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義經》第一卷(1)〈阿難夜思緣生甚深・老死生有取愛展轉相生〉
阿難夜間獨處時,思惟緣生法甚深難解,到了清晨便前往佛所請法。世尊肯定緣生法甚深微妙,愚癡眾生因不了知而在此世、他世滅而復生,輪迴不能斷絕。佛從老死追溯至生、有、取、愛,又由愛細說希求、有所得、不決定、無厭足、喜貪、我見、取著、散亂,乃至妄語、論訟、鬥諍、刀杖相治與諸不善業,使人看見苦與惡業並非忽然而有,而是因緣相續而生。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俱盧聚落。與苾芻眾俱。
「如是我聞」說明以下所傳,是依所聞而說。
一時佛在俱盧聚落。與苾芻眾俱。
當時佛住在俱盧聚落,與苾芻大眾共住。
後面阿難夜間獨自思惟,再到佛前請問緣生法,便發生在這次因緣中。
是時尊者阿難獨止一處。於夜分中心生思念。
尊者阿難獨止一處。
當時阿難獨自在一處安住。
於夜分中心生思念。
到了夜間,他心中生起思惟。
經中先說「獨止」,再說「心生思念」,顯示這個問題是阿難在獨處時親自思惟而起。
諸緣生法其義甚深難可了解。惟佛世尊。具正遍知善能宣說。
諸緣生法其義甚深難可了解。
阿難想到:一切緣生之法,義理甚深,不容易理解。
他沒有因自己多聞便認為已經完全明白,而是知道這個法義還有深處。
惟佛世尊。具正遍知善能宣說。
阿難知道世尊具足正遍知,善能把甚深緣生法宣說清楚。
所以他的思惟沒有停在自己推想,而是決定向佛請問。
作是念已。至明旦時離於本處來詣佛所。
作是念已。
阿難生起這個念頭之後,並沒有立即在夜間前往。
至明旦時離於本處來詣佛所。
到了第二天清晨,他才離開原來安住的地方,前往佛所。
從夜間思惟,到清晨請法,心中所疑沒有放著不管,而是實際去尋求開解。
到佛所已頭面禮足。伸問訊已退住一面即白佛言。
到佛所已頭面禮足。
阿難來到佛前,以頭面禮佛足,恭敬頂禮。
伸問訊已退住一面即白佛言。
問訊之後,他退到一旁站立,再向佛請問。
禮敬、問訊、退住一面,然後發問,整個請法次第都依恭敬而行。
世尊。我獨止一處。於夜分中心生思念。諸緣生法甚深難解。願佛世尊為我宣說
阿難先把自己如何生起疑問完整告訴佛。
我獨止一處。於夜分中心生思念。
他說自己夜間獨處時生起思惟。
諸緣生法甚深難解。
所思惟的正是緣生法甚深而難以了解。
願佛世尊為我宣說
因此阿難正式請佛為他宣說。
不是請佛只給一句答案,而是希望世尊把緣生法開示明白。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如是如是。彼緣生法甚深微妙。難見難了復難思察。
如是如是。
佛先肯定阿難的認識。
緣生法確實不是容易通達的法。
彼緣生法甚深微妙。難見難了復難思察。
它甚深微妙,不容易看見,不容易了解,也不容易依一般思量便徹底察知。
這不是故意把緣生說得神祕,而是指出眾生平常只看眼前結果,很難一路看清它前後相續的因緣。
惟諸聖者具善巧智即能分別。非愚癡者之所曉解。
惟諸聖者具善巧智即能分別。
具善巧智慧的聖者,能對這甚深緣生作清楚分別。
非愚癡者之所曉解。
愚癡者不能真正曉解。
因為若只見眼前、不見因緣,只見結果、不追究所從生起,便很難通達緣生。
何以故愚癡眾生此世他世滅已復生。如時輪迴。皆由不了緣生法故。
佛接著問明原因。
愚癡眾生此世他世滅已復生。
眾生在此世、他世之間,死後又生。
如時輪迴。
如此相續輪迴,反覆不息。
皆由不了緣生法故。
佛指出其中原因,在於不能了達緣生法。
不知道什麼因緣生什麼果,也不知道怎樣從因上止息,輪迴便一再相續。
阿難當知。諸法皆由因緣展轉相生。是故輪迴不能斷絕。
諸法皆由因緣展轉相生。
佛告訴阿難,各種法並不是孤立出現,而是由因緣彼此相續而生。
「展轉相生」說的是一法依一法而起,後一法又成為再後一法的條件。
是故輪迴不能斷絕。
因緣相續不斷,生死輪迴便不能斷。
若要止息結果,就不能只對結果厭惡,而要看它依什麼因緣生起。
緣生法者。所謂老死。由生為緣即有老死。生法若無老死何有。
佛從老死開始說。
緣生法者。所謂老死。
老死也是緣生法。
它不是無因而來。
由生為緣即有老死。
有了生,便以生為緣而有老死。
生法若無老死何有。
如果沒有生,老死又從哪裡生起?
