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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三十八卷(10-2)〈陀驃摩羅子佛前取無餘涅槃・如燒鐵丸熱滅莫知所歸〉——(一○七六)

學僧 釋慧照

前一經中,陀驃摩羅子遭受極重的虛妄誣告。

佛陀依法查問,僧眾依次追究,最後慈地比丘親口承認:

陀驃摩羅子「清淨無罪」。

到了這一經,陀驃摩羅子再次來到佛前。

這一次沒有爭辯。

沒有控訴。

沒有再談前面的委屈。

他只向佛陀提出一件事:

「我願於佛前取般涅槃。」

三次啟請之後,佛陀回答: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隨後,陀驃摩羅子於佛前入三昧、現神變,最後自焚其身,取無餘涅槃。

佛陀以燒熱鐵丸為喻:

熱勢漸漸止息之後,不能再問它「去了哪裡」。

漏盡解脫者入無餘涅槃,也是如此。

有為諸行皆歸變滅;真正的解脫,不是另有一個「我」從此處移往彼處,而是諸流永斷、煩惱已盡,入於無餘涅槃。

(一○七六)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佛陀仍住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前一經,陀驃摩羅子的清淨已經被確認。

這一經,經文立刻進入他生命最後的一段。

爾時。尊者陀驃摩羅子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願於佛前取般涅槃

尊者陀驃摩羅子來到佛前。

稽首佛足。

退住一面。

然後說:

「世尊。我願於佛前取般涅槃。」

沒有長篇鋪陳。

沒有回顧自己的功德。

甚至沒有再提上一經所受的誣謗。

他只是清楚說出自己的願。

這份平靜,與上一經的混亂形成很強烈的對比。

前一經有人因一餐麤食而起恚,最後造作妄語。

這一經的陀驃摩羅子,面對的是自己的最後身,卻沒有絲毫爭競。

一邊是煩惱牽著心走。

一邊是解脫者已經放下。

真正的清淨,不需要靠不斷替自己辯護來維持;陀驃摩羅子在清淨無罪被確認之後,心並沒有停在毀譽得失上,而是直接走向最後的解脫。

世尊默然。如是三啟。佛告陀驃摩羅子。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陀驃摩羅子不是只請一次。

「如是三啟。」

三次向佛啟請。

佛陀前面默然。

三次之後,才說: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這一句很短。

卻把整個生命的實相都收進去。

「有為諸行」,就是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法。

凡因緣而起,就必然依因緣而變。

有生,就有滅。

有聚,就有散。

有身,就有身壞。

佛陀沒有因為陀驃摩羅子是清淨解脫者,就說這個色身可以永遠保留。

仍然是:

「法應如是。」

解脫不是讓有為法停止無常;而是在無常之中,心已不再執取。身仍依法變滅,但苦的根已斷。

這一句也很值得與前面整卷相照。

有人執著外貌。

有人執著利養。

有人執著五欲。

有人執著親族身分。

有人執著得失、來去。

到了這裡,佛陀直接把一切收回:

有為諸行,本來就是如此。

所以真正要修的,不是要求一切永遠照自己的意思留下。

而是看清它必然會變。

然後不再抓住。

爾時。尊者陀驃摩羅子即於佛前。入於三昧。如其正受。向於東方。昇虛空行。現四威儀。行.住.坐.臥。入火三昧。身下出火。舉身洞然。光焰四布。青.黃.赤.白.頗梨紅色。身下出火。還燒其身。身上出水。以灑其身。或身上出火。下燒其身。身下出水。上灑其身。周向十方。種種現化已。

陀驃摩羅子:

「入於三昧。」

依其正受。

向東方昇虛空。

現四威儀:

行。

住。

坐。

臥。

接著入火三昧。

經文描寫得很完整。

身下出火。

舉身洞然。

光焰四布。

又現青、黃、赤、白、頗梨紅色。

有時身下出火。

身上出水。

又有時身上出火。

身下出水。

「周向十方。」

「種種現化。」

這些神變很壯觀。

可是如果只停在神通,就會錯過整經真正的重點。

因為神通之後,經文沒有說:

眾人因此更加崇拜他。

也沒有說:

這就是最終成就。

真正的落點,是下一句。

神通可以顯示定力,卻不是解脫本身;整經真正的終點,不是「能現多少神變」,而是「諸流永斷,入無餘涅槃」。

即於空中。內身出火。還自焚其身。取無餘涅槃。消盡寂滅。令無遺塵。譬如空中然燈。油炷俱盡。陀驃摩羅子空中涅槃。身心俱盡。亦復如是。

這一段非常莊嚴。

「內身出火。」

「還自焚其身。」

然後:

「取無餘涅槃。」

「消盡寂滅。」

「令無遺塵。」

接著經文用一個非常清楚的譬喻:

「譬如空中然燈。油炷俱盡。」

一盞燈燃燒,需要油,需要燈炷。

油盡。

炷盡。

火便息滅。

不能再問:

那個火跑到哪裡去了?

