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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三十卷(10)〈善住尼拘類樹果供五眾而遭折枝・樹天起恨失果帝釋拔樹問其所住之法〉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三十卷(10) 〈善住尼拘類樹果供五眾而遭折枝・樹天起恨失果帝釋拔樹問其所住之法〉

曇彌問佛:「云何沙門住沙門法?」佛沒有直接以抽象義理回答,而先說一段古事。從人壽八萬歲、高羅婆王、善住尼拘類樹王說起,先讓曇彌看見:一棵長久利益眾生、無人守護也無人相偷的樹,只因一人折枝,樹天便起怨恨,遂使整棵樹不再生果;後來帝釋又以暴風大雨將樹連根拔起,反問樹天是否真正「住樹天法」。這整個因緣,正一步一步把曇彌帶向下一層:不是別人有沒有冒犯自己,而是自己在受侵損時,是否仍住於所應住之法。

世尊告曰。曇彌。昔時有人壽八萬歲。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此閻浮洲極大富樂。多有人民。村邑相近。如雞一飛。曇彌。人壽八萬歲時。女年五百歲乃嫁。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有如是病。大便.小便.欲.不食.老。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有王名高羅婆。聰明智慧。為轉輪王。有四種軍。整御天下。如法法王成就七寶。彼七寶者。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女寶.居士寶.主兵臣寶。是為七。具足千子。顏貌端政。勇猛無畏。能伏他眾。彼必統領此一切地乃至大海。不以刀杖。以法治化。令得安隱

佛先把曇彌帶到久遠之時。

昔時有人壽八萬歲

那時人的壽命長,閻浮洲也極為富樂,人民眾多,村邑相近。

此閻浮洲極大富樂。多有人民。村邑相近。如雞一飛

「如雞一飛」形容村邑十分密集,彼此距離很近,顯示當時人間繁盛安樂。

佛又說,女子五百歲才出嫁,而當時的病只有幾種:

大便.小便.欲.不食.老

這些交代不是孤立的背景,而是讓曇彌知道,接下來這段故事發生在一個人壽長、世間安穩、物質豐足的時代。

在這個時代中,有一位高羅婆王。

聰明智慧。為轉輪王。有四種軍。整御天下。如法法王成就七寶

他不只是有權力,而是「如法法王」。佛又列出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女寶、居士寶、主兵臣寶七寶,並說他有千子,勇猛無畏,能伏他眾。

更關鍵的是:

不以刀杖。以法治化。令得安隱

治理天下,不以暴力刀杖壓服,而以法治化,使人民安隱。

這一點與曇彌先前「凶暴急弊、罵詈責數」形成很清楚的對照。真正有位、有權、有責任的人,不應以粗暴逼迫眾人,而應使眾人因其所行之法而安住。

曇彌。高羅婆王有樹。名善住尼拘類王。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而有五枝。第一枝者。王所食及皇后。第二枝者。太子食及諸臣。第三枝者。國人民食。第四枝者。沙門.梵志食。第五枝者。禽獸所食。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果大如二升瓶。味如淳蜜丸。

接著佛說高羅婆王有一棵善住尼拘類樹王。

這棵樹有五枝,而五枝各有不同受用者。

第一枝者。王所食及皇后

第一枝供王與皇后受用。

第二枝者。太子食及諸臣

第二枝供太子與諸臣。

第三枝者。國人民食

第三枝供人民。

第四枝者。沙門.梵志食

第四枝供修行人。

第五枝者。禽獸所食

第五枝連禽獸也能受用。

這棵樹的利益十分廣大,從國王到人民,從沙門梵志到禽獸,皆能從中得食。

果實也殊勝:

果大如二升瓶。味如淳蜜丸

果大而味美,能真正滋養眾生。

這棵樹之所以重要,不只是因為果實多,而是它沒有把利益局限在一方,反而讓不同階層、不同眾生都能取用。

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果無有護者。亦無更相偷。有一人來。饑渴極羸。顏色憔悴。欲得食果。往至善住尼拘類樹王所。飽噉果已。毀折其枝。持果歸去。

佛接著說,這棵樹的果實沒有守護者。

果無有護者。亦無更相偷

不需要有人看守,也沒有彼此偷奪。眾人有需要便取用,不因財物豐足而互相侵奪。

此時有一人來,已經:

饑渴極羸。顏色憔悴

他不是為貪玩而來,而是實在飢渴疲弱,需要食物。

所以他到樹下吃果:

飽噉果已

到了這裡,他的需要其實已經得到滿足。

但接著又做了一件事:

毀折其枝。持果歸去

不只吃飽,還折斷樹枝,帶著果實離去。

這裡正是整個譬喻的轉折。取果本來是樹所能利益人的方式,但折枝已超出單純受用,成為對樹的損害。

善住尼拘類樹王。有一天依而居之。彼作是念。閻浮洲人異哉。無恩無有反復。所以者何。從善住尼拘類樹王飽噉果已。毀折其枝。持果歸去。寧令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不生果。善住尼拘類樹王即無果。亦不生果

