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五十五卷(8)〈八支斷俗還須親證離欲:欲如骨鎖、肉臠、火炬、火坑,樂少苦多,見患即求遠離。〉
《中阿含經》第五十五卷(8) 〈八支斷俗還須親證離欲:欲如骨鎖、肉臠、火炬、火坑,樂少苦多,見患即求遠離。〉
居士問曰。瞿曇。聖法.律中但是斷俗事。復更有耶
晡利多已聽聞聖法、律中八支斷俗,知道真正的離俗不只在捨財、少求,而要離殺、不與取、邪婬、妄言,並斷貪著、害恚、憎嫉惱與增上慢。
但他沒有停在這裡,又進一步請問:聖法、律中是否只有這八支斷俗,還有更深的修證?
聖法.律中但是斷俗事。復更有耶
這一問把修行從「離惡、斷染」再往前推。
知道什麼應斷是一回事,真正證得離欲、令心得到更深清淨,又是另一回事。
世尊答曰。聖法.律中不但有是斷絕俗事。更有八支斷絕俗事得作證也
不但有是斷絕俗事。
佛回答:並不只有前面所說的八支斷俗。
更有八支斷絕俗事得作證也
還有更進一步的八支,使人不只理解欲的過患,而能由修行親自證得離欲之法。
前一層重在斷除殺、盜、邪婬、妄言與貪瞋嫉慢;這一層則直接對「欲」作深觀,直到心真正願意遠離。
晡利多居士聞已。便脫白巾。叉手向佛。白曰。瞿曇。聖法.律中云何更有八支斷絕俗事得作證耶
便脫白巾。叉手向佛。
晡利多的態度又更進一步。
先前他還在堅持自己已斷俗;聽聞真正八支後,已放下杖、蓋與俗屣。現在又脫下白巾,叉手向佛,請問更深的修法。
云何更有八支斷絕俗事得作證耶
他不再急著宣稱自己已成就,而是願意學習:究竟要如何修,才能真正證得離欲。
世尊答曰。居士。猶如有狗。飢餓羸乏。至屠牛處。彼屠牛師.屠牛弟子淨摘除肉。擲骨與狗。狗得骨已。處處咬嚙。破脣缺齒。或傷咽喉。然狗不得以此除飢。
佛先說第一個譬喻:餓狗啃骨。
猶如有狗。飢餓羸乏。
狗已經非常飢餓、瘦弱,正急切尋求食物。
這與眾生追逐欲樂很相似:內心有缺、有求,便希望從外境取得滿足。
彼屠牛師.屠牛弟子淨摘除肉。擲骨與狗。
屠牛師與弟子把骨上的肉已經剔除乾淨,只把幾乎沒有肉的骨頭丟給狗。
表面得到了一個可以咬的東西,實際卻沒有足以解除飢餓的實質。
狗得骨已。處處咬嚙。
狗得到骨頭後,不斷從各處咬嚙,希望從中得到食物。
眾生對欲也是如此:以為再多一點、再換一個地方、再換一種方式,就能真正得到滿足。
破脣缺齒。或傷咽喉。
結果不但沒有真正解除飢餓,反而咬破嘴脣、損傷牙齒,甚至傷及咽喉。
這個譬喻不是只說欲「不夠滿足」,而是說追逐欲時,人在尚未得到真正滿足之前,已可能先受到傷害。
然狗不得以此除飢。
受了這麼多傷,飢餓仍然沒有解除。
這正顯示欲樂最大的欺誑:耗費很多、受傷很多,最後仍不能真正填滿心中的缺。
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骨鎖。世尊說欲如骨鎖。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佛把餓狗啃骨直接對應到欲。
欲如骨鎖。世尊說欲如骨鎖。
欲就像被剔盡肉的骨頭。
看起來似乎有可得之樂,真正咬下去卻很有限,甚至為此付出更大的代價。
樂少苦多。多有災患。
欲不是完全沒有樂,所以人會追;但佛指出,它的樂少,苦卻多,而且帶著許多災患。
若只看得到那一點甜味,就會忽略後面為追逐、保有、競爭、失去所承受的苦。
當遠離之。
看清欲的真相,不是更用力想辦法享受,而是生起遠離之心。
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若有能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使世間欲食真正止息,就應修習這樣的法。
離欲因此不是空洞否定,而是有更清淨、能使欲真正止息的修法可學。
居士。猶去村不遠。有小肉臠。墮在露地。或烏或鴟。持彼肉去。餘烏鴟鳥競而逐之。於居士意云何。若此烏鴟不速捨此小肉臠者。致餘烏鴟競而逐耶
佛再說第二個譬喻:小肉臠。
有小肉臠。墮在露地。或烏或鴟。持彼肉去。
露地上有一小塊肉,烏或鴟把它叼走。
肉雖不大,卻足以引起其他鳥追逐搶奪。
餘烏鴟鳥競而逐之。
一旦叼住肉,立刻變成群鳥競逐的對象。
欲樂也是如此:得到某種可貪之物,不一定只有享受,常同時帶來競爭、爭奪、守護與失去的危險。
若此烏鴟不速捨此小肉臠者。致餘烏鴟競而逐耶
佛問得非常直接:如果不快點把肉放下,會不會繼續被其他鳥追逐?
