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五十四卷(16)〈從入胎長養到六根逐境,愛著受便令有生老死;如來不著好惡、不受諸覺,愛盡則苦陰滅而解脫。〉
《中阿含經》第五十四卷(16) 〈從入胎長養到六根逐境,愛著受便令有生老死;如來不著好惡、不受諸覺,愛盡則苦陰滅而解脫。〉
世尊歎曰。善哉。善哉。我正御汝等。於畢究竟無煩無熱。恒不變易法。正智所知正智所見正智所覺。因此故我向者說。我為汝說法。畢究竟不煩熱。恒不變易法。正智所知正智所見正智所覺。
世尊再次稱歎諸比丘,因為他們不是只依恭敬佛而回答,而是能由自己所知、所見、所覺,確認佛所教的緣起與苦滅之法。
我正御汝等。
佛所作的,是正確引導弟子,使修行不落在常見、斷見,也不落在只憑信仰而缺少如實知見。
於畢究竟無煩無熱。恒不變易法。正智所知正智所見正智所覺。
佛所指向的是煩惱熱惱真正止息之處,是由正智所知、所見、所覺,而不是由猜測、執著與外求所成立。
前面諸比丘已逐支確認苦如何生、如何滅;現在佛要把這個法真正放回一個人的生命歷程中,從入胎、出生、長養、六根接境,一直說到愛取如何相續,以及愛盡如何解脫。
復次三事合會入於母胎。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耐香陰已至。此三事合會入於母胎。
佛先從生命入胎說起。
三事合會入於母胎。
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識自己決定往來,而是要有相應條件和合,才有入胎之事。
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耐香陰已至。
原文列出三事: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耐、香陰已至。
三者合會,才有入胎。
這仍然是在說因緣和合,而不是說有一個永恆不變的生命主體可以離開條件獨自成立。
母胎或持九月十月更生。生已以血長養。血者於聖法中。謂是母乳也。
母胎或持九月十月更生。
入胎之後,還要在母胎中經過九月、十月,因緣成熟而出生。
生已以血長養。血者於聖法中。謂是母乳也。
出生以後,又依母乳長養。
從入胎到出生,再到長養,處處都依條件而成。
生命不是一個不需依緣的自體,而是不斷由眾緣支持。
彼於後時諸根轉大根轉成就。食麤飯糗蘇油塗身。
諸根轉大根轉成就。
隨著長養,眼耳鼻舌身意等諸根漸漸成長、成熟。
食麤飯糗蘇油塗身。
不再只依母乳,也開始食用麤飯、糗等食物,以蘇油塗身,生命進入更成熟的階段。
佛從入胎一直說到諸根成就,正為後面六根接境作準備。
六根既成,就會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觸境、知法;若沒有正念與解脫智慧,愛著便從這裡相續。
彼眼見色樂著好色憎惡惡色。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
佛現在說凡夫六根接境之後,苦如何開始相續。
眼見色樂著好色憎惡惡色。
眼見色時,遇到可愛之色便樂著,遇到不喜之色便憎惡。
問題不只在眼見色,而在見後立即落入貪與憎。
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
身念沒有建立,心解脫、慧解脫不足,也不能如實知道當下所生之法。
因此見色之後,不是單純知道「色如此」,而是被好惡牽著走。
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
由於沒有如實知見,已經生起的惡不善法不能徹底滅盡,也不能完全破除。
所以根境相觸之後,若缺少念與慧,煩惱就會得到延續的條件。
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樂著好法憎惡惡法。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
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
不只是眼見色,耳、鼻、舌、身、意六處接境都如此。
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觸觸、意知法,若心沒有正念與智慧,都可能隨境轉動。
樂著好法憎惡惡法。
遇到合意法就黏著,遇到不合意法就排斥。
一邊是貪,一邊是瞋;兩邊都以「我要、我不要」為中心。
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
念不立、解脫智慧不足,就不能在境界現前時如實知道,而會直接進入喜惡、追拒。
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
於是惡不善法不能斷盡,煩惱仍然保有繼續生起的力量。
彼如是隨憎不憎所受覺。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
佛再把六根接境後的情形說到「覺受」。
隨憎不憎所受覺。
心隨著喜惡而領受境界,對所遇之法形成不同感受。
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
覺受不外樂、苦、不苦不樂三種。
前面十二因緣已說「緣更樂有覺,緣覺有愛」;現在佛把這一支真正放到六根接境中說明。
彼樂彼覺求著受彼覺。
彼樂彼覺求著受彼覺。
問題從感受本身進一步變成「樂彼覺、求著、受彼覺」。
感受到樂,不只知道是樂,而是喜歡它、追求它、黏著它、受取它。
這正是感受向愛與取發展之處。
原本只是「覺」,一旦心加入「我要它繼續」,便成為後續相續的力量。
彼樂彼覺求著受彼覺已。若樂覺者是為受。
彼樂彼覺求著受彼覺已。
