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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五十四卷(16)〈從入胎長養到六根逐境,愛著受便令有生老死;如來不著好惡、不受諸覺,愛盡則苦陰滅而解脫。〉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五十四卷(16) 〈從入胎長養到六根逐境,愛著受便令有生老死;如來不著好惡、不受諸覺,愛盡則苦陰滅而解脫。〉

世尊歎曰。善哉。善哉。我正御汝等。於畢究竟無煩無熱。恒不變易法。正智所知正智所見正智所覺。因此故我向者說。我為汝說法。畢究竟不煩熱。恒不變易法。正智所知正智所見正智所覺。

世尊再次稱歎諸比丘,因為他們不是只依恭敬佛而回答,而是能由自己所知、所見、所覺,確認佛所教的緣起與苦滅之法。

我正御汝等。

佛所作的,是正確引導弟子,使修行不落在常見、斷見,也不落在只憑信仰而缺少如實知見。

於畢究竟無煩無熱。恒不變易法。正智所知正智所見正智所覺。

佛所指向的是煩惱熱惱真正止息之處,是由正智所知、所見、所覺,而不是由猜測、執著與外求所成立。

前面諸比丘已逐支確認苦如何生、如何滅;現在佛要把這個法真正放回一個人的生命歷程中,從入胎、出生、長養、六根接境,一直說到愛取如何相續,以及愛盡如何解脫。

復次三事合會入於母胎。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耐香陰已至。此三事合會入於母胎。

佛先從生命入胎說起。

三事合會入於母胎。

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識自己決定往來,而是要有相應條件和合,才有入胎之事。

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耐香陰已至。

原文列出三事: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耐、香陰已至。

三者合會,才有入胎。

這仍然是在說因緣和合,而不是說有一個永恆不變的生命主體可以離開條件獨自成立。

母胎或持九月十月更生。生已以血長養。血者於聖法中。謂是母乳也。

母胎或持九月十月更生。

入胎之後,還要在母胎中經過九月、十月,因緣成熟而出生。

生已以血長養。血者於聖法中。謂是母乳也。

出生以後,又依母乳長養。

從入胎到出生,再到長養,處處都依條件而成。

生命不是一個不需依緣的自體,而是不斷由眾緣支持。

彼於後時諸根轉大根轉成就。食麤飯糗蘇油塗身。

諸根轉大根轉成就。

隨著長養,眼耳鼻舌身意等諸根漸漸成長、成熟。

食麤飯糗蘇油塗身。

不再只依母乳,也開始食用麤飯、糗等食物,以蘇油塗身,生命進入更成熟的階段。

佛從入胎一直說到諸根成就,正為後面六根接境作準備。

六根既成,就會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觸境、知法;若沒有正念與解脫智慧,愛著便從這裡相續。

彼眼見色樂著好色憎惡惡色。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

佛現在說凡夫六根接境之後,苦如何開始相續。

眼見色樂著好色憎惡惡色。

眼見色時,遇到可愛之色便樂著,遇到不喜之色便憎惡。

問題不只在眼見色,而在見後立即落入貪與憎。

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

身念沒有建立,心解脫、慧解脫不足,也不能如實知道當下所生之法。

因此見色之後,不是單純知道「色如此」,而是被好惡牽著走。

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

由於沒有如實知見,已經生起的惡不善法不能徹底滅盡,也不能完全破除。

所以根境相觸之後,若缺少念與慧,煩惱就會得到延續的條件。

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樂著好法憎惡惡法。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

