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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十三卷(2)〈佛解獺究暮二喻不護諸根因說法貪利・莫依非法存命當少欲知足遠離精勤〉——(六五)烏鳥喻經第一之二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十三卷(2)〈佛解獺究暮二喻不護諸根因說法貪利・莫依非法存命當少欲知足遠離精勤〉——(六五)烏鳥喻經第一之二

前一篇先完整呈現梵志在林中所遇七種禽獸的字面情境。到了這裡,世尊親自開示譬喻所指,不再讓弟子自行猜測。佛首先解獺獸與究暮鳥兩喻。兩者共同指向一類修行危機:比丘雖依村邑乞食、入家說法,卻不護身、不守諸根、不立正念;說的甚至可能是佛所說或聲聞所說的正法,但若真正目的與結果落在取得衣被、飲食、床褥、湯藥與生活資具,得到之後又染著、貪戀享受,看不見其中災患,也不能捨離,那麼問題就不在所說法句表面是否正確,而在生命已把正法變成自求利養的工具。佛用極重的語氣指出,這樣的人行惡戒、成就惡法,居於修行邊緣而腐敗,實際不是梵行卻自稱梵行,不是真沙門卻自稱沙門。世尊隨即給出正面修法:不可像獺、究暮那樣依非法存命,而應淨身、淨口、淨意,住無事處,著糞掃衣,常行乞食、次第乞食,少欲知足,樂住遠離而精勤,建立正念、正智、正定、正慧。兩喻雖各有不同所依,佛所指出的根本問題卻一致:修行若失去正念與守根,連說法都可能轉成貪求利養的方便;真正的遠離,必須連自存命方式都回到清淨。

佛告諸比丘。吾說此喻。欲令解義。汝等當知此說有義。

七種禽獸的故事說完後,世尊親自說明自己為何施設這些譬喻。

吾說此喻。欲令解義。

佛說譬喻,不只是讓人聽一個有趣故事,而是要使弟子理解其中法義。

所以真正的重點,不在獺、究暮、鷲、烏等動物本身,而在佛接下來親自指出它們所對應的修行狀態。

汝等當知此說有義。

佛特別提醒比丘:這些話有其法義,不可只停在故事表層。

也因此,後續解喻應依佛所說逐句理解,不另立象徵、不自行增義。

時。彼獺獸與此梵志共論是已。便捨而去。吾說此喻有何義耶。

佛先重新提起獺獸與梵志的對話,正式進入第一喻解義。

彼獺獸與此梵志共論是已。便捨而去。

這一句承接前面的完整故事,指出現在所解的正是那隻原本依止清泉池塘、池乾後欲入大河、又唯畏於人的獺獸。

吾說此喻有何義耶。

佛自己提出問題:這個譬喻究竟有什麼意思?

