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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二十六卷(24)〈不計地淨一切是神或神所・離諸計著故便能真正知地知一切〉——(一○六)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二十六卷(24) 〈不計地淨一切是神或神所・離諸計著故便能真正知地知一切〉——(一○六)

佛前面已說,若對地、水、火、風,乃至淨、無色處、一切見聞識知等生起固定計著,把它們計為神、神所有,或計神為其所有,便不能真正知道它們。現在佛把同一法義完全反轉過來:若不再把所緣計為神,也不建立神與所緣之間的所有關係,便能真正知地、知淨、知一切。關鍵不在更換所緣,而在「不計」。所緣仍是同一個所緣,心若不再以執取覆蓋它,知見便有如實的可能。

若有沙門.梵志於地則知地。地非是神。地非神所。神非地所。彼不計地即是神已。彼便知地。如是水.火.風.神.天.生主.梵天.無煩.無熱。

佛先從「地」說起。前一段是「於地有地想」後進一步計著,現在則是「於地則知地」,不再把地套進神與神所的固定關係裡。

於地則知地。

這一句與前面的「便不知地」形成直接對照。真正的知,不需要再替地增加一個必須如此的形上認定,而是如其所是地知地。

地非是神。地非神所。神非地所。

佛把前面三種計法逐一解除:地不是神,地不是神所有,神也不是地所有。這不是再建立另一套新的執取,而是把原先加在地上的固定關係放下。

彼不計地即是神已。彼便知地。

關鍵仍在「不計」。不是因為換了一個更複雜的說法才知地,而是因為不再執持「地即是神」等計著,所以能知地。

這也顯出上一段與這一段的差別:同樣面對地,一邊先有執取,再以執取解釋地;另一邊不把自己的計念壓在地上,因此所得之知不同。

如是水.火.風.神.天.生主.梵天.無煩.無熱。

「如是」再次把地的法則完整推及後面諸項。水、火、風,乃至神、天、生主、梵天、無煩、無熱,也都應依同樣方式知之,而不再以神與神所之計覆在其上。

彼於淨則知淨。淨非是神。淨非神所。神非淨所。彼不計淨即是神已。彼便知淨。

佛接著說「淨」。前面已指出,若把淨計為神、神所,便不知淨;現在則是不如此計,所以能知淨。

彼於淨則知淨。

對清淨境界,也只是如實知其為淨。這一句尤其重要,因為修行人很容易在清淨境界上再建立「最高、永恆、真我」等執取;佛在這裡仍要求離計而知。

淨非是神。淨非神所。神非淨所。

淨不是神,淨也不是神所有,神亦不是淨所有。佛把對淨境的三種計著完整放下,表示即使境界清淨微妙,也不能因此成為建立固定實體關係的理由。

彼不計淨即是神已。彼便知淨。

不計,所以能知。修行若在清淨境界上生起強烈執取,雖然所緣看似高妙,知見仍然被抓住;若能不計,才能真正知淨。

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一.別.若干.見.聞.識.知。得觀意所念.意所思。從此世至彼世。從彼世至此世。

佛再把這個不計而知的原則展開到極廣:從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等微細定境,到一、別、若干、見聞識知,再到意所念、意所思與此世彼世,都不能離開這個檢驗。

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

即使心能進入極深的無色定境,也不表示自然已經離計。境界微細,只說明所緣不同;心是否執取,仍需另外觀察。

一.別.若干.見.聞.識.知。

凡是所面對的一、別、若干,以及見、聞、識、知,都可能如實,也都可能因計著而偏離。佛把認知範圍全部放在同一原則下觀察。

得觀意所念.意所思。

不只是外境要離計,連自己的念與思也要被看見。心中所想,不因它出現在自己心裡,就自動等於真實。

觀察「意所念、意所思」,正是在提醒:也要看見自己如何解釋、如何投射、如何抓取。

從此世至彼世。從彼世至此世。

即使觀察生命於此世彼世之間的往來,也不能因此又生固定計著。所見可以廣大,心仍需不著於所見。

彼於一切則知一切。一切非是神。一切非神所。神非一切所。彼不計一切即是神已。彼便知一切。

最後,佛再次用「一切」總攝前面所有所緣。前段說「計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現在則完全相反:不計一切為神、神所,便知一切。

彼於一切則知一切。

「知一切」不是把一切抓成一個總體概念,而是面對一切所緣時,不再被預設的執取框住。

一切非是神。一切非神所。神非一切所。

佛仍把三種關係逐一解除。無論所緣擴大到多廣,只要還以神、神所的方式建立固定屬有,便仍落在前面的「計」中。

彼不計一切即是神已。彼便知一切。

這一句與上一篇最後的「彼計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形成最清楚的正反對照。

同樣是一切,差別不在對象,而在心:一個是「計」,所以不知;一個是「不計」,所以便知。

這也顯出整段最核心的法義:障礙如實知的,不必然是境界太深,而是心先執取了一套解釋。當這個計著止息,所知才有可能回到如實。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可以直接練習一件事:每當心裡出現「一定就是這樣」時,先看一看——這是事實本身,還是自己的計?

看到一個人,不急著把他固定成某種人;遇到一件事,不急著把它全部塞進過去經驗;生起一個念頭,也不立即把它當成自己的真相。

這不是停止分辨,而是先把「執取性的確定」放下一點。看清楚之後再判斷,比先抓住判斷再看事情,更接近如實。

《慧照心得》

上一篇反覆說:「計……已,便不知。」

這一篇則反覆說:「不計……已,便知。」

兩邊只差一個「計」字,知見卻完全不同。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