要不要受後面的苦,關鍵就在「捨不捨」。
居士答曰。唯然。瞿曇
唯然。瞿曇
晡利多回答:會。
他已能理解,只要還叼著那塊肉,競逐就不會停止。
於居士意云何。若此烏鴟能速捨此小肉臠者。餘烏鴟鳥當復競逐耶
佛再問相反情形。
若此烏鴟能速捨此小肉臠者。
如果牠立刻放下肉塊,不再抓著不放,後面的競逐會怎樣?
居士答曰。不也。瞿曇
不也。瞿曇
晡利多回答:不會。
肉一捨,別的鳥也失去追逐牠的理由。
這一喻把「捨」與「離苦」的關係說得很清楚。
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肉臠。世尊說欲如肉臠。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欲如肉臠。
欲就像那一小塊肉。
所得也許不多,卻可能因此成為競爭、衝突與爭奪的中心。
樂少苦多。多有災患。
短暫得樂之後,還要承擔守護、爭奪、害怕被奪、害怕失去等苦。
當遠離之。
真正有智慧,不只是學會更有本事守住肉,而是知道什麼時候應該放下。
當修習彼。
若有能使欲與惡不善真正捨離之法,就應當修習,使自己不再因緊抓欲境而被苦追逐。
居士。猶如有人。手把火炬.向風而行。於居士意云何。若使此人不速捨者。必燒其手.餘支體耶
第三個譬喻是向風持火炬。
手把火炬.向風而行。
手持火炬,若迎著風走,火焰便會往持火者身上吹回來。
欲樂也是如此:人以為自己在掌握快樂,實際上若方向不對,所抓住的東西反而成為傷害自己的原因。
若使此人不速捨者。必燒其手.餘支體耶
佛問:若不趕快把火炬放下,會不會燒傷手乃至身體其他部位?
危險已經現前,再繼續執取,就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肯捨。
居士答曰。唯然。瞿曇
唯然。瞿曇
晡利多承認:一定會燒傷。
於居士意云何。若使此人速捨炬者。當燒其手.餘支體耶
佛再問:如果及時把火炬捨掉,還會燒傷嗎?
