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五十七卷(3)〈佛明弟子真正敬重的五法:無上戒、無上智慧、無上知見,能答四諦之問,並令弟子於正法律得度彼岸。〉
《中阿含經》第五十七卷(3) 〈佛明弟子真正敬重的五法:無上戒、無上智慧、無上知見,能答四諦之問,並令弟子於正法律得度彼岸。〉
優陀夷。我更有五法。令諸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佛已逐一說明,麤衣、麤食、少食、麤住止床座、燕坐,都不是弟子長久恭敬相隨的根本原因。
現在佛親自說出真正令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並且常隨不離的五法。
我更有五法。
箭毛所見的是外在生活行持,佛現在指出的是更深的法上因緣。
弟子不是因佛比所有人穿得更粗、吃得更少、住得更苦才依止佛,而是因佛所成就的戒、智慧、知見,以及能令弟子於法中實際得益、得度。
令諸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常隨不離」不是依個人情感黏著老師,而是因所依之法真實可靠,弟子知道跟隨此法能向清淨與解脫前進。
云何為五。優陀夷。我有弟子。謂無上戒稱說我。世尊行戒大戒。如所說所作亦然。如所作所說亦然。
第一法,是無上戒。
謂無上戒稱說我。
弟子稱說佛的戒行無上。
這裡所重的不只是「佛有持戒」,而是戒行已成為弟子真正能看見、能信受的德行。
世尊行戒大戒。
佛行於戒,而且是大戒。
戒不只是避免少數過失,而是整個身口意行都受正法調御,使行為清淨、可依、可學。
如所說所作亦然。
佛怎麼說,實際就怎麼做。
所教導弟子的法,不是只要求別人做到,自己卻不實行。
如所作所說亦然。
反過來,佛實際怎麼做,所說也與之相應。
說與行彼此一致,沒有一套說法、一套行為。
這種一致,是弟子能長久信任的重要原因。
若老師所說很好,自己卻完全不依所說而行,弟子很難在法上建立真正敬重。
優陀夷。若我弟子因無上戒稱說我者。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弟子因見佛戒行無上、言行相應,所以生起恭敬。
這種敬不是因佛外在生活比誰更苦,而是因佛所說之法在自己身上已完全成立。
復次。優陀夷。我有弟子。謂無上智慧稱說我。世尊行智慧。極大智慧。
第二法,是無上智慧。
謂無上智慧稱說我。
弟子稱說佛的智慧無上。
這不是抽象讚美,而是因他們實際看見佛在法義上能辨明、能回答、能破除錯誤見解。
世尊行智慧。極大智慧。
佛不只是有知識,而是智慧極大。
這智慧能如實辨法,不被似是而非的說法混淆,也能知道什麼真正與解脫相應。
若有談論來相對者。必能伏之。
若有談論來相對者。必能伏之。
若有人帶著論議前來相對,佛能以智慧辨明其所說,使錯誤見解不能成立。
「伏」不是以聲勢壓人,而是讓不正確的論證在法義前無法站立。
前面箭毛也提到其他宗主常被弟子詰難;佛此處則說,面對論議,能以智慧正確辨答。
謂於正法.律不可說。於自所說不可得說。
於正法.律不可說。
面對佛所說正法與律,對方無法指出真實可成立的過失。
不是不准批評,而是正法、正律本身經得起檢驗。
於自所說不可得說。
對方自己的說法,也不能在佛的智慧辨析下維持原來主張。
如果其中有錯誤、矛盾或不相應處,便會被顯露出來。
優陀夷。若我弟子因無上智慧故。稱說我者。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若我弟子因無上智慧故。稱說我者。
弟子不是因佛善於辯論就敬佛,而是因佛的智慧能護持正法、破除邪見,使人不再被錯誤見解牽引。