佛用這個反問,把「老死依生」說得十分明確。
由是生緣展轉相生。所謂水族緣故而生水族。飛禽緣故而生飛禽。
由是生緣展轉相生。
生法又依各種因緣展轉而起。
水族緣故而生水族。飛禽緣故而生飛禽。
佛以水族、飛禽說明眾生依相應因緣而生於各自類中。
每一種生起,都不是離開因緣而突然出現。
眾類緣故而生眾類。乃至人類緣故而生人類。
眾類緣故而生眾類。
種種眾類,都依相應因緣而生。
乃至人類緣故而生人類。
乃至人類,也依人類相應因緣而生。
佛從水族、飛禽、眾類說到人類,把「依緣而生」放到各類眾生的生起上。
由是緣故彼彼眾生。互相因緣而得生起。
彼彼眾生。互相因緣而得生起。
各類眾生皆由相應因緣而生起。
經中用「互相因緣」,強調生起不是單獨一因,而是在因緣相待中成立。
阿難當知。此生法者是虛妄法而不究竟。
此生法者是虛妄法而不究竟。
佛進一步指出,生法本身也是虛妄而不究竟的。
因為它依因緣而有,並非常住不變,也不是可以永遠依靠的實體。
既然生本身不究竟,由生所起的老死也不會成為究竟之法。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故有老死。由是老死亦不究竟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故有老死。
老死由相應的集、因、生、緣而起。
佛不是把老死視為孤立終點,而是把它放回因緣關係中。
由是老死亦不究竟
既然老死依緣而有,它同樣不究竟。
生與老死都在因緣中成立,沒有一法能獨立常住。
復次生法以何為緣。所謂有法為緣。
佛再往前追問。
生法以何為緣。
生又依什麼而有?
所謂有法為緣。
佛回答:以「有」為緣。
生不是最初起點,它前面仍有因緣。
因彼有故即起生法。有法若無生法何得。
因彼有故即起生法。
因為有「有法」,所以生法得以生起。
有法若無生法何得。
若沒有有法,生法便無從成立。
佛仍用同樣方式,把後一法追溯到前一緣。
是故有法如前所說。令諸趣類展轉相生而不斷絕。
有法如前所說。令諸趣類展轉相生而不斷絕。
「有」使諸趣眾生得以展轉相生,相續不斷。
所以生死延續,不是只有眼前一生一死,而是「有」仍在,生便會續起。
阿難當知。此有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
此有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
佛同樣指出,「有」也是虛妄而不究竟。
它同樣依因緣成立,不是永恆不變的根本實體。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生法。由是生法亦不究竟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生法。
生法由相應的集、因、生、緣而起。
由是生法亦不究竟
因此生法也不究竟。
佛反覆讓阿難看到:凡由緣而起,就不能執取為常住究竟。
復次有法以何為緣。所謂取法為緣。
佛再追問「有」的前因。
有法以何為緣。
有法又依什麼生起?
所謂取法為緣。
答案是「取」。
有依取而起。
由取法故即起有法。取法若無有法何得。
由取法故即起有法。
因為有取著,所以有法生起。
取法若無有法何得。
若取不存在,有又從何而來?
這就把輪迴再往內推到「取著」上。
阿難當知。此取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
此取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
取著本身同樣是依緣生起的虛妄法,不是究竟。
既然取不是固定不變,就有被看見、被止息的可能。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有法。由是有法亦不究竟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有法。
有法由取以及相應因緣而生。
由是有法亦不究竟
所以有法也不究竟。
生、有、取都在因緣中彼此相續,沒有任何一法可以單獨成立。
復次取法以何為緣。所謂愛法為緣。
佛再往前追問。
取法以何為緣。
取著又從哪裡來?
