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二十四卷(10)少色無量色、少無色無量無色施設為神・隨所施設即於神見著而著——(九七)大因經第一
世尊前面已經開示,若不再把覺受認作神,也不在覺受之外另立能覺或無所覺的固定主體,心便不再受著世間,乃至趣向解脫。接著佛再指出另一類更細密的施設:有人把神安立為少色,有人安立為無量色,也有人安立為少無色或無量無色。形式雖然不同,根本仍在於對所施設之「神」生起見著與執著。佛逐一說明,讓阿難看清:只要還在色與無色的範圍中安立固定主體,執取便仍在延續。
阿難。云何有一有神施設而施設耶
尊者阿難白世尊曰。世尊為法本。世尊為法主。法由世尊。唯願說之。我今聞已。得廣知義
佛接著問:「云何有一有神施設而施設耶?」也就是說,眾生如何進一步把一個「神」施設出來,並依這個施設而立見?
阿難尊者仍然請佛開示,說世尊為法本、為法主,願佛分別,使自己聽聞後能廣知其義。
前面佛已處理「覺是神」「神能覺」「神無所覺」等見解;到了這裡,問題更進一步,不再只圍繞覺受,而是問眾生如何依色、無色等範圍安立一個神。
執取若未止息,心即使不再把覺受直接當成神,也可能改從色或無色境界中重新施設一個固定主體。
佛便告曰。阿難。諦聽。善思念之。我當為汝分別其義。尊者阿難受教而聽 佛言。阿難。或有一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或復有一非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無量色是神施設而施設。
佛先說前兩類施設。
第一類,是把「少色」施設為神。也就是把某種有限的、有色的存在狀態安立成固定主體。
第二類,不再安立少色,而施設「無量色」為神。這裡雖然從有限轉向廣大無量,但仍然是在色法範圍中建立一個神。
「少」與「無量」看似差別很大,一個有限、一個無邊,但從執取角度看,兩者有共同問題:都把色的某種狀態施設成固定的神體。
若所依本身仍屬因緣生滅之法,無論它被說成小、被說成大,被說成有限或無量,都不能因名稱變化而成為永恆不變的主體。
從少色到無量色,只是施設範圍不同;若仍把色法安立為固定神體,執取的根本並沒有改變。
阿難。或復有一非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亦非無量色是神施設而施設。少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
第三類施設更進一步離開色法。這類人不把少色當神,也不把無量色當神,而施設「少無色」為神。
也就是說,當色法似乎無法成為恆常主體時,心又把注意轉到無色,認為某種有限的無色狀態才是真正的神。
這種轉移很值得注意。眾生的執取不一定總黏在粗重物質上;即使已經知道色法會變,也可能執著更微細的心識、無色境界或無形存在,把它們當成更真實、更恆常的主體。
離開色法並不等於離開執取;若又把無色境界安立成固定自體,神見只是從粗轉細。
阿難。或復有一非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亦非無量色是神施設而施設。亦非少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無量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
第四類施設又更進一步。不把少色、無量色、少無色當神,而施設「無量無色」為神。
這裡把神安立在一個無量、無色的範圍中,看似已經超越有限與物質,但本質仍然是施設:仍然在某種經驗或存在範圍中,認定有一個固定、真實、不變的神。
佛把這四類完整列出,就是要指出,神見可以非常細微。從有色到無色,從有限到無量,都可能成為執取的對象。
即使施設「無量無色」為神,只要仍執著有一個固定主體存在,神見便沒有真正止息。
阿難。若有一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者。彼今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身壞命終。亦如是說.亦如是見。有神若離少色時。亦如是如是思。彼作如是念。
佛接著逐一檢驗第一類「少色是神」。
這個人現在把少色施設為神,依此而說、依此而見;即使身壞命終,也仍以同樣方式持守這個見解。
經中又說「有神若離少色時,亦如是如是思」,表示即使面對少色離散、變化,心仍然依原先的施設去思惟,不願放下那個神見。
這顯示執取不只是當下的一個想法,而會形成持續性的見著。即使所依境界本身變化,心仍可能維持原有判斷,把它重新解釋成「神仍然存在」。
當一個見解被牢牢抓住,即使所依條件已經變化,心仍會用原來的施設去解釋一切,執取也就因此延續。
阿難。如是有一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如是有一少色是神見著而著
佛作結:這就是把少色施設為神,並且「見著而著」。
「施設」是一層,表示在概念上安立;「見著而著」則更深,表示不只是說說而已,而是對這個見解生起執取。
也就是說,問題不只在「少色」這個內容,而在心對自己的施設深信不疑,進一步黏著其中。
真正束縛人的,不只是施設了什麼,而是對所施設之見生起黏著,把概念變成不可放下的自我立場。
阿難。若復有一非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無量色是神施設而施設者。彼今無量色是神施設而施設。身壞命終。亦如是說.亦如是見。有神若離無量色時。亦如是如是思。彼作如是念。
