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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54・釋摩男本四子經

《釋摩男本四子經》第一卷(2)〈因錢財親族諸人鬥諍傷殺・從軍盜劫受刑皆由貪意所致〉

學僧 釋慧照

三事者世間人坐錢。父與子諍。兄與弟諍。夫與婦諍。或知識朋友共諍。或諸家內外共諍。背後相說惡露。

佛接著說第三種苦,是世間人因錢財而生出的種種鬥諍。

世間人坐錢。父與子諍。兄與弟諍。夫與婦諍。

因為錢財,父子會爭,兄弟會爭,夫妻也會爭。

原本最親近的關係,一旦各自抓住所欲與所得,也可能因此失去和合。

或知識朋友共諍。或諸家內外共諍。

不只是親族,知識朋友之間會爭,各家內外的人也會互相爭執。

背後相說惡露。

爭執之後,甚至在背後揭說彼此的惡事與過失。

貪財之心若不止,苦就會從自己心中的欲求,進一步傷害彼此關係。

是皆貪樂所致。

是皆貪樂所致。

佛指出,前面這些父子、兄弟、夫妻、朋友與家人之間的爭執,都由貪著欲樂而來。

問題不只在錢財本身,更在心對錢財與欲樂的貪著。

世間人坐錢財故。王者與王者鬥。道人與道人鬥。田家與田家鬥。工師與工師鬥。

佛再把因財而起的爭鬥擴大到不同人群。

王者與王者鬥。

王與王之間會因財利而鬥。

道人與道人鬥。

連修道之人之間,也可能因所貪而互相鬥爭。

田家與田家鬥。工師與工師鬥。

務農的人彼此會鬥,工師之間也會鬥。

佛把不同身分都列出,是要說明只要貪著錢財,不論身分如何,都可能被帶入爭鬥。

皆坐錢財故口相罵杖相捶刀相斫。或相傷殺。

皆坐錢財故口相罵

因錢財而起爭執,先從口中互相辱罵。

杖相捶刀相斫。

口角若再加重,便以杖相打,以刀相砍。

或相傷殺。

最後甚至彼此傷害、殺害。

從貪財到口罵,再從口罵走向刀杖傷殺,苦一步一步加深。

皆坐貪所致。是為三苦。

皆坐貪所致。

佛再次指出,這些鬥爭與傷殺都由貪所致。

是為三苦。

這就是第三種苦。

第一苦是求財辛勞而可能不得;第二苦是得財後守護、怕失與實際亡失;第三苦則進一步說到因財與貪而破壞人際,乃至互相傷殺。

四事者。世間人從軍。受取官錢公知。當行鬥戰生死無期。

佛接著說第四種苦。

世間人從軍。受取官錢公知。

世間人從軍,領受官府給予的錢財,這是明知而接受的事情。

當行鬥戰生死無期。

既然從軍,就要前往鬥戰,而戰場上生死沒有一定。

領取官錢的同時,也連帶承擔可能受傷、死亡的危險。

皆貪心故行從軍。以受官錢不得復休。

皆貪心故行從軍。

佛指出,這裡所說的人因貪心而從軍。

以受官錢不得復休。

既然已經接受官錢,就不能任意停止而退下。

為財所驅,便必須承受後續戰鬥的危險。

便鬥或傷頭或截頭。或傷臂或截臂。或傷腳或截腳。展相奪命。

便鬥或傷頭或截頭。

進入戰鬥後,可能頭部受傷,甚至被斬首。

或傷臂或截臂。或傷腳或截腳。

也可能手臂受傷、被截斷,腳受傷、被截斷。

展相奪命。

彼此交戰,互相奪取生命。

佛沒有只用一句「戰爭有苦」帶過,而是把戰場上的身體傷害逐一指出。

是皆貪所致。是為四苦。

是皆貪所致。

這些從軍、受傷、殘缺與死亡之苦,佛仍指出由貪而來。

是為四苦。

這就是第四種苦。

五事者。世間人貪意。夜行穿人室壁。或於道中劫人。攻人城郭為吏所得。

佛再說第五種苦。

世間人貪意。

這一切仍從貪心開始。

夜行穿人室壁。

有人夜間破穿別人的屋壁,進入其中竊取。

或於道中劫人。

有人在道路上搶劫他人。

攻人城郭為吏所得。

也有人攻取他人的城郭,最後被官吏捕獲。

貪若推動人去侵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後面便有受捕受刑之苦。

或截頭或截手或截腳。或辜磔或割其肌。

或截頭或截手或截腳。

被捕之後,可能遭受斬首、截手、截腳等重刑。

或辜磔或割其肌。

也可能遭受辜磔,或被割裂肌肉。

佛把刑罰逐一說出,使人看清因貪而犯侵奪之行,可能帶來極重身苦。

或以火燒之。或以大椎椎其額。或斬其腰。

或以火燒之。

又可能遭受火燒之刑。

或以大椎椎其額。

也有以大椎擊打額頭的刑罰。

或斬其腰。

甚至被斬腰。

欲取他財時只看見所想得到的東西,佛則把後面可能承受的刑苦也一起說明。

