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五十七卷(12)〈鞞摩那修質疑不知前後世怎能證究竟智;佛以解縛、油盡燈滅、薪盡火滅三喻明無受則滅,令其得法眼、出家證阿羅訶。〉
《中阿含經》第五十七卷(12) 〈鞞摩那修質疑不知前後世怎能證究竟智;佛以解縛、油盡燈滅、薪盡火滅三喻明無受則滅,令其得法眼、出家證阿羅訶。〉
於是。異學鞞摩那修向佛瞋恚。生憎嫉.不可。欲誣謗世尊。欲墮世尊。如是誣謗世尊。如是墮世尊。語曰。瞿曇。有沙門.梵志。不知世前際。不知世後際。不知無窮生死。而記說得究竟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鞞摩那修前面把佛所說五欲可愛、不愛依人而異,誤解成「欲樂第一」。佛指出他因長久異見、異忍、異樂、異欲、異意,所以不能盡知佛義。到了這裡,他沒有立即受教,反而生起瞋恚與憎嫉。
向佛瞋恚。生憎嫉.不可。
自己的理解被否定後,心開始抗拒。
原先只是法義不同,現在已進一步轉成情緒上的不悅。
欲誣謗世尊。欲墮世尊。
他想用另一個問題來攻擊佛:若有人不知道世間前際、不知道世間後際,也不知道無窮生死,怎麼可以說自己已得究竟智?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他所質疑的,正是漏盡者自知解脫的內容。
鞞摩那修把「知道一切過去未來」與「知道自己生死已盡」視為同一件事,認為前者若不具足,後者便不能成立。
佛接下來要分清這兩者。
瞿曇。我如是念。云何此沙門.梵志。不知世前際。亦不知世後際。不知無窮生死。而記說得究竟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耶
不知世前際。亦不知世後際。不知無窮生死。
鞞摩那修把知識範圍推到極廣:若不知道整個世間的前際、後際與無窮生死,就不能說自己證得究竟智。
而記說得究竟智。
他的疑問是:既然所知仍有範圍,憑什麼說究竟?
這個問題表面上很有力量,但其中預設了一件事:解脫必須靠知道所有時空中的一切事情才能成立。
佛後面會指出,漏盡之知所要明白的,不是把無量過去未來的每一件事全部知道,而是如實知道造成生死相續的因是否已經斷盡。
於是。世尊便作是念。此異學鞞摩那修向我瞋恚。生憎嫉.不可。欲誣謗我。欲墮於我。
佛知道鞞摩那修此時的心態。
向我瞋恚。生憎嫉.不可。
佛不只聽見他表面問題,也知道問題背後已有瞋恚與憎嫉。
欲誣謗我。欲墮於我。
因此佛知道,他此時並不是單純求法,而帶著想使佛所說不能成立的意圖。
即使如此,佛仍沒有因對方心懷惡意便拒絕回答,而是直接就問題本身加以辨明。
如是誣謗我。如是墮我。而語我曰。瞿曇。有一沙門梵志。不知世前際。不知世後際。不知無窮生死。而記說得究竟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佛把鞞摩那修的質疑完整了知。
不知世前際。不知世後際。不知無窮生死。
他所攻擊的重點仍在「知的範圍不夠廣」。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而漏盡者所知的重點,卻在「生死因已盡」。
兩者所問的其實不是同一種知。
瞿曇。我作是念。云何此沙門.梵志。不知世前際。不知世後際。不知無窮生死。而記說得究竟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耶
鞞摩那修再次重申疑問。
這也給佛一個機會,把解脫所需之知說得更清楚。
世尊知已。告曰。迦旃。若有沙門.梵志。不知世前際。不知世後際。不知無窮生死。而記說得究竟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者。
