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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52・大生義經

《大生義經》第一卷(2)〈愛由受觸六處名色識生・識名色互緣集一大苦蘊〉

學僧 釋慧照

佛前面從老死一路追溯到生、有、取、愛,又把愛所引出的希求、所得、無厭足、喜貪、我見、取著、散亂與諸不善業逐一說明。接著再往前尋愛所從生:愛依受,受依觸,觸依六處,六處依名色,名色依識;到了識與名色,佛更指出二者互相為緣而得生起。由此展轉相續,六處、觸、受等法隨之而起,最後集成一大苦蘊。阿難聽聞後讚歎世尊善說此法,使自己與諸苾芻皆得利樂。

復次愛法以何為緣。所謂受法為緣。

佛再往前追問愛的因緣。

愛法以何為緣。

愛不是自己忽然生起,它前面仍有條件。

所謂受法為緣。

佛指出:愛以受為緣。

有了感受,心便可能對所受生喜、生厭,再進一步形成愛著。

由受緣故即起愛法。受法若無愛法何有。

由受緣故即起愛法。

因為有受,所以愛法生起。

受不是愛本身,卻成為愛生起的重要條件。

受法若無愛法何有。

若沒有受,愛又從何生起?

佛仍然用有緣則起、緣無則果不得生的方式,把愛再往前追到受。

阿難當知。此受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

此受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

受法同樣是依因緣而生,不是固定常住的究竟法。

樂受會變,苦受會變,非苦樂受也會變;既然受依緣而有,就不應把一時感受抓成永遠不變。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愛法。由是愛法亦不究竟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愛法。

愛由相應的集、因、生、緣而起,其中受便是它的重要因緣。

由是愛法亦不究竟

既然愛依受而起,愛本身也不究竟。

復次受法以何為緣。所謂觸法為緣。

佛繼續追問受的前因。

受法以何為緣。

受又依什麼而生?

所謂觸法為緣。

答案是觸。

有接觸,才有相應的感受生起。

由觸緣故即起受法。觸法若無受法何有。

由觸緣故即起受法。

受依觸而生。

眼耳鼻舌身意與境界接觸,內心便有相應感受。

觸法若無受法何有。

若沒有觸,由觸所生的受便無從成立。

佛把「感受」從主觀直覺拉回因緣:受不是無端冒出,而有前面的觸。

由是眼觸為緣內生諸受。謂樂受苦受非苦樂受。

佛先從眼觸說起。

眼觸為緣內生諸受。

眼與所見相接觸,內在便生起種種受。

謂樂受苦受非苦樂受。

這些受包括樂受、苦受、非苦樂受。

同一個接觸,依相應條件不同,可以使心經驗不同感受。

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為緣內生諸受。

耳鼻舌身意觸為緣內生諸受。

不只是眼。

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也都能成為內生諸受的條件。

六根對境,都可能引生樂、苦或非苦樂的感受。

此等諸受。皆由觸法以為緣故。

此等諸受。皆由觸法以為緣故。

佛把前面各種受統一起來說明:都依觸為緣。

所以受不應被看成獨立不變的東西,它依觸而現,觸的條件改變,受也隨之改變。

阿難當知。此觸法者。是虛妄法而不究竟。

此觸法者。是虛妄法而不究竟。

觸本身也不是究竟法。

它同樣依前面的條件生起,所以不能被執取為固定常住。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有受法。是故受法亦不究竟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有受法。

受由觸以及相應因緣而有。

是故受法亦不究竟

既然受依觸而生,所以受也不究竟。

復次觸法以何為緣。所謂六處為緣。

佛再往前追問。

觸法以何為緣。

觸從哪裡生起?

所謂六處為緣。

以六處為緣。

沒有眼耳鼻舌身意等處,就沒有相應的接觸。

由六處緣即有觸法。六處若無觸法何有。

由六處緣即有觸法。

六處存在,觸才能依此生起。

六處若無觸法何有。

若六處沒有,觸也無從成立。

佛讓阿難看到:連最平常的「接觸」,也不是自有,而依六處成立。

阿難當知。此六處法。是虛妄故而不究竟。

此六處法。是虛妄故而不究竟。

六處同樣是虛妄、不究竟之法。

因為六處也有其所依因緣,並非永恆固定存在。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而生觸法。是故觸法亦不究竟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而生觸法。

觸法依六處與相應的集、因、生、緣而起。

是故觸法亦不究竟

所以觸也不究竟。

從受追到觸,再追到六處,每一法都在因緣中成立。

復次六處以何為緣。所謂名色為緣。

佛再問六處的因緣。

六處以何為緣。

六處又依什麼而有?

