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欲生經》卷一(8)〈不以色少色無量不色少無量為身・離身計則不復使結〉
前一篇說明:
少色可以被計作身。
色無有量可以被計作身。
不色少可以被計作身。
不色無有量也可以被計作身。
只要「自計為致身」,不論境界粗細、有色無色,都可能成為結使所依;身壞死後,仍有「復見身相像」的相續。
接下來,佛從相反方向說明。
若行道人不再以這些境界作身,不再墮入身計,那麼即使身壞死,也不再依原來的身見「復見身相像」。
最後每一類都歸到同一結果:
不使結。
關鍵因此不在境界有沒有出現,而在面對境界時:
還計不計身。
身幾因緣阿難為行道。色不行作身。阿難報。是法本從佛教。令亦從佛。願佛為說。佛說已弟子當受。令是說當為解利。佛告阿難。聽是受。是諦受。重受念。是當為說。如是賢者阿難從佛聞。佛便說是。
前面已經說了「為色作身」會如何形成結使。
現在轉到:
色不行作身。
也就是行道人不再從色上建立身見。
阿難仍然依前面的問法,請佛親自開示:
是法本從佛教。令亦從佛。願佛為說。
這裡一再出現同樣的問答形式,顯示阿難面對身見與解脫這類深法,不自行推演成自己的說法。
佛則再次提醒:
聽是受。是諦受。重受念。
要聽受。
要諦受。
還要反覆憶念。
因為「不以色作身」不是一句思想上的否定。
真正遇到身體、境界、禪定、廣大心境時,是否仍會在其中立一個「我」,才是實際修行處。
離身見不能只停在「我知道色不是我」;色境現前時若仍暗中計作自體,結使依然存在,因此必須反覆受持、在實際境界中照見。
或阿難為行道。或不為色作身。亦不為色計為身。亦不為色無有量。亦不為色少。亦不為色無有量計為身。
佛先總說行道人對色的態度。
不為色作身。亦不為色計為身。
不把色直接作為身。
也不在色上計立一個身。
這兩層都很重要。
第一層是不認定:
「色就是我。」
第二層是不再於色中尋找:
「哪一種色才真正是我。」
所以經文又說:
亦不為色無有量。亦不為色少。
少色不取。
無量色也不取。
境界小,不計身。
境界廣大,也不計身。
最後再說:
亦不為色無有量計為身。
就算色境極其廣大,仍然不把它計作身。
前一篇說的是:
境界變得更廣、更細,執著也可以跟著變得更隱微。
現在反過來說:
真正離身見,就不再依境界大小重新找一個「我」。
不為色作身,也不從少色、無量色重新安立身;境界可以有差別,心卻不再因境界粗細大小而建立自體。
彼阿難為行道。不少色為作身。亦不為計是身。現是阿難為行道。不為少色作身。亦不為墮是身。己壞死令不復見是身相像。不為是對行對如是是無有。
先從前一篇第一類「少色為身」反向說。
不為少色作身。亦不為墮是身。
行道人不把少色作身。
也不墮入這種身計。
這裡不是說少色境界本身一定要消失。
而是:
境界即使現前,也不再把它轉成「我」。
因此後面出現與上一篇完全相反的結果:
己壞死令不復見是身相像。
上一篇是:
計少色為身,身壞死後「復見身相像」。
現在則是:
不計少色為身,身壞死後「不復見是身相像」。
兩邊正好互相對照。
真正造成差別的,不是少色有沒有存在。
而是:
身計有沒有成立。
少色若不再被作為身,身壞時便不再依這個身計續現相像;斷相續的關鍵,在於不再把境界轉成自體。
齊是阿難。為行道。為不少色為身。亦不計為是身。齊是阿難為行道。為不少色為身不使結。
佛把第一類直接收束到「結」。
亦不計為是身。
重點還是「不計」。
不是壓制色。
不是排斥身。
而是不把它計成「是身」。
最後:
為不少色為身不使結。
不以少色作身,就不再由此使結。
這與前一篇:
「色少行為身。令結使。」
形成非常清楚的對照。
計身 → 使結。
不計身 → 不使結。
佛把解脫的方向說得非常直接。
結使是否續起,關鍵不在少色本身,而在心是否「計為是身」;不再計身,這一類結便失去依處。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為色無有量為身。亦不作色為身。現在是阿難為行道。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計是身。己身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不為是對如是如是是為無有是。
第二類,是無量色。
不為色無有量為身。亦不作色為身。
不把無量色當作身。
也不從色重新建立身。
這裡再次顯示:
境界廣大,不等於自體廣大。
境界再殊勝,也只是境界。
只要不拿它建立「我」,它便不必成為繫縛。
經文接著說:
亦不計是身。
真正決定性的仍然是這一句。
不計是身。
所以:
己身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
身壞後,不再依這個身見復現相像。
前後兩篇放在一起看,法義非常鮮明:
無量色被計作身,則續。
無量色不被計作身,則不由此續。
廣大境界若不被計作身,就不必成為生死相續的支點;真正要斷的不是無量色,而是依無量色建立「我身」的計著。
齊是阿難為行道。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身計。如是阿難齊是或為行道。不色無有量為身不使結。
佛把第二類也收到同一結果。
亦不墮身計。
「不墮身計」非常重要。
有些境界本身並沒有問題。
真正使行者落入繫縛的,是「墮身計」。
也就是心一碰到某種境界,就開始:
這是我。
這是我的真身。
這是我真正的存在。
現在則不再如此。
所以:
不色無有量為身不使結。
不以這一類境界作身,就不由此使結。
不墮身計,才是離結的要處;即使境界無量,只要不再拿來建立自我,就不能照原來方式成為結使所依。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為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現是阿難為行道。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己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不為是對如是如是是為無有是。