經文說:

陀驃摩羅子空中涅槃,「身心俱盡」,也是如此。

這裡不能把涅槃理解成:

有一個固定的自我,從這裡搬到另一個地方。

經文恰恰用「油炷俱盡」說明:

依緣而起的作用,在因緣滅盡時寂滅。

無餘涅槃不是另一個可以追尋的所在,而是煩惱因緣已盡、生死諸流已斷,不再建立新的有。

這也就是為什麼佛陀後面的偈,不說:

他去到哪一個地方。

而是說:

「莫知其所歸。」

佛陀接著以燒鐵丸作譬喻。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燒鐵丸 其焰洞熾然 熱勢漸息滅 莫知其所歸 如是等解脫 度煩惱淤泥 諸流永已斷 莫知其所之 逮得不動跡 入無餘涅槃

第一個譬喻:

「譬如燒鐵丸,其焰洞熾然。」

一顆燒得火熱的鐵丸,熱勢非常強。

可是當因緣改變,熱勢便:

「漸息滅。」

最後:

「莫知其所歸。」

不能說:

那個熱去了東方。

去了西方。

進入某一個隱藏的地方。

只是熱的因緣止息了。

這就是佛陀要我們理解的方式。

接著說:

「如是等解脫。」

解脫者也是如此。

「度煩惱淤泥。」

煩惱像淤泥一樣,使眾生陷在裡面。

越掙扎,若沒有智慧,可能陷得越深。

解脫者已度過。

接著:

「諸流永已斷。」

一旦生死之流永斷,便沒有新的相續。

所以佛陀又說:

「莫知其所之。」

不能再以一般「一個人死後去了哪裡」的方式來理解漏盡者。

凡夫習慣用「來、去、存在於哪裡」理解生命;佛陀卻以「諸流永已斷」指出,無餘涅槃超出了這種以有為相續來追問去處的方式。

最後兩句:

「逮得不動跡。」

「入無餘涅槃。」

「不動」,不是身體永遠不動。

而是不再被煩惱、愛取、生死之流動搖。

世間一切可以變。

色身可以滅。

外在因緣可以散。

但解脫已不再退轉。

所以稱:

「不動跡。」

最終:

「入無餘涅槃。」

整經就在這裡收攝。

真正的不動,不是讓世間不變,而是世間無常照樣運行,心已不再被愛取與生死流轉牽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到這裡,(一○七五)與(一○七六)兩經合起來看,就更加完整。

前一經,陀驃摩羅子遭人誣謗。

佛陀依法查明。

最後證實:

「清淨無罪。」

這一經,他走到佛前,三次請取般涅槃。

前一經有人為了粗食,心被愛、恚、癡、怖牽走。

這一經則是一位已解脫者,連色身最後都不再執取。

前一經說:

「知而故妄語。」

顯示煩惱如何使心愈陷愈深。

這一經說:

「諸流永已斷。」

顯示解脫如何徹底出離。

一陷。

一出。

對照非常鮮明。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一件最根本的事:

我是不是一直希望有為法不要變?

希望身體永遠健康。

希望關係永遠不散。

希望名聲一直保持。

希望自己珍惜的一切都照原樣留下。

但佛陀說: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不是悲觀。

而是如實。

今天若有一件事正在變,可以練習不要只問:

為什麼它不能留下?

也問:

它本來是不是就依因緣而有?

因緣變時,它是不是本來就會變?

再觀第二件事:

我的心現在還被什麼「流」帶著走?

一念貪來,就跟著去。

一念瞋來,就跟著說。

一念我慢來,就一定要證明自己。

這些都是流。

今日未必要一下子做到「永斷」。

但至少可以開始看見:

我正被什麼牽走?

看見一次。

停下一次。

就是在向出流走。

最後再提醒自己:

修行的目的,不是只求一個更好的生命狀態。

而是最終走到:

「諸流永已斷。」

《慧照心得》

這一經我讀到佛陀那一句: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心裡很安靜。

因為這一句不像安慰人的話。

佛陀沒有說:

不要難過。

也沒有說:

一切都會變好。

祂只是如實說:

有為諸行,本來就是如此。

有生就會滅。

聚了就會散。

身體出現,也會走到最後。

我覺得修行到後來,很重要的也許就是不再要求法違背法。

無常就是無常。

我不能因為喜歡,就要求它永遠常住。

不能因為捨不得,就要求因緣不能改變。

如果一直要求無常變成常,苦就一定生。

我也注意到,陀驃摩羅子前一經才受到那麼嚴重的誣告。

如果是我們,也許很容易一直記著:

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我要讓所有人知道我是清白的。

可是下一經完全沒有這些。

他到佛前,只說:

「我願於佛前取般涅槃。」

我覺得這就是差別。

凡夫很容易一直住在自己的故事裡。

誰害我。

誰冤枉我。

誰欠我。

解脫者卻已經不住在這些東西裡。

前面的事情查清楚了。

就清楚了。

心不必再抱著。

最後佛陀用燒鐵丸比喻,我也覺得很重要。

鐵丸熱的時候,非常明顯。

等熱勢漸息,不能問:

熱跑去哪裡?

這個問題本身就不對。

同樣,對無餘涅槃若一直問:

他現在存在在哪裡?

去了哪一界?

是不是還有一個他?

也可能仍然是拿凡夫對「有」的理解去套解脫。

佛陀說的不是「去了某處」。

而是:

「諸流永已斷。」

我覺得這五個字最重要。

不是搬家。

是生死的流停止了。

沒有新的愛取再把生命推向下一段。

這才是佛法所說的究竟。

所以這一經雖然有大神變、有火三昧、有自焚其身,我最後最想記住的反而不是這些。

而是三句:

「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諸流永已斷。」

「入無餘涅槃。」

一開始,是如實看見無常。

中間,是斷流。

最後,是寂滅。

陀驃摩羅子在前經被誣而終證清淨無罪,此經卻不再停留於毀譽得失,而三請於佛前取般涅槃。佛陀一句「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指出一切因緣所成終歸變滅;陀驃摩羅子入三昧、現神變,最後自焚其身,取無餘涅槃。佛以燒鐵丸熱勢漸息為喻,不再問熱「歸於何處」;同樣,漏盡解脫者「諸流永已斷」,不可再以凡夫有為相續的來去觀念追問其所之。看清無常、斷盡諸流、逮得不動,正是此經所顯的寂滅之道。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