所謂愛法為緣。
取以愛為緣。
心先有愛染,才會進一步抓取。
因有愛故即起取法。愛法若無取法何有。
因有愛故即起取法。
因為有愛,取著便生。
愛法若無取法何有。
若沒有愛,取又無從生起。
這裡已把「取」追到更細的心行:先有愛,後有抓取。
阿難當知此愛緣故即起希求。希求為緣即有所得。
佛開始把「愛」展開得更細。
此愛緣故即起希求。
愛一生,心便開始希求。
喜歡、貪著之後,就想得到。
希求為緣即有所得。
以希求為緣,便有所得。
心從愛,走到求;從求,又走到得。
以所得故心不決定。由不決定無所厭足。
以所得故心不決定。
有所得之後,心反而不決定。
得到並沒有使心真正安住,反而又生新的牽動。
由不決定無所厭足。
心不決定,就不能知足。
已有所得,仍覺得不夠,還會再向外追求。
以其內心無厭足故即生喜貪。
內心無厭足故即生喜貪。
內心不能滿足,便又生喜貪。
「得到」沒有止息欲,反而因不知足而使貪著繼續增長。
這裡把日常很容易發生的心路說得十分清楚:求到了,仍未安;未安,又再貪。
以貪緣故即生我見。
以貪緣故即生我見。
以喜貪為緣,我見隨之生起。
所愛、所得一旦被抓緊,心便容易把它和「我」連在一起。
「我所喜」「我所得」「我不能失去」,我見便在其中增長。
我見生已有所取著。
我見生已有所取著。
我見一生,便進一步有取著。
一旦把事情與「我」緊緊綁在一起,就更難放下。
愛先成為貪,貪又成為我見,我見再推向取著。
取著為緣心即散亂。
取著為緣心即散亂。
取著成為因緣,心便散亂。
心被所取牽引,不能安住。
越想抓住,心反而越不安定。
由散亂故即起妄語論訟鬥諍。刀杖相治。
由散亂故即起妄語論訟鬥諍。
心一散亂,妄語、論訟、鬥諍便可能生起。
內在不安,會一路流到口業與人事衝突。
刀杖相治。
衝突再加深,甚至發展到彼此以刀杖相害。
佛把一個最初看似只是「愛」的心,展開到最後人與人互相傷害。
由是因緣即便造作諸不善業。
由是因緣即便造作諸不善業。
妄語、論訟、鬥諍、刀杖相治,又成為造作各種不善業的因緣。
不善業並非突然出現,而是前面一連串心行逐步發展的結果。
如此諸業皆由散亂而得生起。若無散亂諸業不生。
如此諸業皆由散亂而得生起。
佛把這些不善業直接追到散亂。
若無散亂諸業不生。
若沒有這種散亂,後面的諸不善業也不會因此生起。
這就讓修行不必只在事情鬧大後收拾,而能往前找到散亂的因。
此散亂法以何為緣。所謂取著為緣。
佛現在沿著前面的因果往回追查。
此散亂法以何為緣。
散亂從何而來?
所謂取著為緣。
以取著為緣。
抓得越緊,心越難安。
由取著故心即散亂。取著若無散亂何得。
由取著故心即散亂。
有取著,心便散亂。
取著若無散亂何得。
若沒有取著,由此而生的散亂便無從成立。
佛把因果兩邊都說清楚:有因則生,因無則果不得起。
此取著法以何為緣。所謂我見為緣取著得起。
此取著法以何為緣。
取著又依什麼而生?
我見為緣取著得起。
以我見為緣,取著得以生起。
當心把某法看成與「我」緊密相連,抓取便隨之增強。
我見若無即無取著。
我見若無即無取著。
若沒有我見,這種取著也不會生起。
佛不只說「取著不好」,而是再往前找到它所依的我見。
此我見法以何為緣。所謂喜貪為緣我見得起。
此我見法以何為緣。
我見又從何而來?
喜貪為緣我見得起。
以喜貪為緣,我見得起。
心對所愛之法生喜貪,便更容易形成「我」與「我所」的執取。
喜貪若無即無我見。
喜貪若無即無我見。
若喜貪不起,我見便失去這一層生起條件。
這一步又把我見往前追到貪。
此喜貪法以何為緣。所謂內心無厭足為緣。
此喜貪法以何為緣。
喜貪又依什麼生?
內心無厭足為緣。
以內心不知滿足為緣。
心總覺得還不夠,喜貪便容易不斷生起。
以無厭足故即有喜貪。若內心有所厭足即不生喜貪。
以無厭足故即有喜貪。
因為不知足,所以喜貪現前。
若內心有所厭足即不生喜貪。
若內心能有厭足,喜貪便不因這個條件生起。
佛不只說果,也直接指出相反條件成立時,果便不生。
此內心無厭足法以何為緣。所謂不決定為緣。
此內心無厭足法以何為緣。
不知足又從哪裡來?
