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二十五卷(22)未成正覺時先分諸念為二・欲恚害念一分,無欲無恚無害念一分,惡念生即知自他俱害而速滅——(一○二)念經第六
《念經》一開始,世尊回說自己尚未成就無上正盡覺時,如何實際觀察與調伏自己的心。佛先把所有生起的念分成兩類:欲念、恚念、害念歸為一分;無欲念、無恚念、無害念另作一分。這不是只替念頭安上名稱,而是藉分類看清它們將把心帶往哪裡。當欲、恚、害念生起,佛立即覺知它會自害、害他、二俱害,使慧受煩勞而不得涅槃;正因把後果看得清楚,所以不讓惡念久住,而能「便速滅」。這一篇直接顯出修心的重要次第:先辨念、再知其果、由見患而速斷。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本未覺無上正盡覺時。作如是念。我寧可別諸念作二分。欲念.恚念.害念作一分。無欲念.無恚念.無害念復作一分。
世尊在舍衛國勝林給孤獨園時,向諸比丘說起自己尚未成就無上正盡覺以前的修行。
我本未覺無上正盡覺時。
佛不是只把已經成佛之後的答案告訴弟子,而是回到尚在修道時,說明自己如何實際面對心中的念。
這一點很重要:後面的修法不是抽象理論,而是世尊在未成正覺時親自修習、親自觀察過的心行。
佛先作一個決定:
我寧可別諸念作二分。
把種種念分成兩類。
第一類是:
欲念.恚念.害念作一分。
欲念,是向欲貪與染著而去;恚念,是向瞋怒、怨惱而去;害念,則帶著損害、傷害的方向。
第二類是:
無欲念.無恚念.無害念復作一分。
與前一類相反,不隨欲而行、不住於恚,也不懷傷害。
佛先做的不是急著把所有念壓掉,而是先辨別。
念一生起,先知道它屬於哪一邊;若善惡混在一起而不能分辨,心就很容易把欲說成需要,把恚說成有理,把害說成不得已。
我於後時。便別諸念作二分。欲念.恚念.害念作一分。無欲念.無恚念.無害念復作一分。
前面是「作如是念」——佛先起意要把諸念分成兩類;到了這裡,便真正把它實行出來。
我於後時。便別諸念作二分。
這一句把「知道方法」推到「實際修行」。
知道欲、恚、害是不善,還不等於真正會修;必須在念頭實際生起時,把它辨識出來。
所以佛再次重說:
欲念.恚念.害念作一分。無欲念.無恚念.無害念復作一分。
這一重說不是贅語,而是在顯示:前面是立下修心的原則,現在則是把原則真正運用到每一念中。
當心一起念,就知道它正在靠近欲、恚、害,還是靠近無欲、無恚、無害;念的方向一旦清楚,才有可能在尚未轉成言語與行為以前作出選擇。
我如是行。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生欲念。我即覺生欲念。自害.害他.二俱害滅。慧多煩勞不得涅槃。
佛接著說明,這樣分辨諸念是在什麼修行狀態中進行。
我如是行。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
遠離、獨住,不只是身體離開喧鬧,更重要的是「心無放逸,修行精勤」。
若身雖獨處,心卻隨念散逸,仍不能真正觀察諸念。
正因心不放逸,欲念一生,佛立即知道:
生欲念。我即覺生欲念。
「即覺」是關鍵。
不是等欲念已經想了很久、已經轉成言語與行動之後才發現,而是在它生起時便覺知:欲念已生。
覺知之後,佛不是只給它貼上「不好」的標籤,而是立刻看它所造成的後果:
自害.害他.二俱害
欲念若被隨順,可以傷害自己,也可能傷害他人,甚至使自己與他人同受其害。