佛直接接住鞞摩那修的條件。
不知世前際。不知世後際。不知無窮生死。
即使一位沙門、梵志沒有遍知世間前際後際,也不能因此立刻推論他不可能知道生死已盡。
佛接下來提出正確說法。
彼應如是說。置世前際。置世後際。
置世前際。置世後際。
佛說,可以先把世間前際與後際放下。
不是說前後世不存在,也不是說它們毫無意義,而是這個問題不必依賴窮盡一切前後際才能成立。
要判斷是否解脫,可以直接從現前修行與生死因是否斷盡來證知。
迦旃。我如是說。置世前際。置世後際。設不憶一生。
設不憶一生。
佛甚至把條件說得更明白:假使連一生以前都不記得,也不因此妨礙修行者於現法中證知正法。
這直接回應鞞摩那修把宿命記憶與漏盡解脫混為一談的問題。
宿命智是一種證知;漏盡智又是另一種證知。
不能因一人不具前者,就斷定後者不可能成立。
我弟子比丘來。不諛諂.無欺誑.質直。我教化之。
佛把條件放回弟子的心行與受教態度。
不諛諂.無欺誑.質直。
弟子若不諂媚、不欺誑,心性質直,便有接受真實教法的基礎。
不諛諂,是不為討好而假裝;無欺誑,是不以虛假掩飾自己;質直,是願意如實面對身心與法。
這與鞞摩那修此時因瞋恚而想誣謗佛的狀態正成對比。
若隨我教化。如是行者。必得知正法。
若隨我教化。如是行者。必得知正法。
重點落在「如是行」。
不是只靠問很多問題,也不是只靠推理前後世,而是依佛教法實際修行。
只要弟子質直受教,依所教而行,就必能知道正法。
接下來佛以第一個譬喻,說明「不記得被縛之初,也能知道現在已經解縛」。
迦旃。猶如嬰孩童子。少年柔軟。仰向臥。父母縛彼手足。
佛以嬰孩被縛作譬喻。
嬰孩童子。少年柔軟。仰向臥。
嬰孩年幼柔弱,仰面而臥,當時還沒有成熟記憶能力。
父母縛彼手足。
父母把他的手足綁住。
字面上,這個孩子確實曾被縛,只是當時太小,未必能記住那一刻。
彼於後轉大。諸根成就。父母解彼手足。
彼於後轉大。諸根成就。
後來孩子長大,諸根成熟。
父母解彼手足。
父母把原先綁住的手足解開。
現在的事實很清楚:手足已經沒有被縛。
彼唯憶解縛時。不憶縛時也。
唯憶解縛時。不憶縛時也。
孩子可以記得自己被解開時,卻未必記得嬰兒時最初被綁住的情況。
但「不記得何時被縛」,不會使「現在已解縛」變成不知道。
這正對應鞞摩那修的疑問。
一個修行者不必先窮盡憶知無量過去生,才能知道現前生死繫縛是否已解。
若繫縛已斷,當下可以知斷;就如手足已解,不必先完整記得當初被縛的每一刻。
如是。迦旃。我如是說。置世前際。置世後際。設令不憶一生。我弟子比丘來。不諛諂.不欺誑.質直。我教化之。若隨我教化。如是行者。必得知正法。
佛將嬰孩解縛之喻直接對回修行。
置世前際。置世後際。
不必先窮盡前際後際。
設令不憶一生。
即使一生以前不能憶知,也不是證法的障礙。
不諛諂.不欺誑.質直。
真正重要的,反而是學法者是否質直。
若隨我教化。如是行者。必得知正法。
依法而行,才能從現前身心直接知道繫縛如何斷、正法如何證。
佛再以燈火之喻,進一步說明生死為何能真正止息。
迦旃。譬若因油因炷而燃燈也。
因油因炷而燃燈也。
燈能燃燒,是有因有緣。
油是一個條件,燈炷也是一個條件。
因緣具足,火焰才能相續。
這直接對應生死相續:有能滋養生死的條件,後有才繼續。
無人益油。亦不易炷者。
無人益油。亦不易炷者。
若沒有人再加油,也不更換新的燈炷,火焰便失去後續資糧。
滅不是有人把火「送到另一處」,而是支持它繼續燃燒的條件不再補充。
前油已盡。後不更益。無所受已。自速滅也。
前油已盡。後不更益。
原有的油耗盡,後面又沒有新的油補進來。
無所受已。自速滅也。
沒有新的所受、沒有新的資糧,火焰自然迅速止息。
佛以此說明生死之滅,重點在「無所受」。
若不再受取新的生死資糧,相續便不能無限延續。