所謂名色為緣。

以名色為緣。

六處不是起點,前面還有名色。

由名色故即生六處。名色若無六處何有。

由名色故即生六處。

名色具足,六處便依此生起。

名色若無六處何有。

若沒有名色,六處也無從成立。

這把六處再放回更前面的生命條件中觀察。

此名色者。謂即色法及心等法有積聚故。

佛接著解說名色。

謂即色法及心等法有積聚故。

名色包括色法以及心等法的積聚。

不只是物質身體,也包含與心相關的諸法。

它們聚合在一起,形成此處所說的名色。

即此名色與彼識法互相為緣。和合得生是為名色。

名色與彼識法互相為緣。

佛在這裡指出一個非常重要的關係:名色與識不是單向依存,而是互相為緣。

和合得生是為名色。

名色與識因緣和合而得生起。

生命的相續不是一條簡單直線,而是彼此相依、互相支持。

阿難當知。名色法是虛妄法而不究竟。

名色法是虛妄法而不究竟。

名色也是依緣生起的虛妄法,不是究竟。

既然名色依識等因緣而成,就不能執著為獨立、自存、永恆的實體。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有六處。是故六處亦不究竟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有六處。

六處由名色與相應因緣而有。

是故六處亦不究竟

所以六處同樣不究竟。

佛每追到一法,都不只指出其前緣,也指出它因依緣而有,所以不可執取為究竟。

復次此名色法以何為緣。所謂識法為緣。

佛繼續追問名色。

此名色法以何為緣。

名色又依什麼而有?

