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二十六卷(4)〈外道雖說斷受而不能盡斷四受・欲受戒受見受我受層層未盡〉——(一○三)
《中阿含經》第二十六卷(4) 〈外道雖說斷受而不能盡斷四受・欲受戒受見受我受層層未盡〉——(一○三)
佛進一步指出,有些沙門、梵志雖然也施設「斷受」,卻不能斷一切受。差別不在於有沒有說「斷」,而在於是否真正看清欲受、戒受、見受、我受,並將執取一直斷到根本。只斷前面幾層而留下後面的受著,仍不能到達究竟。
或有沙門.梵志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施設斷欲受。不施設斷戒受.見受.我受。所以者何。彼沙門.梵志不知三處如真。是故彼雖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
佛先說第一種情形:有人也主張斷受,但只能斷欲受,對戒受、見受、我受仍未能斷。表面上已經有「斷」的修行,實際上只是除去其中一層執取,後面三處仍未如實知見。
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
這一句先把問題說清楚:不是完全不知道要斷受,而是所斷不盡。修行最容易在這裡產生錯覺——已經捨離某些明顯欲著,便以為執取已盡;佛卻把檢驗繼續向內推。
施設斷欲受。不施設斷戒受.見受.我受。
欲受先被斷除,但戒受、見受、我受仍在。也就是說,對欲境的抓取雖能放下,卻仍可能抓住自己的戒行、自己的見解,乃至對「我」本身仍有深層執取。修行若只從粗重欲著退開,還不能因此說一切受已斷。
彼沙門.梵志不知三處如真。
之所以只能斷欲受,而不能再斷後三者,關鍵正在「不知三處如真」。不是單靠意志不足,而是知見尚未透徹;未如實看見戒受、見受、我受的生起與繫縛,就難以真正捨離。
是故彼雖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
佛最後再把因果扣回來:正因三處未如實知,所以雖然說斷受,實際仍不能施設斷一切受。知見不盡,所斷也就不盡。
復有沙門.梵志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施設斷欲受.戒受。不施設斷見受.我受。所以者何。彼沙門.梵志不知二處如真。是故彼雖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
第二種情形比前面更進一步:欲受已斷,連戒受也斷了,但見受與我受仍然存在。修行雖已深入,卻還沒有穿透對見解與自我的執取。
施設斷欲受.戒受。不施設斷見受.我受。
這裡清楚顯出次第:能捨欲,也不再把戒行本身抓成可執著之處,已經比前一層更深;然而只要還抓住自己的見、自己的判斷,並以「我」為中心受持不捨,繫縛仍未斷盡。
彼沙門.梵志不知二處如真。
剩下兩處未如實知,就是見受與我受。佛把不能斷盡的原因再次放回「知如真」:不是修得不夠苦,而是對剩餘執取還沒有真正看穿。
是故彼雖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
即使已能斷兩種受,只要還有兩種未斷,仍不能稱為斷一切受。佛不讓修行人停在「已經比以前進步很多」的自滿,而是繼續檢驗根本是否究竟止息。
復有沙門.梵志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施設斷欲受.戒受.見受。不施設斷我受。所以者何。彼沙門.梵志不知一處如真。是故彼雖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
第三種情形又更深入:欲受、戒受、見受都已能斷,最後只剩我受。到了這一層,外在欲著、對戒行的執著、對見解的執著都已放下,卻仍有最深的一處——對「我」的受著。
施設斷欲受.戒受.見受。不施設斷我受。
佛把「我受」留在最後,顯出它的深細。前面三種執取雖已能捨,只要仍有一個「我」可抓住、可安立、可認定,受著就尚未全盡。
彼沙門.梵志不知一處如真。
最後只剩一處未如實知,正因這一處仍未看清,所以一切受仍不能盡斷。數量雖從三處、二處減到一處,但「一處未盡」與「一切皆盡」之間,仍有根本差別。
是故彼雖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
佛第三次重說同一句,是要把判準說到底:斷受不能以「已斷大部分」作究竟。只要還有我受未斷,便仍不是斷一切受。
如是法.律。若信尊師者。彼非正.非第一。若信法者。亦非正.非第一。若具足戒德者。亦非正.非第一。若愛敬同道.恭恪奉事者。亦非正.非第一。
佛最後把前面第一篇所說的四法重新拿來檢驗。信師、信法、具足戒德、愛敬同道,名稱雖然相同,但若所依的法與律仍不能斷一切受,這些信與行就不能因此成為「正、第一」。
如是法.律。若信尊師者。彼非正.非第一。
關鍵先落在「如是法.律」。若整個修行體系本身不能導向斷盡一切受,那麼即使對尊師非常有信,也不能只憑信師就判定道路已是正、已是第一。
若信法者。亦非正.非第一。
信法亦然。信得深,不等於所信之法必然究竟;還要看這個法能不能真正把欲受、戒受、見受、我受一一斷盡。
若具足戒德者。亦非正.非第一。
戒德具足本是重要修行,但佛在這裡進一步指出:戒德不能離開究竟解脫的方向。若仍有根本受著未斷,只憑戒行本身,仍不能說已至第一。
若愛敬同道.恭恪奉事者。亦非正.非第一。
連愛敬同道、恭敬奉事也是如此。和合與恭敬固然可貴,但真正的判準仍是所依之道能不能走到斷一切受。外在四法的名稱相同,內在所趣若不同,結果便不同。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可以從「我還抓住什麼」來觀照自己。明顯的欲望容易察覺,但修行久了,也可能轉而執取自己的戒行、修法、理解與見解;再深一層,甚至會把「我是修行人」「我懂得比較多」當成新的我受。
因此,不只要看自己放下了什麼,也要看心是否又抓住另一個更細的依處。每放下一層,還要再往內看一層,直到不再以任何受著建立自己。
《慧照心得》
受著可以一層比一層細。
先抓欲境,再抓戒行,再抓見解,最後還有一個最難察覺的「我」。若只放下前面而留下最後,仍不是究竟。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