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世因本經》卷第一(32)〈果樹隨心出眾果・音樂樹出諸樂器任意歌舞受樂〉
《起世因本經》卷第一(32)〈果樹隨心出眾果・音樂樹出諸樂器任意歌舞受樂〉
鬱多囉究留人取用器物之後,又前往果樹與音樂樹。果樹枝條垂下,隨心生出種種果實,人們或食果肉,或搦取果汁而飲;飲食已畢,再到音樂樹林,樹枝垂下,生出眾多音樂器具。眾人隨所需要取而執持,樂器形貌微妙、音聲和雅,可以彈奏、舞蹈、歌唱;種種受樂完畢,各自隨所欲而去。
詣向果樹。到果樹已。為彼等故。果樹枝垂。為彼等故。彼之果樹出種種果。手所攬及。
詣向果樹。到果樹已。
眾人取用器物之後,便前往果樹。
「詣向」是前往,「到果樹已」則表明已經來到樹前。人物的行動由器樹轉到果樹,受用也從器物轉入飲食。
為彼等故。果樹枝垂。
眾人到來之時,果樹枝條為他們垂下。
枝條下降,使樹上果實接近人手。
彼之果樹出種種果。手所攬及。
果樹生出「種種果」,種類不只一種。
果實隨垂下的枝條來到手可以取得之處,「手所攬及」明說不必攀高,人伸手即可取到。
人至果樹,枝條即垂,種種果實也來到手邊;飲食所需直接現前而可取用。
彼等人輩。於彼樹下。隨所欲果稱意而取。
隨所欲果稱意而取。
鬱多囉究留人在果樹下,依自己所想要的果實取用。
「隨所欲果」說各人所需可以不同;「稱意而取」則說所取得的果與自己的心意相稱。
果樹雖出種種果,人並不是一概而取,而是隨所欲而取。
果實種類雖多,取用仍隨實際所欲;有所需要便取相應之果,不必把一切都取為己有。
取已或有食其果者。或有搦取其汁而飲之者。
或有食其果者。
取得果實之後,有人直接食用果實。
這是一種受用方式。
或有搦取其汁而飲之者。
另一些人則把果實搦取出汁液來飲用。
同一類果實,可以直接食,也可以取汁飲。
「或有……或有……」把兩種不同飲食方式分別說明。
果實可食,果汁可飲;所得雖同出於果樹,受用方式卻可依各自所需而不同。
食飲訖已。詣向音樂樹林。到彼林已。為彼等故。彼音樂林枝亦垂下。
食飲訖已。詣向音樂樹林。
吃果、飲汁完成之後,眾人再前往音樂樹林。
「訖已」表示飲食之事已經完成;一事既畢,才進入下一項受用。
到彼林已。為彼等故。彼音樂林枝亦垂下。
來到音樂樹林,樹枝也為他們垂下。
音樂樹林的枝條下降,使其中所出的樂器接近眾人。
飲食完成,再往音樂樹林;一項受用終了,另一項受用才隨之現前,前後次第分明。
為彼等出諸音樂器。手所攬及。彼等人輩。於彼樹間。各隨所須。眾音樂器取已執持。
為彼等出諸音樂器。手所攬及。
音樂樹為眾人生出各種音樂器具。
樂器隨垂枝來到手可取得的位置。
彼等人輩。於彼樹間。各隨所須。
眾人在樹間,各依自己實際所需要的樂器來取。
「各」表明每個人的需要可以不同;「隨所須」則直接以所需為取用準則。
眾音樂器取已執持。
選定所需樂器之後,便取下來拿在手中。
「取已執持」不是只觀看樂器,而是實際持取,準備使用。
樂器種類雖多,仍是各隨所須而取;需要何器便取何器,取後即持,不以多取為受用。
其形微妙。其音和雅。
其形微妙。
這些音樂器的形貌微妙。
「形」明指器物外在形制,所以先說其外觀之妙。
其音和雅。
樂器所出的音聲則和諧雅正。
一個說形貌,一個說聲音,器物的外相與所發之聲都分別具足美好之相。
樂器不只形貌微妙,所出的聲音也和雅;所見與所聞,二者都各有可喜之處。
欲彈則彈。欲舞則舞。欲歌則歌。
欲彈則彈。
想要彈奏,就彈奏樂器。
「欲」與「則」直接相應,所欲之事可以隨即而行。
欲舞則舞。
想要舞蹈,就隨意起舞。
所行不只限於樂器演奏,也包括身體舞動。
欲歌則歌。
想要歌唱,就可以歌唱。
彈、舞、歌三事依次列出,把音樂樹林中的受樂方式說得十分具體。
彈、舞、歌各隨所欲而行;受樂方式雖不同,都在當下自由選擇自己所欲之事。
如是受樂種種訖已。各隨所之。欲去則去。
如是受樂種種訖已。
經過取果、食飲、取樂器、彈奏、舞蹈、歌唱等種種受樂之後,這些事情便告完成。
「訖已」再次明白說出:受樂有開始,也有結束。
各隨所之。欲去則去。
種種受樂已畢,眾人便各自隨自己所要前往的地方而去。
「欲去則去」沒有說被留住,也沒有說必須繼續停留;想離開時,就可以離開。
受樂時隨意受用,受樂既畢便各自離去;得其所需而不滯留,整個受用次第至此自然收束。
###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段從果樹到音樂樹,幾個字很值得細看:「隨所欲果稱意而取」、「各隨所須」、「欲去則去」。
果實很多,卻是隨所欲而取;樂器很多,也是各隨所須而取。需要什麼,便取什麼;受用完成,也就離開。
日常生活若能如此,許多事情會簡單許多。面對物品、飲食與各種方便,可以先問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而不是因為眼前很多,就全部想要留下。
所需之物依需要而取,事情完成知道離開;取用有度、受用不滯,心便少一分被外物牽引。
### 《慧照心得》
讀到最後一句「各隨所之。欲去則去」,很有收束全段的力量。
前面一路說到香、衣、瓔珞、花鬘、器物、果實、音樂,受用非常豐富;可是走到最後,不是繼續抓取,而是「欲去則去」。
果樹下是「隨所欲果稱意而取」,音樂樹間是「各隨所須」。這些文字反覆顯出一件事:所需現前時取用,受用完成便停止。
對修學者來說,這種分寸很值得放在生活中。並不是一切都不要,而是需要時如實取用,不需要時不再多求;事情已畢,也不必一直停留其中。
能取所需,也能在事畢之後離開;受用而不滯著,正是日常最可反覆練習的分寸。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