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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十六卷(2)〈惡行親親死後不返報地獄苦・死囚不得暫還喻破肉眼所限〉——(七一)蜱肆經第七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十六卷(2)〈惡行親親死後不返報地獄苦・死囚不得暫還喻破肉眼所限〉——(七一)蜱肆經第七

蜱肆王已明白提出自己的見解:「無有後世,無眾生生。」尊者鳩摩羅迦葉沒有立刻與他爭論,而是先反問日月屬於今世還是後世,要讓蜱肆王先檢查自己的判斷標準。蜱肆王仍不肯改變見解,於是進一步提出第一個理由:自己有親人作惡,若死後真墮地獄,應該可以回來告訴自己地獄如何苦;可是從來沒有人回來,所以他認定沒有後世。尊者便以即將被斬首的罪人為喻:罪人臨死想暫時回家見父母妻子,執刑者也不會放他;同樣,墮入地獄者受苦時,也不能因為想回來告訴蜱肆王就自由離開。由此指出:沒有回來報信,並不能證明沒有後世。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我今問王。隨所解答。於王意云何。今此日月。為是今世。為後世耶

鳩摩羅迦葉先不直接駁斥蜱肆王,而是反過來問他一個問題。

我今問王。隨所解答。

意思是:現在由我來問,你就照自己所理解的回答。

尊者要先讓蜱肆王自己開口判斷,而不是先把答案塞給他。

今此日月。為是今世。為後世耶

眼前所見的日月,究竟只屬於人間現前這一世,還是超出人間所處範圍?

這一問的重點,不只是談日月,而是在動搖蜱肆王原先的前提:不能因為自己只看到眼前世界,就把眼前所見當成全部存在。

蜱肆答曰。沙門鳩摩羅迦葉雖作是說。但我如是見。如是說。無有後世。無眾生生

蜱肆王沒有正面回答日月之問,而是再次回到自己的原有立場。

雖作是說。但我如是見。如是說。

意思是:即使你這樣問,我還是照原來那樣看、照原來那樣說。

這已經顯出他的執著不是單純疑問,而是先守住結論,再面對別人的問題。

無有後世。無眾生生

他再次否定後世,也否定眾生命終之後再生。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復更有惡而過此耶

尊者沒有停在前一問,也沒有與他糾纏,而是繼續問:你還有沒有別的理由?

復更有惡而過此耶

就是問:除了剛才所說,你還有更進一步的理由嗎?