樂著不是停在一念,而是進一步求取並受持。
若樂覺者是為受。
原文在此把樂覺與受取連在一起,說明一旦喜樂、求著、受持,後續之受便成立。
這與前面的「緣愛有受」完全相應。
彼緣受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愁慼啼哭憂苦懊惱可得生。如是此淳大苦陰生。
彼緣受有有。
取受形成,便推動「有」。
緣有有生。
有成立,又有後續之生。
緣生有老死。愁慼啼哭憂苦懊惱可得生。
有生,就有老死;隨老死而來的愁慼、啼哭、憂苦、懊惱也得以生起。
如是此淳大苦陰生。
佛把整條苦生之路從日常六根接境說得非常具體:
見色聞聲之後生好惡; 好惡之後受樂苦; 對受生樂著與求取; 受取再成有、生、老死與苦。
十二因緣因此不只是遠在未來生死的理論,而就在每一次接觸、感受、愛著與受取中相續。
比丘。非為具足愛所繫相續如[口*荼]帝比丘雞和哆子耶
佛最後問諸比丘:這是否就是被愛完整繫縛而相續的情形,正如[口*荼]帝比丘雞和哆子所顯示的一樣?
具足愛所繫相續
「相續」不是靠一個不變的識從生到生維持,而是由愛所繫、由取所推、由有而生,使因果不斷繼續。
這正是對[口*荼]帝「識往生不更異」最直接的回答之一。
不是「不變」造成相續,而是愛取因緣造成相續。
比丘答曰。如是世尊。具足愛所繫相續。如[口*荼]帝比丘雞和哆子也。
具足愛所繫相續。
諸比丘確認:正是如此。
生死之所以相續,是愛的繫縛未盡,不是因為有一個完全不變的識體在其中往來。
若時如來出世。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
佛接著說另一邊:如來出世,已成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佛、眾祐。
這不是再說凡夫如何被愛所繫,而是顯示愛盡之後,六根接境如何不再相續成苦。
彼眼見色。於好色而不樂著。於惡色而不憎惡。
於好色而不樂著。於惡色而不憎惡。
同樣是眼見色,但反應完全不同。
好色現前,不生黏著;惡色現前,不生憎惡。
境界還是境界,眼還是見色,但愛憎不再接續。
這就把苦的相續從根境接觸處截斷。
立身念無量心。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
立身念無量心。
與前面的「不立身念少心」相反,這裡身念建立,心不再狹小地被一境一受所困。
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
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道境界、感受與煩惱,不再被它們牽引。
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
先前凡夫是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現在則完全相反,惡不善法滅盡、敗壞,不留餘力。
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不著好法不惡惡法。立身念無量心。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
不著好法不惡惡法。
耳鼻舌身意接境也是如此。
好法現前,不著;惡法現前,不憎惡。
不是六根不作用,而是六根作用時不再由愛憎接管。
立身念無量心。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
正念、廣大之心、心解脫、慧解脫共同使六根接境時不再落入舊有反應。
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
煩惱不再因境界反覆增長,已生不善得以斷盡。
彼如是滅憎不憎所受覺。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
彼如是滅憎不憎所受覺。
對於喜歡與不喜歡的反應已經止息,雖然仍有樂、苦、不苦不樂之覺受,卻不再由愛憎將受推向執取。
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
解脫不是把感受全部消除,而是感受現前時不再被愛所繫。
這一點與前面凡夫形成非常明確的對照。
凡夫有受便樂著、求著、受取;解脫者有受,卻不再以愛抓住。
彼不樂彼覺。不求不著不受覺。
彼不樂彼覺。
不再把某一感受當成必須保存的快樂。
不求不著不受覺。
不追求、不黏著、不取受。
這幾個動作非常清楚地把愛取止住。
凡夫的路是:樂彼覺 → 求著 → 受。
解脫的路則是:不樂彼覺 → 不求 → 不著 → 不受。
彼不樂彼覺。不求不著不受覺已。若樂覺者彼便滅。
不求不著不受覺已。
當受不再被追求、黏著、受取,後續愛取便不能再由此延伸。
若樂覺者彼便滅。
相應樂覺止息,不再被心抓住成為下一支相續的燃料。
佛在這裡不是教人仇視樂受,而是教人不以愛著延長它。
樂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愁慼啼哭憂苦懊惱可得滅。如是此淳大苦陰滅
樂滅則受滅。
愛著樂覺止息,取受不再成立。
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
取受止息,後續之有失去依處;有滅,生也不再相續。
生滅則老死滅。
生不再續起,老死也隨之止息。
愁慼啼哭憂苦懊惱可得滅。
由生老死所帶來的愁慼、啼哭、憂苦、懊惱也因此止息。
如是此淳大苦陰滅
前面凡夫由愛著受形成「淳大苦陰生」;現在由不求、不著、不受,使「淳大苦陰滅」。
這兩者的差異,不在是否還有六根與境界,而在感受之後是否繼續生愛、取與有。
比丘。非為具足愛盡解脫耶
佛問諸比丘:這是不是愛已盡而具足解脫?