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能依這樣的智慧學習,弟子就知道自己不只是追隨一位有名望的宗主,而是在跟隨真正能辨明解脫道路的人。
復次。優陀夷。我有弟子。謂無上知見稱說我。世尊遊知非不知。遊見非不見。
第三法,是無上知見。
謂無上知見稱說我。
弟子稱說佛的知見無上。
智慧偏重能辨、能斷疑惑;知見則進一步說佛所知、所見不是臆測,而是親自明知、親自明見。
世尊遊知非不知。遊見非不見。
佛所行是在知中行,不是在不知中猜測;是在見中行,不是在未見中推論。
這使佛的教導有直接證知的根據。
不是「我認為可能如此」,而是自己已知、已見,才依所知所見教導弟子。
彼為弟子說法。有因非無因。有緣非無緣。
有因非無因。有緣非無緣。
佛為弟子說法,都有因、有緣。
不是隨意建立一套理論,也不是無因無緣地說善惡、苦樂、解脫。
何法因何而生,何法緣何而起,何因止息則何果止息,都有可知可觀的關係。
這與佛法重視因緣直接相應:修行不能只求結果,而要知道什麼因會導致什麼果。
可答非不可答。
可答非不可答。
佛所教導之法,能在法義上作出可理解、可辨明的回答。
不是以模糊語言躲避問題,也不是面對關鍵疑惑時無從說明。
但「可答」也不是什麼問題都隨人戲論,而是與修行法義相關之處,能依正知正見予以解答。
有離非無離。
有離非無離。
佛所說法真正有出離。
不是讓人只在理論裡打轉,也不是把煩惱換成另一套執著,而是有實際離苦、離染、離結、離生死的方法。
這一句把佛法的實際目的說得很清楚:法不是只為增加見聞,而是為「離」。
優陀夷。若我弟子因無上知見故。稱說我者。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若我弟子因無上知見故。稱說我者。
弟子見佛所說有因有緣、有可答、有出離,所以知道這不是空談。
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因為法真能令人生起正知正見,又有實際出離之路,弟子才願意長久依止。
復次。優陀夷。我有弟子。謂厭愛箭而來問我。苦是苦。習是習。滅是滅。道是道。我即答彼。苦是苦。習是習。滅是滅。道是道。
第四法,直接落到弟子帶著切身問題來問佛。
謂厭愛箭而來問我。
弟子已厭患愛欲如箭刺身,知道愛染帶來苦與逼迫,所以來向佛請問。
「愛箭」很有力量:愛不是只有甜美一面,當它變成執取,就像箭刺入身心,使人受苦。
弟子不是為了談玄而來,而是因真實被苦所逼,想找出離之道。
苦是苦。習是習。滅是滅。道是道。
所問直指四諦。
苦,就是如實辨明苦。
習,是看清苦如何集起。
滅,是知道苦確實可以止息。
道,是知道什麼道路能導向苦滅。
四者不能混淆。
若把苦認成樂,就不會出離;若不知道苦從何集,就無法斷因;若不信有滅,就不會真正求解脫;若不知道道,就算想離苦也無從下手。
我即答彼。苦是苦。習是習。滅是滅。道是道。
弟子怎麼問,佛就直接依實相回答。
不把苦說成不是苦,也不把不能解脫的法說成能解脫。
佛所答與弟子真正需要解決的苦直接相應。
優陀夷。若我弟子而來問我。我答可意令歡喜者。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我答可意令歡喜者。
佛的回答令弟子可意、歡喜,不是因為順著弟子的欲望,而是因答案真正解除疑惑,指出可行之道。
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弟子在苦的問題上得到明確教導,知道佛不是只談抽象理論,而能直接回答生命最根本的苦、集、滅、道,因此恭敬相隨。
復次。優陀夷。我為弟子或說宿命智通作證明達。或說漏盡智通作證明達。
第五法,佛說到實際證達。
或說宿命智通作證明達。
有些弟子於宿命智通有所作證明達。
不是只聽說過去生,而是由修證而明達。