欲一旦只顧自己的取得與滿足,就容易遮住對後果的判斷;不只自己的心被染污,也可能因追逐所欲而侵逼他人。
經文又說:
滅。慧多煩勞不得涅槃。
這樣的念不能導向智慧的安穩,反而使慧多受煩勞,不能趣向涅槃。
這就把判斷從「當下舒服不舒服」提升到「是否趣向解脫」。
一念欲也許有眼前之味,但若它的方向是自害、害他、二俱害,又使智慧煩勞而遠離涅槃,就已經看見這一念真正應往哪裡處理。
覺自害.害他.二俱害滅。慧多煩勞不得涅槃。便速滅。
佛再次把前面的觀察重說一遍,而這一次直接落到如何處理。
覺自害.害他.二俱害
覺知這個欲念會傷害自己、傷害他人,也會使雙方都受傷害。
又覺知:
滅。慧多煩勞不得涅槃。
它使慧受煩勞,不能走向涅槃。
正因這些不是模糊的道理,而是已經真正被覺察,所以佛接著說:
便速滅。
一旦看見它的性質與後果,便迅速令其止息。
「速滅」不是急躁壓迫,而是沒有再替欲念延長生命。
若明知一念正在傷害自己、傷害他人,又障礙智慧與涅槃,便沒有理由繼續把它留在心中反覆滋養。
這正與前面的《增上心經》相應:能在念頭尚未轉成更重造作以前處理,後面的口業與身業就少了生起的因緣。
復生恚念.害念。我即覺生恚念.害念。自害.害他.二俱害滅。慧多煩勞不得涅槃。
佛接著把同樣的觀法運用在恚念與害念上。
復生恚念.害念。我即覺生恚念.害念。
恚念生時,立即知道恚念已生;害念生時,也立即知道害念已生。
「即覺」仍然是整個修行的核心。
瞋恚最容易使人認為「我是因為對方不對才生氣」,害念也容易被包裝成「他應該受到這樣的對待」。但佛不先順著理由走,而是先看這個念的性質與方向。
接著仍是:
自害.害他.二俱害
恚與害看似向外,首先卻已在傷害自己的心。
瞋念一起,內在先失去安穩;若進一步化為言語與行為,又會傷害他人;彼此因此反擊,則成為二俱受害。
佛再指出:
滅。慧多煩勞不得涅槃。
恚念與害念同樣使慧受煩勞,不能引向涅槃。
所以判斷一念是否值得跟隨,不應只問「我有沒有理由生氣」,而要再問:它正在使心更清明,還是使智慧煩勞?它把自己帶近涅槃,還是帶得更遠?
覺自害.害他.二俱害滅。慧多煩勞不得涅槃。便速滅
佛最後對恚念、害念作出與欲念相同的處理。
覺自害.害他.二俱害
先看清傷害的範圍。
不只是「我現在心情不好」,而是這個念可能使自己受苦、使他人受苦,甚至把彼此一起捲進苦中。
再看:
滅。慧多煩勞不得涅槃。
它不滋長解脫智慧,反而使慧煩勞,不能趣向涅槃。
所以佛的行動仍然非常明確:
便速滅
不留戀,不替它找更多理由,不等它逐漸變成語言與行為,便迅速使之止息。
這也把整段最重要的修心次第完整顯出來:
**先分念 → 念生即覺 → 看見自害、害他、二俱害 → 看見慧多煩勞、不得涅槃 → 便速滅。**
不是先與念頭搏鬥,而是先看清;看清之後,斷就有了智慧的根據。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若生起很強的欲、恚或害念,可以先不急著追問「我有沒有道理」。
先照佛所教問五件事:這一念是否正在傷害自己?是否會傷害他人?是否可能使彼此都受傷?是否讓智慧愈來愈煩亂?是否把心帶得更遠離清淨與解脫?
若答案已經清楚,就不要再讓它長大。
《慧照心得》
《念經》一開始便教一件很根本的事:先把念分清楚。
而真正決定取捨的,不是這一念有多強烈,而是它把生命帶往哪裡。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