
到了這裡,佛陀直接把一切收回:
有為諸行,本來就是如此。
所以真正要修的,不是要求一切永遠照自己的意思留下。
而是看清它必然會變。
然後不再抓住。
爾時。尊者陀驃摩羅子即於佛前。入於三昧。如其正受。向於東方。昇虛空行。現四威儀。行.住.坐.臥。入火三昧。身下出火。舉身洞然。光焰四布。青.黃.赤.白.頗梨紅色。身下出火。還燒其身。身上出水。以灑其身。或身上出火。下燒其身。身下出水。上灑其身。周向十方。種種現化已。
陀驃摩羅子:
「入於三昧。」
依其正受。
向東方昇虛空。
現四威儀:
行。
住。
坐。
臥。
接著入火三昧。
經文描寫得很完整。
身下出火。
舉身洞然。
光焰四布。
又現青、黃、赤、白、頗梨紅色。
有時身下出火。
身上出水。
又有時身上出火。
身下出水。
「周向十方。」
「種種現化。」
這些神變很壯觀。
可是如果只停在神通,就會錯過整經真正的重點。
因為神通之後,經文沒有說:
眾人因此更加崇拜他。
也沒有說:
這就是最終成就。
真正的落點,是下一句。
神通可以顯示定力,卻不是解脫本身;整經真正的終點,不是「能現多少神變」,而是「諸流永斷,入無餘涅槃」。
即於空中。內身出火。還自焚其身。取無餘涅槃。消盡寂滅。令無遺塵。譬如空中然燈。油炷俱盡。陀驃摩羅子空中涅槃。身心俱盡。亦復如是。
這一段非常莊嚴。
「內身出火。」
「還自焚其身。」
然後:
「取無餘涅槃。」
「消盡寂滅。」
「令無遺塵。」
接著經文用一個非常清楚的譬喻:
「譬如空中然燈。油炷俱盡。」
一盞燈燃燒,需要油,需要燈炷。
油盡。
炷盡。
火便息滅。
不能再問:
那個火跑到哪裡去了?
經文說:
陀驃摩羅子空中涅槃,「身心俱盡」,也是如此。
這裡不能把涅槃理解成:
有一個固定的自我,從這裡搬到另一個地方。
經文恰恰用「油炷俱盡」說明:
依緣而起的作用,在因緣滅盡時寂滅。
無餘涅槃不是另一個可以追尋的所在,而是煩惱因緣已盡、生死諸流已斷,不再建立新的有。
這也就是為什麼佛陀後面的偈,不說:
他去到哪一個地方。
而是說:
「莫知其所歸。」
佛陀接著以燒鐵丸作譬喻。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燒鐵丸 其焰洞熾然 熱勢漸息滅 莫知其所歸 如是等解脫 度煩惱淤泥 諸流永已斷 莫知其所之 逮得不動跡 入無餘涅槃
第一個譬喻:
「譬如燒鐵丸,其焰洞熾然。」
一顆燒得火熱的鐵丸,熱勢非常強。
可是當因緣改變,熱勢便:
「漸息滅。」
最後:
「莫知其所歸。」
不能說:
那個熱去了東方。
去了西方。
進入某一個隱藏的地方。
只是熱的因緣止息了。
這就是佛陀要我們理解的方式。
接著說:
「如是等解脫。」
解脫者也是如此。
「度煩惱淤泥。」
煩惱像淤泥一樣,使眾生陷在裡面。
越掙扎,若沒有智慧,可能陷得越深。
解脫者已度過。
接著:
「諸流永已斷。」
一旦生死之流永斷,便沒有新的相續。
所以佛陀又說:
「莫知其所之。」
不能再以一般「一個人死後去了哪裡」的方式來理解漏盡者。
凡夫習慣用「來、去、存在於哪裡」理解生命;佛陀卻以「諸流永已斷」指出,無餘涅槃超出了這種以有為相續來追問去處的方式。
最後兩句:
「逮得不動跡。」
「入無餘涅槃。」
「不動」,不是身體永遠不動。
而是不再被煩惱、愛取、生死之流動搖。
世間一切可以變。
色身可以滅。
外在因緣可以散。
但解脫已不再退轉。
所以稱:
「不動跡。」
最終:
「入無餘涅槃。」
整經就在這裡收攝。
真正的不動,不是讓世間不變,而是世間無常照樣運行,心已不再被愛取與生死流轉牽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到這裡,(一○七五)與(一○七六)兩經合起來看,就更加完整。
前一經,陀驃摩羅子遭人誣謗。
佛陀依法查明。
最後證實:
「清淨無罪。」
這一經,他走到佛前,三次請取般涅槃。
前一經有人為了粗食,心被愛、恚、癡、怖牽走。
這一經則是一位已解脫者,連色身最後都不再執取。
前一經說:
「知而故妄語。」
顯示煩惱如何使心愈陷愈深。
這一經說:
「諸流永已斷。」
顯示解脫如何徹底出離。
一陷。
一出。
對照非常鮮明。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一件最根本的事:
我是不是一直希望有為法不要變?
