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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4・起世經

《起世經》卷第四(11)〈第三死使見亡者送葬悲號・自有死法仍放逸終被擲入地獄〉

學僧 釋慧照

第二天使以病苦警示之後,閻魔王再以第三天使「死」教示罪人。死人被置於床上,以雜色衣覆身,送出聚落,眷屬圍繞,絕棄瓔珞、散髮坌土、號咷搥胸,種種悲聲充滿其間。閻魔王要罪人從別人的死亡回觀自己:自己同樣有死法,尚未免離,應趁尚在人間時修身、口、意善業。罪人仍承認,因放逸而從未如此思惟。閻魔王最後直指:惡業不是父母、兄弟姐妹、國王、諸天、先人、沙門或婆羅門所作,而是自己造作,自己承受。教示呵責結束後,守獄者執其兩足兩臂,使頭向下、足向上,遠遠擲入地獄。

時閻摩王次以如是第二天使。善加教示。呵責彼已。更以第三天使。善教示之。善呵責之。語言。汝愚癡人。汝昔人間作人身時。豈可不見第三天使世間出耶。答言。大天。我實不見。

第二天使「病」教示完畢,閻魔王再問第三天使。

更以第三天使。善教示之。善呵責之。

第三天使就是「死」。

罪人仍回答:

大天。我實不見。

但閻魔王接下來列出的,都是人間常見的死亡與送葬之相。問題依然不在世間沒有死亡,而在眾生雖然看見,卻沒有把死亡真正放回自己身上思惟。

第三天使早已在人間不斷出現;真正的問題,是眾生見他人死,卻沒有想到自己也同樣未離死法。

時閻摩王復告之言。汝愚癡人。在世間時。豈復不見若婦女身。若丈夫身。隨時命終。置於床上。以雜色衣。而蒙覆之。將出聚落。

閻魔王先從死亡最直接的形相說起。

若婦女身。若丈夫身。隨時命終。

不論男女,都有生命終了之時。

命終之後:

置於床上。以雜色衣。而蒙覆之。將出聚落。

身體被放在床上,以衣覆蓋,再被抬出聚落。

生前能自己行走、言語、作事;死亡之後,身體只能任人安置。

第三天使所示,是男女皆有命終之時;一旦死亡,身體只能被人覆衣、抬離聚落。

又作種種斗帳軒蓋。周匝莊嚴眷屬圍遶。絕棄瓔珞。舉手散髮。灰土坌頭。極大悲惱。號咷哭泣。

送葬之時,外在有種種莊嚴。

種種斗帳軒蓋。周匝莊嚴眷屬圍遶。

帳幕、車蓋與種種莊飾圍繞亡者,眷屬也聚集在旁。

但眷屬的情形卻是:

絕棄瓔珞。舉手散髮。灰土坌頭。極大悲惱。

平時的裝飾都捨棄,披散頭髮,灰土覆頭,表現出極大的悲苦。

並且:

號咷哭泣。

死亡不只改變亡者,也使周圍親人陷入哀痛。

亡者被送出聚落時,眷屬雖以種種儀式圍繞,內心卻陷入極大悲惱與哭泣。

或言嗚呼。或言多多。或言養育。舉聲大叫。搥胸哀慟。種種語言。酸哽楚切。汝悉見不。

悲傷不只是流淚,還化成種種哭喊。

舉聲大叫。搥胸哀慟。

眷屬高聲悲叫,捶胸哀慟。

又說:

種種語言。酸哽楚切。

聲音因悲痛而哽咽,言語極其淒楚。

閻魔王最後問:

汝悉見不。

這些死亡與哀送之相,罪人在人間其實都曾經見過。

送葬中的哭號、捶胸、哽咽與哀痛,都是第三天使在人間明白示現的警策。

答言。大天。我實見之。

罪人承認:

大天。我實見之。

前面回答「我實不見」,如今經閻魔王逐一說明,便承認自己確實見過死人與送葬。

所以真正欠缺的不是眼睛沒有看到,而是心沒有因此醒悟。

罪人確實見過死亡,只是所見沒有轉成對自身死法的覺察。

時閻摩王復告之言。癡人汝昔既見如此等事。何不自作如是思惟。我今亦有如是之法。我身亦有如是之事。

閻魔王把問題直接轉回罪人自身。

汝昔既見如此等事。何不自作如是思惟。

既然見過死亡,就應當想到:

我今亦有如是之法。我身亦有如是之事。

死亡不是只發生在別人身上,自己的身也同樣具有死亡之法。

看見亡者,真正應當生起的思惟,是「我身亦有死法,我也不能例外」。

我既未脫如是事者。我亦有死。亦有死法。未得免離。

閻魔王把第三天使的核心說得更明白。

我亦有死。亦有死法。未得免離。

不是將來也許會死,而是只要有此身,就具有死亡之法,尚未得免。

「未得免離」尤其重要:現在還活著,不等於已經離開死亡。

死亡不是遙遠別人的事情;此身本就有死法,而且尚未免離。

我今宜可作諸善業。若身若口若意善業。為我長夜得大利益得安樂故。

知道自己有死法之後,應當立刻回到身口意。

我今宜可作諸善業。若身若口若意善業。

死亡的警策,不是令人只生恐懼,而是提醒還活著時趕快修善。

目的仍然是:

