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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45・大正句王經

《大正句王經》卷下(2)〈正句王割皮削肉、斷筋折骨仍尋不得人;童子迦葉以火滅後冷灰求火,說明不可於死屍中求後世生命。〉

學僧 釋慧照

復次迦葉報大王言。復有何喻可證無人無有後世復無化生。王言。尊者。我復有喻以證斯理。

童子迦葉再問正句王,還有什麼譬喻可以證明沒有人、沒有後世、也沒有化生。

我復有喻以證斯理。

正句王仍然認為自己還有新的證據,可以支持原先的斷見。

他這次不再只是煮爛屍體翻攪,而要把身體一處一處剖開,在皮、肉、筋、脈、骨、髓中直接尋找所謂的「人」與「化生」。

譬如有人執行王事自違條格。近臣奏聞。王乃具知。令付法司鞫問情實。其罪既重宣令苦治。

有人執行王事自違條格。

有人原本替國王辦理政務,自己卻違反制度法令。

近臣奏聞。王乃具知。

近臣把事情奏報國王,王因此知道其犯罪情形。

令付法司鞫問情實。

於是交由法司審問,查清犯罪實情。

其罪既重宣令苦治。

罪行既然重大,國王便下令施以重刑。

正句王仍是以自己最熟悉的司法處刑作為求證方法,想從正在受刑的肉身中找出生命與後世的所在。

即使先割皮肉後斷筋脈折骨挑髓。尋覓於人及化生者。

先割皮肉後斷筋脈折骨挑髓。

王命人依次割開皮肉、斷除筋脈、折碎骨頭,再挑出骨髓。

身體由外到內被逐一剖開,沒有只停在表面。

尋覓於人及化生者。

目的就是要在這些身體組成之中找出所謂的「人」以及「化生者」。

正句王仍把生命相續理解成一個藏在身體裡的實體,只要把身體拆得夠細,就應該能看見它。

法官奉命准法施行。如王所言不敢違越。一一次第於皮肉筋脈骨髓之內。尋覓於人及化生等。始終不見有人及化生等。

法官奉命准法施行。

法官完全依照國王命令執行,沒有擅自減少步驟。

一一次第於皮肉筋脈骨髓之內。

從皮、肉、筋、脈,一直到骨與髓,都逐一查找。

尋覓於人及化生等。

他們不是泛泛觀看,而是明確要尋找「人」與「化生」究竟藏在哪裡。

始終不見有人及化生等。

最後確實沒有在皮肉筋骨之中找到一個可以指認為「後世人」或「化生者」的實體。

問題仍然不是觀察錯誤,而是由這個觀察能不能推出「後世不存在」。

尊者以此喻知實無有人亦無化生復無後世。

以此喻知實無有人亦無化生復無後世。

正句王因此認為:既然把身體徹底拆開也找不到,就足以證明沒有人、沒有化生、也沒有後世。

他的推論仍然建立在同一個前提上:如果有後世生命,它就必須能在死者肉身中被直接搜出。

童子迦葉接下來以「火」作譬喻,正面指出這個前提不成立。

迦葉告言。大王。我念昔時有一道人住於山中。時有商人將多車乘載於財貨。近道人菴止宿而去。

童子迦葉說起往昔一位住在山中的道人。

有一道人住於山中。

這位道人獨居山中修行。

時有商人將多車乘載於財貨。近道人菴止宿而去。

有一群商人載著許多財物經過,在道人菴舍附近住宿一夜,之後便離開。

這群商人離去時,卻遺留了一名年幼童子。

時彼道人乃於明且觀彼宿處恐遺財物。果於是處見一童子。纔離乳哺未識東西。是眾商人之所遺墜。

道人乃於明且觀彼宿處恐遺財物。

到了天明,道人查看商人住宿之處,原本只是怕他們遺失財物。

果於是處見一童子。

結果留下的不是財物,而是一個幼小孩童。

纔離乳哺未識東西。

這個孩子才剛離開哺乳階段,連東西方向都還不懂,年紀極小。