尊者願意讓蜱肆王把心中依據一層一層全部說完。

蜱肆答曰。如是。迦葉。復更有惡。

蜱肆王回答:有,我還有理由。

復更有惡

表示他認為後面所舉的事情,更能證明自己的看法。

於是他開始提出第一個完整經驗:自己曾親自吩咐將死的親人,若死後真墮地獄,就回來報告。

迦葉。我有親親疾病困篤。我往彼所。到已。謂言。汝等當知我如是見。如是說。無有後世。無眾生生。

蜱肆王說,自己有親人病得很重。

我有親親疾病困篤。

「親親」就是親近的親屬;「困篤」表示病勢沉重,已接近生命危急。

我往彼所。到已。謂言。

蜱肆王親自去探視,並把自己的見解說給對方聽。

我如是見。如是說。無有後世。無眾生生。

即使在親人臨近死亡時,他仍先重申:自己不相信有後世,也不相信死後再生。

親親。有沙門.梵志如是見。如是說。言。有後世。有眾生生。我常不信彼之所說。

接著他把另一種說法告訴親人。

有沙門.梵志如是見。如是說。言。有後世。有眾生生。

有些沙門、梵志主張:生命不只此世,死後還有後世,也有眾生依業再生。

我常不信彼之所說。

蜱肆王明說,自己向來不相信這種說法。

這一段把雙方立場說得很清楚:不是不知道有人主張後世,而是知道,卻長期不信。

彼復作是語。若有男女作惡行。不精進。事惰.懈怠.嫉妒.慳貪。不舒手。不庶幾。極著財物。

蜱肆王接著轉述那些沙門、梵志所說的惡行之人。

若有男女作惡行。

先總說:若有人身口意行於惡法。

不精進。事惰.懈怠

對善法不精進,做事懶惰懈怠,不肯努力修善。

嫉妒.慳貪。

見人得好處生嫉妒,自己所有又慳惜貪著。

不舒手。

不肯伸手布施。

不庶幾。

心量不開,不願意成就別人、不樂於施捨。

極著財物。

對財物極為執著,緊抓不放。

這一連串不是在說單一惡行,而是把懈怠、嫉妒、慳貪與財物執取連在一起。

彼因緣此。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

沙門、梵志所說的重點,現在進入業果。

彼因緣此。

因為前面那些惡行與慳貪等不善因緣。

身壞命終。

當這一期生命身體敗壞、壽命終結。

必至惡處。生地獄中。

便依其惡業往生惡處,生於地獄。

蜱肆王真正質疑的,就是這一段業果相續。

若彼沙門.梵志所說是真實者。汝等是我親親。作惡行。不精進事惰.懈怠.嫉妒.慳貪。不舒手。不庶幾。極著財物。

蜱肆王把沙門、梵志的說法直接套到自己的親人身上。

若彼沙門.梵志所說是真實者。

意思是:如果那些人所說真的成立。

汝等是我親親。

你們是我的親人,我知道你們平常的行為。

接著他便把前面所有惡行重新一一套回這些親屬:不精進、懈怠、嫉妒、慳貪、不肯布施、極著財物。

這裡的重說不能省,因為蜱肆王就是用「我認識這些人」作為後面試驗的前提。

若汝等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者。可還語我。蜱肆。彼地獄中如是如是苦。若當爾者。我便現見。

蜱肆王向親人提出一個要求。

若汝等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者。

如果死後真的像沙門、梵志所說,墮入地獄。

可還語我。

那就回來告訴我。

蜱肆。彼地獄中如是如是苦。

要親人親自回來描述:地獄裡究竟有什麼苦。

若當爾者。我便現見。

如果真有人回來告訴他,他才認為這叫「現見」,才願意相信。

這裡最關鍵的地方,就是蜱肆王把「必須親眼得到回報」當成判斷後世存在與否的標準。

彼聞我語。受我教已。都無有來語我言。蜱肆。彼地獄中如是如是苦。

蜱肆王說,親人確實聽到他的囑咐,也接受了他的要求。

彼聞我語。受我教已。

不是沒有交代,而是親人在生前確實知道他的要求。

都無有來語我言。

可是死後沒有任何一人回來告訴他。

彼地獄中如是如是苦。

也沒有任何人回來描述地獄之苦。

於是蜱肆王便把「沒有回來」當成「沒有後世」的證據。

迦葉。因此事故。我作是念。無有後世。無眾生生

蜱肆王把自己的推論正式說出。

因此事故。

因為親人死後沒有回來報告。

我作是念。

所以自己便形成這個判斷。

無有後世。無眾生生

結論仍是:沒有後世,也沒有眾生命終後再生。

這一段很適合直接看成一條推論:

如果有地獄,親人應該能回來報告;

親人沒有回來;

所以沒有地獄、沒有後世。

尊者接下來不是只說「你錯」,而是要問:第一個前提真的成立嗎?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我復問王。隨所解答。

尊者又用提問來開解。

我復問王。隨所解答。

意思是:我再問你一件事,你仍依自己的理解回答。

尊者沒有直接替蜱肆王下結論,而是讓他在另一個熟悉情境中自己承認同樣的道理。

若有王人收縛罪者。送至王所。白曰。天王。此人有罪。王當治之。

尊者開始設一個蜱肆王最熟悉的王法情境。

若有王人收縛罪者。

若官吏把犯罪的人拘捕綁縛。

送至王所。

再押送到國王面前。

此人有罪。王當治之。

官吏稟告:這個人有罪,應由王處置。

這個情境和蜱肆王的身分直接相應,他很容易判斷其中應有次第。

王告彼曰。汝等將去反縛兩手。令彼騎驢。打破敗鼓。聲如驢鳴。遍宣令已。從城南門出。坐高標下。斬斷其頭。

尊者把死刑執行的次第完整說出。

王命人把罪人雙手反綁,令其騎驢,又擊打破敗之鼓,發出如驢鳴般的聲響,遍行宣示其罪,再從城南門帶出,到高標之下斬首。

坐高標下。斬斷其頭。

關鍵在於:這個罪人已進入必須執行死刑的程序,不能再自由行動。

前面的每一道步驟,都在說明他已受王法拘束。

彼受教已。即反縛罪人。令其騎驢。打破敗鼓。聲如驢鳴。遍宣令已。從城南門出。坐高標下。欲斬其頭。

王命下達後,執刑者完全依令執行。

欲斬其頭。

現在已到真正即將斬首之時。

尊者把罪人推到最接近死亡的時刻,才讓他提出後面的請求。

此人臨死語彼卒曰。汝且小住。我欲得見父母.妻子.奴婢.使人。聽我暫去。

就在即將被斬首時,罪人向執刑者提出要求。

此人臨死

他已在死亡邊緣。

汝且小住。

先請執刑者暫停。

我欲得見父母.妻子.奴婢.使人。

想回去見父母、妻子,以及家中奴婢使人。

聽我暫去。

他要求的不是永久逃走,只是暫時離開一下。

這正對應蜱肆王的親人:即使想回來報信,也要先問是否有自由離開所受之處。

於王意云何。彼卒寧當放斯罪人。聽暫去耶

尊者現在把問題直接交給蜱肆王。

彼卒寧當放斯罪人。聽暫去耶

執刑者會不會因為罪人說想暫時回家,就把他放走?