第二類是把「無量色」施設為神。
這個人不認少色是神,而把更廣大的無量色境界安立為神。現在如此說、如此見,身壞命終後仍然如此說、如此見。
即使「神若離無量色」,他的心仍然依舊如此思惟。可見問題不是所施設範圍夠不夠廣大,而是執取本身沒有放下。
從少色轉到無量色,看似提升了境界,但若仍然執著「這就是神」,只是把神見放到更大的色法範圍中。
境界從有限擴大到無量,若心仍在其中建立固定神體,見著並未因境界廣大而減少。
阿難。如是有一無量色是神施設而施設。如是無量色是神見著而著
佛再次指出:這就是把無量色施設為神,並於此見著而著。
從修行上看,這一層提醒人,不要把「大」「廣」「無量」本身誤認為究竟。某種境界雖然超越日常有限經驗,仍可能只是因緣所成;若一見廣大便把它認作常住自體,仍然是著。
境界廣大不等於真實常住;若因「無量」而生神見,仍只是另一種更宏大的執取。
阿難。若復有一非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亦非無量色是神施設而施設。少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者。彼今少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身壞命終。亦如是說.亦如是見。有神若離少無色時。亦如是如是思。彼作如是念。
第三類是施設「少無色」為神。
這類人已不再把神安立在色法中,而轉到無色境界。即使如此,心仍然在某個有限的無色範圍中建立固定主體。
經中同樣說,當下如此施設,身壞命終後仍然如此說、如此見;即使所謂神離開少無色,仍然依舊如此思惟。
這再次證明,執取可以從粗重轉為微細,但只要「我認為這就是真正的神」沒有放下,見著仍然存在。
執取可以從色法移到無色法,從粗重移到微細;形式改變,不代表我見已經止息。
阿難。如是有一少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如是有一少無色是神見著而著
佛總結,這就是把少無色施設為神,並於此見著而著。
「少無色」看似已經超越物質,但只要仍被當成固定主體,就仍然落在施設與執著之中。
無色不等於無執;只要仍將某種無色境界認作永恆神體,見著便沒有止息。
阿難。若復有一非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亦非無量色是神施設而施設。亦非少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無量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者。彼今無量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身壞命終。亦如是說.亦如是見。有神若離無量無色時。亦如是如是思。彼作如是念。
第四類是施設「無量無色」為神。
這是四類中最微細、最廣大的安立。既不執少色,也不執無量色,連少無色也不執,最後把神安立在無量無色中。
但佛依然指出,這個人現在如此施設,身壞命終後也仍如此說、如此見;即使所依的無量無色境界有所離變,仍然以同樣方式思惟。
因此,問題並不在境界粗或細、有色或無色、有限或無量,而在是否仍然施設一個固定不變的神,並對此生著。
即使到了無量無色,若還需要在其中安立一個常住主體,仍然沒有離開神見的根本。
阿難。如是有一無量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如是有一無量無色是神見著而著。是謂有一有神施設而施設也
佛最後總結,這就是「有神施設而施設」。
四種形式依次為:少色、無量色、少無色、無量無色。從有限到無量,從有色到無色,範圍愈來愈細廣,但只要仍把其中某一狀態安立為固定神體,就仍然屬於「見著而著」。
這裡最值得留意的,是佛沒有只批評某一種特定見解,而是把眾生建立固定主體的習慣完整揭示。心若需要一個不變的「我」,便可能在任何境界中尋找它;粗重色身不夠,就轉到無量色;有色不夠,就轉到無色;有限不夠,就轉到無量。
真正的出離,不是找到一個更精細、更宏大的主體,而是不再於因緣生滅之法中施設固定自體。
少色、無量色、少無色、無量無色,差別只在所施設的境界;若仍「見著而著」,神見就只是換了位置,並未真正止息。
今日可以觀察自己是否有一種習慣:總想在變動的經驗中找出一個「真正不變的我」。若身體不是,就把心念當作;若心念也在變,就把更深、更細、更廣大的境界當作。當這種尋找出現時,不必急著建立答案,只要看清:凡所經驗、所認知、所施設者,是否仍然依因緣而起、依因緣而變。
不要因境界更細、更廣,就急著把它認成究竟自體;能先看見執取正在尋找落腳處,就是很重要的觀照。
佛把有神施設分成少色、無量色、少無色、無量無色四類,最能看見我執的細密。粗重的身體不可靠,心便想把真正的自己放到更大的色界;色法仍會變,又轉到無色;無色還不夠,再把它推向無量。境界愈高、愈細,若執取仍在,神見並沒有因此消失。
「見著而著」四字尤其關鍵。問題不只是思想上說了什麼,而是心對自己的說法抓得多緊。只要仍需要一個永恆、固定、不變的主體來安頓自己,便還在施設之中。
修行真正要放下的,不只是某一個錯誤答案,而是那個一定要替自己找到一個固定本體的習慣。能如實看見色與無色皆依緣而有,便不必再從有限逃向無量、從粗重逃向微細,只為保存一個「神」的概念。
離開我執,不是找到一個更精微的「我」,而是不再於任何色、無色、有限、無量的境界中施設固定自體;所施設若不再被抓住,見著才能真正轉離。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