接下來的答案,就是理解獺獸喻的唯一經典依據。

若有比丘依村邑行。比丘平旦著衣持缽。入村乞食。不護於身。不守諸根。不立正念。

佛首先描寫這類比丘外在仍在履行日常乞食生活。

若有比丘依村邑行。

他依靠村邑而行,生活在人群與聚落附近。

平旦著衣持缽。入村乞食。

清晨也依出家威儀著衣持缽,進入村中乞食。

外表看來,一切似乎符合比丘生活方式。

但佛緊接著指出真正問題所在。

不護於身。

身行沒有善加守護,接觸境界時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

不守諸根。

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外境時,不能守攝,不防護心隨境轉。

不立正念。

心中沒有安住正念,因此外表雖在乞食,內在卻沒有真正守住修行方向。

這三句——不護身、不守諸根、不立正念——是後面整個偏差的根本。

而彼說法。或佛所說。或聲聞所說。因此得利衣被.飲食.床褥.湯藥.諸生活具。

這類比丘甚至還會對人說法。

而彼說法。

表面上看,他並不是只求財物,還在從事教化說法。

但佛接下來把說法內容與所得利養同時放在一起,使人看見問題不在「有沒有說法」,而在心行與目的。

或佛所說。或聲聞所說。

他說的內容甚至可能完全來自佛陀教法,或來自聲聞弟子所說。

這一點非常重要。

說的是正確法句,不代表說法者的心就一定清淨。

因此得利衣被.飲食.床褥.湯藥.諸生活具。

因為說法而得到衣服、飲食、床褥、醫藥以及各種生活資具。

佛並沒有說這些資具本身不可以受用;問題要看下一層——得到之後,他的心如何對待。

彼得利已。染著觸猗。不見災患。不能捨離。隨意而用。

真正顯出偏差的,是得到利養之後的心。

彼得利已。

衣食、床褥、湯藥與生活資具已經得到。

接下來便看心是否能如法受用。

染著觸猗。

心對所得利養生起染著與貪戀,安住在享受與依戀之中。

不是只是因生活所需而使用,而是心被資具牽住。

不見災患。

更看不見貪著利養所帶來的過患。

一旦把供養當成理所當然,就容易失去警覺。

不能捨離。

雖然利養使心受到染著,卻無法放下。

隨意而用。

任隨自己欲望使用,不再以少欲、知足與修道為準則。

從「得利」到「染著」,再到「不見災患、不能捨離」,佛把利養如何一步步反過來控制修行者說得很清楚。

彼比丘行惡戒。成就惡法。最在其邊。生弊腐敗。非梵行稱梵行。非沙門稱沙門。

佛對這種修行狀態的判斷極為嚴厲。

行惡戒。

雖名為比丘,實際戒行已經走向不善。

成就惡法。

不只偶然失念,而是惡法逐漸成形、成熟。

最在其邊。

已處在修行邊緣,不再安住於真正清淨中心。

生弊腐敗。

內在德行開始敗壞腐朽。

非梵行稱梵行。

實際並非真正清淨梵行,卻仍自稱修梵行。

非沙門稱沙門。

內在行持已不相應沙門之道,外表與名義卻仍稱沙門。

這正是本喻最重的警策:外在身份若與內在心行分離,修行就可能只剩名稱。

猶如梵志見獺獸已。而問之曰。善來。獺獸。汝從何來。為欲何去。答曰。梵志。此池本時清泉盈溢。饒藕多華。魚龜滿中。我昔所依。而今枯熇。梵志當知。我欲捨去。入彼大河。我今欲去。唯畏於人。