或說漏盡智通作證明達。
更重要的是漏盡智通。
煩惱諸漏真正斷盡,才是佛法解脫所歸。
前面箭毛把弟子敬佛的原因放在麤衣、少食、燕坐;佛現在把第五法直接說到「作證明達」。
真正能使弟子長久依止的,是此法可以實證,不只是聽起來很好。
優陀夷。若我弟子於此正法.律中得受得度。得至彼岸。無疑無惑。於善法中無有猶豫者。
於此正法.律中得受得度。
弟子在正法與律中真正得到受持,也真正得到度脫。
「得受」不是只有記住教法,而是法已進入身心;「得度」則表示法真的使人越過原來的繫縛。
得至彼岸。
修行不是永遠停在此岸談彼岸,而是真能到達彼岸。
前面《五下分結經》曾用渡河之喻說有力者能渡;此處則直接說弟子已在正法律中得度、至彼岸。
無疑無惑。
親自證得之後,原先對法的疑惑自然斷除。
這種無疑,不是禁止懷疑,而是由親證使疑再無立足處。
於善法中無有猶豫者。
在善法中不再反覆遲疑。
知道什麼應修、什麼應斷,也知道所修之道確實能導向解脫。
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彼因此處。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弟子因自己在正法律中真正得受、得度、至彼岸,所以對佛的恭敬不再只是聽說與信仰。
這份敬重有親身修證作基礎。
因為知道佛所教不是空言,也不是只讓人過一種嚴苦生活,而是確實能斷疑、破惑、度苦、至彼岸。
優陀夷。是謂我更有五法。令諸弟子恭敬.尊重.供養.奉事我。常隨不離
佛把真正的五法完整說定。
無上戒
所說與所作相應,戒行清淨,令弟子可信可依。
無上智慧
能辨正邪、破除錯誤論議,不讓弟子被邪見帶走。
無上知見
所說有因有緣、可答、有離,法義不是臆測,而有親證基礎。
第四,弟子因厭愛箭來問,佛能如實說苦、習、滅、道,使所問者得可意歡喜。
第五,弟子於正法律中真正得受、得度、至彼岸,無疑無惑,於善法中無有猶豫。
這五項由佛自身德行、智慧、知見,一直說到弟子實際得度。
真正的師德,不只在「老師自己很好」,還在「所教的弟子能否因法真正離苦」。
《今日修行觀照》
選擇自己要長久依止的修行方向時,可以用佛在這裡所說的五法觀察。
所教導的戒,說與做是否一致?
面對法義疑難,有沒有真正智慧能辨明?
所說是否有因有緣,而不是只靠權威要求相信?
面對苦、集、滅、道,能不能清楚指出修行方法?
依法實修之後,人的疑惑有沒有減少,煩惱有沒有減少,是否更接近解脫?
這些比外在吃得多苦、住得多簡陋,更值得觀察。
《慧照心得》
上一篇佛說:
不是因為我穿得粗、吃得少、住得苦、常燕坐,所以弟子才跟著我。
這一篇,佛把真正原因說出來了。
第一,是戒。
而且有一句很重:
「如所說所作亦然。如所作所說亦然。」
說的,自己做到。
做的,也和自己所說相應。
這種信任,不是靠要求別人恭敬得來的。
第二,是智慧。
有人來論議,佛能辨明。
不是靠大聲,也不是靠地位,而是讓不正確的說法自己站不住。
第三,是知見。
佛說法「有因非無因,有緣非無緣,可答非不可答,有離非無離」。
這幾句非常實在。
有原因。
有條件。
有問題可以釐清。
最重要的是:有離。
法若說得再多,最後不能離苦,就還不夠。
第四,是有人被「愛箭」刺苦了,來問佛。
佛不跟他談別的。
直接回答:
苦是苦。
習是習。
滅是滅。
道是道。
把苦看清。
把苦從哪裡來看清。
把苦可以滅看清。
把怎麼走向滅看清。
第五最深。
弟子真的在正法律中「得受得度。得至彼岸」。
到這裡,就知道佛弟子為什麼常隨不離了。
不是因為佛要求他們跟。
是因為跟著這個法,真的能走出去。
真正好的法,最後一定要回到這裡。
能不能讓人少一分疑?
少一分惑?
少一分貪瞋癡?
能不能真的離苦?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