是眾商人之所遺墜。

道人知道,這是商旅匆忙離去時所遺留下來的孩子。

道人慈愍恐彼童子飢渴所損。將歸菴中如親養育。

道人慈愍恐彼童子飢渴所損。

道人生起慈愍,怕孩子因無人照顧而飢渴受害。

將歸菴中如親養育。

因此把孩子帶回自己的菴舍,如同親生子女一般養育。

童子後來能夠長大,正是依靠道人長期慈心照顧。

而彼道人事火為行。常專其心添續柴薪未曾斷滅。

彼道人事火為行。

這位道人有事火的修行習慣。

常專其心添續柴薪未曾斷滅。

他每天都專心添柴續火,使火不曾熄滅。

火能持續燃燒,不是因為火自己永遠存在,而是因為柴薪與照料不斷接續。

這也使後面火滅之後如何重新生火,成為整個譬喻的關鍵。

以彼童子日來月往。漸漸長大年十五六。道人思惟。童子長大堪可委付。

漸漸長大年十五六。

隨著日月經過,童子漸漸長到十五、十六歲。

童子長大堪可委付。

道人認為孩子已經長大,可以把照顧火種的事情交付給他。

童子年齡雖已長成,但智慧是否成熟,後面很快便顯露出來。

一日道人以緣事故。當入城隍暫拋菴所。即誡童子我有事緣要須暫出。菴中之火如我每日添續柴薪勿令斷滅。言訖便行。

我有事緣要須暫出。

道人因事必須暫時入城,不能留守菴中。

菴中之火如我每日添續柴薪勿令斷滅。

臨行之前,他特別交代童子,要像自己平常一樣不斷添柴,使火持續燃燒,不可讓它熄滅。

這個交代十分明確,童子並不是不知道該如何維持火種。

道人既出童子癡騃由貪戲翫。為貪戲故忘其事火。以無添續火遂斷滅。

童子癡騃由貪戲翫。

道人離開後,童子因愚鈍又貪著玩樂,沒有把所受囑咐放在心上。

為貪戲故忘其事火。

因為只顧玩耍,把照看火種之事忘記。

以無添續火遂斷滅。

沒有繼續添加柴薪,原來燃燒的火便熄滅了。

火的相續需要條件;條件中斷,原來的火勢就不再現前。

爾時童子見火滅已。收拾柴薪積於爐內。發言祝曰。汝火速出。若火不出我當壞汝。

收拾柴薪積於爐內。

童子看見火已熄滅,就重新收集柴薪堆進爐中。

但他沒有取得新的火種,也沒有使用能令火生起的正確方法。

汝火速出。

他竟直接對著冷卻的爐灰與柴薪呼喊,要火趕快自己出來。

若火不出我當壞汝。

甚至威脅火,若不自己出現,就要破壞它。

明明缺的是生火之緣,童子卻把問題放在「為什麼火不肯自己出來」。

是彼童子苦切求哀火終不出。火不出故更發惡言。火不出者亦當打汝。

苦切求哀火終不出。

童子先苦苦哀求,但火仍然沒有出現。

火不出故更發惡言。

哀求無效後,他轉而發出惡言。

火不出者亦當打汝。

甚至說若火再不出來,就要打它。

無論哀求或威脅,都沒有觸及真正原因:原火已滅,若要再燃,必須另外取得火種,不能只向冷灰索求。

是時童子求火不出。心即憂怖。道人歸來必當辱我。住在一面思惟火事。

求火不出。心即憂怖。

童子怎樣求都求不到火,開始害怕道人回來責備自己。

道人歸來必當辱我。

他知道自己沒有守好囑咐,心中生起憂懼。

住在一面思惟火事。

最後只能坐在一旁想著火為什麼不出現,卻仍沒有找到正確方法。

道人事畢歸還菴中。見子默坐便知火滅。謂童子言。汝貪放逸致火滅耶。

見子默坐便知火滅。

道人辦完事情回到菴中,看見童子默坐,便知道火一定已經熄滅。

汝貪放逸致火滅耶。

道人直接指出,火之所以熄滅,是因童子貪玩放逸,沒有續柴。

火滅有它的原因,不是無因而滅。

童子答言。我暫忘失火已滅矣。火滅之後積薪於爐。以善惡言祈火不出。

我暫忘失火已滅矣。

童子承認,是自己一時忘失,導致火滅。

