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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45・大正句王經

《大正句王經》卷上(2)〈正句王以親屬墮地獄不返報為證;童子迦葉以死刑罪人不得暫歸,說明受報之人亦不能任意還來。〉

學僧 釋慧照

爾時大王迷執未省。謂迦葉言。汝今云何作如是言。如我意者實無來世。而汝迦葉勿復強言

正句王聽完童子迦葉先前的說明,仍然沒有醒悟,對原來的斷見繼續執取。

大王迷執未省。

王的問題不只是沒有聽懂,而是心仍被既有見解繫住,尚未願意重新衡量自己原先的判斷。

如我意者實無來世。

他再次明說,依自己的看法,來世根本不存在。

而汝迦葉勿復強言

甚至認為童子迦葉不應再堅持說有來世。王此時把自己的見解視為確定,反而把與自己不同的說法看成勉強之言。

復次迦葉報大王言。即今王身為有無耶。如王此身以為有者。云何斷見言無來世。當以何喻證於此理。

童子迦葉沒有與王爭強,而是再次反問,要求他提出理由。

即今王身為有無耶。

迦葉先從王現前最不能否定的身體問起:你現在這個身體,究竟是有還是沒有?

如王此身以為有者。云何斷見言無來世。

既然承認現前生命存在,就不能只憑一句「死後沒有」便把後續生命全然否定。

當以何喻證於此理。

迦葉要求國王把自己的理由說清楚:若主張沒有來世,就應提出可以成立此說的譬喻與依據,而不是只有斷然結論。

大王答言。尊者迦葉。我今有喻證於此理。今身是有來世即無。

我今有喻證於此理。

正句王接受迦葉的追問,準備以自己親身經驗作為證明。

今身是有來世即無。

他的立場仍十分明確:現在這一生確實存在,但生命一旦死亡,便不再有後世。

接下來,他用親屬死亡之後沒有回來報告作為主要理由。

王言。迦葉。如我親屬或染疾病。纏綿既久將趣命終。我時往彼問訊告言。汝病深重定知不可。若是殞歿切有相囑。

正句王說,自己的親屬有人染上重病,纏綿日久,即將命終時,他會親自前往探望,並先作交代。

汝病深重定知不可。

王知道這位親屬病情極重,已經難以痊癒。

若是殞歿切有相囑。

因此在對方尚未死亡以前,王便預先囑咐,希望死後若有所見,能回來告訴自己。

我聞沙門及婆羅門先有是言。若人破戒造惡業者。命終之後墮於地獄。

若人破戒造惡業者。命終之後墮於地獄。

王曾聽沙門、婆羅門說,破戒造惡業的人,死後會墮入地獄。

他現在不是完全不知道因果之說,而是想用自己設計的方式驗證它:若親屬真的墮地獄,應該能回來報告。

如沙門婆羅門等言若真實。汝等親屬命終之後必墮地獄。何以故。汝諸親屬破戒造罪。以此當知定落惡趣。

汝諸親屬破戒造罪。

王明知自己的親屬曾破戒造罪,因此依沙門、婆羅門所說,死後應當墮於惡趣。

以此當知定落惡趣。

他的推論是:若業果之說真實,那麼這類造惡親屬死後應有明確去處。

到這一步,王並沒有否定「若有後世則應受惡報」的內在關係;真正出錯的地方,在於他後面又加上一個自己設定的條件:若真的墮地獄,就必須能回來向他報告。

若在惡趣當遣使來。或復自來告語於我。今在地獄極受苦楚。汝若來報我必往救。

若在惡趣當遣使來。或復自來告語於我。

