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四十三卷(10)〈不墮欲樂與苦行二邊,八聖道為中道;說法不以稱譏立己,而依苦與正行如實說〉
《中阿含經》第四十三卷(10) 〈不墮欲樂與苦行二邊,八聖道為中道;說法不以稱譏立己,而依苦與正行如實說〉
《拘樓瘦無諍經》開宗便把修行與說法都放在「無諍」中檢驗。世尊先禁止兩邊:一邊是追求欲樂,一邊是逼迫自身受苦;離此二邊,才有能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的中道。接著佛又說到說法者自身:有些人一面說法,一面稱讚自己、譏責自己,仍使心住在稱譏之中;真正應學的,是如實指出何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何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而不把法義變成對個人的褒貶。修行離兩邊,說法也離稱譏,才真正向無諍而行。
(一六九)中阿含根本分別品拘樓瘦無諍經第八(第四分別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婆奇瘦劍磨瑟曇拘樓都邑
世尊當時遊於婆奇瘦劍磨瑟曇拘樓都邑。
此經所說的「無諍」,後面不只涉及修行方法,也涉及怎樣說法、怎樣取樂、怎樣使用語言,乃至怎樣面對各地不同名稱。佛先從最根本的修行二邊說起,再一步一步把「有諍、無諍」擴展到身心與言說。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為汝說法。初妙.中妙.竟亦妙。有義有文。具足清淨。顯現梵行。名分別無諍經。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世尊告訴諸比丘,將為大眾宣說《分別無諍經》。此法初妙、中妙、竟亦妙,有義有文,具足清淨,能顯現梵行。
佛又囑咐諸比丘諦聽、再諦聽,並善加思念。
名分別無諍經。
「分別」不是增加爭論,而是把哪些法會生諍、哪些法能離諍一一辨明。後面佛會反覆以「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與「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作為判別。
時。諸比丘受教而聽
諸比丘依佛所教,專心聽受。
佛言。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
佛首先禁止兩種極端。
一是不應追求與欲相應之樂,這是極下賤業,是凡夫之行;二是不應追求令自身受苦的苦行,因為這樣的極苦不是聖行,也與義不相應。
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
追逐五欲,把快樂建立在色聲香味觸的滿足上,心便隨欲境而行,不能由欲中出離。
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
另一邊也不是答案。故意使自身受極苦,並不因痛苦本身就成為聖行。若與解脫之義不相應,再苦也只是苦。
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
離開欲樂與自身苦行兩邊,就有中道。
這條中道能成眼、成智,使心自在而成定,並且趣向智慧、趣向覺悟、趣向涅槃。
離此二邊。則有中道。
中道不是折衷,也不是在欲樂與苦行之間取一個中間程度,而是離開兩種都不能導向聖道的行法。
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
是否真為中道,要看它帶來什麼:能否令見地清楚、智慧成長、心得自在而定,最後趣向覺悟與涅槃。
有稱.有譏。有無稱.無譏而為說法。決定於齊。決定知已。所有內樂常求彼也。莫相導說。亦莫面前稱譽。齊限說。莫求齊限。隨國俗法。莫是莫非。此分別無諍經事。
世尊先把接下來要分別的內容一一提出。
有一種說法帶著稱與譏,也有一種說法不稱不譏而說法;又要決定何種樂應求,知道之後應常求內樂;說話不要相互導說,也不要面前稱譽;言語要有齊限,不可無齊限;對各地俗稱要隨俗而說,不執此是彼非。
這些都屬於《分別無諍經》所要開示之事。
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此何因說。
佛先回頭解說最初所說的兩邊,問道:為什麼要這樣說?
