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卷第一(14)〈寧臥洞燃鐵銅床上・不以犯戒之身受床榻臥具信施〉——(五)木積喻經第五
《中阿含經》卷第一(14)〈寧臥洞燃鐵銅床上・不以犯戒之身受床榻臥具信施〉——(五)木積喻經第五
世尊繼續以強烈的苦樂對照警策諸比丘。這一次,一邊是洞燃俱熾的鐵銅床,被人強迫坐臥其上;另一邊則是接受剎利、梵志、居士、工師信施的床榻臥具。現前看來,前者極苦、後者極樂;佛卻再次把衡量轉回沙門道與戒行,指出欲成無上梵行者,寧可承受熾熱鐵床之苦,也不可在犯戒、不精進、生惡不善法的情況下,以非梵行之身受用信施臥具。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於意云何。若有力士以鐵銅床洞燃俱熾。強逼使人坐臥其上。若從剎利.梵志.居士.工師受其信施床榻臥具。何者為樂
「世尊復告諸比丘曰」承接前面信施飲食的教誡,佛仍對諸比丘繼續發問。「於意云何」先讓比丘依當前苦樂作比較:一邊是被力士強迫坐臥在洞燃俱熾的鐵銅床上,一邊是接受剎利、梵志、居士、工師信施的床榻臥具。
鐵銅床本已堅硬,再加上「洞燃俱熾」,表示整張床熾熱燃燒;又不是自己選擇接觸,而是被「強逼」坐臥其上。另一邊則是供養而來的床榻臥具,使身體得以休息安住。佛先把兩種截然不同的身受並列,再進一步辨明修行人真正應重之處。
若有力士以鐵銅床洞燃俱熾。強逼使人坐臥其上。
「洞燃俱熾」表明熾熱遍及鐵床,「強逼」又使受苦者沒有退避餘地。坐與臥本來應是休息之姿,在這裡卻成為直接承受灼燒的劇苦。
若從剎利.梵志.居士.工師受其信施床榻臥具。何者為樂
床榻臥具本是使身體休息的資具,由施主以信心供養,自然被視為安樂。佛真正要辨別的,不是床榻本身可不可受,而是受者自身的戒行是否與信施相應。
佛先以熾燃鐵床之苦對照信施臥具之樂,使比丘先辨現前受,再轉入出家人是否堪受供養的深層警策。
時。諸比丘白曰。世尊。若有力士以鐵銅床洞燃俱熾。強逼使人坐臥其上。甚苦。世尊。若從剎利.梵志.居士.工師受其信施床榻臥具。甚樂。世尊
諸比丘依世尊所問回答:被強迫坐臥在洞燃俱熾的鐵銅床上,是極大的痛苦;接受剎利、梵志、居士、工師信施的床榻臥具,則是極大的安樂。
這個回答只依現前身受而作。灼熱鐵床使身體受苦,床榻臥具使身體休息,苦樂一望即知。佛接著要讓比丘明白,修行人的取捨若只停在「甚苦」與「甚樂」,還不足以衡量真正的因果輕重。
強逼使人坐臥其上。甚苦。
諸比丘沒有低估這種痛苦。正因承認它「甚苦」,後面世尊仍說寧可承受,才更加顯出犯戒失道之患的深重。
受其信施床榻臥具。甚樂。
床榻臥具使身得安,現前確是樂受。但佛要指出,若受者本身已失戒失行,這份安樂便不能單獨視為利益。
現前舒服與否不是修行人唯一的衡量;受用信施時,更須觀察自己是否真正守住沙門之道。
世尊告曰。我為汝說。不令汝等學沙門失沙門道。汝欲成無上梵行者。寧令力士以鐵銅床洞燃俱熾。強逼使人坐臥其上。彼雖因此受苦或死。然不以是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
世尊先把說法目的再次說明:「不令汝等學沙門失沙門道。」這一重教誡與前面木積、毛繩、利刀、鐵銅鍱、熱鐵丸的比較完全相續,都在守護出家人不因貪著受用而失去真正的沙門行。
「汝欲成無上梵行者」進一步指出修行志向。若真正以無上梵行為所求,寧可被強迫坐臥於洞燃俱熾的鐵銅床上。佛並未說這種苦輕微,而是明說可能因此受苦乃至死亡;然而不會因這件事本身,在身壞命終後趣至惡處、生於地獄。
我為汝說。不令汝等學沙門失沙門道。
整個比較的中心仍在「不失沙門道」。出家身分不是外在衣相而已,而要有相應戒行與精進來承擔。
汝欲成無上梵行者。寧令力士以鐵銅床洞燃俱熾。強逼使人坐臥其上。
「寧令」再次表明佛對兩種後果的輕重判定。即使鐵床灼身令人難忍,仍不可因貪求臥具安樂而犧牲梵行。
彼雖因此受苦或死。然不以是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
身體的苦最重可以到死亡,但佛清楚區分:這一身苦不因此招感惡趣。真正使人命終趣惡處的,是後面所說犯戒、不精進、生惡不善法等因緣。
欲成無上梵行者,寧受熾熱鐵床之苦,也不可為現前安適而失沙門道;身苦與惡業後報,輕重不可顛倒。
若愚癡人犯戒不精進。生惡不善法。非梵行稱梵行。非沙門稱沙門。從剎利.梵志.居士.工師受其信施床榻臥具。彼愚癡人因是長夜不善不義。受惡法報。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
