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上一頁閱讀原典
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三十八卷(6)

〈五欲之樂如依草木燃火・離欲所得捨樂止息更勝〉

有些快樂越追越燒,真正安穩要從離欲中生起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三十八卷(6) 〈五欲之樂如依草木燃火・離欲所得捨樂止息更勝〉

世尊前面指出欲、恚、身見、戒取、疑五法能作障礙、作覆蓋,使人不能如實觀察自義、他義與俱義。如今又從眾生最熟悉的感受說起: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受觸,確實會生起樂與喜。然而,能使人歡喜的感受,是否就等於究竟安穩?佛以「依草木而燃之火」與「離草木而燃之火」作譬喻,使人進一步看見:有一種樂依欲而生,也有一種樂從離欲善法而生;兩者雖都可稱為樂,所依、所向與結果卻不相同。

復次。摩納。有五欲功德。愛念意樂。彼有愛色欲相應。甚可於樂。云何為五。目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摩納。於意云何。眾生因此五欲功德故。生樂生喜。不復是過耶

世尊先明說有「五欲功德」,並指出眾生於此會生愛念、意樂,與可愛之境及欲相應,感受甚為可樂。五者就是眼對色、耳對聲、鼻對香、舌對味、身對觸。

有五欲功德。愛念意樂。彼有愛色欲相應。甚可於樂

這裡沒有否認五欲能帶來愉悅。色可愛時,眼見便歡喜;聲悅耳時,耳聞便愉悅;香、味、觸亦復如此。眾生之所以容易追逐五欲,正因為其中確實有可愛、可念、可樂的一面。

若只是把欲說成完全沒有樂,人便很難理解自己為何一再向外追求。佛先承認眾生實際經驗到的「樂」,再帶著鸚鵡摩納觀察:這種樂究竟依靠什麼而生?能不能帶來更深的安穩?

目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

五根與五境相對,構成眾生日常最直接的感受世界。看見喜歡的色相、聽見悅耳的聲音、聞到喜愛的香氣、吃到合意的滋味、身體接觸舒適之物,皆可能使心生喜樂。

問題不在於感受到樂本身,而在於心是否因此生起依附,認定「非要有這些不可」。若心把安樂完全繫在外境上,境來則喜,境去則苦;所得越多,所依也可能越深。

眾生因此五欲功德故。生樂生喜

世尊直接問鸚鵡:眾生是不是會因五欲而生樂、生喜?這一問先確定共同經驗,再從共同經驗中辨明更深的差別。

鸚鵡摩納白世尊曰。如是。瞿曇

鸚鵡承認眾生確實會因五欲功德而生樂生喜。這個回答使後面的譬喻有了著力之處:既然承認欲能生樂,就要再分辨「欲所生之樂」與「離欲所生之樂」是否相同。

如是。瞿曇

這一句雖短,卻把雙方的討論建立在共同承認的事實上。佛不是從否定感受開始,而是讓對方先承認自己確實知道的經驗,再逐層辨別樂的來源與品質。

世尊問曰。摩納。於意云何。若因草木而然火。及離草木而然火。何者光[火*僉]最上.最妙.最勝耶

世尊提出一個十分鮮明的比喻:一種火依草木而燃,一種火離開草木而燃,兩者相比,哪一種火的光[火*僉]最上、最妙、最勝?

若因草木而然火。及離草木而然火

字面上,一般的火必須依薪草、木材等燃料才能繼續燃燒。沒有燃料,火便不能維持。世尊特意把「有依」與「離依」並列,使鸚鵡先從容易理解的火來思考:同樣看似明亮,若一種必須不斷依靠外在條件,一種不必依靠這些條件,兩者的性質自然不同。

何者光[火*僉]最上.最妙.最勝耶

所問不只是「哪一個有火」,而是哪一種光[火*僉]更上、更妙、更勝。這已經把重點從「有沒有樂」帶向「哪一種樂更殊勝」。

修行上也常有同樣的問題。凡夫容易以「我現在感到快樂」作為唯一標準,但佛所引導的,是再問一步:這個快樂是否必須依外境持續供應?外境一變,快樂是否也隨即失去?若必須一直依靠新的刺激、擁有與滿足才能維持,這種樂便帶著條件性。

鸚鵡摩納白曰。瞿曇。若離草木而然火者。終無是處。唯有如意足力。瞿曇。若離草木而然火者。彼光[火*僉]最上.最妙.最勝

鸚鵡先依常理回答:若說火完全離開草木等燃料而自然燃燒,通常沒有這樣的情形,除非憑藉如意足力。然而,若真有一種火能離草木而燃,那麼它的光[火*僉]便是最上、最妙、最勝。

若離草木而然火者。終無是處。唯有如意足力

鸚鵡沒有忽略現實常理。一般之火必須有所依,這正是譬喻成立的重要一層:依草木燃燒的火,需要燃料持續供應;一旦燃料耗盡,火勢便隨之衰滅。

若離草木而然火者。彼光[火*僉]最上.最妙.最勝

但他也承認,如果真有不依草木的火,其光[火*僉]自然更為殊勝。世尊正藉鸚鵡自己的判斷,準備說明兩種樂的高下。

從修行觀察來看,世間很多快樂都像依草木而燃的火:要有稱心的色、聲、香、味、觸,要有人順從、環境合意、身體舒適、所得不失,樂才容易維持。一旦所依改變,心便隨著失落、焦躁、追求。