所謂不決定為緣。
以心不決定為緣。
心沒有真正安住與明確,便容易一直向外尋求填補。
以不決定故即無厭足。心若決定即生厭足。
以不決定故即無厭足。
因為心不決定,所以不知滿足。
心若決定即生厭足。
若心決定,便能生起厭足。
心不再被所得牽著走,才有停下追逐的可能。
此不決定法以何為緣。所謂有所得為緣。
此不決定法以何為緣。
心不決定又依什麼而生?
所謂有所得為緣。
以「有所得」為緣。
心一把某些所得抓成可以依賴的東西,反而可能因怕失去、想再得而不能安定。
以有得故即不決定。若無所得心即決定。
以有得故即不決定。
因為執著有所得到,心便不決定。
若無所得心即決定。
若沒有這種所得執取,心便得以決定安住。
佛把「得」本身也放進緣生關係中觀察,而不是把得到一概當作安樂。
此有所得法以何為緣。所謂希求為緣。
此有所得法以何為緣。
所得又從哪裡來?
所謂希求為緣。
由希求為緣。
先有所求,才有「所得」這件事成為心所執持的對象。
以希求故即有所得。若無希求即無所得。
以希求故即有所得。
因希求而有所得。
若無希求即無所得。
若沒有希求,也就沒有這一條「所得」的因緣繼續發展。
佛一路逆推,使整條心行脈絡清楚可見。
如是諸法。皆由愛與希求互為緣故展轉生起。
皆由愛與希求互為緣故展轉生起。
佛把前面細說的心行收在愛與希求上。
愛生希求,希求又使後續所得、不決定、無厭足、喜貪等法展轉生起。
各法彼此相依,不是孤立存在。
當知愛法有其二種。所謂欲愛有愛。
愛法有其二種。所謂欲愛有愛。
佛進一步指出愛有兩種:欲愛與有愛。
此處先依佛所列二名而知,兩者都屬會使後續取著生起的愛法。
不必把「愛」只理解為單一樣貌。
由此二法生諸過失。
由此二法生諸過失。
欲愛與有愛能引生種種過失。
前面從希求、所得、無厭足、喜貪、我見、取著、散亂,一直到妄語、鬥諍與不善業,就是這些過失如何展開的具體說明。
阿難當知。此愛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
此愛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
愛法本身也不是究竟。
它依因緣而生,也會隨因緣而滅。
既然愛不是究竟,就不應把愛所推動的希求、所得與取著當成可以永久依靠之法。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取法。由是取法亦不究竟
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取法。
取法由愛以及相應的集、因、生、緣而起。
由是取法亦不究竟
因此,取法也同樣不究竟。
佛從老死一路追到生、有、取、愛,又從愛展開一整串心行,使阿難看見:凡是依緣而生的法,都沒有一個可以執為究竟常住。
《今日修行觀照》
很多衝突,看起來像是從一句話開始,其實往前追,常常早已有一串因緣。
先喜歡,接著想得到;得到之後,又怕失去、還想更多;心不滿足,就開始貪;貪得深了,便形成「這是我的」「不能動我的」;再往後,心散亂,語言與行為也跟著失去安定。
經中最值得拿來照自己的,不是等到鬥諍發生才問「怎麼會這樣」,而是往前看:最初的愛、希求與取著,是在哪裡開始的。
今天遇到很想得到的人、事、物,可以多停一下。
心只是需要,還是已經變成「非得到不可」?
得到之後,是知足,還是又立刻想要更多?
能在希求還小的時候看見,就比等它變成我見、取著與散亂之後再處理容易得多。
《慧照心得》
《大生義經》一開始,阿難沒有把「緣生甚深」停在一句感歎,而是第二天就到佛前請法。
這份態度本身很可學。
遇到不懂的深法,不硬說自己懂;知道需要更深的開示,就去問。
佛的回答也不是直接給一個抽象定義,而是一路從老死追到生,從生追到有,從有追到取,再從取追到愛。
到了「愛」,佛又把它展開得很貼近人心。
愛一生,就有希求;希求之後有所得;所得又使心不決定;不決定而無厭足;無厭足又生喜貪;喜貪再生我見、取著、散亂。
讀到這裡,會發現很多煩惱不是突然爆發。
它們早在最初那一點「我想要」裡,已經有了往後發展的方向。
如果一直等到吵起來、說重話、彼此傷害,才覺得事情嚴重,往往已經走得很後面。
修行的敏銳,就在於能往前看:還沒有形成大苦以前,先看到那個正在生起的因。
佛又一再說生、有、取、愛皆是「虛妄法而不究竟」。
這不是要人否定生命,而是提醒:凡依緣而起,就不值得抓成永遠不變的東西。
一旦抓住,取著便生;取著一生,散亂便跟著來。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