樹中有一天神依止而住。看到那人折枝後,便起了怨心。

閻浮洲人異哉。無恩無有反復

樹天認為:這人已從樹得飽足,卻反過來折枝,是無恩、不知報恩。

從表面看,這種不滿似乎有理由,因為對方確實在受恩後又加以損害。

但樹天的念頭沒有停在不滿,而進一步變成:

寧令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不生果

因一人折枝,便願整棵樹從此不再結果。

結果隨念而現:

善住尼拘類樹王即無果。亦不生果

這一念報復,真正受損的已不只是那位折枝的人,而是王后、太子、大臣、百姓、沙門梵志、禽獸等一切原本能受益的眾生。

這裡與曇彌的處境十分相應:因對少數人的不滿、責數與瞋怒,最後使整個群體都無法安住。

復有一人來。饑渴極羸。顏色憔悴。欲得噉果。往詣善住尼拘類樹王所。見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即便往詣高羅婆王所。白曰。天王。當知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

又有一位飢渴疲弱的人來到樹下。

他與前一人一樣需要果實,但這次卻看到:

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

原本可供眾人的果實已完全沒有。

這人沒有折枝,也沒有傷樹,卻因前一人的行為與樹天的怨念而受影響。

於是他去向高羅婆王稟報:

天王。當知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

一念瞋恨的後果,已經從樹天內心擴展成公共問題,連國王也必須處理。

高羅婆王聞已。猶如力士屈伸臂頃。如是高羅婆王於拘樓瘦沒。至三十三天。住天帝釋前。白曰。拘翼。當知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

高羅婆王得知後,立刻前往三十三天。

猶如力士屈伸臂頃

形容往來極快,像力士屈臂伸臂那麼短的時間。

到了帝釋面前,王所稟報的仍是同一件事:

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

可見這棵樹的利益廣大,因此不再結果不是小事,而是需要處理的重大失序。

高羅婆王沒有自己任意處置,而是上至帝釋,尋求更高層次的處理。

於是。天帝釋及高羅婆王猶如力士屈伸臂頃。如是天帝釋及高羅婆王於三十三天中沒。至拘樓瘦。去善住尼拘類樹王不遠住。天帝釋作如其像如意足。以如其像如意足化作大水暴風雨。作大水暴風雨已。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

帝釋與高羅婆王一同回到樹旁。

帝釋沒有先安慰樹天,也沒有立即責問那個折枝的人,而是先化作大水暴風雨。

化作大水暴風雨

風雨猛烈到:

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

不再只是折掉一枝,而是整棵樹連根被拔,倒豎在地。

這一幕將樹天原先所受的損傷放大到更極端。前面只是有人折枝,樹天便因不能忍受而起怨;現在整棵樹都被拔起,正要顯明:真正的問題,不是外境有沒有損害,而是面對損害時,是否還能守住所應住的法。

於是。善住尼拘類樹王居止樹天。因此故。憂苦愁慼。啼泣垂淚。在天帝釋前立。天帝釋問曰。天。汝何意憂苦愁慼。啼泣垂淚。在我前立耶。

整棵樹被拔起後,樹天立刻陷入憂苦。

憂苦愁慼。啼泣垂淚

失去所依之樹,使他悲傷到哭泣流淚。

帝釋明知發生了什麼,仍問:

汝何意憂苦愁慼。啼泣垂淚。在我前立耶

這一問,是要樹天自己說出心中的痛苦與所執。

和曇彌先前回到佛前申訴相似,樹天此刻也是因失去依止而來到更高者面前。

彼天白曰。拘翼。當知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時。天帝釋告彼樹天曰。天。汝樹天住樹天法。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耶。樹天白曰。拘翼。云何樹天住樹天法耶。

樹天回答的焦點很直接:

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

他所說的是自己遭遇的損失。

帝釋卻立刻把問題轉到另一個方向:

汝樹天住樹天法。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豎耶

不是先問風雨是否太大,也不是問誰應負責,而是問:在這樣的境界中,你有沒有「住樹天法」?

這與佛剛才問曇彌的:

汝住沙門法。為生地諸優婆塞所驅逐。令出生地諸寺耶

法義完全呼應。

樹天聽後,也沒有再繼續申訴,而改問:

拘翼。云何樹天住樹天法耶

這一問,正與曇彌所問「云何沙門住沙門法」彼此相照。

佛至此把譬喻推到真正核心:外境受損並不是唯一問題;更重要的是,受損之時,自己還住不住在應住的法中。

《今日修行觀照》

遇到別人失禮、忘恩、侵損時,心中不滿很容易生起。可以先承認:對方的行為確實可能不對;但接著還要再問一層:自己的回應,有沒有因為對方的一次過失,就擴大成對更多人的傷害?

若一個人的錯,使自己從此對所有人冷淡;若一次受傷,使自己把利益眾人的能力全部收回;若一場衝突,使自己不再願意行善,那麼對方只傷了一枝,自己卻可能讓整棵樹都不再結果。

《慧照心得》

善住樹天真正的問題,不是看錯那個折枝之人,而是因一人之失,便令眾生都失去果實。

修行最難的,往往就在這裡:別人有錯時,自己仍能不能不失所住之法。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