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

不只是眼見色,耳、鼻、舌、身、意六處接境都如此。

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觸觸、意知法,若心沒有正念與智慧,都可能隨境轉動。

樂著好法憎惡惡法。

遇到合意法就黏著,遇到不合意法就排斥。

一邊是貪,一邊是瞋;兩邊都以「我要、我不要」為中心。

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

念不立、解脫智慧不足,就不能在境界現前時如實知道,而會直接進入喜惡、追拒。

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

於是惡不善法不能斷盡,煩惱仍然保有繼續生起的力量。

彼如是隨憎不憎所受覺。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

佛再把六根接境後的情形說到「覺受」。

隨憎不憎所受覺。

心隨著喜惡而領受境界,對所遇之法形成不同感受。

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

覺受不外樂、苦、不苦不樂三種。

前面十二因緣已說「緣更樂有覺,緣覺有愛」;現在佛把這一支真正放到六根接境中說明。

彼樂彼覺求著受彼覺。

彼樂彼覺求著受彼覺。

問題從感受本身進一步變成「樂彼覺、求著、受彼覺」。

感受到樂,不只知道是樂,而是喜歡它、追求它、黏著它、受取它。

這正是感受向愛與取發展之處。

原本只是「覺」,一旦心加入「我要它繼續」,便成為後續相續的力量。

彼樂彼覺求著受彼覺已。若樂覺者是為受。

彼樂彼覺求著受彼覺已。

樂著不是停在一念,而是進一步求取並受持。

若樂覺者是為受。

原文在此把樂覺與受取連在一起,說明一旦喜樂、求著、受持,後續之受便成立。

這與前面的「緣愛有受」完全相應。

彼緣受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愁慼啼哭憂苦懊惱可得生。如是此淳大苦陰生。

彼緣受有有。

取受形成,便推動「有」。

緣有有生。

有成立,又有後續之生。

緣生有老死。愁慼啼哭憂苦懊惱可得生。

有生,就有老死;隨老死而來的愁慼、啼哭、憂苦、懊惱也得以生起。

如是此淳大苦陰生。

佛把整條苦生之路從日常六根接境說得非常具體:

見色聞聲之後生好惡; 好惡之後受樂苦; 對受生樂著與求取; 受取再成有、生、老死與苦。

十二因緣因此不只是遠在未來生死的理論,而就在每一次接觸、感受、愛著與受取中相續。

比丘。非為具足愛所繫相續如[口*荼]帝比丘雞和哆子耶

佛最後問諸比丘:這是否就是被愛完整繫縛而相續的情形,正如[口*荼]帝比丘雞和哆子所顯示的一樣?

具足愛所繫相續

「相續」不是靠一個不變的識從生到生維持,而是由愛所繫、由取所推、由有而生,使因果不斷繼續。

這正是對[口*荼]帝「識往生不更異」最直接的回答之一。

不是「不變」造成相續,而是愛取因緣造成相續。

比丘答曰。如是世尊。具足愛所繫相續。如[口*荼]帝比丘雞和哆子也。

具足愛所繫相續。

諸比丘確認:正是如此。

生死之所以相續,是愛的繫縛未盡,不是因為有一個完全不變的識體在其中往來。

若時如來出世。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

佛接著說另一邊:如來出世,已成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佛、眾祐。

這不是再說凡夫如何被愛所繫,而是顯示愛盡之後,六根接境如何不再相續成苦。

彼眼見色。於好色而不樂著。於惡色而不憎惡。

於好色而不樂著。於惡色而不憎惡。

同樣是眼見色,但反應完全不同。

好色現前,不生黏著;惡色現前,不生憎惡。

境界還是境界,眼還是見色,但愛憎不再接續。

這就把苦的相續從根境接觸處截斷。

立身念無量心。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

立身念無量心。

與前面的「不立身念少心」相反,這裡身念建立,心不再狹小地被一境一受所困。

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

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道境界、感受與煩惱,不再被它們牽引。

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

先前凡夫是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現在則完全相反,惡不善法滅盡、敗壞,不留餘力。

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不著好法不惡惡法。立身念無量心。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

不著好法不惡惡法。

耳鼻舌身意接境也是如此。

好法現前,不著;惡法現前,不憎惡。

不是六根不作用,而是六根作用時不再由愛憎接管。

立身念無量心。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

正念、廣大之心、心解脫、慧解脫共同使六根接境時不再落入舊有反應。

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

煩惱不再因境界反覆增長,已生不善得以斷盡。

彼如是滅憎不憎所受覺。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

彼如是滅憎不憎所受覺。

對於喜歡與不喜歡的反應已經止息,雖然仍有樂、苦、不苦不樂之覺受,卻不再由愛憎將受推向執取。

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

解脫不是把感受全部消除,而是感受現前時不再被愛所繫。

這一點與前面凡夫形成非常明確的對照。

凡夫有受便樂著、求著、受取;解脫者有受,卻不再以愛抓住。

彼不樂彼覺。不求不著不受覺。

彼不樂彼覺。

不再把某一感受當成必須保存的快樂。

不求不著不受覺。

不追求、不黏著、不取受。

這幾個動作非常清楚地把愛取止住。

凡夫的路是:樂彼覺 → 求著 → 受。

解脫的路則是:不樂彼覺 → 不求 → 不著 → 不受。

彼不樂彼覺。不求不著不受覺已。若樂覺者彼便滅。

不求不著不受覺已。

當受不再被追求、黏著、受取,後續愛取便不能再由此延伸。

若樂覺者彼便滅。

相應樂覺止息,不再被心抓住成為下一支相續的燃料。

佛在這裡不是教人仇視樂受,而是教人不以愛著延長它。

樂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愁慼啼哭憂苦懊惱可得滅。如是此淳大苦陰滅

樂滅則受滅。

愛著樂覺止息,取受不再成立。

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

取受止息,後續之有失去依處;有滅,生也不再相續。

生滅則老死滅。

生不再續起,老死也隨之止息。

愁慼啼哭憂苦懊惱可得滅。

由生老死所帶來的愁慼、啼哭、憂苦、懊惱也因此止息。

如是此淳大苦陰滅

前面凡夫由愛著受形成「淳大苦陰生」;現在由不求、不著、不受,使「淳大苦陰滅」。

這兩者的差異,不在是否還有六根與境界,而在感受之後是否繼續生愛、取與有。

比丘。非為具足愛盡解脫耶

佛問諸比丘:這是不是愛已盡而具足解脫?