這個譬喻不是要否定一切世間感受,而是讓人看見「有所依」的性質。依賴越深,心越受條件牽動;若不知其限度,便會把不停增加燃料,當作安樂之道。

世尊告曰。如是。如是。摩納。若離草木而然火者。終無是處。唯有如意足力。若離草木而然火者。彼光[火*僉]最上.最妙.最勝。我今假說。摩納。如因草木而然火者。如是眾生所生喜樂。謂因欲.惡不善之法。不得捨樂及於止息。摩納。如離草木而然火者。如是眾生所生捨樂。謂因離欲。從諸善法而得捨樂及於止息

世尊先肯定鸚鵡的回答,然後明白說出「我今假說」,表明接下來正是借火作譬喻,以火的有所依、無所依,對照兩種不同來源的樂。

我今假說

這四字不可忽略。佛不是在談一般自然現象本身,而是「假說」一個譬喻,藉此顯示心樂的差別。理解這一點,就不會把重點困在「離草木的火究竟如何燃燒」,而能回到佛真正要指出的法義:眾生所感受到的喜樂,並非只有一種。

如因草木而然火者。如是眾生所生喜樂。謂因欲.惡不善之法。不得捨樂及於止息

依草木燃燒的火,譬喻眾生依欲、惡不善之法所生的喜樂。這種喜樂必須依條件而起,心仍與欲相連,因此不能得到「捨樂及於止息」。

字面上,火要有草木作燃料;法義上,欲樂要有可愛境界、追求、取得與持續滿足作為所依。燃料未盡,火便繼續;欲的對境不斷出現,追求也容易繼續。

值得辨明的是,這裡所說的是「謂因欲.惡不善之法」,不宜把一切感官接觸一概等同為惡。佛此處所辨的是:若喜樂依欲以及惡不善法而生,心仍在染著之中,便不能因此到達捨樂與止息。

「不得捨樂及於止息」揭示了欲樂的限制。欲所生的樂會使心向境而動,希望保持、增加、再得;捨與止息所指向的,卻是心不再被這種攀求推動。兩者方向不同。

若人在欲中只看見「現在很舒服」,就容易忽略後面的追逐。得到一次,還想再得;滿足一種,又尋找另一種;所愛之境若失去,便生憂惱。這正如火得到薪柴,不會因為「已經燃燒過」便自然停止,反而可能繼續尋求新的燃料。

摩納。如離草木而然火者。如是眾生所生捨樂。謂因離欲。從諸善法而得捨樂及於止息

離草木而燃之火,則譬喻另一種樂:從離欲、從諸善法而得的捨樂與止息。

這裡最重要的轉變,是「因欲」與「因離欲」的差別。前者向外攀緣,後者從欲的繫著中轉離;前者須靠境界持續供應,後者由善法成熟,使心漸能安住,不再一味追逐刺激與滿足。

「捨樂」並不是冷漠、麻木或什麼都不感受,而是心不再被愛取牽著來去。順境來時不急著抓住,逆境現前也不必立即排斥,心因此得到另一種更穩定的安樂。

「止息」則更顯出方向:不是把欲望餵得更飽,而是使躁動漸息;不是不斷增加所依,而是逐漸不再依著。當心從諸善法得力,對外境的抓取減少,內在才有可能出現真正的寧靜。

火喻還可以進一步觀察三層意思。

第一,字面上,草木是火的燃料。燃料愈多,火便可能愈旺;燃料一斷,火勢也隨之改變。

第二,法義上,欲境如燃料。色、聲、香、味、觸一再成為心追逐的對象,欲便持續得到滋養。若把安樂建立在這些對象上,便很難真正停止追求。

第三,落實於日常觀照:每當心想著「只要再得到這一個,就會滿足」,可先停下來看清——過去是否也曾這樣想?得到之後,追求真的停止了嗎?還是很快又出現下一個想要?若反覆如此,就能看見「加柴使火續燃」並不遙遠,正發生在每一次被欲牽引的當下。

相反地,當人能少一分攀求、多一分知足,少一分染著、多一分善法,心便開始體會另一種樂。那份樂不一定強烈刺激,卻可能更安穩、更清明,也更接近佛所說的「捨樂及於止息」。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令人歡喜的色、聲、香、味、觸時,可以先如實知道「這是樂受」,不必急著否定;再往下觀察:心是不是立刻生起「還要更多」「不要失去」「一定要再有」?

若所愛之境暫時不能得到,心是否立刻煩躁、失落、怨恨?若是,就能看見自己的快樂仍深深依著外境。

也可以試著體會另一種樂:少一點追逐、少一點比較、少一點非得如此不可;把心放在布施、持戒、善念、正念與清淨行上。當攀求稍歇,內心生起的安定,也是一種真實可知的樂。

《慧照心得》

人很容易把「喜歡」當成「需要」,又把「得到」當成「幸福」。但佛以火為喻,使人看見:有些快樂愈追,反而需要愈多燃料。

真正值得珍惜的,不只是得到喜愛之物時的歡喜,而是即使外境沒有完全順意,心仍能安住、不被拖走。這種安穩不是靠壓抑得來,而是從離欲、善法、知足與止息中逐漸成熟。

欲樂使人問:「還能再得到什麼?」離欲之樂則使心漸漸知道:「少一分執取,也能多一分自在。」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