接下來不是新增別義,而是把前面已提出的法逐項說明。
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是說一邊。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是說二邊。
佛直接指出,追求欲樂是一邊,追求自身苦行是另一邊。
是說一邊。
是說二邊。
兩者看似相反,一個追樂、一個求苦,卻同樣不能成為聖道。
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因此故說
所以佛說,這兩種都不應求。
修行的方向不是從貪樂走到自苦,而是要離開兩者。
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者。此何因說。
佛再問:為什麼說離開兩邊就有中道,能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
有聖道八支。正見。乃至正定。是謂為八。
答案就是聖道八支,從正見直到正定,共有八支。
有聖道八支。正見。乃至正定。是謂為八。
佛沒有讓「中道」停在抽象原則,而是明確指向八聖道。
中道必須可以實際修行,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才使離兩邊有具體道路可走。
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者。因此故說。
因此,離開兩邊所說的中道,就是以八聖道而行。
有稱.有譏。有無稱.無譏而為說法者。此何因說。云何為稱。云何為譏。而不說法。
佛接著解釋說法中的「稱」與「譏」。
問題不只是說了什麼,也在於說法時,是否把法義變成對自己或他人的稱讚、貶責。
若有欲相應與喜樂俱。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自譏。
若有人行與欲相應、與喜樂俱的凡夫欲樂之行,這種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是邪行。
他知道自己落在這種法中之後,便自我譏責。
彼知此已。則便自譏。
佛所指出的問題,不在於不能知道欲樂有過患,而在於知道之後,心又落入「自譏」。
從欲著轉成自我貶責,仍然沒有真正回到如實說法。
所以者何。欲者.無常.苦.磨滅法。彼知欲無常已。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譏
欲本身是無常、苦、磨滅之法。
當他知道欲無常,也知道與欲相應之行伴隨苦、煩、熱、憂慼,便轉而譏責自己。
欲者.無常.苦.磨滅法。
真正應明白的是欲法自身的性質:無常、苦、終必磨滅。
若只從「我追欲,所以我不好」出發,心容易停在人我稱譏;若直接如實觀欲法無常、苦、磨滅,才把注意放回法本身。
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自譏。
行自身苦行也是如此。
這種極苦非聖、與義不相應,伴隨苦、煩、熱、憂慼。知道自己落在其中後,若只是轉而自我譏責,仍然停在稱譏。
所以者何。彼沙門.梵志所可畏苦。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者。彼沙門.梵志復抱此苦。
沙門、梵志正因畏苦而剃除鬚髮、著袈裟衣,因至信而捨家、無家學道;若出家之後反而又抱取極苦之行,就與原先離苦求道之意相違。
彼沙門.梵志復抱此苦。
離家學道本為出苦,若又把苦本身當成修行目標,就重新抱取了本來所欲離的苦。
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譏。
因此,這樣的行法仍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是邪行;知道自己如此,便又落入自譏。
佛接下來還會把同一問題推到「結盡與不盡」以及「求內樂與不求內樂」。
有結不盡。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自譏。
若結使尚未滅盡,這種狀態仍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是邪行;知道之後,又自我譏責。
所以者何。若有結不盡者。彼有亦不盡。是故彼一切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譏也。
因為結若不盡,有也不盡;有不盡,生死相續仍在,因此煩、熱、憂慼也還沒有根本止息。
若有結不盡者。彼有亦不盡。
結使未斷,後有便仍有依處。佛不是要人因此責罵自己,而是要看清結與有之間的因果。
有結盡者。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則便自稱。
若結使已盡,則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知道自己如此,又可能轉而稱讚自己。
彼知此已。則便自稱。
前面有過失便自譏,現在有成就便自稱。兩邊雖相反,都還把注意放在「我好、我不好」之上。
所以者何。若有結盡者。彼有亦盡。是故彼一切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稱也
結若滅盡,有也隨之滅盡,所以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
問題不是不能知道結盡,而是知道後若用此建立自我稱譽,就又回到稱譏之心。
不求內樂。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自譏。
若不求內樂,這種行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是邪行;知道後若自責,仍是自譏。
所以者何。若有不求內樂者。彼亦不求內。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譏也。
不求內樂,也就是心不向內求清淨安住,因此仍容易隨外境而受苦煩熱。
佛後面會再明確說明,何種內樂屬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可以修、可以習、可以廣布。
求於內樂。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則便自稱。
若求於內樂,這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但若因知道自己行正法而稱讚自己,仍落在自稱。
所以者何。若有求內樂者。彼亦求內。是故彼一切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自稱。如是有稱有譏而不說法也。
求內樂者,心向內而求,因此能離外欲牽引;但若把正行變成「我比別人好」的自稱,就仍不是佛接下來要說的「不稱不譏而為說法」。
不稱不譏而為說法 云何不稱不譏而為說法。
佛現在把說法方式改過來:不以稱、不以譏,而直接說法。
重點將從「我如何」移回「法如何」。