佛把前面獺獸的完整問答重新提出,使譬喻與比丘行為直接相連。

此池本時清泉盈溢。饒藕多華。魚龜滿中。

獺獸原本有所依,池水充盈、資源豐富。

我昔所依。而今枯熇。

當原本所依枯竭,牠便想另尋地方。

我欲捨去。入彼大河。

牠轉向新的水域,希望延續自身生存。

唯畏於人。

牠的行動仍伴隨對人的畏懼。

佛前面以比丘說法求利對應此喻,正顯出一種以所依資具為中心、隨利益轉移而求存命的修行偏差。

吾說比丘亦復如是。入惡不善穢汙法中。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

佛在這裡正式說出獺獸喻所對應的結果。

吾說比丘亦復如是。

這一句把前面的獺獸故事與比丘修行直接相連,不再只是一般比喻。

入惡不善穢汙法中。

若不護身、不守諸根、不立正念,又以說法求利而染著,便已進入惡、不善、穢污之法。

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

這些穢污法不只使現前修行敗壞,更成為未來受有的根本,帶來煩熱苦報,成為生、老、病、死之因。

也就是說,問題不是「多用了幾件供養」這麼簡單,而是貪著利養會繼續滋養生死。

是以比丘莫行如獺。莫依非法以自存命。

佛先以兩句禁止語,把偏差明確止住。

莫行如獺。

不要像獺獸一樣,隨著所依資源而轉移,以求自身存續為主要方向。

莫依非法以自存命。

更直接指出出家人不可用不如法的方法維持生活。

「自存命」本身並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依非法」。

若為衣食住藥而失去戒、正念、守根與清淨說法,生命雖維持,梵行卻已受損。

當淨身行。淨口.意行。住無事中。著糞掃衣。常行乞食。次第乞食。少欲知足。樂住遠離而習精勤。立正念.正智.正定.正慧。常當遠離。應學如是

佛不是只說「不可」,而是緊接著給出完整正面修法。

當淨身行。

先使身體行為清淨,不讓身業隨欲望與利益而轉。

淨口.意行。

口業與意業也同樣清淨。

身、口、意三方面都要共同調整,不能只靠外在威儀。

住無事中。

安住遠離喧擾、少事少緣之處,使心有修習空間。

著糞掃衣。

以簡樸衣服自足,不以華美衣著增長欲求。

常行乞食。次第乞食。

依次乞食,不特別選擇富貴之家,不把乞食變成追逐好供養的手段。

少欲知足。

欲望減少,對所得資具知道足夠,不讓心一直往更多、更好追求。

樂住遠離而習精勤。

喜樂遠離,同時不是懈怠休息,而是在遠離中精進修習。

立正念.正智.正定.正慧。

建立正念,使心不失所緣; 建立正智,使行動有清楚覺察; 建立正定,使心穩固不散; 建立正慧,使所見不顛倒。

這正好一一反轉前面的「不守諸根、不立正念、染著觸猗」。

常當遠離。應學如是

佛最後囑咐要常行遠離,並依此而學。

這不是一次性的用功,而是長久修習的生活方向。

彼究暮鳥與此梵志共論是已。便捨而去。吾說此喻有何義耶。

獺獸喻解完後,佛立刻轉入究暮鳥喻。

彼究暮鳥與此梵志共論是已。便捨而去。

重新承接前篇所說:究暮鳥原來也依清泉池塘,池乾後卻轉往死牛、死驢、死人聚處棲宿。

吾說此喻有何義耶。

佛再次親自提出解義問題。

這也提醒修學者,雖然究暮鳥與獺獸有相似處,仍應看佛如何分別說明,不可因前面已解一喻就自行省略。

若有比丘依村邑行。比丘平旦著衣持缽。入村乞食。不護於身。不守諸根。不立正念。

究暮鳥喻的比丘狀態,先從與獺喻相同的三個失守開始。

平旦著衣持缽。入村乞食。

外在仍維持比丘日常威儀。

不護於身。

但身行沒有善加保護。

不守諸根。

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境界時不能守攝。

不立正念。

心又沒有正念作依止。

所以外在「入村乞食」與內在「不守諸根」可以同時存在;不能因表面儀式如法,就忽略心已散失。

彼入他家教化說法。或佛所說。或聲聞所說。因此得利衣被.飲食.床褥.湯藥.諸生活具。

究暮鳥喻比前一喻更明確說到「入他家教化說法」。

彼入他家教化說法。

比丘進入在家人家中,進行教化與說法。

這原本可以是利益他人的行為,但接下來要看是否因說法而追求利養。

或佛所說。或聲聞所說。

內容仍可能完全是佛法或聲聞法。

所以法句本身並不是問題。

因此得利衣被.飲食.床褥.湯藥.諸生活具。