所謂識法為緣。

以識為緣。

前面已說名色與識互相為緣,這裡進一步說明識如何成為名色之緣。

由識法故即有名色。識法若無名色何有。

由識法故即有名色。

因為有識,所以有名色。

識法若無名色何有。

若沒有識,名色無從成立。

這使名色的生起不再被看成單靠色身本身,而是與識密切相依。

此識法者。最初受生居母胎藏依羯邏藍。

佛進一步說明識在受生時的情形。

最初受生居母胎藏依羯邏藍。

最初受生時,識居於母胎之中,依羯邏藍而住。

這裡把識與生命初起的名色生長直接連在一起。

識法具已無所增減。識因緣故而生諸蘊。

識法具已無所增減。

經中說識法具足之後,無所增減。

此處只依原句理解其受生時識法具足,不另加其他義解。

識因緣故而生諸蘊。

以識為因緣,諸蘊由此而生起。

識因此不只是被動伴隨,而是成為後續名色、諸蘊生起的重要條件。

如是名色圓滿具足。

如是名色圓滿具足。

依識因緣,諸蘊生長,名色逐漸圓滿具足。

生命的形成,是因緣逐步和合而成,不是單一法獨自完成。

當知此識與彼名色。互相為緣而得生起

此識與彼名色。互相為緣而得生起

佛把前面的關係再次說定:識與名色互相為緣而生起。

名色依識,識也依名色,二者相互依存。

這也是整個緣生法中極深的一處。

復次。當知此識緣者即是名色。

佛再從識這一邊說明。

此識緣者即是名色。

識所依的緣,就是名色。

前面說名色以識為緣,現在又明說識以名色為緣。

二者彼此相待,缺一方都不能依原有方式成立。

是故識為名色緣。名色為識緣。

識為名色緣。名色為識緣。

佛用極清楚的兩句話把互緣關係說明:識是名色的緣,名色也是識的緣。

這不是單向因果,而是相互依待。

由如是故苦果生起。苦果既生即有老死相續而轉。

由如是故苦果生起。

由識與名色互緣,以及後續六處、觸、受等法展轉而起,苦果因此生起。

苦果既生即有老死相續而轉。

苦果一旦成立,老死也隨之相續流轉。

最初阿難所問的緣生甚深,到這裡已重新回到老死與苦果。

由此集此因此生此緣。是故苦果是虛妄法而不究竟。

由此集此因此生此緣。

苦果由種種集、因、生、緣而成立。

是故苦果是虛妄法而不究竟。

既然苦果也是依緣而生,它就同樣不究竟。

這也意味著苦並非永恆不可改變;因緣若轉,苦果也不必永遠相續。

如是因緣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

佛把前面所說的因緣連貫說出。

識緣名色。

識成為名色之緣。

名色緣六處。

名色成為六處之緣。

六處緣觸。

六處具足,觸依此生起。

觸緣受。

有觸,便有相應感受。

這幾句把前面逐段說過的因緣重新連成完整次第。

如是即得一大苦蘊集

如是即得一大苦蘊集

這些因緣展轉相續,便集成一大苦蘊。

苦不是一個孤立事件,而是許多因緣不斷相續後形成的結果。

看見「集」怎樣形成,修行才有可能知道應從哪裡止息。

佛告阿難。汝今當知。諸語言及語言道。非語言及非語言道。所生及所生道。如是二種。皆不離名色。

佛接著把名色所攝的範圍再說得更廣。

諸語言及語言道。非語言及非語言道。

無論語言及語言所行之道,或非語言及非語言之道,都不能離開名色而獨立成立。

所生及所生道。

凡有所生以及所生之道,也都在因緣條件中展開。

如是二種。皆不離名色。

佛明確指出,這些都不離名色。

名色不是只指一個狹小名詞,而是與眾多語言、所生等法的成立密切相關。

阿難。若如是了知即住平等見。是名了達緣生法。

若如是了知即住平等見。

若能像前面這樣照見諸法依緣而生、彼此相待,不把其中任何一法執為獨立究竟,便能住於平等見。

是名了達緣生法。

佛把這樣的知見稱為了達緣生法。

了達不是只會背誦「此緣彼」,而是實際看見諸法依緣、虛妄、不究竟。

此緣生法。即是諸佛根本法。為諸佛眼。是即諸佛所歸趣處。

此緣生法。即是諸佛根本法。

佛把緣生法說為諸佛根本法。

為諸佛眼。

緣生法如佛眼,使人如實照見諸法生起與止息的關係。

是即諸佛所歸趣處。

又是諸佛所歸趣之處。

可見緣生不是旁支法義,而是佛法中極根本的知見。

是時尊者阿難作是讚言。善哉世尊。善說此法。令我及諸苾芻皆得利樂

阿難聽聞世尊完整開示緣生之後,發出讚歎。

善哉世尊。善說此法。

他讚歎世尊善能宣說這甚深緣生法。

夜間原本覺得「甚深難解」的疑問,經佛逐步開示後,因緣關係已被清楚展開。

令我及諸苾芻皆得利樂

這份教法不只利益阿難,也使在場諸苾芻共同得到利益與安樂。

阿難的個人請問,因此成為大眾共同聞法的因緣。

《今日修行觀照》

我們常常直接說:「我喜歡這個」「我討厭那個」「今天心情不好。」

佛在這裡教的,是再往前看。

愛從受而起,受從觸而起,觸又依六處。原來一個情緒、一次喜惡,都不是孤立發生。

若能在感受剛生時知道「這只是依觸而生的受」,就不必立刻把它推成愛、取與更深的執取。

眼睛看到一句話,耳朵聽到一個聲音,心裡立刻有舒服或不舒服的感受。

真正值得修的,常常就是這一刻。

不需要否定感受,但也不必立刻跟著它走。

感受是因緣所生,不等於命令;有感受,不表示一定要依它起愛起取。

佛又說識與名色互相為緣,提醒我們:生命裡許多事情不是單一原因造成,往往是很多條件彼此支持而成。

《慧照心得》

這一篇最讓人看見的,是佛把「愛」一路往前追到「受」,再追到「觸」、六處、名色、識。

平常我們容易把喜歡、討厭、痛苦、快樂都當成「我的感覺」。

但佛把它拆開來看,就會發現每一法都有條件。

受不是憑空出現,愛也不是無因而生;一切都在因緣中發生。

這樣觀,心會慢慢少一點「一定是我」的黏著。

尤其識與名色「互相為緣」這句,很重要。

它讓人看見生命不是一個孤立核心自己支撐自己,而是在相依中成立。

若一切都依緣而有,就沒有必要把任何一個當下狀態抓成永遠不變的自己。

佛最後說「一大苦蘊集」,不是要人悲觀,而是把苦的形成說明白。

苦既然由因緣集起,就表示它不是無法理解、無法轉變。

看得見集,就有機會在集起以前改變條件。

修行不是只在苦已經很重時忍耐,而是學會在六處、觸、受、愛這些因緣還細微時,就看見它正在往哪裡走。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