這也使「不更受有」有了非常具體的因緣說明。
如是。迦旃。我如是說。置世前際。置世後際。設令不憶一生。我弟子比丘來。不諛諂.不欺誑.質直。我教化之。若隨我教化。如是行者。必得知正法。
佛再次重申同一原則。
不是因能窮知過去未來才得正法,而是質直受教、依法修行,就能在因緣止息中證知正法。
油盡燈滅已說明「因不續,果不續」;下一個木火之喻再把這個道理放大。
迦旃。猶如十木聚。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木聚。以火燒之。洞然俱熾。遂見火焰。
佛再以大量木材燃燒為喻。
十木聚。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木聚。
木材可以很多,從十聚一直到六十聚。
這表示火勢可以非常大,資糧也可以非常充足。
以火燒之。洞然俱熾。遂見火焰。
一旦燃起,木材全部熾燃,火焰盛大。
字面上,這比一盞油燈更強烈,卻仍逃不出因緣法則。
後無有人更益草.木.糠.糞掃者。
後無有人更益草.木.糠.糞掃者。
若後來沒有人再增加草、木、糠或糞掃等燃料,火就沒有新的資糧。
不論原來火勢多大,只要後續因緣不再補充,都會走向止息。
前薪已盡。後不更益。無所受已。自速滅也。
前薪已盡。後不更益。
原來薪柴燒盡,後面不再增加燃料。
無所受已。自速滅也。
沒有新的所受,火便自然滅去。
油燈與木火兩個譬喻都指向相同法義:只要不再提供生起與相續的條件,無論此前相續多久、力量多大,都會因資糧斷絕而止息。
生死亦不是因為過去無限,所以永遠不能止;真正要看的是現在還有沒有令後有繼續的「受」。
如是。迦旃。我如是說。置世前際。置世後際。設令不憶一生。我弟子比丘來。不諛諂.不欺誑.質直。我教化之。若隨我教化。如是行者。必得知正法
佛第三次作相同結論。
設令不憶一生。
不具宿命記憶,不妨礙漏盡解脫。
若隨我教化。如是行者。必得知正法
真正決定能否證知的,是是否質直受教、依教實行。
三次重說,分別以解縛、油燈、薪火,把「現前可證解脫」說得愈來愈明白。
解縛之喻說:不記得最初被縛,也能知道現在已解。
油燈之喻說:資糧不續,燈自然滅。
薪火之喻說:即使過去燃得再盛,後續不再增益,仍必止息。
三喻共同回答鞞摩那修:漏盡智不必建立在遍知無量前後際,而建立在對生死因緣已斷的如實證知。
說此法時。異學鞞摩那修遠塵離垢。諸法法眼生。
佛說到這裡,鞞摩那修的心發生決定性改變。
遠塵離垢。
心遠離障法之塵垢。
前面他還因瞋恚、憎嫉而想誣謗佛,如今在正法開示下,原有見障被破。
諸法法眼生。
對諸法生起法眼。
這不是只覺得佛說得有道理,而是對法有直接清明的見解。
從「欲墮世尊」到「法眼生」,正顯出佛說法並不因對方起惡意而棄捨,只要對方最後能如實受法,仍可轉入正見。
於是。異學鞞摩那修見法得法。覺白淨法。更無餘尊。不復由他。斷疑度惑。無有猶豫。已住果證。於世尊法得無所畏。
見法得法。
他不再只是聽佛說法,而是自己見法、得法。
覺白淨法。
對清淨法有所覺知。
更無餘尊。不復由他。
對所證之法已有確定,不再需要依其他外人為自己建立信心。
斷疑度惑。無有猶豫。
先前的懷疑與迷惑被突破,不再對正法反覆猶豫。
已住果證。於世尊法得無所畏。
已住於所證之果,對佛所說法有了無畏信受。
這正是從「用問題攻擊佛」到「親自證法」的巨大改變。
稽首佛足。白曰。世尊。願得從佛出家學道。受具足。得比丘。行梵行
稽首佛足。
鞞摩那修親自禮佛。
前面他的心還有瞋恚與憎嫉,現在已轉成恭敬。
願得從佛出家學道。
他不滿足於在家聽法,而願意從佛出家,正式走入修道生活。
受具足。得比丘。行梵行
願受具足戒,成為比丘,修清淨梵行。
真正的見法,使他的生命選擇隨之改變。
世尊告曰。善哉。比丘行梵行也
善哉。比丘行梵行也
