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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三十七卷(31)〈自己行惡復教人行是惡惡法・自行真實復教人行是真實真實法〉——(一○五三)

學僧 釋慧照

一個人的行為,不一定只停在自己身上。

自己怎麼做,是一層;若又把同樣的方向教給別人,使別人也跟著去做,它所影響的範圍就更大。

佛陀在這一經中,因此把法義再向前推進一層:

自己行殺生乃至邪見,是「惡法」;自己行惡,又教別人行惡,稱為「惡惡法」。

反過來,自己不殺生乃至正見,是「真實法」;自己如此行,也教別人如此行,則是「真實真實法」。

修行於是不能只問:

我自己做得對不對?

還要再看:

我正在把什麼樣的方向帶給別人?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前一經已明白分別「惡法」與「真實法」。

這一經承接同一法義,再加入「教人令行」的一層,使我們看見:善惡不只可以由自己造作,也可能藉著言教、勸導與影響而擴展到別人身上。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惡法.惡惡法。有真實法.真實真實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陀先立出四個名稱:

惡法。 惡惡法。 真實法。 真實真實法。

這四者的差別,就在後面所說的「自己行」與「又教別人行」。

自己的生命朝哪裡走,當然重要;但若自己的見解、語言與行為又開始帶動別人,那份責任便更加深。

因此修行不能只顧「我沒有親自做」。

若自己鼓勵、教導、推動別人去造不善,同樣是在擴大不善的力量。

云何為惡法。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惡法。

佛陀首先說「惡法」。

「殺生,乃至邪見。」

經文以首尾收攝十不善業。

從身所造、口所說,到心中的貪恚邪見,只要自己依不善而行,就名為惡法。

這裡首先仍然回到自己。

因為要看對別人的影響以前,必須先問:

我自己正在行什麼?

如果自己的方向已經偏了,後面再去影響別人,那個偏差就會從一個人的生命,擴大到更多人。

自己的不善已經是惡法;若不自覺察,反而把自己的不善變成別人學習的方向,惡便不再只停在自己身上。

云何為惡惡法。謂自殺生。教人令殺。乃至自起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是名惡惡法。

這就是全經非常關鍵的一段。

「自殺生,教人令殺。」

自己殺生是一層;又叫別人殺,是另一層。

直到「自起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

自己見解顛倒已經會影響自己的判斷;若再把這種顛倒見傳給別人,使別人也依此而行,影響便更深。

所以佛陀稱之為「惡惡法」。

這提醒我們:造業不只是自己親手完成某件事。

教別人去做、引導別人去做、使別人相信不善是合理的,都值得非常慎重。

尤其是邪見。

一個行為的影響也許止於一時;錯誤的見解一旦被傳出去,卻可能持續推動許多後續的不善。

自己行惡,是自己走錯;又教別人行惡,便使另一個生命也向錯誤方向走去。佛陀因此不只重視個人的造作,也重視我們正在把什麼法傳給別人。

這一段也可以拿來照日常生活。

有些事情,我們自己也許沒有直接做,卻在旁邊說:

「沒關係,大家都這樣。」

一句話,就可能使別人原本的警覺鬆掉。

有人正要說妄語,我們替他找理由;有人正要傷害眾生,我們鼓勵他去做;有人生起瞋恨,我們在旁邊加深他的恨。

這些都值得修行人細細觀察。

我們的話,究竟是在止惡,還是在助惡?

云何為真實法。謂不殺生。乃至正見。是名真實法。

接著佛陀說「真實法」。

「不殺生,乃至正見。」

方向與前面完全相反。

自己不殺生,乃至自行正見,便是先把自己的生命安立在善法中。

這一步不能省略。

若自己尚未實行,卻只要求別人行善,修行容易只剩口頭教導。

所以真實法首先仍然從自己開始。

不殺,自己先行。 不妄語,自己先守。 不兩舌、不惡口,自己先練習。 不貪、不恚、正見,也先在自己的心中修。

善法若要真正有力量,先從自己身上活出來。自己所行與自己所說相應,教人的話才不只是道理,而有實際的分量。

云何為真實真實法。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是名真實真實法

佛陀最後說「真實真實法」。

不是只有自己不殺生,而是:

「自不殺生,教人不殺。」

乃至:

「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

先自己行善,再幫助別人也向善。

這與「惡惡法」形成非常清楚的對照。

自己造惡,又帶人造惡,不善擴散。

自己修善,又引導別人修善,善法也能擴散。

所以一個修行人的影響,並不一定要做非常大的事情。

自己不說離間語,並提醒身邊的人不要傳是非,就是在讓和合增加。

自己尊重生命,也教人尊重生命,就是在讓不殺增加。

自己依正見而行,也幫助別人理解因果、遠離顛倒,就是讓正見繼續流傳。

真實真實法,不是只有「我自己清淨就好」。自己先行不殺乃至正見,再以同樣的善法引導別人,使善不只停在一人,而能在人與人之間相續。

這裡也提醒修行人,教人行善時,自己更要回頭看自己的實踐。

若口中勸人不瞋,自己卻處處惡口,言與行便不相應。

若勸人不貪,自己卻緊抓名利不放,別人也很難從我們身上看見法的力量。

所以這一經的次第很清楚:

先「自」。

再「教人」。

不是只會教別人,而忘了自己。

也不是只顧自己,而完全不願以善法利益他人。

自利與利他,在這裡連成一條路。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說完此經,諸比丘歡喜奉行。

「奉行」在這一經尤其重要。

因為我們每個人,其實都多少在影響別人。

一句話、一種態度、一個選擇,都可能成為別人所看到、所學習的方向。

因此修行不只要守自己的身口意。

也要珍惜自己對他人的影響。

讓人因為與我們相處,更靠近善,而不是更靠近不善。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兩層。

第一層:

我自己正在行什麼?

今日是否有殺害、侵奪、邪行、妄語、兩舌、惡口、綺語?

心中是否仍被貪、恚、邪見推著走?

第二層:

我又在鼓勵別人什麼?

別人發怒時,我是在幫他冷靜,還是在旁邊煽動?

別人想說是非時,我是在止住,還是一起傳?

別人準備做不正當的事,我是在提醒,還是替他找理由?

反過來,也看看:

今天能不能自己先做一件善,再鼓勵另一個人一起做?

自己少一句惡口,也讓旁邊的人少一句。

自己護一分生命,也讓另一個人知道生命值得珍惜。

這就是把真實法,慢慢變成真實真實法。

《慧照心得》

這一經讓我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

人不只是活自己的生命,也一直在彼此影響。

有時候,我們會說:

「那不是我做的。」

可是佛陀在這一經讓我們再往深處看。

如果是我教他做的呢?

如果是我鼓勵的呢?

如果明知道不善,我還告訴他「沒關係,你就去做」呢?

這就不能只用「不是我親手做」來看。

經文明白說:

「自殺生,教人令殺。」

直到:

「自起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

這使我對「教人」兩個字非常警醒。

因為一句話真的可以改變別人的方向。

一個人本來還在猶豫要不要作惡,我們若在旁邊推一把,他可能就去了。

同樣,一個人本來正被瞋心帶著走,我們若勸他停一下,也可能因此止住一件惡。

所以我們的語言,本身就有責任。

但是佛陀並沒有只停在警戒。

另一面更值得修:

「自不殺生,教人不殺。」

乃至:

「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

這讓我看到善法也能傳。

自己學會不殺,把不殺的慈悲傳出去。

自己學會真實語,讓身邊的人知道誠實的重要。

自己不兩舌,慢慢使一個團體少一些是非。

自己依正見行,也願意用清楚、柔和的方式幫助別人離開顛倒。

這就是善法從一個人走到另一個人。

但其中有一個次第,我覺得不能忘:

「自」在前,「教人」在後。

先要求自己。

先讓法在自己身上成立。

再去影響別人。

這樣的教導才比較不會變成只要求別人,而自己沒有實踐。

一個人真正能利益別人的地方,往往不是說得多,而是別人從他身上看得到:

這個法,他真的在行。

惡法若只停在自己,已能染污自己的生命;若又教人行惡,不善便從一人擴展到他人。真實法亦復如是:自己先不殺乃至正見,是自淨其行;再教人不殺、教人正見,便使善法相續流傳。修行不只要問「我做了什麼」,還要問「因為我,別人正在更靠近善,還是更靠近惡?」先自正,再助人正,正是真實真實法最深的實踐。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