這不是抽象問題,蜱肆王身為王,對這種情況最清楚。

蜱肆答曰。不也。迦葉

蜱肆王的回答很直接。

不也。迦葉

不會。

執刑者不會因罪人想回去見親人,就放他暫時離開。

到這裡,蜱肆王自己已承認:一個人想回去,並不能證明他有能力回去。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王親親者亦復如是。

尊者立即把王剛才承認的原則帶回原問題。

王親親者亦復如是。

你那些親人也是同樣道理。

不是說他們不想回來,而是你不能先假定:墮入地獄之後,仍可任意離開。

作惡行。不精進。事惰.懈怠.嫉妒.慳貪.不舒手。不庶幾。極著財物。

尊者把蜱肆王前面形容親人的惡行全部重說一次。

這些親人作惡、不精進、懈怠、嫉妒、慳貪、不肯布施,又深著財物。

這裡重說的作用,是把後面的地獄果報與前面的惡因重新扣緊。

極著財物

最末仍收在對財物深重執取,顯示其一生不善不只在行為,也在心的慳著。

彼因緣此。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

尊者把業果次第再次說清楚。

彼因緣此。

因前面所造惡業。

身壞命終。

這一期生命結束。

必至惡處。生地獄中。

依惡業而生惡處地獄。

這正是蜱肆王原先要求親人「若真墮地獄就回來」的地方。

地獄卒捉極苦治時。彼語卒曰。諸地獄卒。汝等小住。莫苦治我。

尊者把王法死囚的情境,完整對應到地獄受苦者。

地獄卒捉極苦治時。

眾生在地獄中受地獄卒捉持、遭受極苦治理。

汝等小住。莫苦治我。

假設這時他請求地獄卒暫停,不要再苦治自己。

這正如前面罪人請執刑者「且小住」。

我欲暫去詣蜱肆王。告語之曰。彼地獄中如是如是苦。令彼現見。

接著假設那位親人真的想完成蜱肆王生前的囑咐。

我欲暫去詣蜱肆王。

想暫時離開地獄,去見蜱肆王。

彼地獄中如是如是苦。

要親口告訴王:地獄有這樣那樣的苦。

令彼現見。

讓蜱肆王得到他所要求的「現見」。

這裡完全照著蜱肆王原先的要求來設想,並沒有改換他的條件。

於王意云何。彼地獄卒寧當放王親親令暫來耶

尊者再一次把判斷交給蜱肆王自己。

彼地獄卒寧當放王親親令暫來耶

地獄卒會不會因為你的親人想回來報信,就放他暫時離開?

前面蜱肆王已承認,人間執刑者不會放死囚回家;現在只要把同樣原則帶到地獄受報,就能看見原先推論並不成立。

蜱肆答曰。不也。迦葉

蜱肆王再次回答:不會。

不也。迦葉

這等於他自己承認:親人即使墮入地獄,也不能因為答應過蜱肆王,就自由離開地獄回來報信。

如此一來,「沒有人回來」便不能再當成「沒有後世」的證明。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汝應如是觀於後世。莫如肉眼之所見也。

尊者現在把第一層開解直接說明。

汝應如是觀於後世。

對後世的理解,應依正確因果與相應觀察來看,不可只憑「有沒有人回來給我看」判斷。

莫如肉眼之所見也。

這是本段最重要的提醒。

不要把凡夫肉眼所能看見的範圍,當成一切存在的範圍。

肉眼只能見一定條件下的色相,並不是所有法都必須進入肉眼範圍才算存在。

蜱肆。若有沙門.梵志斷絕離欲。趣向離欲。斷絕離恚。趣向離恚。斷絕離癡。趣向離癡。

尊者接著說明,並不是所有人的見知能力都相同。

斷絕離欲。趣向離欲。

有些沙門、梵志已在修斷欲染,心真正朝離欲方向前進。

斷絕離恚。趣向離恚。

又修斷瞋恚,心不再被敵意遮蔽。

斷絕離癡。趣向離癡。

也修斷愚癡,使心朝向明與慧。

這三層先說的是心的清淨條件:離欲、離恚、離癡。

彼以清淨天眼出過於人。見此眾生死時.生時。好色.惡色。或妙.不妙。往來善處及不善處。

心清淨後,所見也超出一般肉眼範圍。

彼以清淨天眼出過於人。

以清淨天眼,見知能力超過一般人眼。

見此眾生死時.生時。

能見眾生命終與再生。

好色.惡色。或妙.不妙。

能見眾生隨業所受形色,有好有惡、有妙有不妙。

往來善處及不善處。

也能見眾生依業往生善處或不善處。

這正回應蜱肆王的問題:後世並不是凡夫肉眼看不見,就等於不存在。

隨此眾生之所作業。見其如真

尊者最後把所見的根本依據落在業。

隨此眾生之所作業。

眾生往來善處與不善處,不是沒有原因,而是隨自己所造之業。

善惡去處與行為因果相連。

見其如真

清淨天眼所見,是依真實情況如實看見,不是憑猜測、想像或傳聞。

這一句收束了尊者第一輪開解:

蜱肆王以肉眼所不見,否定後世;

尊者先以死囚不能暫返之喻,破除「若有後世必能回來報告」的前提;

再指出清淨天眼能見眾生死生與隨業往來善惡之處。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篇最容易懂、也最值得記住的,就是一句:

「沒有回來」,不等於「沒有存在」。

蜱肆王原本的想法其實很直接。

如果真有地獄,親人死後去地獄,就應該回來告訴我。

沒有人回來。

所以沒有地獄。

看起來很合理。

可是鳩摩羅迦葉只問他一件事:

一個即將被斬首的罪人,想暫時回家看父母妻子,執刑者會放他嗎?

蜱肆王自己回答:

不會。

到這裡,問題就很清楚了。

不是「有沒有想回來」。

而是「能不能回來」。

蜱肆王原本把這兩件事混成一件事。

很多錯誤判斷,都是因為漏掉了中間一個條件。

日常生活也一樣。

沒有回訊息,不一定是不在乎。

沒有說出口,不一定沒有感受。

自己沒看見,不一定沒有發生。

沒有得到自己期待的證明,不一定等於事情不存在。

修行就是要慢一點,不要從一個現象直接跳到最後結論。

第二個很重要的是:

「莫如肉眼之所見也。」

這句非常有力量。

人的眼睛能看見的範圍很有限。

耳朵能聽的也有限。

自己的經驗更有限。

如果凡事都變成:

我沒看過,所以沒有。

我沒經歷過,所以不可能。

我不知道,所以不存在。

那其實不是謹慎,而是把自己的能力當成世界的邊界。

不知道,可以承認不知道;看不見,也可以承認看不見。這都比直接說「沒有」更接近如實。

第三個是尊者說清淨天眼之前,先說:

離欲。

離恚。

離癡。

這也很值得觀察。

人的判斷力會被自己的心影響。

很想得到某個東西時,看事情容易偏。

很討厭一個人時,看他做什麼都不順眼。

心裡很固執時,別人說再多也聽不進去。

所以佛法不是只增加資訊,而是先淨化心。

心越被欲、瞋、癡遮住,越容易把自己的偏見當成真相。

《慧照心得》

這一篇用的譬喻其實非常簡單。

簡單到蜱肆王沒有辦法否認。

罪人被押去斬首。

他說:

先等等,我回家一下。

會放嗎?

不會。

就這麼簡單。

可是這個簡單的回答,已經把蜱肆王第一個理由拆掉了。

這讓人看到,真正好的譬喻不需要很複雜。

只要能讓對方自己看見原本推論少了什麼,就有力量。

蜱肆王說:

如果真有地獄,親人怎麼沒回來?

尊者沒有直接叫他「相信地獄」。

而是先問:

你憑什麼認為墮地獄的人有自由回來?

這個問題一出來,整個推論就變了。

所以修行上遇到自己的執著,也可以這樣問。

不是立刻問:

我到底對還是錯?

可以先問:

我這個結論,是建立在哪個前提上?

那個前提真的一定成立嗎?

這樣比較容易看見自己的盲點。

而「莫如肉眼之所見也」也很重要。

佛法不是叫人什麼都不思考。

恰恰相反,是提醒人不要把自己的認知範圍誇大。

肉眼有肉眼的功能。

但肉眼不是一切。

就像前面蜱肆王已經開始碰到的問題:

如果只接受自己當下能看見的,很多超出當前感官能力的事,都會被一概否定。

謙卑不是少知道,而是知道自己的知道有邊界。

尊者最後沒有停在「你看不見而已」。

他進一步說,有沙門、梵志斷絕離欲、離恚、離癡,以清淨天眼見眾生死時、生時,見其隨業往來善處與不善處。

這裡又把重點拉回「業」。

不是眾生死後隨機漂流。

而是隨所作業。

這一句和整部《中阿含經》的修行方向很一致。

真正需要關心的,不只是死後去哪裡。

更是:

現在正在造什麼業?

現在心是慳貪,還是布施?

是嫉妒,還是隨喜?

是懈怠,還是精進?

後世不是只拿來猜的,更重要的是現在正在造後世的因。

所以讀這一篇,不必只停在「有沒有後世」的辯論。

真正和修行直接相關的是:

不要把自己看不見的就否定。

不要把一個現象直接跳成結論。

不要讓欲、瞋、癡決定自己的判斷。

更不要忘記,眾生真正隨身而去的,是自己所作之業。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