為我長夜得大利益得安樂故。

讓未來得到長遠利益與安樂。

知道自己必死,就應趁生命尚在時修身口意善業,為長夜利益安樂積集善因。

爾時彼人答言。大天。我實不作如是思惟。何以故。以放逸故

罪人再次承認,自己從未如此思惟。

我實不作如是思惟。

雖然見過死亡,卻沒有想到自己也有死法。

原因仍然只有一個:

以放逸故

因為放逸,所以見老不思老,見病不思病,見死也不思死。

罪人見過死亡卻從不回觀自身,根本原因仍是放逸。

時閻摩王復告之言。癡人汝今既是放逸行者。以放逸故。不作善業。亦不為汝長夜利益長夜安樂故。聚集其餘身口意善。

閻魔王直接指出放逸帶來的缺失。

以放逸故。不作善業。

不是沒有善可以作,而是因為放逸,所以沒有真正去作。

又說:

亦不為汝長夜利益長夜安樂故。聚集其餘身口意善。

沒有為將來長遠利益安樂,去積集身、口、意的善業。

放逸使人不修善,也不為未來長夜利益安樂積集身口意善業。

是故汝今有如是事。謂放逸行。以放逸故。汝自造此惡不善業。

閻魔王把罪人眼前的苦報直接連回過去的放逸。

以放逸故。汝自造此惡不善業。

「自造」兩字很清楚。

不是環境替他造,也不是別人強迫他造,而是自己在放逸中造作惡不善業。

放逸不是沒有後果;任由身口意造惡,最後形成的惡不善業仍是自己所造。

汝此惡業。非父母作。非兄弟作。非姐妹作。非王非天亦非往昔先人所作。又非沙門婆羅門作。

閻魔王再一次排除所有可能推卸的對象。

非父母作。非兄弟作。非姐妹作。

不是父母兄弟姐妹所造。

也不是:

非王非天亦非往昔先人所作。

不是國王、諸天或先人所作。

甚至:

又非沙門婆羅門作。

沙門、婆羅門也不能替他造這份惡業。

自己的惡業不能推給父母親族、國王、諸天、先人或沙門婆羅門。

汝此惡業是汝自作。自聚集故。得此果報。汝還自受。

這幾句是第三天使教示的核心收束。

汝此惡業是汝自作。自聚集故。

惡業是自己造的,也是自己一點一點積集起來的。

所以:

得此果報。汝還自受。

當果報成熟時,仍由自己承受。

老、病、死三天使都在人間出現,本來可以成為止惡修善的提醒;若始終放逸,最後仍由自己受業果。

惡業自己造、自己聚集,果報成熟時也由自己受;三天使正是在果報未熟前一次次警示眾生。

時閻摩王。具足以此第三天使。教示呵責彼諸罪人。呵責訖已。飭令將去。

第三天使的教示到此完成。

具足以此第三天使。教示呵責彼諸罪人。

老、病、死三種警示已經逐一說明,罪人也已承認自己曾經看見,卻因放逸而沒有修善。

教示完畢後:

呵責訖已。飭令將去。

閻魔王命守獄者把罪人帶走。

第三天使教示呵責完畢後,罪人再不能把所受果報推給他人,隨即被命令帶往地獄。

時守獄者。即執罪人兩足兩臂。以頭向下。以足向上。遙擲置於諸地獄中。

守獄者立刻執住罪人的兩足與兩臂。

以頭向下。以足向上。

身體整個倒轉。

然後:

遙擲置於諸地獄中。

從閻魔王前被遠遠拋入諸地獄,真正進入後續受報之處。

三天使的教示全部結束後,罪人因自己所造惡業被守獄者倒提其身,遠擲入諸地獄中受報。

## 《今日修行觀照》

第三天使最直接的一句是:

「我亦有死。亦有死法。未得免離。」

我們常常知道人會死,卻很容易把「死亡」想成別人的事、以後的事。

看見送葬,感傷一下。 聽見親友離世,難過一下。 過幾天,又回到原來的放逸。

閻魔王真正要人思惟的,是:既然自己也有死法,那今天應該做什麼?

能修善,就修。 能止惡,就止。 能和解,就不要拖。 能護好身口意,就不要等明天。

死亡的警示,不是要人恐懼,而是要人珍惜尚能作主的現在;因為死法未離,所以今日的身口意更不能放逸。

## 《慧照心得》

送葬時的「舉聲大叫。搥胸哀慟」,人人看過。

但真正難的是:看見別人死,能不能想到自己也會死。

「我亦有死。」

這一句若真正放進心裡,很多執著都會變得不一樣。

有些惡念,不值得再養。 有些惡語,不值得再說。 有些善事,不值得再拖。

學僧讀至此處,更應提醒自己:修行不是等到生命剩下多少時才開始,而是只要還有今天,就要善用今天。

死亡不是最後才來的提醒;每一次見死,都是第三天使在告訴自己:生命有限,善業不可拖,放逸不可久。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