希望身體永遠健康。
希望關係永遠不散。
希望名聲一直保持。
希望自己珍惜的一切都照原樣留下。
但佛陀說: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不是悲觀。
而是如實。
今天若有一件事正在變,可以練習不要只問:
為什麼它不能留下?
也問:
它本來是不是就依因緣而有?
因緣變時,它是不是本來就會變?
再觀第二件事:
我的心現在還被什麼「流」帶著走?
一念貪來,就跟著去。
一念瞋來,就跟著說。
一念我慢來,就一定要證明自己。
這些都是流。
今日未必要一下子做到「永斷」。
但至少可以開始看見:
我正被什麼牽走?
看見一次。
停下一次。
就是在向出流走。
最後再提醒自己:
修行的目的,不是只求一個更好的生命狀態。
而是最終走到:
「諸流永已斷。」
《慧照心得》
這一經我讀到佛陀那一句: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心裡很安靜。
因為這一句不像安慰人的話。
佛陀沒有說:
不要難過。
也沒有說:
一切都會變好。
祂只是如實說:
有為諸行,本來就是如此。
有生就會滅。
聚了就會散。
身體出現,也會走到最後。
我覺得修行到後來,很重要的也許就是不再要求法違背法。
無常就是無常。
我不能因為喜歡,就要求它永遠常住。
不能因為捨不得,就要求因緣不能改變。
如果一直要求無常變成常,苦就一定生。
我也注意到,陀驃摩羅子前一經才受到那麼嚴重的誣告。
如果是我們,也許很容易一直記著:
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我要讓所有人知道我是清白的。
可是下一經完全沒有這些。
他到佛前,只說:
「我願於佛前取般涅槃。」
我覺得這就是差別。
凡夫很容易一直住在自己的故事裡。
誰害我。
誰冤枉我。
誰欠我。
解脫者卻已經不住在這些東西裡。
前面的事情查清楚了。
就清楚了。
心不必再抱著。
最後佛陀用燒鐵丸比喻,我也覺得很重要。
鐵丸熱的時候,非常明顯。
等熱勢漸息,不能問:
熱跑去哪裡?
這個問題本身就不對。
同樣,對無餘涅槃若一直問:
他現在存在在哪裡?
去了哪一界?
是不是還有一個他?
也可能仍然是拿凡夫對「有」的理解去套解脫。
佛陀說的不是「去了某處」。
而是:
「諸流永已斷。」
我覺得這五個字最重要。
不是搬家。
是生死的流停止了。
沒有新的愛取再把生命推向下一段。
這才是佛法所說的究竟。
所以這一經雖然有大神變、有火三昧、有自焚其身,我最後最想記住的反而不是這些。
而是三句: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諸流永已斷。」
「入無餘涅槃。」
一開始,是如實看見無常。
中間,是斷流。
最後,是寂滅。
陀驃摩羅子在前經被誣而終證清淨無罪,此經卻不再停留於毀譽得失,而三請於佛前取般涅槃。佛陀一句「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指出一切因緣所成終歸變滅;陀驃摩羅子入三昧、現神變,最後自焚其身,取無餘涅槃。佛以燒鐵丸熱勢漸息為喻,不再問熱「歸於何處」;同樣,漏盡解脫者「諸流永已斷」,不可再以凡夫有為相續的來去觀念追問其所之。看清無常、斷盡諸流、逮得不動,正是此經所顯的寂滅之道。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