由入家說法而得到各種生活資具。

若內心不守攝,正法便可能逐漸被利用為取得供養的媒介。

彼得利已。染著觸猗。不見災患。不能捨離。隨意而用。

得到利養後,心的反應與獺喻完全相同。

染著觸猗。

心黏著於所得受用,逐漸享受、依戀。

不見災患。

看不到利養貪著會使戒德、正念與遠離心衰退。

不能捨離。

知道或感受到依賴之後,也沒有能力真正放下。

隨意而用。

任意受用,不再以知足、警覺與修道目的來節制。

彼比丘惡戒。成就惡法。最在其邊。生弊腐敗。非梵行稱梵行。非沙門稱沙門。

佛再次用極重的判語指出結果。

彼比丘惡戒。

原典此處直接作「彼比丘惡戒」,依字保留;義在指出其戒行已不清淨。

成就惡法。

惡法已不只是偶發,而逐漸成就。

最在其邊。生弊腐敗。

修行已到危險邊緣,內在開始腐敗。

非梵行稱梵行。非沙門稱沙門。

外在名稱與內在真實產生分裂。

這也是佛反覆警告的地方:身份不會自動保證德行,必須以實際清淨行持來相應。

猶如梵志見究暮已。而問之曰。善來。究暮。汝從何來。為欲何去。答曰。梵志。此池本時清泉盈溢。饒藕多華。魚龜滿中。我昔所依。而今枯熇。

佛再次把究暮鳥前半段的情境完整重說。

此池本時清泉盈溢。饒藕多華。魚龜滿中。

原本所依同樣是一處清泉盈滿、蓮藕花多、魚龜豐盛的池塘。

我昔所依。

究暮鳥原來以此為生活所依。

而今枯熇。

如今池水乾枯,便要另尋依處。

與獺獸相同的前半段被完整保留,真正差異緊接著才出現。

梵志當知。我今欲去。依彼死牛聚處栖宿。或依死驢。或依死人聚處栖宿。我今欲去。唯畏於人。

究暮鳥的去向不是大河,而是死屍聚處。

依彼死牛聚處栖宿。

牠選擇在死牛聚集之處棲宿。

或依死驢。

也依死驢所在處。

或依死人聚處栖宿。

乃至依死人聚處而住。

這些都是腐敗、不淨、與死亡相連的依處。

我今欲去。唯畏於人。

牠正要前往,卻仍然害怕人。

佛把究暮鳥這段重新說完,是要讓弟子記住:牠不是只是「另找地方」,而是轉向不淨死屍作依止。

吾說比丘亦復如是。依惡不善穢汙之法。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

佛把究暮鳥喻直接落在修行者所依之法。

吾說比丘亦復如是。

比丘若前述那樣不守諸根、失去正念、藉說法求利並染著利養,就如究暮鳥一般。

依惡不善穢汙之法。

這裡特別用「依」字。

究暮鳥依死牛、死驢、死人聚處;相應地,比丘若以貪著利養等惡不善法作生活與內心依止,所依也已變得穢污。

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

這種穢污依止會滋養未來受有,成為煩熱苦報與生老病死之因。

是以比丘莫行如究暮。莫依非法以自存命。

佛再次明確禁止這種活命方式。

莫行如究暮。

不要像究暮鳥一樣,離開原有所依後轉而依附不淨之處。

莫依非法以自存命。

修行者不可依不如法的方法維持自身生活。

即使外在目的只是「生活需要」,也不能因此犧牲正念、戒行與清淨。

當淨身行。淨口.意行。住無事中。著糞掃衣。常行乞食。次第乞食。少欲知足。樂住遠離而習精勤。立正念.正智.正定.正慧。常當遠離。應學如是

佛對究暮鳥喻所給的正面修法,與前一喻再次完整重說。

當淨身行。淨口.意行。

首先讓身、口、意三業回到清淨。

不只是停止求利,而是整個行為、語言、心念都重新調整。

住無事中。

選擇少事少緣、適合修習之處安住。

著糞掃衣。

衣著以簡樸知足為原則,不讓衣物成為欲望所依。

常行乞食。次第乞食。

依序乞食,不因貪求美食或富家供養而選擇對象。

少欲知足。

少欲是減少想要,知足是對已得能安住,不讓心永遠不足。

樂住遠離而習精勤。

遠離不是逃避,而是在遠離中精進修學。

立正念.正智.正定.正慧。

正念防止忘失修行方向; 正智令身口意活動清楚明白; 正定使心安穩不散亂; 正慧使人如實辨別利養的過患與出離方向。

常當遠離。應學如是

最後再次勸令長久遠離染著,依此而學。

獺與究暮二喻到這裡共同完成。下一篇,佛將繼續解鷲鳥與食吐鳥兩喻:鷲鳥往來大墓、食死象死馬死牛死人之肉;食吐鳥則依著鷲鳥之吐食而活。佛將把它們分別對應到比丘如何藉入家說法得利,以及如何藉比丘尼入諸家說好說惡、受信施物轉與比丘而取得生活資具,進一步揭示修行人依他人關係曲折求利的另一種危險。