若使此人速捨炬者。
重點仍然在「速捨」。
看見危險後,不再拖延,不再貪戀那一點火光。
居士答曰。不也。瞿曇
不也。瞿曇
晡利多回答:不會。
一旦放下,原本即將發生的傷害便可以避免。
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火炬。世尊說欲如火炬。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欲如火炬。
欲就像向風而持的火炬。
它確實有光、有熱,所以人願意拿著;但如果執持不捨,那份光熱很快就會轉成燒身之患。
樂少苦多。多有災患。
短暫可愛之處不能遮住長遠傷害。
當遠離之。
有智慧的人見火回燒,不會再問「能不能多拿一下」,而是知道要捨。
對欲也應如此。
居士。猶去村不遠。有大火坑。滿其中火。而無煙[火*僉]。若有人來。不愚不癡。亦不顛倒。自住本心。自由自在。用樂不用苦。甚憎惡苦。用活不用死。甚憎惡死。於居士意云何。此人寧當入火坑耶
第四個譬喻,是充滿烈火的大火坑。
有大火坑。滿其中火。而無煙[火*僉]。
火坑中充滿火焰,危險非常明顯。
不愚不癡。亦不顛倒。自住本心。自由自在。
佛特別說明,來到火坑前的人不是愚癡者,也不是顛倒失常,而是能安住本心、有判斷能力的人。
用樂不用苦。甚憎惡苦。用活不用死。甚憎惡死。
他要的是樂,不要苦;要活,不要死,也深知苦與死亡不可愛。
佛把人的自然選擇說明後,再問:既然如此,他會主動跳進火坑嗎?
此人寧當入火坑耶
如果明知進去會受極苦甚至死亡,正常清醒的人不會往裡走。
居士答曰。不也。瞿曇。所以者何。彼見火坑。便作是思惟。若墮火坑。必死無疑。設不死者。定受極苦。彼見火坑。便思遠離。願求捨離
若墮火坑。必死無疑。
晡利多說,因為他知道墮入火坑很可能必死。
設不死者。定受極苦。
即使僥倖不死,也必然遭受極大的痛苦。
彼見火坑。便思遠離。願求捨離
所以一見火坑,不會生起「試一試」的念頭,而是自然想遠離,願求捨離。
這一喻比前三喻更進一步。
骨鎖說欲不能真正滿足;肉臠說欲招來競逐;火炬說欲會反過來傷身;火坑則使人直接看見:一旦對欲的危險看得夠清楚,遠離就不再只是勉強忍耐,而會成為自己真正想要的方向。
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火坑。世尊說欲如火坑。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欲如火坑。世尊說欲如火坑。
欲如火坑,不只是「有一點風險」,而是若深入其中,會被熱惱、傷害所逼。
樂少苦多。多有災患。
欲的可愛面很容易被看見,災患卻常在後面才出現。
佛的教法,是讓修行人在還沒被燒傷以前,就先看見火坑。
當遠離之。
真正見到欲患時,離欲就不是被迫犧牲,而是像避開火坑一樣自然。
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若有能使欲與惡不善徹底止息的法,就應反覆修習。
離欲不是只有「不要碰」,而是修習更高、更清淨的法,使心真正不再以欲食自養。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很想得到的東西,可以試著不用「我要不要忍住」作第一個問題。
先問:
它像不像骨鎖?
得到後真的能滿足,還是只是繼續咬、繼續找下一個?
它像不像肉臠?
得到後是不是還要守、要爭、要怕失去?
它像不像火炬?
握在手中時,是不是已經開始反過來燒自己的心?
它像不像火坑?
如果已經看見後面必有大苦,為什麼還要往前走?
《慧照心得》
佛在這一篇沒有直接說很多抽象道理。
只給晡利多看四幅非常清楚的畫面。
第一幅,是餓狗啃骨。
骨頭上的肉已經被剔光。
狗咬到嘴破、牙缺、喉傷,還是不能除飢。
這像很多欲。
追了很久,以為快要滿足,最後只是更累。
第二幅,是鳥叼肉。
肉一在嘴裡,其他鳥就追來。
不捨,就一直被追。
一捨,競逐就停。
第三幅,是向風持火炬。
本來是自己拿著火。
風一吹,火反而燒回自己。
很多欲也是這樣。
本來以為「我在享受它」,最後變成「它在折磨我」。
第四幅,是大火坑。
一個清醒的人知道掉下去必死,縱使不死也受極苦,根本不會想靠近。
所以佛真正要教的,不只是「欲不能碰」。
而是讓我們看清欲到底是什麼。
看清了,才會真的想離開。
這就是「見患」的重要。
如果心還覺得欲非常可愛,只是因戒律不得不忍,那份離欲還很脆弱。
等真正看見它樂少苦多、多有災患,才會像看到火坑一樣,自然生起:
「當遠離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