佛允許他出家修梵行。
從異學身分轉入佛弟子,不是因辯論輸了被迫歸服,而是自己見法、得法、斷疑度惑後主動發願。
異學從佛得出家學道。即受具足。得比丘。行梵行。
從佛得出家學道。
鞞摩那修真正從佛出家。
即受具足。得比丘。行梵行。
受具足戒,成為比丘,正式修行梵行。
前面佛所說「我弟子比丘來,不諛諂、不欺誑、質直,我教化之;若隨我教化,如是行者,必得知正法」,現在便在鞞摩那修身上繼續展現。
尊者鞞摩那修出家學道。受具足已。知法見法。乃至得阿羅訶
知法見法。
出家之後,他繼續依法修行,知法、見法。
乃至得阿羅訶
最後證得阿羅訶。
這一句使前面所有問答真正落到修證結果。
他原先質疑:不知道無窮前後際,怎能知道「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
最後自己依佛教法修行,親證阿羅訶,正以自身證明:解脫不必建立在窮盡一切過去未來知識,而在於生死之因真正斷盡。
佛說如是。尊者鞞摩那修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鞞摩那修經第八竟(二千一百四十七字)
尊者鞞摩那修
經末已不再稱他為「異學鞞摩那修」,而稱「尊者鞞摩那修」。
他的身分隨著見法、出家與證果徹底改變。
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不只歡喜聽聞,也真正奉行,直到證得阿羅訶。
鞞摩那修經第八竟(二千一百四十七字)
《鞞摩那修經》第八至此圓滿。
此經從「最色」開始,佛先破除鞞摩那修把有限所愛說成究竟最上;再指出五欲可愛不愛隨人而異;當他誤解佛在說「欲樂第一」時,佛又指出長久異見、異欲會遮蔽對法的理解;即使他進一步生瞋、欲誣謗佛,佛仍以三個譬喻使他真正明白漏盡之理。
最後,他由敵意轉為法眼,由法眼轉為出家,由出家修行直至阿羅訶。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篇可以直接用來觀察自己對「知道」的執著。
是不是覺得自己一定要知道很多,才算修得好?
是不是很在意前世是誰、未來去哪裡,卻較少注意現在什麼因正在延續生死?
佛把方向拉回得很清楚。
先看手足還有沒有被縛。
先看燈還有沒有新油。
先看火還有沒有新柴。
也就是:
現在還有沒有貪?
還有沒有取?
還有沒有令後有繼續的資糧?
若資糧一直補,生死就續。
若真正不再受取,後有才會止息。
《慧照心得》
這一篇最有力量的,是三個譬喻。
第一個,是小孩子被綁住手腳。
小時候被綁時,他可能根本不記得。
長大後,父母把繩子解開。
他不必先想起「當年到底是哪一天綁的」,才能知道:
現在已經自由了。
這就把鞞摩那修的疑問解開一半。
不知道所有過去,不代表不能知道現在的繫縛已斷。
第二個,是油燈。
有油、有炷,燈就燃。
油燒完了。
後面不再加油。
也不換炷。
沒有新的資糧,火自然滅。
第三個,是大木火。
就算原來有十堆、二十堆、五十堆、六十堆木材,火燒得非常旺。
只要後面不再加草、不再加木、不再加糠與糞掃,原來薪柴一盡,火還是會滅。
這對生死的說明非常直接。
不是因為過去生死很久,所以未來就一定無窮。
真正要問的是:
現在還有沒有繼續加柴?
還有沒有繼續加油?
還有沒有新的取、新的受、新的貪愛?
只要還在加,火就繼續。
若真的「無所受已」,便「自速滅也」。
而鞞摩那修最後的改變也很深。
一開始,他想誣謗佛。
後來法眼生。
再來願意出家。
最後證阿羅訶。
這讓人看見,一個人的現在不是永遠固定的。
有錯見,可以改。
有瞋心,可以轉。
有疑惑,可以斷。
只要願意從真實法義重新開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