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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14・人本欲生經

《人本欲生經》卷一(8)〈不以色少色無量不色少無量為身・離身計則不復使結〉

學僧 釋慧照

前一篇說明:

少色可以被計作身。

色無有量可以被計作身。

不色少可以被計作身。

不色無有量也可以被計作身。

只要「自計為致身」,不論境界粗細、有色無色,都可能成為結使所依;身壞死後,仍有「復見身相像」的相續。

接下來,佛從相反方向說明。

若行道人不再以這些境界作身,不再墮入身計,那麼即使身壞死,也不再依原來的身見「復見身相像」。

最後每一類都歸到同一結果:

不使結。

關鍵因此不在境界有沒有出現,而在面對境界時:

還計不計身。

身幾因緣阿難為行道。色不行作身。阿難報。是法本從佛教。令亦從佛。願佛為說。佛說已弟子當受。令是說當為解利。佛告阿難。聽是受。是諦受。重受念。是當為說。如是賢者阿難從佛聞。佛便說是。

前面已經說了「為色作身」會如何形成結使。

現在轉到:

色不行作身。

也就是行道人不再從色上建立身見。

阿難仍然依前面的問法,請佛親自開示:

是法本從佛教。令亦從佛。願佛為說。

這裡一再出現同樣的問答形式,顯示阿難面對身見與解脫這類深法,不自行推演成自己的說法。

佛則再次提醒:

聽是受。是諦受。重受念。

要聽受。

要諦受。

還要反覆憶念。

因為「不以色作身」不是一句思想上的否定。

真正遇到身體、境界、禪定、廣大心境時,是否仍會在其中立一個「我」,才是實際修行處。

離身見不能只停在「我知道色不是我」;色境現前時若仍暗中計作自體,結使依然存在,因此必須反覆受持、在實際境界中照見。

或阿難為行道。或不為色作身。亦不為色計為身。亦不為色無有量。亦不為色少。亦不為色無有量計為身。

佛先總說行道人對色的態度。

不為色作身。亦不為色計為身。

不把色直接作為身。

也不在色上計立一個身。

這兩層都很重要。

第一層是不認定:

「色就是我。」

第二層是不再於色中尋找:

「哪一種色才真正是我。」

所以經文又說:

亦不為色無有量。亦不為色少。

少色不取。

無量色也不取。

境界小,不計身。

境界廣大,也不計身。

最後再說:

亦不為色無有量計為身。

就算色境極其廣大,仍然不把它計作身。

前一篇說的是:

境界變得更廣、更細,執著也可以跟著變得更隱微。

現在反過來說:

真正離身見,就不再依境界大小重新找一個「我」。

不為色作身,也不從少色、無量色重新安立身;境界可以有差別,心卻不再因境界粗細大小而建立自體。

彼阿難為行道。不少色為作身。亦不為計是身。現是阿難為行道。不為少色作身。亦不為墮是身。己壞死令不復見是身相像。不為是對行對如是是無有。

先從前一篇第一類「少色為身」反向說。

不為少色作身。亦不為墮是身。

行道人不把少色作身。

也不墮入這種身計。

這裡不是說少色境界本身一定要消失。

而是:

境界即使現前,也不再把它轉成「我」。

因此後面出現與上一篇完全相反的結果:

己壞死令不復見是身相像。

上一篇是:

計少色為身,身壞死後「復見身相像」。

現在則是:

不計少色為身,身壞死後「不復見是身相像」。

兩邊正好互相對照。

真正造成差別的,不是少色有沒有存在。

而是:

身計有沒有成立。

少色若不再被作為身,身壞時便不再依這個身計續現相像;斷相續的關鍵,在於不再把境界轉成自體。

齊是阿難。為行道。為不少色為身。亦不計為是身。齊是阿難為行道。為不少色為身不使結。

佛把第一類直接收束到「結」。

亦不計為是身。

重點還是「不計」。

不是壓制色。

不是排斥身。

而是不把它計成「是身」。

最後:

為不少色為身不使結。

不以少色作身,就不再由此使結。

這與前一篇:

「色少行為身。令結使。」

形成非常清楚的對照。

計身 → 使結。

不計身 → 不使結。

佛把解脫的方向說得非常直接。

結使是否續起,關鍵不在少色本身,而在心是否「計為是身」;不再計身,這一類結便失去依處。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為色無有量為身。亦不作色為身。現在是阿難為行道。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計是身。己身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不為是對如是如是是為無有是。

第二類,是無量色。

不為色無有量為身。亦不作色為身。

不把無量色當作身。

也不從色重新建立身。

這裡再次顯示:

境界廣大,不等於自體廣大。

境界再殊勝,也只是境界。

只要不拿它建立「我」,它便不必成為繫縛。

經文接著說:

亦不計是身。

真正決定性的仍然是這一句。

不計是身。

所以:

己身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

身壞後,不再依這個身見復現相像。

前後兩篇放在一起看,法義非常鮮明:

無量色被計作身,則續。

無量色不被計作身,則不由此續。

廣大境界若不被計作身,就不必成為生死相續的支點;真正要斷的不是無量色,而是依無量色建立「我身」的計著。

齊是阿難為行道。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身計。如是阿難齊是或為行道。不色無有量為身不使結。

佛把第二類也收到同一結果。

亦不墮身計。

「不墮身計」非常重要。

有些境界本身並沒有問題。

真正使行者落入繫縛的,是「墮身計」。

也就是心一碰到某種境界,就開始:

這是我。

這是我的真身。

這是我真正的存在。

現在則不再如此。

所以:

不色無有量為身不使結。

不以這一類境界作身,就不由此使結。

不墮身計,才是離結的要處;即使境界無量,只要不再拿來建立自我,就不能照原來方式成為結使所依。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為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現是阿難為行道。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己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不為是對如是如是是為無有是。

