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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二十四卷(14)八解脫次第身作證成就遊・七識住二處不染著兼八解脫漏盡名俱解脫——(九七)大因經第一

學僧 釋慧照

世尊前面已說,若比丘對七識住及二處都能知如真,心不染著而得解脫,名為慧解脫。接著佛再開示八解脫,把從色觀色、內無色想外觀色、淨解脫,一直到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以及最後知滅解脫、慧觀諸漏盡,依次完整列出。若比丘不但於七識住與二處不染著,又能於八解脫順逆身作證成就遊,並以智慧觀諸漏盡,佛便名之為阿羅訶、俱解脫。

復次。阿難。有八解脫。云何為八。色觀色。是謂第一解脫。

佛先總標「有八解脫」,接著逐一開示。

第一解脫是「色觀色」。這裡直接依經中原句理解,就是仍在色的範圍中觀色,並以此作為八解脫的第一層。

「色觀色」雖然簡短,卻已經標示修行次第的起點。修行者不是立刻越過一切色境,而是在色境仍然現前時,先能如實觀察,不被色所牽。

八解脫從「色觀色」開始,先在色境現前之中建立不隨境轉的觀照。

復次。內無色想外觀色。是謂第二解脫。

第二解脫是「內無色想外觀色」。內在不作色想,而外境之色仍可觀察。

這一層與第一解脫相比,內在的色想已不再成為主要所依,但外色仍然可被觀察。修行次第由「色觀色」進一步轉向內心對色想的離開。

經文雖然短,義理卻清楚:外在所緣仍在,內心卻不必依同樣色想而住。這顯示解脫不只是境界消失,而是心與境界的關係在轉變。

外色可以現前,內心卻不必被色想占據;解脫的重點,不只在境界有無,也在心是否仍被境界所縛。

復次。淨解脫身作證成就遊。是謂第三解脫。

第三解脫是「淨解脫身作證成就遊」。

這裡不只是知道、理解,而是「身作證」,親自成就並安住其中。淨解脫不再只是概念,而成為實際可證的修行境界。

「成就遊」表示修行者能在此境界中安住而行,不是偶然一瞬的經驗。由此可見,八解脫並非抽象分類,而有實際修證次第。

第三解脫特別說「身作證成就遊」,顯示解脫之法必須親證,不只停留在理解與想像。

復次。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無量空處。是無量空處成就遊。是謂第四解脫。

第四解脫進入無量空處。

佛說先「度一切色想」,超越一切色想;又「滅有對想」,使有對之想止息;「不念若干想」,不再憶念種種差別之想。由此進入「無量空處」,並於無量空處成就而遊。

這與前面七識住中第五識住的內容相應,但在這裡被列入「八解脫」的修行次第。也就是說,同樣的境界,若只是識住,可以成為眾生所住;若在解脫次第中,則重點在超越前境、成就而遊。

第四解脫不是單純落在空境,而是經由超越色想、有對想與若干想,成就遊於無量空處。

復次。度一切無量空處。無量識處。是無量識處成就遊。是謂第五解脫。

第五解脫再超越無量空處,進入無量識處。

佛說「度一切無量空處」,表示前一層境界也不能停住。即使無量空處已經廣大微細,仍要再超越,於無量識處成就遊。

這裡再次提醒,解脫的次第不是找到一個舒服境界就停下。每一層若被執著,都可能成為新的住處;因此前一層雖已成就,仍然要能超越。

無量空處不是終點;能度一切無量空處而至無量識處,顯示修行不能把前一層殊勝境界當作最後歸宿。

復次。度一切無量識處。無所有處。是無所有處成就遊。是謂第六解脫。

第六解脫超越無量識處,進入無所有處。

「度一切無量識處」表示連無量識的廣大境界都再放下,轉入無所有處,並於此成就遊。

這與前面第七識住所說的無所有處相應,但現在的重點依然在「度」與「成就遊」。修行者不能只因「無所有」而生執著,否則只是由執有轉成執無。

真正的超越,不只放下粗重所有,也要放下對「無所有」本身的執取。

復次。度一切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是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是謂第七解脫。

第七解脫再超越無所有處,進入非有想非無想處。

這個境界已極為微細,不能說完全有想,也不能說完全無想。佛仍以「度一切無所有處」作為前提,表示連前一層無所有也不能住著。

「是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說明修行者於這一處實際成就而住,但八解脫尚未結束,仍有更後面的第八解脫。