《今日修行觀照》

這兩個譬喻最值得警覺的地方,是「說法」本身並沒有保證清淨。

佛甚至明說:

「或佛所說。或聲聞所說。」

也就是說,內容可以完全正確。

可以引用佛語。

可以講得很好。

但如果真正目的是為了得到衣被、飲食、床褥、湯藥與生活資具,得到後又貪著不捨,那麼心仍然可能走入惡不善穢污法。

說對的話,不等於用對的心。

這個提醒其實不限於出家人。

任何人做善事、分享佛法、幫助別人,都可以問自己:

若沒有人讚歎,還願不願意做?

若沒有利益,還願不願意做?

若沒有名聲,還願不願意做?

若別人不知道是自己做的,心還歡不歡喜?

如果答案一直依賴外在回報,就表示善行中仍有一部分在求自己的利益。

另一個重要地方,是佛沒有只說「不要貪」。

而是給出非常完整的替代道路:

淨身。

淨口。

淨意。

少欲。

知足。

遠離。

精勤。

正念。

正智。

正定。

正慧。

《慧照心得》

讀獺與究暮二喻,最重的一句不是「莫行如獺」,也不是「莫行如究暮」,而是:

「莫依非法以自存命。」

這一句非常直接。

修行人也要生活。

也要吃飯。

也要有衣服。

也可能需要湯藥。

佛沒有否定這些生活資具。

真正的問題是:

為了得到它們,能不能犧牲修行?

如果答案是可以,那就已經本末倒置。

出家是用生命護持法,不是用法護持自己的生活享受。

這一點從「說法求利」特別容易看出來。

說法原本是利益眾生。

如果心慢慢變成:

說這樣的話,大家會喜歡。

講這種內容,供養會多。

到這一家,可以得到好的飲食。

到那裡,可以得到更好的資具。

那麼表面仍在說法,內在已經變了。

所以佛才先追到根本:

「不護於身。不守諸根。不立正念。」

問題不是最後才突然發生。

一開始失去守護,後面才一步一步走到染著利養。

正念失守之後,很多原本清淨的事情,都可能慢慢被欲望借用。

還有「不見災患」也很重要。

貪著最麻煩的地方,不只是貪。

而是貪到後來,覺得沒有問題。

覺得大家都這樣。

覺得自己只是正常受用。

覺得這些供養本來就是應得。

到了「不見災患」,修行就更難回頭。

所以佛給出的藥正好相反:

少欲。

知足。

遠離。

精勤。

正念。

正智。

正定。

正慧。

這不是一串漂亮名詞。

它們正是在一層一層拆掉利養染著。

少欲,讓想要變少。

知足,讓已得夠用。

遠離,減少刺激。

精勤,不讓遠離變成懈怠。

正念,讓心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正智,讓行為清楚。

正定,讓心不亂跑。

正慧,看見貪著真正的過患。

佛不是只叫人不要貪,而是教人建立一整套不必靠貪也能安住的生活。

這才是很深的地方。

下一篇鷲鳥與食吐鳥會再往前推一步。

尤其食吐鳥喻,不再只是自己直接入家說法求利,而會牽涉比丘尼入若干家說好說惡、受信施物後轉給比丘。

也就是說,求利的方法會變得更間接、更迂迴。

但佛看的仍然不是表面程序,而是最後是否仍以非法維持自身生活。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