第三類轉到「不色少」。

不為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

前一篇說:

不色少也可以被執取為身。

現在則是:

即使進入不色少的境界,也不再於其中墮入身計。

這一點非常重要。

離開粗色,不等於自然解脫。

但同樣地:

不色境界本身也不是問題。

只要不計為身,就不必成為結。

所以佛再次說:

己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

不再依這個所計之身續現相像。

經文一再重複這個結構,是在讓修行者看清:

生死相續與「計身」密切相關。

不是境界細就一定續。

也不是境界粗就一定續。

有計則繫。

離計則解。

不色少雖比粗顯色境更微細,若不在其中墮身計,就不再由此形成後續身相;粗細不是關鍵,執取與否才是關鍵。

齊是阿難為行道。不為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如是阿難齊是為行道。不為不色少令不使結。

佛第三次收束:

不為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

不作身。

不墮計。

兩者相應。

不是嘴上說不作身,心裡卻仍偷偷認定:

「這才是真正的我。」

而是連身計本身都不起。

因此:

不為不色少令不使結。

不由此使結。

這裡已經可以看見很清楚的修行次第:

境界現前。

不拒絕。

不追逐。

不計身。

不墮身計。

結就少了依處。

不作身與不墮身計必須同時成立;外在口頭否定沒有用,內心真正不再認取,才是不使結的實際方向。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行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計是身。現是阿難為行道。不為不色阿難為身。亦不墮計為成身。己身壞死。如是身令不復見是計。不為是對如是如是是為無有是。

最後進到最細的一類:

不色無有量。

不行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計是身。

不把不色無量作為身。

也不墮入「這就是身」的計著。

到了這一層,最容易出現的危險,是境界愈細,心愈覺得:

「這應該就是最後的我。」

可是佛仍然不許在這裡停住。

不色無量仍不可計身。

再細,也依因緣。

再廣,也不能成為常住自體。

經文接著說:

亦不墮計為成身。

不墮入計著而成立一個身。

所以:

己身壞死。如是身令不復見是計。

身壞之後,不再依這一身計續現。

可見前一篇真正要破的,從來不是哪一個境界。

而是「計」。

現在真正要立的,也不是另一個更好的身。

而是:

不墮計。

到了不色無量這樣極細的所緣,佛仍不許建立「最後一個我」;只要不墮計成身,這一層身見就不能再成為後續相續的支點。

齊是阿難為行道。不行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計是身。齊是阿難為行道。不行不色無有量亦令不使結。

佛最後把第四類收束。

不行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計是身。

不色無量不作身。

不墮身計。

到最後:

不行不色無有量亦令不使結。

仍然是同一個結果:

不使結。

至此,與前一篇形成完整的正反對照。

前一篇是:

少色計身 → 令結使。

無量色計身 → 令使結。

不色少計身 → 令身使結。

不色無量計身 → 令不色為使結。

這一篇則是:

少色不計身 → 不使結。

無量色不計身 → 不使結。

不色少不計身 → 不使結。

不色無量不計身 → 不使結。

佛真正要顯出的不是四個境界,而是一條修行原則:

境界不是結的根本,計著才是;色與不色、少與無量都可以現前,若不作身、不墮身計,就不再由此使結。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一個問題:

自己是不是一定要用某一種狀態證明「我是誰」?

身體好時:

「這才是我。」

身體差時:

「我完了。」

心很清淨時:

「我現在修得很好。」

心散亂時:

「我是不是退步了?」

有特殊境界時:

「這一定代表我已經到某個層次。」

其實這些念頭都有一個共同點:

在境界上立「我」。

經文不是叫人否認身體。

也不是叫人否認禪定境界。

而是:

境界來,就知道境界。

身體變,就知道身體變。

心境變,就知道心境變。

不要多加一句:

「這就是我。」

可以再觀:

若今天身體不如昨天,真正痛苦的是身體本身,還是「我不能變」?

若某個清淨境界消失,真正失落的是境界消失,還是「我的成就不見了」?

看到這裡,就會慢慢懂得:

不墮身計。

境界可以變,色身可以變,心境也可以變;若不再用任何一個狀態證明「這就是我」,便是在日常中實際修習「不墮身計」。

## 《慧照心得》

前後兩篇放在一起讀,法義很完整。

上一篇反覆說:

計身。

這一篇反覆說:

不計身。

上一篇結果是:

令使結。

這一篇結果是:

不使結。

差別其實非常直接。

不是境界不同。

而是心對境界的態度不同。

同樣是色。

有人計作身,就成結。

有人不計作身,就不由此成結。

同樣是不色。

有人認為:

「這才是真正的我。」

於是仍然有身見。

另一個人如實知道:

這也只是依緣之境。

不立我。

便不由此使結。

這也提醒修行:

不能一直追求「最好的境界」,然後把解脫等同於得到那個境界。

因為就算真的有一個非常清淨、廣大、微細的境界,只要心說:

「這就是我。」

仍然落回原處。

真正的解脫方向,反而非常樸素:

境界來。

知道。

境界住。

知道。

境界變。

知道。

境界滅。

也知道。

但不必在其中建立一個我。

這樣讀,「己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就很有力量。

前面是因為計身,所以相續。

這裡是不計身,所以不再依原身計相續。

最後佛用「不使結」收束,法義非常清楚:

不是要找到一個不會消失的身。

而是不要再造一個必須永遠存在的「我身」。

前篇顯「計身則使結」,此處顯「不計身則不使結」;解脫不是尋得一個更殊勝的自我,而是色與不色、少與無量現前時,都不再於其中安立「我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