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三十七卷(31)〈自己行惡復教人行是惡惡法・自行真實復教人行是真實真實法〉——(一○五三)
一個人的行為,不一定只停在自己身上。
自己怎麼做,是一層;若又把同樣的方向教給別人,使別人也跟著去做,它所影響的範圍就更大。
佛陀在這一經中,因此把法義再向前推進一層:
自己行殺生乃至邪見,是「惡法」;自己行惡,又教別人行惡,稱為「惡惡法」。
反過來,自己不殺生乃至正見,是「真實法」;自己如此行,也教別人如此行,則是「真實真實法」。
修行於是不能只問:
我自己做得對不對?
還要再看:
我正在把什麼樣的方向帶給別人?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前一經已明白分別「惡法」與「真實法」。
這一經承接同一法義,再加入「教人令行」的一層,使我們看見:善惡不只可以由自己造作,也可能藉著言教、勸導與影響而擴展到別人身上。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惡法.惡惡法。有真實法.真實真實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陀先立出四個名稱:
惡法。 惡惡法。 真實法。 真實真實法。
這四者的差別,就在後面所說的「自己行」與「又教別人行」。
自己的生命朝哪裡走,當然重要;但若自己的見解、語言與行為又開始帶動別人,那份責任便更加深。
因此修行不能只顧「我沒有親自做」。
若自己鼓勵、教導、推動別人去造不善,同樣是在擴大不善的力量。
云何為惡法。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惡法。
佛陀首先說「惡法」。
「殺生,乃至邪見。」
經文以首尾收攝十不善業。
從身所造、口所說,到心中的貪恚邪見,只要自己依不善而行,就名為惡法。
這裡首先仍然回到自己。
因為要看對別人的影響以前,必須先問:
我自己正在行什麼?
如果自己的方向已經偏了,後面再去影響別人,那個偏差就會從一個人的生命,擴大到更多人。
自己的不善已經是惡法;若不自覺察,反而把自己的不善變成別人學習的方向,惡便不再只停在自己身上。
云何為惡惡法。謂自殺生。教人令殺。乃至自起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是名惡惡法。
這就是全經非常關鍵的一段。
「自殺生,教人令殺。」
自己殺生是一層;又叫別人殺,是另一層。
直到「自起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
自己見解顛倒已經會影響自己的判斷;若再把這種顛倒見傳給別人,使別人也依此而行,影響便更深。
所以佛陀稱之為「惡惡法」。
這提醒我們:造業不只是自己親手完成某件事。
教別人去做、引導別人去做、使別人相信不善是合理的,都值得非常慎重。
尤其是邪見。
一個行為的影響也許止於一時;錯誤的見解一旦被傳出去,卻可能持續推動許多後續的不善。
自己行惡,是自己走錯;又教別人行惡,便使另一個生命也向錯誤方向走去。佛陀因此不只重視個人的造作,也重視我們正在把什麼法傳給別人。
這一段也可以拿來照日常生活。
有些事情,我們自己也許沒有直接做,卻在旁邊說:
「沒關係,大家都這樣。」
一句話,就可能使別人原本的警覺鬆掉。
有人正要說妄語,我們替他找理由;有人正要傷害眾生,我們鼓勵他去做;有人生起瞋恨,我們在旁邊加深他的恨。
這些都值得修行人細細觀察。
我們的話,究竟是在止惡,還是在助惡?
