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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52・大生義經

《大生義經》第一卷(3)〈三受滅壞本無受者・離我見住平等而達無我法〉

學僧 釋慧照

世尊說明緣生法後,又為阿難開示無受法。佛從我相與受法說起,指出若了達我法本空,受者便不可得;樂受、苦受、非苦樂受,以及受者與所受法,都屬滅壞無常之法。能於三受平等而知,便無所受。佛再由無受說至無我:了知受無所有,離我見而住平等見,於世間不再生起執取,乃至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這樣如實了達,即名達無我法。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我今為汝說無受法。汝當諦聽諦受。如善作意記念思惟。

佛在緣生法之後,進一步為阿難說「無受法」。

我今為汝說無受法。

接下來所說的重點,是如何了達「受」而不再於受中建立一個實有受者。

汝當諦聽諦受。

佛要阿難仔細聽聞,也真實領受。

如善作意記念思惟。

聽聞之後,還要善作意、記念、思惟,使法義真正進入觀察之中。

阿難當知。離於我相即無受法。

離於我相即無受法。

佛先從「我相」說起。

平常一有樂苦感受,心很容易立刻生起「我在受苦」「我正在快樂」。

佛指出,若離我相,便不能再依一個實有的「我」建立受法。

受仍是依緣而起,但不必在其中另外立一個固定不變的受者。

何以故。我法若有受法隨生。

佛接著說明原因。

我法若有受法隨生。

若先執著有一個實有的我,受法就隨著「我」的認定而被建立起來。

一旦心先抓住「我」,後面便容易再抓住「我的感受」。

為由了達我法是空何有受者。

了達我法是空何有受者。

若已了達我法是空,那麼還有哪一個固定實有的受者可以成立?

佛不是否認因緣中有感受生滅,而是破除在感受之中另立一個常住受者的執取。

阿難。我及受法二皆滅已。即無所有住平等見

我及受法二皆滅已。

對「我」與「受法」的實有執取都滅去之後,便不再抓住兩邊。

即無所有住平等見

於無所有中住平等見,不再由「我受」「我得」「我失」來分別一切感受。

阿難。受法有其三種。謂樂受苦受非苦樂受。

佛把受法分明說出。

受法有其三種。

受有三種。

謂樂受苦受非苦樂受。

就是樂受、苦受、非苦樂受。

接下來佛對三種受逐一說明,所觀察的重點都是受者、所受與無常滅壞。

言樂受者。所謂受者及所受法。

佛先說樂受。

言樂受者。所謂受者及所受法。

當說樂受時,便涉及「受者」與「所受法」兩邊。

一邊認為有一個人在受,一邊又認為有一個可被受取的樂法。

佛接下來要從這兩邊的滅壞性來觀察。

於此二種。若能了達是滅壞法。即無樂受。是故無所受法。

於此二種。若能了達是滅壞法。

若能了達受者與所受法都屬滅壞之法,不把任何一邊認作常住實體,對樂受的執著便失去立足處。

即無樂受。是故無所受法。

因此說無樂受、無所受法。

不是否認樂的感受曾依緣出現,而是不再把它執取成一個實有、可永久佔有的受法。

何以故。當知樂受是無常法。

當知樂受是無常法。

佛直接指出樂受的性質:無常。

凡是會生、會滅、會改變,就不能當成永遠可靠的依止。

樂受來時若執著不捨,變化時便容易生苦。

樂受滅已即離我相。我相既無何為受者

樂受滅已即離我相。

樂受既會滅,便不應從它建立常住我相。

我相既無何為受者

我相既不可得,哪裡還有一個固定不變的受者?

樂受的生滅,反而成為照見「我」不可執取的一個入口。

復次苦受。所謂受者及所受法。

佛接著說苦受。

苦受。所謂受者及所受法。

與樂受相同,苦受也涉及受者與所受法。

平常苦一現前,心很容易立刻認定「我受苦」「這個苦是我的」。

佛仍從這兩者是否常住實有來觀察。

於此二種。若能了達是滅壞法。即無苦受。是故無所受法。

於此二種。若能了達是滅壞法。

若能看見受者與所受法都屬滅壞之法,便不再把苦建立成不可動搖的實有。

即無苦受。是故無所受法。

因此說無苦受,也無實有所受法。

苦仍可依因緣現前,但對苦的「我所執取」可以被放下。

何以故。當知苦受是無常法。

當知苦受是無常法。

苦受也是無常。

苦來時若認為「永遠都會這樣」,就已經超過當下實況。

佛讓人直接觀它會滅、會變,不把一時苦受變成永恆的自我認定。

苦受滅已即離我相。我相既無何為受者

苦受滅已即離我相。

苦受既會滅,就不能由苦受建立一個固定我相。

我相既無何為受者

若我相不可得,固定實有的受苦者又從何成立?

