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四十六卷(5)〈初禪生法有退、有住、有昇進、有厭;如實知心所向,乃至漏盡〉
《中阿含經》第四十六卷(5) 〈初禪生法有退、有住、有昇進、有厭;如實知心所向,乃至漏盡〉
《說經》第六承接前一部《行禪經》對禪定進退的辨別,進一步把心在定中可能出現的方向說得更細。世尊先說自己將宣說初妙、中妙、竟亦妙,有義有文、具足清淨、顯現梵行之法,接著以初禪為第一個完整例子:同樣已得初禪,後面卻不只一種結果。若心重新行於欲樂相應念想,便退;若受持當前之行、念其相標、立念如法,便住;若行第二禪相應念想,便昇進;若行滅息相應念想無欲具,則不再只求住定或進一層,而是生厭離,趣向漏盡。佛反覆教比丘「應當知」,正是要修行人如實知道自己所生之法,究竟正在把心帶往何處。
(一七七)中阿含心品說經第六(第四分別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拘樓瘦劍摩瑟曇拘樓都邑
《說經》第六說於拘樓瘦劍摩瑟曇拘樓都邑。
這一經與前面的《行禪經》相續來看,重點已不只是辨別「進」與「退」,而是進一步辨明:同樣安住某一禪定時,當下所生的心法究竟使人退、住、昇進,還是生厭而趣向漏盡。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妙.中妙.竟亦妙。有義有文。具足清淨。顯現梵行。名四種說經。如四種說經分別其義。諦聽。諦聽。善思念之。我今當說
世尊先告訴諸比丘,現在將為他們說法,而且此法從開始、中間直到最後皆妙,有義、有文,具足清淨,能顯現梵行。
初妙.中妙.竟亦妙。
佛所說的法不是只有開頭可聽,或只有最後結論重要;從起初所立之義,到中間逐一分辨,再到最後所指向的修行結果,都前後相應。
有義有文。具足清淨。顯現梵行。
「有義」使人明白所說法義,「有文」使所說有清楚言教;而其目的不是停在理解文字,而是「具足清淨,顯現梵行」。
也就是說,佛接下來對禪定中退、住、進、厭的分辨,都直接關係到修行如何清淨、如何使梵行現前。
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佛兩次囑咐「諦聽」,又令「善思念之」,因為下面所說差別極細。都已經是初禪,甚至表面都在修定,但心所行不同,結果便完全不同。
時。諸比丘受教而聽
諸比丘接受世尊教誡,專心聽受。
前面佛令「諦聽、善思念之」,此處諸比丘便依教而聽,接下來佛才正式分別四種說經之義。
佛言。云何四種說經分別其義。
世尊先提出問題:四種說經應如何分別其義?
接下來不是先用抽象名目作答,而是直接以修行人已得初禪後的實際心行來說明。
若有比丘所行.所相.所標。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
比丘先已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由離而生喜樂,成就初禪而住。
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
這些是初禪當前所具有之法。
離欲、離惡不善法,使心脫離原來粗重散亂;有覺、有觀,仍有對所緣的尋求與審察;由離而生喜樂,於此成就初禪。
佛先把已得初禪說定,後面才分辨同樣以初禪為現前定境時,心可能走向四種不同方向。
彼不受此行。不念此相.標。唯行欲樂相應念想退轉具。
第一種情況,是比丘雖已得初禪,卻不再受持當前之行,也不念當前初禪的相與標,反而只行與欲樂相應的念想。
彼不受此行。不念此相.標。
初禪原本是離欲而成就,現在卻不再受持這個離欲之行,也不再念住初禪相應之相標。
心已開始離開能使初禪安住的條件。
唯行欲樂相應念想退轉具。
更明顯的是,心重新行於欲樂相應念想。
初禪由離欲而生,現在卻重新回向欲樂,所以佛直接稱之為「退轉具」——已具足令心退轉的因。
彼比丘應當知。我生此法。不住.不進。亦復不厭。我生此法而令我退。然我此定不得久住。彼比丘應如是知
佛要求這位比丘如實知道自己所生之法。
我生此法。不住.不進。亦復不厭。
此法不能令初禪安住,也不能使定向第二禪昇進,更不能使心生厭離而趣向解脫。
這三個否定,已把欲樂相應念想的方向說得非常清楚:它既不能護定,也不能增上,更不能出離。
我生此法而令我退。
比丘必須承認:正是自己所生起的這種心法,使自己退轉。
不是初禪無故失壞,也不是外境突然奪走定力,而是心重新行於與欲樂相應之念想,退因因此成立。
然我此定不得久住。
退因若持續存在,初禪便不能久住。
佛教比丘「應如是知」,就是要在心剛開始轉向欲樂相應念想時,便知道這不是安住之法,而是退轉之因。
復次。比丘所行.所相.所標。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
佛再說第二種情形。
比丘同樣已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成就初禪。
所以這四種差別,不在於前面所證初禪不同,而在於得初禪之後,心如何受持與運用當前之法。
彼受此行。念此相.標。立念如法。令住一意。