具足愛盡解脫
前面是「具足愛所繫相續」,現在則是「具足愛盡解脫」。
一邊因愛而被繫,生命繼續相續;一邊愛盡,不再求、不再著、不再受取,苦的相續便止息。
兩者正好互相對照。
比丘答曰。如是世尊。具足愛盡解脫也
具足愛盡解脫也
諸比丘確認:正是愛盡解脫。
這也說明整部《[口*荼]帝經》的歸處。
佛不是只為了駁斥一個「識是否不變」的理論問題,而是要弟子看見:若識、名色、六處、覺受、愛取都依因緣而起,就能從因緣中修到愛盡與苦滅。
說是法時此三千大千世界三反震動。動盡動戰盡戰震盡震。
此三千大千世界三反震動。
佛說此愛盡解脫之法時,三千大千世界三度震動。
動盡動戰盡戰震盡震。
原文以世界震動顯示此法宣說之殊勝。
不是只辨清一個見解,而是從錯執識常住一路開顯到愛盡、苦盡與解脫。
是故此經稱愛盡解脫。
是故此經稱愛盡解脫。
經名所標示的,不是「識不變」,而是「愛盡解脫」。
[口*荼]帝原先把重點放在一個固定識如何往生;佛最後卻把弟子帶到:真正應斷的是愛,真正應證的是解脫。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口*荼]帝經第十竟(四千六百九十一字)
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聞佛說,歡喜奉行。
《[口*荼]帝經》從「今此識,往生不更異」的錯見開始,佛先指出識因緣故起、有緣則生、無緣則滅;再以火喻說明識隨所緣而生;接著由清淨見不可執,說到四食、十二因緣的生與滅,最後把緣起放回一個生命從入胎、長養、六根接境、覺受、愛取直到生老死的完整相續中。
真正形成生死相續的,不是一個不變的識,而是愛所繫的因緣相續。
真正的出離,也不是尋找一個永遠存在的自我,而是使愛盡、取盡、有盡,乃至淳大苦陰滅。
《今日修行觀照》
一天之中,六根接境無數次。
看見喜歡的東西時,先觀察:只是看見,還是已經開始「我要」?
聽到不喜歡的話時,先觀察:只是聽見,還是已經開始「我不要」?
樂受現前時,能不能只知道是樂受,而不立刻求它延長?
苦受現前時,能不能只知道是苦受,而不立即生出瞋拒?
佛所說的愛盡,不一定從很遠的地方開始。
每一次「不求、不著、不受」,都在削弱愛所繫的相續。
《慧照心得》
《[口*荼]帝經》一開始,[口*荼]帝認為:
「今此識,往生不更異。」
若只停在這句,很容易把這部經讀成一場關於「識到底是不是同一個」的論辯。
但佛一路往下說,最後把問題帶到完全不同的地方。
佛先說:
識因緣故起。
有緣則生。
無緣則滅。
又說識像火,隨所緣而生。
再往後,識又放在十二因緣裡:
緣行有識。
行滅則識滅。
最後佛直接從一個人如何入胎、出生、長養、六根成熟開始說。
眼見色,若樂著好色、憎惡惡色,心沒有正念與解脫智慧,就會隨著樂苦受再生愛著。
樂彼覺。
求著。
受彼覺。
受有了,有就有。
有有了,生就有。
生有了,老死、愁慼、啼哭、憂苦、懊惱便跟著來。
佛把這叫作:
「具足愛所繫相續。」
所以生死相續真正被指出的力量,是愛。
到了如來這一邊,同樣眼見色、耳聞聲、意知法,卻不著好、不惡惡。
有樂苦不苦不樂受,卻不樂彼覺,不求、不著、不受。
於是受滅、有滅、生滅、老死滅。
佛把這叫作:
「具足愛盡解脫。」
這就明白了。
佛不是要我們找到一個「永遠不變的東西」來保證生命。
佛要我們看清,究竟是什麼讓生死一直轉下去。
答案不是一個常住識。
而是愛、取、有的相續。
所以此經最後不名「識不變」,而名:
「愛盡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