即使到非有想非無想處,也仍不是八解脫的終點;微細到不能簡單說有想或無想,仍有可超越之處。

復次。度一切非有想非無想處想。知滅解脫。身作證成就遊。及慧觀諸漏盡知。是謂第八解脫。

第八解脫是整個次第的關鍵收束。

首先是「度一切非有想非無想處想」,連第七解脫所達的微細境界也再超越。

接著說「知滅解脫」,不再只是轉入另一個更高的想境,而是直指滅與解脫。

又說「身作證成就遊」,表示這不是概念上的知道,而是親自作證、成就而住。

最後更重要的是「及慧觀諸漏盡知」。智慧觀察諸漏,並且知道諸漏已盡。這裡把第八解脫與漏盡智直接連接起來,使整個八解脫不只停在定境深淺,而真正落到煩惱漏盡與解脫。

第八解脫不只超越最微細的想境,更以智慧觀諸漏盡知;真正的究竟,不在境界更高,而在漏盡解脫。

阿難。若有比丘彼七識住及二處知如真。心不染著。得解脫。及此八解脫。順逆身作證成就遊。亦慧觀諸漏盡者。是謂比丘阿羅訶。名俱解脫

佛至此把前面兩大部分合在一起。

第一,對七識住及二處「知如真」,心不染著而得解脫。這承接前面所說的慧解脫:對所有可住、可樂、可計著的境界,都知道其習、滅、味、患與出要,不再被境界染著。

第二,對「此八解脫」不只是知道次第,而是能「順逆身作證成就遊」。順著次第能入,逆著次第也能證;不是只能單向進入,也不是偶然一次經驗,而是能親證、成就、自在遊於其中。

第三,更要「亦慧觀諸漏盡」。無論定境多深、解脫境界多微細,最後仍以諸漏是否盡為根本。若煩惱漏未盡,就不能因能入高深禪定而自認究竟。

佛說具足這些條件的比丘,是阿羅訶,名為「俱解脫」。這裡的「俱」正顯出兩方面皆具足:一方面由智慧對七識住二處不染著而解脫;另一方面八解脫又能順逆身作證成就遊,並以慧觀諸漏盡。

俱解脫不是只有深定,也不是只有理解;七識住二處不染著、八解脫順逆身證、智慧觀諸漏盡,三者共同顯出解脫的完整性。

佛說如是。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大因經第一竟(五千四百七十二字)

世尊說法至此,《大因經》第一圓滿。阿難尊者與諸比丘聽聞佛所說法,皆歡喜奉行。

「歡喜奉行」不只是聽懂而歡喜,更重要的是依所聞法實際奉行。整部《大因經》從「緣起極甚深」開始,一路說到愛、求、利、分、染欲、著、慳、家、守,說到覺、更樂、名色與識互緣,又破除種種神見,再開示七識住、二處與八解脫,最後落在慧解脫與俱解脫。

前後貫穿的核心始終沒有離開「知如真」與「不染著」。知道緣起,卻仍執著,不能解脫;知道境界高下,卻樂著其中,也不能解脫。真正的聞法,最後必須落到如實知見與實際奉行。

《大因經》的收束不在多知名相,而在「知如真、心不染著、慧觀諸漏盡」;聞法若能轉成實修,才是真正的歡喜奉行。

修行中若出現較寂靜、較清明、較廣大的境界,可以欣然知道,但不要急著抓住。今天可提醒自己:能進入某種狀態是一回事,能不能離開而不執著又是另一回事;能順入,也要能逆出,能成就,更要能放下。若一離開境界便失落、焦躁,便可知道其中仍有著。

真正的自在,不只是「能進入」,也是「能離開而不染著」;境界可成就,心卻不可被境界占有。

八解脫一路從色觀色,到無量空、無量識、無所有、非有想非無想,最後再到知滅解脫與諸漏盡,最能提醒修學者:修行不能把「更高境界」本身當作終點。

若只追求境界,就很容易把前一篇所說的識住與處重新變成所愛、所住。佛因此先說七識住二處要「知如真,心不染著」,再說八解脫要「順逆身作證成就遊」,最後仍以「慧觀諸漏盡」作決定性的標準。

這也使慧解脫與俱解脫的差別更為清楚。慧解脫的重點,是如實知見而心不染著;俱解脫則又具足八解脫的親證與自在,並同樣以智慧觀諸漏盡。無論哪一方面,都沒有離開煩惱真正止息這個核心。

修行的圓滿,不在能說多少境界,也不在能住多深的定,而在境界不再繫縛,智慧能如實知見,諸漏真正盡除;到這裡,解脫才不只是所想,而是親自證成。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