正句王要求親屬,若死後真的墮入惡趣,就派人回來,或親自回來告訴自己。

今在地獄極受苦楚。

他希望對方明白說出自己正在地獄中受極重苦痛。

汝若來報我必往救。

王甚至答應,若親屬回來報告,他一定前往救助。

這裡顯出王把死後地獄想像成與世間相似:人可以自由來去,也可以向在世親屬求援,甚至由世間國王前往解救。

但有去人曾無來者。迦葉。如我之意以此為喻定無來世

但有去人曾無來者。

王觀察到,人死亡之後只見離去,卻從未見有人再回來向自己報告。

以此為喻定無來世

因此他下結論:既然死者沒有回返,就證明根本沒有來世。

這個推論真正需要檢查的是:「沒有回來」能不能必然推出「不存在」?童子迦葉接下來便直接處理這個問題。

迦葉報言。大王。此喻雖陳未為正說。我今問王。譬如有人犯於王法。為巡守者執之。將至王所而白王言。是人違犯如是之罪不敢隱覆。

童子迦葉先指出,正句王雖然提出了譬喻,但這個譬喻並不能正確證成「沒有來世」。

此喻雖陳未為正說。

問題不在王沒有理由,而在這個理由本身有缺漏。

譬如有人犯於王法。為巡守者執之。

迦葉改用王最熟悉的司法情形作譬喻:有人違犯王法,被巡守者拘捕。

是人違犯如是之罪不敢隱覆。

罪行被查明之後,執法者把犯人押到王前,據實稟告他的犯罪情形。

這個譬喻的重點,是先建立「一旦因罪被拘捕,行動就不再自由」。

王聞所奏即敕有司。令將罪人反縛兩手牢固其身。驅往四衢多人聚處。鳴鼓告示。今此罪人犯如是法。東西南北遍於城內咸使聞知。

令將罪人反縛兩手牢固其身。

國王一旦依法裁定,罪人的雙手被反縛,身體被牢牢控制,已經不能自由行動。

驅往四衢多人聚處。鳴鼓告示。

官吏把他帶到四衢等人多之處,擊鼓公告罪狀。

東西南北遍於城內咸使聞知。

罪行被公開宣示於全城,使眾人都知道他因犯罪而受處分。

這一切都依王法進行,罪人不能因自己另有事情便隨意離開。

後將出城。依法處斷。有司奉命。即將罪人。反縛兩手牢固其身。驅往四衢多人聚處。鳴鼓告示。今此罪人犯如是法。

後將出城。依法處斷。

最後還要把罪人押出城外,依照法律執行刑罰。

有司奉命。即將罪人。反縛兩手牢固其身。

有司依王命執行,不是隨自己的好惡決定是否放人。

今此罪人犯如是法。

罪人之所以失去自由,是因自己先犯王法,後面所受拘束正與自己的違法行為相連。

東西南北遍於城內。准王宣命處處告示。仕庶知已驅領出城依法處斷。

准王宣命處處告示。

官吏完全依照國王命令執行,將罪情遍告城中。

驅領出城依法處斷。

公告完畢後,便把罪人押出城,依法處刑。

到了這個時候,罪人的自由已受法律完全限制。

如此罪人。臨赴法時告監守言。願垂哀愍放我少時。暫至家中辭別親屬。

童子迦葉把譬喻推到正句王最容易回答的一處。

願垂哀愍放我少時。

罪人在臨刑之前請求監守者慈悲,暫時放他離開。

暫至家中辭別親屬。

他的要求也不是逃亡,只想回家和親屬辭別之後再來受刑。

如果連這樣短暫而合乎人情的請求都不能得到允許,那麼被惡業拘攝入地獄的人,又怎能隨意返回人間?

大王。彼監守人。還敢暫放令歸家不。王言。不也迦葉。

彼監守人。還敢暫放令歸家不。

迦葉直接問王:監守者敢不敢擅自把已定罪的犯人放回家?