是皆貪意所致。是為五苦。

是皆貪意所致。

佛指出,前面夜間侵入、道路劫奪、攻城以及被捕受刑,都由貪意所致。

是為五苦。

這就是第五種苦。

至此,佛已從求財不得、得財怕失、親族眾人爭鬥、從軍傷殺,一直說到因貪犯罪受刑,把五種苦完整說出。

世間人坐錢財轉相欺。口亦相欺身亦相欺意亦相欺。

佛又指出,錢財不只引發外在爭奪,也會使人彼此欺誑。

世間人坐錢財轉相欺。

世間人因錢財而互相欺騙。

口亦相欺身亦相欺意亦相欺。

口中欺騙,身行也欺騙,心意同樣懷著欺誑。

貪一旦進入三業,就不再只是內心想要,而會使口、身、意都隨著不正而行。

時自以為可自用。無有過罪。

時自以為可自用。

人在欺誑之時,還可能自認自己的做法可以施行。

無有過罪。

甚至認為自己沒有什麼過失與罪過。

貪與癡相連時,不只造作不善,還會使人看不見自己正在造作不善。

不知殃毒在後當入地獄。

不知殃毒在後當入地獄。

因為不知道後面還有相應的殃毒果報,便不知道自己將因此趣入地獄。

眼前只看所得,就容易看不見後果;佛把果報直接說出,使人不只看現在,也要看所作將往何處成熟。

其有若賢者若沙門婆羅門。自思惟世間五樂多耶憂苦多乎。

佛把前面五苦說完,再回到應當如何思惟世間五樂。

自思惟世間五樂多耶憂苦多乎。

賢者、沙門、婆羅門應自己思惟:世間五欲之樂多,還是由此引出的憂苦多?

佛不是只要人聽結論,而是要自己把五欲的樂與前面所有苦放在一起衡量。

佛告摩男。我為菩薩時。常念世間樂少苦多。以是故求無為之道。

我為菩薩時。常念世間樂少苦多。

佛告訴摩男,自己在菩薩時常常思惟世間樂少而苦多。

以是故求無為之道。

正因看清世間欲樂與苦患的分量,所以求無為之道。

不是因不知道世間有樂而出離,而是把短暫之樂與長遠苦患都看明白之後,選擇尋求離苦之道。

其有人欲言世間樂者。皆不知生死之道。

其有人欲言世間樂者。皆不知生死之道。

若只說世間是樂,而沒有看見欲樂後面所牽引的種種苦,便還沒有了知生死之道。

前面五苦正是在說明:只以當下一點可樂來判斷世間,會漏掉求、守、失、爭、傷害、刑罰與後世果報。

若世間有賢善心意無貪之志。復欲教人莫令貪。是最為大德。

若世間有賢善心意無貪之志。

若世間有人具有賢善心意,心中有離貪之志,不願再被貪欲牽引。

復欲教人莫令貪。

自己願意離貪,也希望教導別人不要陷入貪著。

是最為大德。

佛說,這是極大的德行。

不只自己從貪中轉離,還願意使他人少受貪所帶來的苦,這份善行已超越只為自己求利。

《今日修行觀照》

很多爭執表面是在爭錢,裡面其實是在爭「我的」。

父子、兄弟、夫妻、朋友,本來都很親近,一碰到利益,心若抓得太緊,就很容易互相指責。

當一件財物重要到足以讓人傷害關係,就值得回頭看看:真正抓住自己的,是錢,還是心裡的貪。

佛把苦一路說到戰爭、傷殺、盜劫與刑罰,是要我們看到貪若不在小處處理,可能愈走愈遠。

日常未必要等到大事發生才修。

一句話準備說重以前、一個便宜想佔以前、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利益想拿以前,都可以先停一下。

能在還只是念頭時轉離,比等到身口已造作之後再收拾容易得多。

《慧照心得》

這一篇把「樂少苦多」說得很具體。

若只看錢財本身,很容易覺得有錢就有樂;但佛把它後面的因緣一件一件攤開:親人為財而爭,朋友為財而爭,王與王鬥,各類人彼此鬥,甚至刀杖傷殺。

再往後,有人為錢從軍,有人為錢盜劫,最後身受重傷、刑罰,甚至失去生命。

貪最會讓人把眼睛放在「我要得到什麼」,卻忘了問「為了得到,我正在變成什麼樣的人」。

若為一點利益開始欺騙,口欺、身欺、意欺,最後甚至覺得自己沒有過失,這已不只是失去錢財,而是在失去對善惡的分辨。

佛說「不知殃毒在後」,正提醒修學者不能只看眼前是否得利。

有些東西今天拿到了,卻可能讓未來付出更重的代價;有些利益今天放下,反而保住了善心與後路。

佛在菩薩時常念世間樂少苦多,因此求無為之道。這不是離開生活,而是把生死看得比一時得失更長遠。

最後說到「心意無貪之志」,又願意教人莫令貪,是最為大德。

真正有力量的修行,不只是自己少貪,而是自己的言行也能讓身邊的人少一點爭、少一點欺、少一點苦。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