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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五十五卷(8)〈八支斷俗還須親證離欲:欲如骨鎖、肉臠、火炬、火坑,樂少苦多,見患即求遠離。〉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五十五卷(8) 〈八支斷俗還須親證離欲:欲如骨鎖、肉臠、火炬、火坑,樂少苦多,見患即求遠離。〉

居士問曰。瞿曇。聖法.律中但是斷俗事。復更有耶

晡利多已聽聞聖法、律中八支斷俗,知道真正的離俗不只在捨財、少求,而要離殺、不與取、邪婬、妄言,並斷貪著、害恚、憎嫉惱與增上慢。

但他沒有停在這裡,又進一步請問:聖法、律中是否只有這八支斷俗,還有更深的修證?

聖法.律中但是斷俗事。復更有耶

這一問把修行從「離惡、斷染」再往前推。

知道什麼應斷是一回事,真正證得離欲、令心得到更深清淨,又是另一回事。

世尊答曰。聖法.律中不但有是斷絕俗事。更有八支斷絕俗事得作證也

不但有是斷絕俗事。

佛回答:並不只有前面所說的八支斷俗。

更有八支斷絕俗事得作證也

還有更進一步的八支,使人不只理解欲的過患,而能由修行親自證得離欲之法。

前一層重在斷除殺、盜、邪婬、妄言與貪瞋嫉慢;這一層則直接對「欲」作深觀,直到心真正願意遠離。

晡利多居士聞已。便脫白巾。叉手向佛。白曰。瞿曇。聖法.律中云何更有八支斷絕俗事得作證耶

便脫白巾。叉手向佛。

晡利多的態度又更進一步。

先前他還在堅持自己已斷俗;聽聞真正八支後,已放下杖、蓋與俗屣。現在又脫下白巾,叉手向佛,請問更深的修法。

云何更有八支斷絕俗事得作證耶

他不再急著宣稱自己已成就,而是願意學習:究竟要如何修,才能真正證得離欲。

世尊答曰。居士。猶如有狗。飢餓羸乏。至屠牛處。彼屠牛師.屠牛弟子淨摘除肉。擲骨與狗。狗得骨已。處處咬嚙。破脣缺齒。或傷咽喉。然狗不得以此除飢。

佛先說第一個譬喻:餓狗啃骨。

猶如有狗。飢餓羸乏。

狗已經非常飢餓、瘦弱,正急切尋求食物。

這與眾生追逐欲樂很相似:內心有缺、有求,便希望從外境取得滿足。

彼屠牛師.屠牛弟子淨摘除肉。擲骨與狗。

屠牛師與弟子把骨上的肉已經剔除乾淨,只把幾乎沒有肉的骨頭丟給狗。

表面得到了一個可以咬的東西,實際卻沒有足以解除飢餓的實質。

狗得骨已。處處咬嚙。

狗得到骨頭後,不斷從各處咬嚙,希望從中得到食物。

眾生對欲也是如此:以為再多一點、再換一個地方、再換一種方式,就能真正得到滿足。

破脣缺齒。或傷咽喉。

結果不但沒有真正解除飢餓,反而咬破嘴脣、損傷牙齒,甚至傷及咽喉。

這個譬喻不是只說欲「不夠滿足」,而是說追逐欲時,人在尚未得到真正滿足之前,已可能先受到傷害。

然狗不得以此除飢。

受了這麼多傷,飢餓仍然沒有解除。

這正顯示欲樂最大的欺誑:耗費很多、受傷很多,最後仍不能真正填滿心中的缺。

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骨鎖。世尊說欲如骨鎖。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佛把餓狗啃骨直接對應到欲。

欲如骨鎖。世尊說欲如骨鎖。

欲就像被剔盡肉的骨頭。

看起來似乎有可得之樂,真正咬下去卻很有限,甚至為此付出更大的代價。

樂少苦多。多有災患。

欲不是完全沒有樂,所以人會追;但佛指出,它的樂少,苦卻多,而且帶著許多災患。

若只看得到那一點甜味,就會忽略後面為追逐、保有、競爭、失去所承受的苦。

當遠離之。

看清欲的真相,不是更用力想辦法享受,而是生起遠離之心。

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若有能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使世間欲食真正止息,就應修習這樣的法。