云何為真實法。謂不殺生。乃至正見。是名真實法。
接著佛陀說「真實法」。
「不殺生,乃至正見。」
方向與前面完全相反。
自己不殺生,乃至自行正見,便是先把自己的生命安立在善法中。
這一步不能省略。
若自己尚未實行,卻只要求別人行善,修行容易只剩口頭教導。
所以真實法首先仍然從自己開始。
不殺,自己先行。 不妄語,自己先守。 不兩舌、不惡口,自己先練習。 不貪、不恚、正見,也先在自己的心中修。
善法若要真正有力量,先從自己身上活出來。自己所行與自己所說相應,教人的話才不只是道理,而有實際的分量。
云何為真實真實法。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是名真實真實法
佛陀最後說「真實真實法」。
不是只有自己不殺生,而是:
「自不殺生,教人不殺。」
乃至:
「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
先自己行善,再幫助別人也向善。
這與「惡惡法」形成非常清楚的對照。
自己造惡,又帶人造惡,不善擴散。
自己修善,又引導別人修善,善法也能擴散。
所以一個修行人的影響,並不一定要做非常大的事情。
自己不說離間語,並提醒身邊的人不要傳是非,就是在讓和合增加。
自己尊重生命,也教人尊重生命,就是在讓不殺增加。
自己依正見而行,也幫助別人理解因果、遠離顛倒,就是讓正見繼續流傳。
真實真實法,不是只有「我自己清淨就好」。自己先行不殺乃至正見,再以同樣的善法引導別人,使善不只停在一人,而能在人與人之間相續。
這裡也提醒修行人,教人行善時,自己更要回頭看自己的實踐。
若口中勸人不瞋,自己卻處處惡口,言與行便不相應。
若勸人不貪,自己卻緊抓名利不放,別人也很難從我們身上看見法的力量。
所以這一經的次第很清楚:
先「自」。
再「教人」。
不是只會教別人,而忘了自己。
也不是只顧自己,而完全不願以善法利益他人。
自利與利他,在這裡連成一條路。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說完此經,諸比丘歡喜奉行。
「奉行」在這一經尤其重要。
因為我們每個人,其實都多少在影響別人。
一句話、一種態度、一個選擇,都可能成為別人所看到、所學習的方向。
因此修行不只要守自己的身口意。
也要珍惜自己對他人的影響。
讓人因為與我們相處,更靠近善,而不是更靠近不善。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兩層。
第一層:
我自己正在行什麼?
今日是否有殺害、侵奪、邪行、妄語、兩舌、惡口、綺語?
心中是否仍被貪、恚、邪見推著走?
第二層:
我又在鼓勵別人什麼?
別人發怒時,我是在幫他冷靜,還是在旁邊煽動?
別人想說是非時,我是在止住,還是一起傳?
別人準備做不正當的事,我是在提醒,還是替他找理由?
反過來,也看看:
今天能不能自己先做一件善,再鼓勵另一個人一起做?
自己少一句惡口,也讓旁邊的人少一句。
自己護一分生命,也讓另一個人知道生命值得珍惜。
這就是把真實法,慢慢變成真實真實法。
《慧照心得》
這一經讓我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
人不只是活自己的生命,也一直在彼此影響。
有時候,我們會說:
「那不是我做的。」
可是佛陀在這一經讓我們再往深處看。
如果是我教他做的呢?
如果是我鼓勵的呢?
如果明知道不善,我還告訴他「沒關係,你就去做」呢?
這就不能只用「不是我親手做」來看。
經文明白說:
「自殺生,教人令殺。」
直到:
「自起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
這使我對「教人」兩個字非常警醒。
因為一句話真的可以改變別人的方向。
一個人本來還在猶豫要不要作惡,我們若在旁邊推一把,他可能就去了。
同樣,一個人本來正被瞋心帶著走,我們若勸他停一下,也可能因此止住一件惡。
所以我們的語言,本身就有責任。
但是佛陀並沒有只停在警戒。
另一面更值得修:
「自不殺生,教人不殺。」
乃至:
「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
這讓我看到善法也能傳。
自己學會不殺,把不殺的慈悲傳出去。
自己學會真實語,讓身邊的人知道誠實的重要。
自己不兩舌,慢慢使一個團體少一些是非。
自己依正見行,也願意用清楚、柔和的方式幫助別人離開顛倒。
這就是善法從一個人走到另一個人。
但其中有一個次第,我覺得不能忘:
「自」在前,「教人」在後。
先要求自己。
先讓法在自己身上成立。
再去影響別人。
這樣的教導才比較不會變成只要求別人,而自己沒有實踐。
一個人真正能利益別人的地方,往往不是說得多,而是別人從他身上看得到:
這個法,他真的在行。
惡法若只停在自己,已能染污自己的生命;若又教人行惡,不善便從一人擴展到他人。真實法亦復如是:自己先不殺乃至正見,是自淨其行;再教人不殺、教人正見,便使善法相續流傳。修行不只要問「我做了什麼」,還要問「因為我,別人正在更靠近善,還是更靠近惡?」先自正,再助人正,正是真實真實法最深的實踐。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