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上一頁閱讀原典
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三十五卷(2)〈雨勢歎一法尚不可伏況具七法・佛集比丘說僧眾七不衰法|僧團不衰在和合守戒、不隨愛欲、敬長老樂遠離並護持梵行〉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三十五卷(2) 〈雨勢歎一法尚不可伏況具七法・佛集比丘說僧眾七不衰法|僧團不衰在和合守戒、不隨愛欲、敬長老樂遠離並護持梵行〉

雨勢聽完跋耆七不衰法後,立刻明白:若跋耆只成就其中一法,摩竭陀王尚且難以制服,何況七法具足。於是辭佛而去。雨勢離開不久,佛隨即命阿難召集住在鷲巖山各處的比丘,轉而為僧眾宣說另一組七不衰法。佛把「不衰」從一國的和合秩序轉入出家僧團:數數集會、多聚集;和合共作眾事;不任意增改佛所施設,善奉行戒;未來有愛喜欲、愛樂彼彼有生起時不隨逐;敬重長老上尊、受其教導;樂住山林高巖等遠離寂靜處;共同護持梵行者,使未來者願來、已來者久住,衣食臥具湯藥不乏。僧團的興盛,不只在僧眾人數增加,而在戒法是否受持、愛欲是否隨逐、長老是否受敬、遠離是否仍被珍惜、梵行者是否得到護持。

於是。大臣雨勢即從坐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瞿曇。設彼跋耆成就一不衰法者。摩竭陀王未生怨鞞陀提子不能伏彼。況復具七不衰法耶。瞿曇。我國事多。請退還歸

雨勢聽完佛逐一分別跋耆七不衰法,立刻起座,偏袒著衣,叉手向佛,說出自己的判斷。

設彼跋耆成就一不衰法者。摩竭陀王未生怨鞞陀提子不能伏彼

在雨勢看來,跋耆若只具足七法中的一法,摩竭陀王就已難以制服。

更何況:

況復具七不衰法耶

若七法全部具足,內部和合、法度穩定、尊德護善,其力量自然更難破壞。

雨勢最後說:

我國事多。請退還歸

因國事繁多,便向佛告辭。

世尊報曰。欲去隨意

佛沒有挽留,只答:

欲去隨意

雨勢既有國事要辦,可以隨意離去。

於是。大臣雨勢聞佛所說。則善受持。起繞世尊三匝而去

雨勢離開之前,並不是聽過便忘。

聞佛所說。則善受持

他把佛所說的七不衰法善加領受、記持。

然後:

起繞世尊三匝而去

繞佛三匝,以恭敬禮節辭去。

大臣雨勢去後不久。於是。世尊迴顧告曰。阿難。若有比丘依鷲巖山處處住者。宣令一切盡集講堂。一切集已。便來白我

雨勢離開後不久,佛便轉向阿難,下達新的吩咐。

若有比丘依鷲巖山處處住者。宣令一切盡集講堂

凡住在鷲巖山各處的比丘,都要全部召集到講堂。

而且:

一切集已。便來白我

等所有比丘集齊,再回來稟告佛。

這顯出後面所說之法不是只對少數人私下開示,而是要讓住在此處的僧眾共同聽聞。

尊者阿難即受佛教。唯然。世尊。是時。尊者阿難便行宣令。若有比丘依鷲巖山處處住者。今令一切盡集講堂。

阿難接受佛的吩咐,回答:

唯然。世尊

隨即依教而行。

今令一切盡集講堂

住在鷲巖山各處的比丘,都被通知前往講堂集合。

一切集已。還詣佛所。稽首作禮。卻住一面。白曰。世尊。我已宣令。若有比丘依鷲巖山處處住者。悉令一切盡集講堂。今皆已集。唯願世尊自知其時

比丘全部集合後,阿難回到佛前,稽首作禮,站在一旁稟告。

我已宣令

佛所交代的事已經完成。

又說:

今皆已集

所有比丘都已集於講堂。

最後請佛:

唯願世尊自知其時

大眾已備,請佛自己知時前往。

於是。世尊將尊者阿難往詣講堂。於比丘眾前敷座而坐。告諸比丘。今為汝說七不衰法。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佛與阿難一同前往講堂,在比丘大眾前敷座而坐。

佛直接告訴眾比丘:

今為汝說七不衰法

前面為跋耆說的是國家不衰之法,現在則為比丘說僧團與修行不衰之法。

在正式宣說前,佛同樣囑咐:

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要專心聽聞,並善加思惟、憶念。

時。諸比丘白曰。唯然

諸比丘共同回答:

唯然

表示願意依佛所教,專心聽聞。

佛言。云何為七。若比丘數數集會。多聚集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第一不衰法,是僧眾經常集會。

若比丘數數集會。多聚集者

不是彼此長期隔絕,而是常常集合,多數共同參與。

佛說其結果:

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僧眾能如此,便有不衰之因。

若比丘共齊集會。俱作眾事。共俱起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第二不衰法比「有集會」更深入。

共齊集會。俱作眾事。共俱起者

大眾不只聚在一起,還能共同處理僧眾之事,共同起而實行。

因此:

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第一法重在「常聚」,第二法重在「和合共作」。

兩者相連,才使僧團不是一群各自修行而彼此無關的人,而是真正共同依止戒法生活的僧眾。

若比丘未施設事不更施設。本所施設而不改易。我所說戒善奉行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第三不衰法落在佛所施設的戒法。

未施設事不更施設。本所施設而不改易

未曾施設的,不自行任意另立;已經施設的,不任意改易。

真正核心就在:

我所說戒善奉行者

佛所說的戒,要善加奉行。

如此:

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這裡與前面跋耆「舊法善奉行」彼此照應,但比丘所依的不是世俗法度,而是佛所施設的戒。

若比丘此未來有愛喜欲共俱。愛樂彼彼有起不隨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第四不衰法轉入內心的愛欲。

此未來有愛喜欲共俱

對未來之有生起愛喜、欲求,心與之相應。

又有:

愛樂彼彼有起不隨者

當對彼彼之有的愛樂生起時,不跟隨它而去。

這裡不是說愛欲永遠不會起,而是「起不隨」。

對出家人而言,僧團外在和合固然重要,個人內心若仍不斷追求「彼彼有」,法也會從內部衰退。

若比丘有長老上尊俱學梵行。比丘悉共宗敬.恭奉.供養。於彼聞教則受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第五不衰法,是敬重長老上尊、同修梵行者。

有長老上尊俱學梵行

僧團中有年長、有德、有修學經驗的尊者。

其他比丘應:

悉共宗敬.恭奉.供養

共同敬重、恭奉、供養。

而真正重要的是:

於彼聞教則受者

聽到長老的教導,願意領受。

佛說:

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聞教則受」仍是關鍵。

若只是禮拜供養,真正被糾正時卻不肯接受,恭敬仍不完整。

若比丘有無事處山林高巖。閑居靜處。寂無音聲。遠離。無惡。無有人民。隨順宴坐。樂住不離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第六不衰法,是珍惜遠離寂靜之處。

佛列出:

無事處山林高巖。閑居靜處。寂無音聲

山林、高巖、閑居靜處,沒有喧鬧聲音。

又說:

遠離。無惡。無有人民

遠離擾動,少有人眾往來。

比丘在這樣的地方:

隨順宴坐。樂住不離者

隨順宴坐禪修,樂於安住,不輕易離開。

如此:

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佛特別說「樂住不離」,顯示修行者不只是勉強忍受寂靜,而是逐漸喜愛遠離。

若比丘悉共擁護諸梵行者。至重愛敬。常願未來諸梵行者而欲令來。既已來者樂恒久住。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第七不衰法,是僧眾共同護持梵行者。

悉共擁護諸梵行者。至重愛敬

對真正修梵行的人,大家共同護持並深加敬重。

還要:

常願未來諸梵行者而欲令來

希望尚未到來的梵行者願意前來。

對已來者則:

既已來者樂恒久住

使他們樂於長久安住。

生活所需方面:

常使不乏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者

不使梵行者缺少衣服、飲食、床榻、湯藥與其他生活資具。

佛說:

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這一法也與前面跋耆護持阿羅訶彼此照應,但在僧團中更直接成為彼此護道的責任。

若比丘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佛最後把這一組七法總結起來。

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

不只聽聞、背誦,而是實際奉行,受持而不違犯。

其結果就是:

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七法合起來,可以清楚看見僧團不衰的完整結構:

常集會,使大眾不疏離; 和合共事,使僧團不內耗; 善奉行戒,使共同依止不失; 愛欲生起而不隨,使修道不被生死愛染牽走; 敬重長老,使法與經驗能相承; 樂住遠離,使禪修與內證不失; 護持梵行者,使真正修道人願來、願住、能長久用功。

前面雨勢因跋耆七不衰法而明白一國難以被破;現在佛又把同樣「不衰」之義轉入僧團。

外在共同體有外在不衰之因,修行共同體也有其自身不衰之因。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用這七法檢視自己與大眾相處的方式。

與人共住時,是願意共同集會、共同做事,還是總想獨自決定?

面對戒法,是把它當保護,還是遇到不方便就想改動?

愛喜欲生起時,有沒有做到:

愛樂彼彼有起不隨者

長老善知識教誡時,是願意受教,還是先為自己辯護?

有空閒時,是不停找刺激,還是能樂於一段寂靜宴坐?

看到真正用功修行的人,有沒有願意護持他安心久住?

《慧照心得》

雨勢聽完跋耆七法,立即明白:

設彼跋耆成就一不衰法者。摩竭陀王未生怨鞞陀提子不能伏彼。況復具七不衰法耶

而雨勢離去後,佛馬上召集比丘,再說僧團自身的七不衰法。

這個前後照應很深。

外面的力量再大,如果內部不先衰敗,就不容易被破;僧團也是如此。

真正使法衰敗的,往往不是外面的聲音,而是裡面開始不和、戒開始鬆、欲開始隨、長老不再受敬、遠離不再有人樂住、梵行者得不到護持。

佛最後只說一個條件:

行此七不衰法。受持不犯者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