離欲因此不是空洞否定,而是有更清淨、能使欲真正止息的修法可學。

居士。猶去村不遠。有小肉臠。墮在露地。或烏或鴟。持彼肉去。餘烏鴟鳥競而逐之。於居士意云何。若此烏鴟不速捨此小肉臠者。致餘烏鴟競而逐耶

佛再說第二個譬喻:小肉臠。

有小肉臠。墮在露地。或烏或鴟。持彼肉去。

露地上有一小塊肉,烏或鴟把它叼走。

肉雖不大,卻足以引起其他鳥追逐搶奪。

餘烏鴟鳥競而逐之。

一旦叼住肉,立刻變成群鳥競逐的對象。

欲樂也是如此:得到某種可貪之物,不一定只有享受,常同時帶來競爭、爭奪、守護與失去的危險。

若此烏鴟不速捨此小肉臠者。致餘烏鴟競而逐耶

佛問得非常直接:如果不快點把肉放下,會不會繼續被其他鳥追逐?

要不要受後面的苦,關鍵就在「捨不捨」。

居士答曰。唯然。瞿曇

唯然。瞿曇

晡利多回答:會。

他已能理解,只要還叼著那塊肉,競逐就不會停止。

於居士意云何。若此烏鴟能速捨此小肉臠者。餘烏鴟鳥當復競逐耶

佛再問相反情形。

若此烏鴟能速捨此小肉臠者。

如果牠立刻放下肉塊,不再抓著不放,後面的競逐會怎樣?

居士答曰。不也。瞿曇

不也。瞿曇

晡利多回答:不會。

肉一捨,別的鳥也失去追逐牠的理由。

這一喻把「捨」與「離苦」的關係說得很清楚。

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肉臠。世尊說欲如肉臠。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欲如肉臠。

欲就像那一小塊肉。

所得也許不多,卻可能因此成為競爭、衝突與爭奪的中心。

樂少苦多。多有災患。

短暫得樂之後,還要承擔守護、爭奪、害怕被奪、害怕失去等苦。

當遠離之。

真正有智慧,不只是學會更有本事守住肉,而是知道什麼時候應該放下。

當修習彼。

若有能使欲與惡不善真正捨離之法,就應當修習,使自己不再因緊抓欲境而被苦追逐。

居士。猶如有人。手把火炬.向風而行。於居士意云何。若使此人不速捨者。必燒其手.餘支體耶

第三個譬喻是向風持火炬。

手把火炬.向風而行。

手持火炬,若迎著風走,火焰便會往持火者身上吹回來。

欲樂也是如此:人以為自己在掌握快樂,實際上若方向不對,所抓住的東西反而成為傷害自己的原因。

若使此人不速捨者。必燒其手.餘支體耶

佛問:若不趕快把火炬放下,會不會燒傷手乃至身體其他部位?

危險已經現前,再繼續執取,就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肯捨。

居士答曰。唯然。瞿曇

唯然。瞿曇

晡利多承認:一定會燒傷。

於居士意云何。若使此人速捨炬者。當燒其手.餘支體耶

佛再問:如果及時把火炬捨掉,還會燒傷嗎?

若使此人速捨炬者。

重點仍然在「速捨」。

看見危險後,不再拖延,不再貪戀那一點火光。

居士答曰。不也。瞿曇

不也。瞿曇

晡利多回答:不會。

一旦放下,原本即將發生的傷害便可以避免。

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火炬。世尊說欲如火炬。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欲如火炬。

欲就像向風而持的火炬。

它確實有光、有熱,所以人願意拿著;但如果執持不捨,那份光熱很快就會轉成燒身之患。

樂少苦多。多有災患。

短暫可愛之處不能遮住長遠傷害。

當遠離之。

有智慧的人見火回燒,不會再問「能不能多拿一下」,而是知道要捨。

對欲也應如此。

居士。猶去村不遠。有大火坑。滿其中火。而無煙[火*僉]。若有人來。不愚不癡。亦不顛倒。自住本心。自由自在。用樂不用苦。甚憎惡苦。用活不用死。甚憎惡死。於居士意云何。此人寧當入火坑耶