若欲相應與喜樂俱。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
若是與欲相應、與喜樂俱的凡夫行,佛仍明確判定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是邪行。
知道之後,不再自譏,而是把法的實情說出來。
彼知此已。則便說法。
從「自譏」改成「說法」,差別就在於不再把焦點放在自己,而是依所知如實指出法的性質。
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欲無常.苦.磨滅法。彼知欲無常已。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不達此法。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
佛特別說,不要用一種把人推入稱譏的方式來說,而是直接把法的過患指出:此法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是邪行。
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
所說的是法的結果,不是人的價值。
這使聽者可以知道什麼應離,而不必先被推進羞辱或自我否定之中。
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
對自身苦行也是如此。
它至苦、非聖、與義不相應,因此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是邪行。知道後,就如實說明這個法的性質,而不是以此自譏或譏人。
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不達此法。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也
佛再一次把說法的重心放回法本身:這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應如實說明。
有結不盡。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
結使未盡,仍有苦、煩、熱、憂慼,是邪行;知道後便說法,不再以此稱譏自己。
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若有結不盡者。彼有亦不盡。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不達此法。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也。
有結不盡,後有也不盡,所以仍有苦法與煩熱憂慼。佛所要的是把這層因果說清楚,使人知道為何應斷結。
有結盡者。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
結使滅盡,則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
即使如此,也不是藉此自稱,而是把正行如實說出。
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若有結盡者。彼有亦盡。是故彼一切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不達此法。唯無苦法。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也
結盡則有盡,因而離苦、離煩、離熱、離憂慼。這才是應該讓聽者明白的法義。
不求內樂。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
不求內樂,是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的邪行;知道後,直接說法。
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若不求內樂者。彼亦不求內。是故彼一切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不達此法。唯有苦法。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也。
佛不叫人以「不求內樂」來責怪自己,而是如實看清:心若不向內求清淨之樂,便容易留在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之行中。
求於內樂。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則便說法。
相反地,求於內樂,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知道後,也是直接說法,不以此自稱。
所以者何。彼不如是說。若有求內樂者。彼亦求內。是故彼一切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不達此法。唯無苦法。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彼知此已。是故便說法。如是不稱.不譏而為說法。有稱有譏.有無稱無譏而為說法者。因此故說也
求內樂者,心向內而求,所以能行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的正行。
佛最後總結:這樣才叫「不稱、不譏而為說法」。
如是不稱.不譏而為說法。
不稱不譏,不等於善惡不分、正邪不辨。
佛仍明確說何者是邪行、何者是正行,何者有苦煩熱憂慼、何者無苦煩熱憂慼;只是判斷落在法上,不落在人我褒貶上。
下一篇,世尊將進一步分別「所有內樂當求彼」:五欲功德所生之樂,是凡夫樂、病本、癰本、箭刺之本,有食有生死,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四禪之樂則是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無食無生死,可修、可習、可廣布。
《今日修行觀照》
日常面對自己的過失時,可以觀察:現在是在如實知道「這種行為有什麼苦果」,還是在不停責罵自己?
面對自己的善行,也可以再看:是在知道這條路能離苦,所以繼續修習,還是在心裡建立「我比別人好」?
佛把兩種都分開。法可以明辨,但心不必因此陷入自譏或自稱。
《慧照心得》
這一篇使學僧看到,「無諍」不只是不要跟別人爭。
有時修行人的爭,先發生在自己心裡。做錯一件事,就不斷譏責自己;有一點進步,又暗中稱讚自己。看似是在檢討與鼓勵,實際上「我」仍一直站在中央。
佛卻把心重新帶回法:這個法有苦嗎?有煩嗎?有熱嗎?有憂慼嗎?這是邪行還是正行?能不能導向結盡與苦盡?
如此一來,錯誤可以捨,善法可以修,而不必再增加一層自我稱譏。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