佛轉而說真正危險的情況。此人先是犯戒、不精進,又生惡不善法;實際上已非梵行,卻仍自稱梵行;已失沙門行,卻仍稱自己沙門。在這種狀態下,又接受剎利、梵志、居士、工師信施的床榻臥具。
所以過失不在床榻臥具本身,也不在施主供養,而在受者自身已經名實不符。以沙門名義受人信施,卻沒有相應的戒行與精進,佛說這樣會形成長夜不善不義,受惡法報,身壞命終後趣至惡處、生於地獄。
犯戒不精進。生惡不善法。非梵行稱梵行。非沙門稱沙門。
這四層反覆出現在木積喻各重教誡中,是整體警策的根本。犯戒表示戒行失守,不精進表示修善退失,惡不善法生起,又以不相應的名稱自居,便形成沙門名與沙門行分離的狀態。
從剎利.梵志.居士.工師受其信施床榻臥具。
床榻臥具是施主以信心供養的資具。受者若真實修行,它便成為助道之緣;受者若失戒失行,仍享受信施安樂,就落入佛所嚴切警策的情況。
彼愚癡人因是長夜不善不義。受惡法報。
「長夜」再一次把眼前與長遠分開。鐵床之苦雖極劇烈,仍是一時身苦;犯戒失行而受施,則與長久不善不義相連,所受果報超越現前一時。
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
命終之後的去處,才是佛讓比丘真正警醒之處。不能因現在有舒適床榻,就忽略自身行為正在造作什麼因。
床榻臥具本可資身安住,若受者犯戒失行、名實相違,現前安適便不能遮蔽長夜惡報;受施之前,更須守住自身梵行。
是故汝等當觀自義.觀彼義.觀兩義。當作是念。我出家學。不虛不空。有果有報。有極安樂。生諸善處而得長壽。受人信施衣被.飲食.床褥.湯藥。令諸施主得大福祐。得大果報。得大光明者。當作是學
「是故」把前面兩種後果直接轉成修學要求。佛先教諸比丘「觀自義、觀彼義、觀兩義」:自身出家是否真實得益,施主是否因供養而得益,以及自他兩方面是否同時成就利益。
隨後佛教比丘當作是念:「我出家學。不虛不空。」既然已出家,就要讓修學真正有果、有報、有極安樂,並能生諸善處而得長壽。這與前面的「非梵行稱梵行、非沙門稱沙門」形成鮮明對照:真正的出家不能只保留名稱,而要有相應的修行結果。
最後,佛把衣被、飲食、床褥、湯藥四種資具全部說出。受人信施,不只求自己得用,也應令諸施主因供養而得大福祐、大果報、大光明。以「當作是學」收束,表明真正的回應不是口頭自責,而是實際修學。
是故汝等當觀自義.觀彼義.觀兩義。
自義、彼義、兩義同時具足,才是受信施時完整的觀察。自己修行不空,施主供養有福,兩邊都因法得到利益。
我出家學。不虛不空。有果有報。有極安樂。
這是出家人應常自念之語。所學若真實,就不只有衣相與名稱,而能在戒行、精進與善法中顯出實際果報。
受人信施衣被.飲食.床褥.湯藥。令諸施主得大福祐。得大果報。得大光明者。當作是學
床褥正是這一重教誡所對應的受用之一,佛又連同其他三種資具一併總攝。每一項供養都來自施主信心,受者應以真實修學使這份信心有所依止。
臥具雖使身安,真正的安穩仍在戒行不失;受施者若能真實修學,使自身不空、施主有福,才是床榻臥具成為助道資糧的正確因緣。
《今日修行觀照》
床榻臥具本來就是休息色身的資具,修道人也需要適當休息才能繼續修行。佛所警策的不是臥具本身,而是受用之時是否忘失沙門道。若戒行穩固、精進不退,臥具能資身助道;若犯戒失行,安適反而可能助長放逸。
因此,休息之時也可以反觀:「我出家學,不虛不空」是否真正落實。身體因臥具得以安歇之後,是否更能精進修學;施主的供養是否因受者真實修行而得福;自他兩義是否都沒有空過。
休息不是離開修行;受用臥具後若能身得安而道業增進,使信施成為助道因緣,才與佛所教「當作是學」相應。
《慧照心得》
讀到「鐵銅床洞燃俱熾」,很容易感受到佛教誡的嚴厲。坐臥本來是休息,若換成熾熱鐵床,連片刻安住都成劇苦;佛卻說,欲成無上梵行者寧可受此苦,也不要在犯戒失道之後安然享受信施臥具。
這使日常睡眠與休息也成為可觀照之處。床榻臥具不是理所當然,而是施主的信心所成。身體得到休息之後,是否把恢復的力量用回修行,便關係到這份信施是否真正成為助道因緣。
「我出家學。不虛不空」放在這裡格外有力量。不是只有說法、禪坐時才算修行,連一張床、一席臥具,也都在提醒受者:既受信施,就要使這一身真正用於梵行,使施者有福、受者有道。
一床一席亦是信施;身得安息之後,更應以戒行與精進回到修道,使安適不成放逸,使供養真正成為自他俱益之因。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