第四個譬喻,是充滿烈火的大火坑。

有大火坑。滿其中火。而無煙[火*僉]。

火坑中充滿火焰,危險非常明顯。

不愚不癡。亦不顛倒。自住本心。自由自在。

佛特別說明,來到火坑前的人不是愚癡者,也不是顛倒失常,而是能安住本心、有判斷能力的人。

用樂不用苦。甚憎惡苦。用活不用死。甚憎惡死。

他要的是樂,不要苦;要活,不要死,也深知苦與死亡不可愛。

佛把人的自然選擇說明後,再問:既然如此,他會主動跳進火坑嗎?

此人寧當入火坑耶

如果明知進去會受極苦甚至死亡,正常清醒的人不會往裡走。

居士答曰。不也。瞿曇。所以者何。彼見火坑。便作是思惟。若墮火坑。必死無疑。設不死者。定受極苦。彼見火坑。便思遠離。願求捨離

若墮火坑。必死無疑。

晡利多說,因為他知道墮入火坑很可能必死。

設不死者。定受極苦。

即使僥倖不死,也必然遭受極大的痛苦。

彼見火坑。便思遠離。願求捨離

所以一見火坑,不會生起「試一試」的念頭,而是自然想遠離,願求捨離。

這一喻比前三喻更進一步。

骨鎖說欲不能真正滿足;肉臠說欲招來競逐;火炬說欲會反過來傷身;火坑則使人直接看見:一旦對欲的危險看得夠清楚,遠離就不再只是勉強忍耐,而會成為自己真正想要的方向。

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火坑。世尊說欲如火坑。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欲如火坑。世尊說欲如火坑。

欲如火坑,不只是「有一點風險」,而是若深入其中,會被熱惱、傷害所逼。

樂少苦多。多有災患。

欲的可愛面很容易被看見,災患卻常在後面才出現。

佛的教法,是讓修行人在還沒被燒傷以前,就先看見火坑。

當遠離之。

真正見到欲患時,離欲就不是被迫犧牲,而是像避開火坑一樣自然。

若有此捨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謂此一切世間飲食永盡無餘。當修習彼。

若有能使欲與惡不善徹底止息的法,就應反覆修習。

離欲不是只有「不要碰」,而是修習更高、更清淨的法,使心真正不再以欲食自養。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很想得到的東西,可以試著不用「我要不要忍住」作第一個問題。

先問:

它像不像骨鎖?

得到後真的能滿足,還是只是繼續咬、繼續找下一個?

它像不像肉臠?

得到後是不是還要守、要爭、要怕失去?

它像不像火炬?

握在手中時,是不是已經開始反過來燒自己的心?

它像不像火坑?

如果已經看見後面必有大苦,為什麼還要往前走?

《慧照心得》

佛在這一篇沒有直接說很多抽象道理。

只給晡利多看四幅非常清楚的畫面。

第一幅,是餓狗啃骨。

骨頭上的肉已經被剔光。

狗咬到嘴破、牙缺、喉傷,還是不能除飢。

這像很多欲。

追了很久,以為快要滿足,最後只是更累。

第二幅,是鳥叼肉。

肉一在嘴裡,其他鳥就追來。

不捨,就一直被追。

一捨,競逐就停。

第三幅,是向風持火炬。

本來是自己拿著火。

風一吹,火反而燒回自己。

很多欲也是這樣。

本來以為「我在享受它」,最後變成「它在折磨我」。

第四幅,是大火坑。

一個清醒的人知道掉下去必死,縱使不死也受極苦,根本不會想靠近。

所以佛真正要教的,不只是「欲不能碰」。

而是讓我們看清欲到底是什麼。

看清了,才會真的想離開。

這就是「見患」的重要。

如果心還覺得欲非常可愛,只是因戒律不得不忍,那份離欲還很脆弱。

等真正看見它樂少苦多、多有災患,才會像看到火坑一樣,自然生起:

「當遠離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