火滅之後積薪於爐。

火熄滅後,他雖然重新堆了柴薪,但沒有真正生火的因緣。

以善惡言祈火不出。

無論用好話祈求還是惡言威脅,火都沒有出現。

這正說明結果不是靠語言逼迫而生,而是依正確因緣而生。

道人言曰。汝甚癡騃。火若滅已得火方然。未聞積薪於冷灰中有火自出。

汝甚癡騃。

道人指出童子的做法十分愚癡。

火若滅已得火方然。

原來的火已經熄滅,要再燃起,就必須另外取得火種,使柴薪重新燃燒。

未聞積薪於冷灰中有火自出。

只把柴薪堆在冷灰中,不具生火條件,從未聽說火會因此自己出現。

這裡字面意思非常清楚:不能在已失去火勢的冷灰裡,要求原來那團火作為一個實體重新走出來。

設汝爐中積無量薪作多方便。徒自疲勞無由得火。

積無量薪作多方便。

即使在爐裡堆上無量柴薪,又想出許多方法催促,只要缺少真正生火的因緣,都沒有用。

徒自疲勞無由得火。

結果只是自己疲勞,仍然不能得到火。

努力本身並不能保證方法正確。方向錯了,做得越多,也只是增加徒勞。

大王。而此童子於火滅後灰中求火。亦如大王愚迷不迴。於死屍中搜求於人及化生者。妄執無人起於斷見。

此童子於火滅後灰中求火。

童子在火已滅之後,仍想從冷灰裡直接找出原來的火。

亦如大王愚迷不迴。

童子迦葉把譬喻直接落到正句王的做法:王明明已多次得到解說,仍不肯轉變原來的執取。

於死屍中搜求於人及化生者。

王把死屍割開,在皮肉筋脈骨髓中尋找後世之人,就如童子在冷灰中找原來的火。

生命已離開這個死屍,卻仍要求在死屍中找到一個可以指認的後世生命,求證的位置本身就錯了。

妄執無人起於斷見。

因為在錯誤地方找不到,就進一步斷言沒有人、沒有後世,由此形成斷見。

大王。應須知實有人及有化生有於後世。

應須知實有人及有化生有於後世。

童子迦葉最後再次勸王,應當知道有眾生相續、有化生,也有後世。

火的譬喻使這一層義理更加清楚:相續並不要求有一個固定實體從原處被直接翻找出來,而是依因緣而有生滅變化。

王用割皮、削肉、折骨、挑髓來尋找後世之人,只是把色身拆得更細,仍沒有觸及生命隨業受生的問題。

《今日修行觀照》

生活中也常會用錯地方找答案。

心裡不安,卻一直換外在物品,希望買到安穩。

人際關係出了問題,只想要求別人改,卻沒有回頭察覺自己的語氣與執取。

修行沒有進步,只怪環境不好,卻沒有檢視自己是否真正持續用功。

童子在冷灰中找火,不管再添多少柴、說多少話,都不能讓火自己出現。

真正需要的是重新具足生火的因緣。

《慧照心得》

正句王把人的身體一層一層拆開。

皮裡找不到。

肉裡找不到。

筋脈裡找不到。

骨髓裡也找不到。

於是他認為:「沒有後世。」

童子迦葉沒有跟著在身體裡繼續找,而是講了一個火滅的故事。

火原本一直燃著,是因為道人每天添柴。

童子貪玩,不再續柴,火便滅了。

等火滅後,他對冷灰說好話、說惡話,甚至威脅它,火還是不出來。

道人只告訴他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火若滅已得火方然。」

要有新的火種與條件,火才會再燃。

這個譬喻使人明白,真正應看的不是「有沒有一個東西躲在裡面」,而是因緣怎麼相續。

生命如此,修行也是如此。

善念要靠親近善法、正念與反覆熏習而生。

惡習會因放逸、重複而增長。

解脫也不是從身體某處找出來,而是從因緣上止惡、修善、斷除煩惱。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