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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三十卷(8)〈瞋者不知義不曉法而能害親害己・以慧覺了小小不善斷瞋無漏〉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三十卷(8) 〈瞋者不知義不曉法而能害親害己・以慧覺了小小不善斷瞋無漏〉

前面佛已說七種怨家法,指出瞋恚會使人失色、失眠、失利、離友、壞名、失財,甚至因身口意惡行而墮惡處。接著以長偈把瞋恚的內在發展說得更深:從不知義、不曉法,到憎嫉、惡口、害親、害己,乃至因瞋造逆而自受苦報。最後佛指出真正的出路,不在壓住怒氣而已,而在以慧覺了小小不善,於初起時即能除去,直到瞋恚滅盡而無漏。

於是。世尊說此頌曰 瞋者得惡色 眠臥苦不安 應獲得大財 反更得不利 親親善朋友 遠離瞋恚人 數數習瞋恚 惡名流諸方 瞋作身口業 恚纏行意業 人為恚所覆 失一切財物 瞋恚生不利 瞋恚生心穢 恐怖生於內 人所不能覺

偈頌先把前面七怨家法重新濃縮,並把焦點從外在結果拉回內心。

瞋者得惡色 眠臥苦不安

容色與睡眠最先受到影響。瞋心一生,不只臉色變惡,連夜間休息也難安穩。這正與前面第一、第二怨家法相應。

接著說:

應獲得大財 反更得不利

本來可以得到的利益,因瞋恚而失去;甚至反而招來損失。這不是偶然,而是因為心被怒氣牽動後,判斷、言語與行動都容易偏失。

再往下:

親親善朋友 遠離瞋恚人/數數習瞋恚 惡名流諸方

親近朋友逐漸遠離,惡名也隨之傳開。特別是「數數習瞋恚」,說明真正使關係與名聲受損的,是反覆讓瞋恚成為習慣。

佛接著把業的形成說得更清楚:

瞋作身口業 恚纏行意業

瞋恚一旦纏心,就不只停在感受,而會推動身業、口業與意業。由內在情緒轉成三業造作,苦果便開始累積。

所以又說:

人為恚所覆 失一切財物

心被瞋所覆,做事容易失去分寸,結果連原本可以保有的財物也可能失去。

最後一句更往內說:

瞋恚生不利 瞋恚生心穢/恐怖生於內 人所不能覺

瞋恚不只帶來外在不利,也直接使心染污。更深處還會生出內在恐怖,而這種恐怖未必容易自覺。人在盛怒時往往只覺得自己「有理」,卻不容易發現內心已經被不安、敵意與恐懼佔據。

瞋者不知義 瞋者不曉法 無目盲闇塞 謂樂瞋恚人 恚初發惡色 猶火始起煙 從是生憎嫉 緣是諸人瞋 若瞋者所作 善行及不善 於後瞋恚止 煩熱如火燒 所謂煩熱業 及諸法所纏 彼彼我今說 汝等善心聽

佛接著指出,瞋恚會使人失去辨義與知法的能力。

瞋者不知義 瞋者不曉法

「不知義」,是不能正確把握事情的意義與利害;「不曉法」,是失去對正法與正當行為的判斷。瞋心一重,原本知道的道理也可能暫時用不上。

所以佛說:

無目盲闇塞 謂樂瞋恚人

這不是說肉眼失明,而是比喻心被遮蔽,像在黑暗中失去方向。最危險的是,人在這種狀態中還可能覺得瞋恚是合理、甚至是痛快的。

佛又用火與煙作譬喻:

恚初發惡色 猶火始起煙

字面上,火剛燃起時,先見其煙;同樣,瞋恚剛生時,外在神色已先有變化。煙是火的徵兆,惡色也是瞋心正在燃起的徵兆。

從這一點再往下:

從是生憎嫉 緣是諸人瞋

瞋恚若不止息,便會繼續生出憎恨、嫉妒,使人與人之間的對立加深。

接著佛說:

若瞋者所作 善行及不善/於後瞋恚止 煩熱如火燒

人在瞋恚中所作,不論原本想做的是善是惡,等瞋心過後,心中往往還留下煩熱,如被火燒。這表示瞋恚不只在發作時苦,發作之後仍有餘熱,可能變成後悔、懊惱、羞愧或不安。

佛因此說:

所謂煩熱業 及諸法所纏

瞋恚所推動的業,會反過來纏住自己。情緒雖退,所造之業與留下的影響卻未必立即消失。

瞋者逆害父 及於諸兄弟 亦殺姐與妹 瞋者多所殘 所生及長養 得見此世間 因彼得存命 此母瞋亦害

佛進一步指出,瞋恚若發展到極端,甚至能破壞最深的親情。

瞋者逆害父 及於諸兄弟/亦殺姐與妹 瞋者多所殘

父親、兄弟、姐妹,本是至親;但當瞋恚完全覆心,連血親關係也可能被突破。這裡不是抽象警語,而是在說明瞋恚有能力把人推到原本難以想像的傷害。

接著說母親:

所生及長養 得見此世間/因彼得存命 此母瞋亦害

母親生育、長養,使人得見此世、得以存命;然而被瞋恚纏住時,甚至連如此深重恩德也可能被忘失。

這一層法義十分直接:瞋恚最重時,會遮住記恩、知恩與親情。人在怒中只看見當下不滿,過去長久的恩德與情分都可能暫時被抹去。

無羞無慚愧 瞋纏無所言 人為恚所覆 口無所不說 造作癡罪逆 而自夭其命 作時不自覺 因瞋生恐怖

瞋恚再往下發展,慚愧心也可能失去作用。

無羞無慚愧 瞋纏無所言

人若被瞋纏住,羞恥與慚愧退失,原本知道不該說的,也可能毫無顧忌地說出口。

所以:

人為恚所覆 口無所不說

盛怒之時,惡口、侮辱、揭短、威脅,甚至平常不敢說的話都可能衝出口。話一出口,卻難以收回。

佛又說:

造作癡罪逆 而自夭其命

瞋恚不只可能傷他,也可能把自己推入極端行為,造下愚癡重罪,甚至危及自己的生命。

最值得警惕的是:

作時不自覺 因瞋生恐怖

正在造作時,往往還不清楚自己已經走得多遠。等事過之後,恐怖、後悔才現前。

繫著自己身 愛樂無極已 雖愛念己身 瞋者亦自害 以刀而自刺 或從巖自投 或以繩自絞 及服諸毒藥 如是像瞋恚 是死依於恚

這一段把瞋恚傷己說到最極端。

雖愛念己身 瞋者亦自害

人本來愛惜自己的生命,但當瞋恚與煩惱壓過理智時,甚至可能反過來傷害自己。這正顯示情緒覆心後,行為可以與平常最根本的自我保護相反。

佛接著列出刀刺、投巖、自絞、服毒等極端自害行為,並總結:

如是像瞋恚 是死依於恚

重點在於指出:瞋恚若發展到失控,可以成為毀滅自己的力量。

這裡不是把所有自害都簡化成單一原因,而是在這首偈中明確顯示,瞋恚極重時確實可能把人推向自傷、自毀。

彼彼一切斷 用慧能覺了 小小不善業 慧者了能除 當堪耐是行 欲令無惡色 無恚亦無憂 除煙無貢高 調御斷瞋恚 滅訖無有漏

長偈最後轉入修行的出路。

彼彼一切斷 用慧能覺了

真正能斷瞋的,不只是強忍,而是「用慧能覺了」。看清瞋恚的因、發展與後果,才有力量真正轉離。

佛尤其說:

小小不善業 慧者了能除

這一句非常重要。不是等不善變成大事才處理,而是在它還很小時就能覺察、去除。

一個眼神不悅、一句心中抱怨、一點反覆記恨,都可能是後面大瞋的種子。慧者不輕視小小不善,因為知道小火若不滅,也能燒成大火。

接著說:

當堪耐是行 欲令無惡色/無恚亦無憂 除煙無貢高

「堪耐」不是放任別人傷害自己,而是不讓外境一觸即發瞋。能忍受一時逆境,不急著以怒回怒,惡色、憂惱也就有機會減少。

「除煙」正與前面「猶火始起煙」相應。煙除,表示火勢不再繼續擴大;也就是在瞋恚剛現出徵兆時,就以智慧與調御使它止息。

最後說:

調御斷瞋恚 滅訖無有漏

修行不只求暫時不發脾氣,而是要調御此心,直到瞋恚真正斷除,煩惱漏盡。

從「小小不善」到「無有漏」,正是一條由初念到究竟解脫的修行次第。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怨家經第十三竟(千一百十五字)

佛從七怨家法一路說到瞋恚最深的危害,最後又回到最實際的修法:用慧覺了,小小不善即除。

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奉行」不是只記住瞋恚有多少害處,而是當瞋念真正現前時,能認得它、忍得住、停得下,並以智慧看清它不值得跟隨。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若有人一句話、一個動作讓心不悅,可以先觀察那最初的一點變化:臉色是否已緊?心裡是否開始反覆重播?是否開始替對方加上更多惡意解釋?

這些都可能是「火始起煙」。若在此時能停住,不急著回話,不繼續想像,不讓自己反覆餵養怒意,就已經是在修「小小不善業,慧者了能除」。

《慧照心得》

佛說瞋如火,最值得記住的不是火燒得多可怕,而是火起之前已有煙。

修行若總等到爆發以後才懺悔,會很辛苦;若能在第一點惡色、第一念憎意、第一句想傷人的話尚未出口時就覺知,力量便完全不同。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