這一次,比丘不是捨棄當前之行,而是受持此行,念此相標,依法建立正念,使心安住一意。
彼受此行。念此相.標。
既已得初禪,便受持與此定相應的心行,也念住其相與標,不讓心重新散向欲樂或其他不相應處。
立念如法。令住一意。
佛進一步說「如法」。
不是用僵硬執取把心壓住,而是依法立念,使心專一安住。正因心所念與當前定境相應,初禪才有久住的條件。
彼比丘應當知。我生此法。不退.不進。亦復不厭。我生此法能令我住。而我此定必得久住。彼比丘應如是知
這一種心法的結果與前面完全不同。
我生此法。不退.不進。亦復不厭。
它不使初禪退失,也不立刻引導到更高一層禪定,更不是直接使心趣向厭離。
它的作用是「住」。
我生此法能令我住。
受此行、念此相標、如法立念、令住一意,這些使已得之初禪穩定安住。
而我此定必得久住。
與前一種「不得久住」相對,現在因所生之法與初禪相應,所以此定能夠久住。
佛同樣說「應如是知」,表示不只要會住定,也要知道自己現在所生的法,功能就是使定安住。
復次。比丘所行.所相.所標。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
世尊第三次仍從同一個初禪說起。
前兩種一退一住,現在要說的是昇進。
彼不受此行。不念此相.標。唯行第二禪相應念想昇進具。
這一次,比丘不再受持初禪當前之行,也不再念初禪之相標,而是行第二禪相應念想。
唯行第二禪相應念想昇進具。
與前面的「欲樂相應念想退轉具」正好相反。
若心回向欲樂,初禪便退;若心真正行於第二禪相應念想,便具足昇進之因。
這也與前一部《行禪經》所說「從初禪趣第二禪,是勝息寂」相互照應。
彼比丘應當知。我生此法。不退.不住。亦復不厭。我生此法令我昇進。如是不久當得第二禪。彼比丘應如是知
佛要比丘知道,這一法不使心退,也不是只讓初禪維持原狀,更不是直接生厭趣漏盡。
我生此法。不退.不住。亦復不厭。
此時心的方向已不是守住初禪。
若仍只求「住」,就不會進入第二禪;現在所生之法已使心越過單純安住,向更勝之定前進。
我生此法令我昇進。
昇進不是抽象的感覺,而是有明確所行:第二禪相應念想。
如是不久當得第二禪。
因與第二禪相應之因已具足,所以不久當得第二禪。
佛仍教「應如是知」——修行人要知道自己不是退、不是住,而是真的向下一層勝定昇進。
復次。比丘所行.所相.所標。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離成就遊。
世尊第四次仍以初禪為所依,但這一次,心所趣向的已不只是下一層禪定。
此處原文作「得初離成就遊」,依所貼原文原樣保留;其後所說的心行,直接指向滅息、無欲與漏盡。
彼不受此行。不念此相.標。唯行滅息相應念想無欲具。
比丘不再受持當前之行,也不再念其相標,而是行與滅息相應的念想,具足無欲。
唯行滅息相應念想無欲具。
這已不同於「第二禪相應念想昇進具」。
前者是從初禪向第二禪昇進;此處卻以滅息相應念想、無欲為方向,不再把重點放在另一層定境,而是朝向更深的厭離與漏盡。
「無欲具」更明白指出,這份心行與欲的止息、捨離相應。
彼比丘應當知。我生此法。不退.不住。亦不昇進。我生此法能令我厭。如是不久當得漏盡。彼比丘應如是知
佛把第四種心法與前三種明確分開。
我生此法。不退.不住。亦不昇進。
它不是使初禪退失,不是使初禪久住,也不是把初禪提升到第二禪。
它的方向不同。
我生此法能令我厭。
「厭」不是厭惡修行,也不是厭棄禪定,而是對有漏之法生出不再貪著的離欲之心。
當心不再把任何定境當成必須執取、保有之物,才能真正朝向漏盡。
如是不久當得漏盡。
前三種仍在處理禪定本身的退、住、進;這第四種則把方向帶到漏盡。
所以佛在初禪中就已指出:禪定不是只能用來安住或往更高禪定前進,也可以成為厭離有漏、趣向解脫的依處。
到此,世尊已以初禪完整說明四種不同方向。
同樣已得初禪,若行欲樂相應念想,便退;若受持此行、念此相標、如法立念,便住;若行第二禪相應念想,便昇進;若行滅息相應念想無欲具,則生厭而趣向漏盡。
真正需要修行人掌握的,不只是「我現在有沒有定」,而是「我現在所生的法,究竟在令我退、令我住、令我進,還是令我厭」。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可以觀察一件很實際的事:同樣在修行,心現在究竟往哪裡去?
有些念一生起,會使原有正念變弱,這是退;有些念使善法穩定,這是住;有些念使心更清淨、更離粗重,這是進;也有些觀照,直接使人對貪著生厭離,不再想抓住境界,這就已走向更深的出離。
不要只用「今天坐了多久、念了多少」衡量修行。
《慧照心得》
佛把初禪說成四種不同去向,很能提醒修行人:有定,不等於後面一定會一直進。
同樣是初禪,一念回向欲樂,就成退因;能依法住念,便成住因;心與第二禪相應,便成進因;若行滅息相應念想、具足無欲,則連「再得一層定」都不是最後目的,而是往漏盡而去。
所以修行不只是求一個好境界,更重要的是知道這個境界將被怎樣使用。
若拿定來增長執取,即使境界再好,也仍可能成為繫著;若從定中更能離欲、捨著,才真正顯出梵行的方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