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諦經》卷第一(6)〈六入六持若不再受著,愛已斷、已捨、已盡而寂然;於兒家田宅等無愛著,即是苦盡賢者諦。〉
何等為賢者苦盡。賢者諦。
舍利曰接著開示苦盡諦。
前面苦習諦說明,愛著、親近、發求,使苦不斷集起;現在則反過來說,若愛不再受著、不再追求,已生的愛能斷、能捨、能盡,苦的集因便隨之止息。
何等為賢者苦盡。賢者諦。
「苦盡」不是把外在世界全部消除,而是使造成苦相續的愛著與執取真正止息。
有賢者為人六自身中種入為不受得。從是解不共更已斷已捨相離已盡不復望已滅寂然是苦滅。
六自身中種入為不受得。
舍利曰先從自身六入說苦盡。
眼耳鼻舌身意對境時,不再以愛著去受取,不再把所見、所聞、所感、所想抓成自己必須擁有之物。
六入仍然作用,但心不再由接觸一路走向貪愛與執取。
從是解不共更已斷已捨相離已盡不復望已滅寂然是苦滅。
從這裡得到解脫,不再與愛取相應;已斷、已捨、已離、已盡,也不再對所愛境界懷著追求與期待。
「已滅寂然」顯示,不只是暫時壓住欲望,而是愛著真正止息,心不再被同一種追求反覆牽動。
如是內身外亦爾。識相近更思想念行望愛亦爾。
如是內身外亦爾。
不只自身六入如此,面對外在境界也是同樣。
內外接觸之時,都不再以愛取繼續發展。
識相近更思想念行望愛亦爾。
識知、接觸、思想、念、行、希望與愛,也都依同一方向而止息。
前面苦習諦中,心由識知境界而愛著、親近、發求;現在則是這條相續不再向愛取延伸。
能在識、觸、想、念、行與欲望生起之處不再繫著,苦的集起便逐漸斷開。
有賢者人六持不愛。一地二水三火四風五空六識。
有賢者人六持不愛。
舍利曰再從六持說明苦盡。
對地、水、火、風、空、識六種不再生愛著,不把身心與所依境界執為常住所有。
一地二水三火四風五空六識。
身體與生命所依的一切因緣仍然存在、仍然運作,但心不再要求它們永遠保持、永遠屬於自己。
這與前面苦習諦的「六持愛」正好相反:前面因愛而集苦,現在因不愛著而走向苦盡。
從是得解不共更已斷已捨已棄已異不用寂然是為苦盡。
從是得解不共更
由不再愛著六持,心從原有繫縛中得到解脫,不再與愛取相應。
已斷已捨已棄已異不用寂然是為苦盡。
愛著已斷、已捨、已棄,與過去的染著狀態不同,不再以愛取使用、攀緣這些境界,心歸於寂然。
舍利曰用一連串「已斷、已捨、已棄」來說明,苦盡不是暫時轉移注意,而是對愛取真正不再依止。
是亦為何等。若人無有愛著在兒在家在使在御田地舍宅居肆臥具賣買利息無有愛著。
舍利曰再把苦盡落回日常生活中最實際的人事物。
若人無有愛著在兒在家在使在御田地舍宅居肆臥具賣買利息無有愛著。
對兒女、家庭、使者、御者、田地、舍宅、商肆、臥具、買賣與利息等,不再以染著心攀附。
這些事物本身仍可存在,生活仍可運作;苦盡不是把家人、財物、工作全部丟掉,而是心不再以「必須永遠屬於我、必須照我所願」去抓取。
前面苦習諦說,對這些人事物「愛著近更發往求」;現在則說「無有愛著」。前後正好形成清楚對照。
不相近意生發求無有是。
不相近意生發求無有是。
不再因愛著而反覆靠近,不再從心中發起追求與佔有。
這裡不是說完全沒有行動,而是不再由貪愛驅動。
該做的仍做,該照顧的仍照顧,但心不再被「一定要得到、一定不能失去」所逼迫。
當知是愛盡為苦盡。賢者諦。
當知是愛盡為苦盡。
舍利曰把法義說得非常直接:愛盡,就是苦盡。
前篇說「愛習」為苦習;現在說「愛盡」為苦盡。
苦的止息不是沒有因緣,而是因為令苦集起的愛取已經止息。
賢者諦。
如實知道愛盡即苦盡,就是賢者所知之諦。
不是靠想像一個永遠沒有困難的世界,而是親自看見:當愛取不再生起時,原本由愛取所生的苦也隨之停止。
過世賢者時是亦愛盡為苦盡。賢者諦。
過世賢者時是亦愛盡為苦盡。
過去世也是如此。
無論何時,只要愛真正止息,由愛而集起的苦便失去根源。
這不是某一時代特殊的修法,而是苦因與苦滅本來如此。
未來世亦爾。
未來世亦爾。
未來世也同樣。
眾生所用的器物、生活形式可以改變,但只要愛取仍在,苦便能集;愛取止息,苦便能滅。
今現在世時亦是愛盡為苦盡。賢者諦。
今現在世時亦是愛盡為苦盡。
現在世也沒有差別。
眼前的苦,不必等到未來才處理;就在現前對人、事、物、身心的愛著中,便可以開始觀察苦因,也可以開始練習捨離。
如是不異如有不惑不倒。真諦是如有是故苦已盡名為賢者諦
如是不異如有不惑不倒。
過去、未來、現在,苦盡之理都沒有差別。
如實如此,不迷惑,也不顛倒。
不是暫時沒有痛苦,就誤以為苦盡;也不是離開某一個不喜歡的環境,就以為煩惱根本已斷。
真正要看的是愛取是否止息。
真諦是如有是故苦已盡名為賢者諦
愛盡,苦因盡;苦因盡,苦便止息。
能如實知見這件事,才稱為苦盡賢者諦。
苦諦讓人看清正在承受什麼;苦習諦讓人知道苦從愛取而集;苦盡諦則進一步顯示:愛取不是永遠不能斷,苦也不是永遠不能止。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選一件自己很珍惜的人事物來觀察。
不是問自己要不要丟掉它。
而是問:
若它改變,自己是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若它離開,是否覺得自己就不能生活?
若它不照自己的希望發展,心是不是立刻陷入強烈苦惱?
再看看:
能不能把「愛護」與「佔有」分開?
能不能把「珍惜」與「一定不能失去」分開?
能不能在還擁有時善待,在變化時也承認因緣?
不必一下做到完全無愛著。
先從少抓一點開始。
《慧照心得》
這一篇和上一篇放在一起讀,法義非常清楚。
上一篇說:
「愛習為苦習。」
這一篇說:
「愛盡為苦盡。」
苦從哪裡集起,苦又從哪裡止息,前後正好相對。
舍利曰沒有說,苦盡就是世界從此都照自己的意思。
也沒有說,苦盡就是再也沒有任何人事變化。
而是說:
「已斷已捨相離已盡不復望已滅寂然。」
學僧讀到這裡,會感受到真正要變的,不一定先是外境。
而是心與外境的關係。
以前看到可愛境就想抓。
抓到之後又怕失去。
失去以後又一直追。
這就是苦習。
現在若能不再這樣追著走,愛慢慢斷、慢慢捨、慢慢離,心便開始有寂然的可能。
原文又把兒、家、田地、舍宅、臥具、買賣利息都說出來。
這讓學僧感受到,苦盡不是離開生活才修。
正是在生活裡修。
家人可以愛。
住所可以住。
財物可以用。
事情可以做。
只是心不要把它們變成「沒有它就不行」。
這樣才是真正從愛著裡慢慢解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