不也迦葉。

王立刻回答:不能。

這一句等於由王自己承認,犯人沒有回家,不是因為「犯人不存在」,而是因為受拘束而「不能回家」。

設使此人種種哀切。彼監守人亦不敢放。何以故。王法所錄無容暫赦

設使此人種種哀切。彼監守人亦不敢放。

即使罪人苦苦哀求,監守者也不敢擅自放行。

王法所錄無容暫赦

因為一旦依法收錄定罪,就不能由監守者私自暫赦。

童子迦葉借用王自己的法制,使王明白:「不能回來」和「根本不存在」是兩回事。

尊者迦葉復言。大王。王諸親屬以罪業故。命終之後墮地獄中。以其罪業常受苦楚。

王諸親屬以罪業故。命終之後墮地獄中。

童子迦葉把世間罪人譬喻正式對應到王的親屬:若因破戒造罪而墮入地獄,正是由自己的罪業所感。

以其罪業常受苦楚。

在惡業果報未盡之時,必須承受相應苦楚,並不是可以自由來去的處境。

是諸罪人告其獄卒。乞暫相放還歸人間。至於王所求王救苦。

乞暫相放還歸人間。

假使地獄中的罪人也向獄卒提出和世間罪犯相似的請求,希望暫時被放回人間。

至於王所求王救苦。

甚至完全照著正句王原先的設想,回到王前求救。

迦葉並沒有避開王的條件,而是把王的條件完整放進譬喻中,再問這件事實際上是否可能。

大王。是地獄卒還肯放不。王言不也。

是地獄卒還肯放不。

童子迦葉問:若已因罪業墮入地獄,獄卒會答應暫時放他返回人間嗎?

王言不也。

正句王再次只能回答:不會。

至此,王自己原先的證明已經失去力量。親屬沒有回來,只能說明他沒有回來,並不能證明他沒有墮入地獄。

迦葉復言。大王。義同世間無暫放理。

義同世間無暫放理。

童子迦葉明確指出,這一道理和世間王法相同:既已因罪被拘攝,就沒有任意暫放返回的道理。

字面上的對應十分清楚:

世間罪犯因犯王法被監守拘押,不能回家;墮地獄者因自身罪業受報,也不能任意回到人間。

因此,「死後沒有回來」不足以推翻後世存在。

大王。勿將此喻同於來世。執斷見者非為正理。

勿將此喻同於來世。

正句王原先把「親屬不回來」當成「沒有來世」的證明,童子迦葉指出,這兩件事不能如此等同。

執斷見者非為正理。

若以這個理由堅持斷滅見,並不合乎正確推理。

問題不是王不可以懷疑,而是他提出的證據並不能支持他的結論。

是故當知。有今世者定有來世。乃至沙門婆羅門應供世間解。以智自通。了知真實。不應更執如前之見。

有今世者定有來世。

童子迦葉再次勸王理解生命並非只限於眼前此世,不能因死亡隔斷肉眼所見,就否定後續受生。

沙門婆羅門應供世間解。以智自通。了知真實。

具有證智的修行者,能親自通達眾生死此生彼的真實情形,不是只靠猜想建立來世之說。

不應更執如前之見。

童子迦葉因此再勸國王放下原先斷見,不應在理由已被辨明之後,仍只因執著而不肯重新思惟。

王復報言。尊者迦葉。斯言非當我意未允。不應更言實有後世

斯言非當我意未允。

即使自己的第一個譬喻已被童子迦葉逐步辨明,正句王心中仍未信服。

不應更言實有後世

他依舊不接受有後世的說法。

這也顯出深固見解並不一定因一次辨論就立刻改變。王後面還會提出新的親屬譬喻,從「墮地獄者沒有回來」轉而問「生天者為什麼也沒有回來」。童子迦葉則會繼續依他的疑問逐一回答。

《今日修行觀照》

日常生活裡,也常用「沒有看到」來下結論。

沒有立刻看到善報,就懷疑行善有沒有用。

沒有立刻看到惡報,就覺得一些小惡無妨。

沒有親自經歷某件事,就認為別人的經驗不可信。

童子迦葉的譬喻提醒我們:先問清楚,對方是不是本來就沒有條件回來?是不是還有其他合理原因?

不能只因結果沒有照自己的預期出現,就把整件事判作不存在。

《慧照心得》

正句王的理由其實很像一般人的想法。

如果真有地獄,死去的親人怎麼不回來說一聲?

如果沒有任何人回來,是否就代表根本沒有後世?

童子迦葉沒有只回答「有」,而是用王最熟悉的王法讓他自己判斷。

一個已經被判死刑的人,臨刑前說想回家辭別親人,監守者敢不敢放?

王回答:「不也。」

既然世間犯人都會因王法拘束而不能自由回家,那麼因惡業墮入地獄的人,也不能因想回來報信便任意離開。

所以真正錯的,不是王觀察到「沒有人回來」,而是從這個現象直接跳到「所以沒有後世」。

修行也要防這種心。

很多事情不是沒有,只是自己的眼界還沒有到。

很多因果不是不報,只是時間尚未成熟。

很多法義不是不存在,只是自己的智慧還沒有證到。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