具足愛盡解脫

前面是「具足愛所繫相續」,現在則是「具足愛盡解脫」。

一邊因愛而被繫,生命繼續相續;一邊愛盡,不再求、不再著、不再受取,苦的相續便止息。

兩者正好互相對照。

比丘答曰。如是世尊。具足愛盡解脫也

具足愛盡解脫也

諸比丘確認:正是愛盡解脫。

這也說明整部《[口*荼]帝經》的歸處。

佛不是只為了駁斥一個「識是否不變」的理論問題,而是要弟子看見:若識、名色、六處、覺受、愛取都依因緣而起,就能從因緣中修到愛盡與苦滅。

說是法時此三千大千世界三反震動。動盡動戰盡戰震盡震。

此三千大千世界三反震動。

佛說此愛盡解脫之法時,三千大千世界三度震動。

動盡動戰盡戰震盡震。

原文以世界震動顯示此法宣說之殊勝。

不是只辨清一個見解,而是從錯執識常住一路開顯到愛盡、苦盡與解脫。

是故此經稱愛盡解脫。

是故此經稱愛盡解脫。

經名所標示的,不是「識不變」,而是「愛盡解脫」。

[口*荼]帝原先把重點放在一個固定識如何往生;佛最後卻把弟子帶到:真正應斷的是愛,真正應證的是解脫。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口*荼]帝經第十竟(四千六百九十一字)

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聞佛說,歡喜奉行。

《[口*荼]帝經》從「今此識,往生不更異」的錯見開始,佛先指出識因緣故起、有緣則生、無緣則滅;再以火喻說明識隨所緣而生;接著由清淨見不可執,說到四食、十二因緣的生與滅,最後把緣起放回一個生命從入胎、長養、六根接境、覺受、愛取直到生老死的完整相續中。

真正形成生死相續的,不是一個不變的識,而是愛所繫的因緣相續。

真正的出離,也不是尋找一個永遠存在的自我,而是使愛盡、取盡、有盡,乃至淳大苦陰滅。

《今日修行觀照》

一天之中,六根接境無數次。

看見喜歡的東西時,先觀察:只是看見,還是已經開始「我要」?

聽到不喜歡的話時,先觀察:只是聽見,還是已經開始「我不要」?

樂受現前時,能不能只知道是樂受,而不立刻求它延長?

苦受現前時,能不能只知道是苦受,而不立即生出瞋拒?

佛所說的愛盡,不一定從很遠的地方開始。

每一次「不求、不著、不受」,都在削弱愛所繫的相續。

《慧照心得》

《[口*荼]帝經》一開始,[口*荼]帝認為:

「今此識,往生不更異。」

若只停在這句,很容易把這部經讀成一場關於「識到底是不是同一個」的論辯。

但佛一路往下說,最後把問題帶到完全不同的地方。

佛先說:

識因緣故起。

有緣則生。

無緣則滅。

又說識像火,隨所緣而生。

再往後,識又放在十二因緣裡:

緣行有識。

行滅則識滅。

最後佛直接從一個人如何入胎、出生、長養、六根成熟開始說。

眼見色,若樂著好色、憎惡惡色,心沒有正念與解脫智慧,就會隨著樂苦受再生愛著。

樂彼覺。

求著。

受彼覺。

受有了,有就有。

有有了,生就有。

生有了,老死、愁慼、啼哭、憂苦、懊惱便跟著來。

佛把這叫作:

「具足愛所繫相續。」

所以生死相續真正被指出的力量,是愛。

到了如來這一邊,同樣眼見色、耳聞聲、意知法,卻不著好、不惡惡。

有樂苦不苦不樂受,卻不樂彼覺,不求、不著、不受。

於是受滅、有滅、生滅、老死滅。

佛把這叫作:

「具足愛盡解脫。」

這就明白了。

佛不是要我們找到一個「永遠不變的東西」來保證生命。

佛要我們看清,究竟是什麼讓生死一直轉下去。

答案不是一個常住識。

而是愛、取、有的相續。

所以此經最後不名「識不變」,而名:

「愛盡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