這使人不必把當下的痛苦全部變成「我就是這個苦」。

復次非苦樂受亦復如是。所謂受者。受法有其二種。

佛再說非苦樂受。

非苦樂受亦復如是。

不苦不樂的感受,也依同樣方法觀察。

不能因它不像苦樂那麼強烈,就忽略其中仍有受者與所受的執取可能。

所謂受者。受法有其二種。

仍從受者與受法兩邊來觀。

只要還把這兩邊執取為實有,就仍然沒有真正通達無受。

若能了達此二是滅壞法。即於苦於樂及非苦樂。三法平等即無所受。

若能了達此二是滅壞法。

受者與受法都屬滅壞之法。

即於苦於樂及非苦樂。三法平等即無所受。

若能這樣了達,對苦、樂、非苦樂三受便能平等而觀,不再偏愛樂受、排拒苦受、忽略非苦樂受。

三受都依緣生滅,於其中不再建立實有所受。

何以故。此三受法皆是無常竟無有實。

此三受法皆是無常竟無有實。

佛把三受一起說定:全部無常,究竟沒有可執取的常實。

樂不能久住,苦不能久住,非苦樂也不能久住。

既然都在生滅,就不應把任何一種感受固定成自我。

此受滅已即離我相。我相既無何有受者

此受滅已即離我相。

三受皆會滅,觀其滅壞,就能離開依受建立的我相。

我相既無何有受者

我相若不可得,固定受者也無從成立。

佛從三受的無常,把觀察導向離我相。

阿難於汝意云何。當知諸受從心所生。

佛又問阿難,進一步說明受的生起。

當知諸受從心所生。

諸受依心而生。

受並不是離開心而有一個獨立實體。

這也延續前面的緣生觀:受有其所依,不是自性常有。

心無轉故即內無受者。法無實故即外無所受。

心無轉故即內無受者。

若心不再隨我相與受法而轉,內在便不建立一個實有受者。

法無實故即外無所受。

外在所受之法既無實體,也就沒有可被固定執取的所受。

內不立受者,外不立所受,兩邊都不再被抓住。

是故阿難。如是了知住平等見。

如是了知住平等見。

能如此了知,便住平等見。

不因樂受而貪,不因苦受而把自我完全投入苦中,也不把非苦樂受當成常住安穩。

三受同樣依緣、無常、滅壞,所以平等而見。

住是見者。即為了達無受法故。

住是見者。即為了達無受法故。

住於這樣的平等見,便名為了達無受法。

所謂無受,不是麻木沒有感受,而是不再於感受中建立實有的我與我所受。

此無受法。即是諸佛根本法。為諸佛眼。是諸佛所歸趣處。

此無受法。即是諸佛根本法。

佛把無受法說為諸佛根本法。

為諸佛眼。

能以此如實觀察受、我與所受,不被表面感受迷惑。

是諸佛所歸趣處。

又是諸佛所歸趣處。

無受法因此不是附帶修法,而與佛之正見直接相應。

是時阿難而復讚言。善哉世尊。善說此法。我等聞已信解受持。

善哉世尊。善說此法。

阿難聽聞無受法後,再次讚歎世尊善說。

我等聞已信解受持。

阿難與大眾不只是聽聞,而是信受、理解、受持。

法已從佛的開示,進一步成為大眾願意持守、思惟的內容。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我今為汝說無我法。汝等諦聽諦受。如善作意記念思惟。