第三類轉到「不色少」。
不為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
前一篇說:
不色少也可以被執取為身。
現在則是:
即使進入不色少的境界,也不再於其中墮入身計。
這一點非常重要。
離開粗色,不等於自然解脫。
但同樣地:
不色境界本身也不是問題。
只要不計為身,就不必成為結。
所以佛再次說:
己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
不再依這個所計之身續現相像。
經文一再重複這個結構,是在讓修行者看清:
生死相續與「計身」密切相關。
不是境界細就一定續。
也不是境界粗就一定續。
有計則繫。
離計則解。
不色少雖比粗顯色境更微細,若不在其中墮身計,就不再由此形成後續身相;粗細不是關鍵,執取與否才是關鍵。
齊是阿難為行道。不為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如是阿難齊是為行道。不為不色少令不使結。
佛第三次收束:
不為不色少為身。亦不墮身計。
不作身。
不墮計。
兩者相應。
不是嘴上說不作身,心裡卻仍偷偷認定:
「這才是真正的我。」
而是連身計本身都不起。
因此:
不為不色少令不使結。
不由此使結。
這裡已經可以看見很清楚的修行次第:
境界現前。
不拒絕。
不追逐。
不計身。
不墮身計。
結就少了依處。
不作身與不墮身計必須同時成立;外在口頭否定沒有用,內心真正不再認取,才是不使結的實際方向。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行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計是身。現是阿難為行道。不為不色阿難為身。亦不墮計為成身。己身壞死。如是身令不復見是計。不為是對如是如是是為無有是。
最後進到最細的一類:
不色無有量。
不行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計是身。
不把不色無量作為身。
也不墮入「這就是身」的計著。
到了這一層,最容易出現的危險,是境界愈細,心愈覺得:
「這應該就是最後的我。」
可是佛仍然不許在這裡停住。
不色無量仍不可計身。
再細,也依因緣。
再廣,也不能成為常住自體。
經文接著說:
亦不墮計為成身。
不墮入計著而成立一個身。
所以:
己身壞死。如是身令不復見是計。
身壞之後,不再依這一身計續現。
可見前一篇真正要破的,從來不是哪一個境界。
而是「計」。
現在真正要立的,也不是另一個更好的身。
而是:
不墮計。
到了不色無量這樣極細的所緣,佛仍不許建立「最後一個我」;只要不墮計成身,這一層身見就不能再成為後續相續的支點。
齊是阿難為行道。不行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計是身。齊是阿難為行道。不行不色無有量亦令不使結。
佛最後把第四類收束。
不行不色無有量為身。亦不墮計是身。
不色無量不作身。
不墮身計。
到最後:
不行不色無有量亦令不使結。
仍然是同一個結果:
不使結。
至此,與前一篇形成完整的正反對照。
前一篇是:
少色計身 → 令結使。
無量色計身 → 令使結。
不色少計身 → 令身使結。
不色無量計身 → 令不色為使結。
這一篇則是:
少色不計身 → 不使結。
無量色不計身 → 不使結。
不色少不計身 → 不使結。
不色無量不計身 → 不使結。
佛真正要顯出的不是四個境界,而是一條修行原則:
境界不是結的根本,計著才是;色與不色、少與無量都可以現前,若不作身、不墮身計,就不再由此使結。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一個問題:
自己是不是一定要用某一種狀態證明「我是誰」?
身體好時:
「這才是我。」
身體差時:
「我完了。」
心很清淨時:
「我現在修得很好。」
心散亂時:
「我是不是退步了?」
有特殊境界時:
「這一定代表我已經到某個層次。」
其實這些念頭都有一個共同點:
在境界上立「我」。
經文不是叫人否認身體。
也不是叫人否認禪定境界。
而是:
境界來,就知道境界。
身體變,就知道身體變。
心境變,就知道心境變。
不要多加一句:
「這就是我。」
可以再觀:
若今天身體不如昨天,真正痛苦的是身體本身,還是「我不能變」?
若某個清淨境界消失,真正失落的是境界消失,還是「我的成就不見了」?
看到這裡,就會慢慢懂得:
不墮身計。
境界可以變,色身可以變,心境也可以變;若不再用任何一個狀態證明「這就是我」,便是在日常中實際修習「不墮身計」。
## 《慧照心得》
前後兩篇放在一起讀,法義很完整。
上一篇反覆說:
計身。
這一篇反覆說:
不計身。
上一篇結果是:
令使結。
這一篇結果是:
不使結。
差別其實非常直接。
不是境界不同。
而是心對境界的態度不同。
同樣是色。
有人計作身,就成結。
有人不計作身,就不由此成結。
同樣是不色。
有人認為:
「這才是真正的我。」
於是仍然有身見。
另一個人如實知道:
這也只是依緣之境。
不立我。
便不由此使結。
這也提醒修行:
不能一直追求「最好的境界」,然後把解脫等同於得到那個境界。
因為就算真的有一個非常清淨、廣大、微細的境界,只要心說:
「這就是我。」
仍然落回原處。
真正的解脫方向,反而非常樸素:
境界來。
知道。
境界住。
知道。
境界變。
知道。
境界滅。
也知道。
但不必在其中建立一個我。
這樣讀,「己身壞死令不復見身相像」就很有力量。
前面是因為計身,所以相續。
這裡是不計身,所以不再依原身計相續。
最後佛用「不使結」收束,法義非常清楚:
不是要找到一個不會消失的身。
而是不要再造一個必須永遠存在的「我身」。
前篇顯「計身則使結」,此處顯「不計身則不使結」;解脫不是尋得一個更殊勝的自我,而是色與不色、少與無量現前時,都不再於其中安立「我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