佛在無受法之後,再為阿難說無我法。

我今為汝說無我法。

前面已從三受破除受者與所受的實有執取,現在進一步直說無我。

汝等諦聽諦受。如善作意記念思惟。

佛仍要求大眾仔細聽聞、真實領受,並善作意、記念、思惟。

無我不是一句口號,而要透過觀察親自了達。

阿難。了受無所有即離我見。

了受無所有即離我見。

若真正了達受無所有,不再把受執為實有,就能離我見。

因為「我」常常正是在苦樂感受中被牢牢建立:我喜歡、我討厭、我得到、我受傷。

受若不再被實有化,我見也失去重要依處。

離我見已住平等見。住是見者於相平等。

離我見已住平等見。

我見離開後,便住平等見。

住是見者於相平等。

於諸相也能平等而觀,不再把某一相抓成固定的自己。

所見仍可有種種差別,但內心不因我執而偏著其中。

由平等故即於世間無所生起。

由平等故即於世間無所生起。

由平等見故,於世間不再生起原先依我見而起的執取。

不是世間現象全部消失,而是心不再從諸相中製造一個需要抓住的我。

了無生已即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佛把離我見、住平等見所至的結果說出。

了無生已即得我生已盡。

了達無生之後,知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所作已辦。

梵行已經建立,所應作的已經完成。

不受後有。

不再受後有。

從受的無常滅壞一路觀到離我見,佛把修行指向生死止息,而不是只停在人生情緒上的調適。

阿難當知。我見不生住平等見。如是即得心善解脫。

我見不生住平等見。

我見不再生起,心住於平等見。

不再處處以「我」為中心衡量一切法。

如是即得心善解脫。

如此便得心善解脫。

解脫不是增加一個新的「我所得」,而是原先束縛心的我見與執取不再生起。

無知無見及無所得。

無知無見及無所得。

佛說到不再於知、見、所得中建立可執取之法。

這不是失去智慧,而是不把「我知道」「我看見」「我得到」再次變成新的我執。

連修行所得,也不能拿來重新安立一個實有的自己。

離諸思惟於得無得。

離諸思惟於得無得。

離開種種分別思惟,在「得」中不再建立一個實有所得。

修行若還緊抓著「我已經得到什麼」,得本身又會成為新的執取。

非有得非無得而悉了達。

非有得非無得而悉了達。

不是執著有一個所得,也不是反過來執著完全無所得。

有、無兩邊都不住,而對其如實了達。

這正延續前面所說的平等見。

如是了達。即於語言及語言道。非語言及非語言道。所生及所生道。皆悉無知無見。

於語言及語言道。非語言及非語言道。

佛再次提到語言與語言道,以及非語言與非語言道。

前面緣生法中曾說這些皆不離名色,現在則從無我法進一步觀察,不在其中建立實有知見。

所生及所生道。皆悉無知無見。

對所生及所生之道,也不再以我執建立固定知見。

並非完全沒有覺知,而是不以能知、所知重新建立一個實有的我。

如是了達已即離我見。住平等見如實了知。

如是了達已即離我見。

能如此了達,便離開我見。

住平等見如實了知。

離我見後,安住平等見,對一切法如實而知。

不是依自己愛憎增減,也不是依「我」的需要扭曲所見。

是即名為達無我法。

是即名為達無我法。

佛把前面的修行作出明確判定:如此才稱為了達無我法。

不是只口頭說「無我」,而是受無所有、離我見、住平等見,連所得也不再執著。

此是諸佛根本法。為諸佛眼。是諸佛所歸趣處。

此是諸佛根本法。

無我法同樣被說為諸佛根本法。

為諸佛眼。

能以此知見如實照見,不被我相所蔽。

是諸佛所歸趣處。

也是諸佛所歸趣之處。

前面緣生法、無受法,到現在無我法,都被佛說為根本法、佛眼、諸佛所歸趣處。

是時阿難聞佛所說又復讚言。善哉世尊。善說此法。我等聞已信解受持

阿難聞佛所說又復讚言。

阿難聽完無我法,再次發出讚歎。

善哉世尊。善說此法。

他讚歎世尊把甚深之法宣說清楚。

我等聞已信解受持

阿難與諸苾芻聽聞後,信解而受持。

從緣生到無受,再到無我,大眾不是只聽過,而是願意依此建立自己的觀察與修行。

《今日修行觀照》

一天之中,最容易生「我」的地方,往往就在感受上。

舒服時想留住,不舒服時想趕快排開;別人一句話令人受傷,心立刻變成「他傷害我」;得到稱讚,又很快變成「大家認同我」。

佛在三受上教的,不是沒有感覺,而是不要在每一個感覺後面立刻造出一個固定的「我」。

樂受會滅,苦受會滅,非苦樂受也會滅。

今天很難受,不必把它寫成「我永遠如此」;今天很快樂,也不必把它抓成「這一定不能失去」。

感受只要被看成無常,心就少一分把它變成自我身分的力量。

再進一步,連修行中的「我懂了」「我得到了」「我的境界」也要留意。

佛說「非有得非無得而悉了達」,就是不再用所得建立新的我。

《慧照心得》

佛從無受說到無我,次第十分清楚。

先不是直接要求人相信「沒有我」,而是從每個人都能親自觀察的受開始。

樂受會滅,苦受會滅,非苦樂受也會滅。

既然三受都不能常住,若一直靠感受建立「我是誰」,這個我也必然跟著境界起伏。

人在苦樂裡最累的,常常不只是受本身,而是每一次受都要再加上一個「我」去抓住它。

樂來時說「我要」;苦來時說「我受不了」;平淡時又覺得「我怎麼沒有感覺」。

三受都被拿來加固我相。

佛卻反過來教:看見受是滅壞法、無常法,受者與所受都不可執取,便能逐漸離我相。

到了無我法,佛甚至連「得」也不讓人抓住。

若修到最後仍緊抱一個「我得到了」,只是把世間的我執換成修行的我執。

因此「無知無見及無所得」不是否定智慧,而是不再把知、見、得拿來建立自己。

如此才有可能住平等見,如實了知。

平等見不是把一切看成一樣,而是不再讓一個執著的我站在中央,替所有經驗加上愛憎與佔有。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