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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14・人本欲生經

《人本欲生經》卷一(7)〈少色無量色不色少與不色無量・計身則死後復現相像而結使相續〉

學僧 釋慧照

前面佛已破除以痛為身、以身更痛為身、以痛法為身,乃至「不覺而有身」的種種身見。

接著,佛把觀察再推進到另一層:

即使不再執取「痛就是身」,行道人仍可能在「色」與「不色」上建立身見。

有的執取少色為身。

有的執取無量色為身。

有的執取不色少為身。

有的執取不色無量為身。

四種身見看似不同,根本都一樣:

仍在依某一種境界、某一種存在方式,建立「這就是我身」。

佛因此逐一說明:只要仍然計身,身壞死後便仍依這種計著而「復見身相像」,結使不能止息。

幾因緣阿難或為行道。為色作身。阿難報。是法本從佛教。令亦從佛。願佛為說。佛說已。弟子當受。令是說當為解利。佛告阿難。聽是受。是諦受。重受念。是當為說。如是賢者阿難從佛聞。佛便說是。

佛先提出新的問題:

幾因緣阿難或為行道。為色作身。

前面已處理「痛作身」。

現在進一步處理「色作身」。

也就是:

行道人如何在色法上建立身見?

阿難依舊不自行補說,而請佛開示:

是法本從佛教。令亦從佛。願佛為說。

佛又提醒:

聽是受。是諦受。重受念。

這顯示後面的法義不是只為分類而分類。

而是要讓行者真正看見:

只要還在色、不色、大小、無量等境界上建立身見,生死繫著就仍未斷。

從「痛作身」轉到「色作身」,佛繼續追查身見可能依附的地方;不只是感受會被認作我,連色與不色的種種境界,也可能被心拿來建立自體。

有阿難或為行道。為少色行為身。阿難或為行道。為不少色行為身。亦色無有量行為身。但為少不色行為身。或有阿難為行道。亦不為少色。亦不為無有量色亦不色少行為身。或有阿難為行道。亦不為少色。亦不為無有量色。亦不無有少色行為身。但為不色無有量行為身。

佛先列出四種計身方式。

第一種:

為少色行為身。

把「少色」計作身。

第二種:

亦色無有量行為身。

把無量色計作身。

第三種:

但為少不色行為身。

把不色少計作身。

第四種:

但為不色無有量行為身。

把不色無量計作身。

表面上,四種所依不同。

有色。

不色。

少。

無量。

但真正共同之處只有一個:

計身。

心仍在某個境界上說:

「這就是我。」

或:

「這就是我的身。」

所以佛真正要破除的,不是少色比較低、無量色比較高,也不是色較粗、不色較細。

而是:

無論境界粗細大小,只要被拿來建立固定自體,身見就仍在。

少色、無量色、不色少、不色無量只是四種不同依處;若心仍在其中安立「身」,就仍是身見。境界可以變細、變廣,執取若不變,結使仍不會斷。

彼阿難或為行道。少色行為身。現在阿難或為行道。少色行為身。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如是不為是對行對如是致亦如是。

先看第一種:

少色行為身。

行道人若把少色計為身,這個身見並不只停在現前一念。

佛接著指出:

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

身壞死後,仍會依所計身而復見相像。

也就是:

身見沒有隨肉身壞滅而止息。

它仍帶著方向。

仍帶著所計。

仍帶著相續力量。

這裡非常重要。

真正使生死延續的,不只是肉身有沒有。

而是:

計身還在不在。

只要仍認定「這就是我身」,即使現前身壞,計著本身仍可能令後續相續。

少色若被計作身,身壞之後這個計著並不自然消失,反而成為後續「復見身相像」的因緣;可見真正相續的關鍵,不只是色身,而是對身的執取。

齊是阿難或為行道。色少行為身。自方便計作。齊是阿難或為行道。色少行為身。自方計作。齊是阿難或為行道。色少行為身。令結使。

佛把第一類正式收到「結使」。

色少行為身。自方便計作。

「計作」兩字很關鍵。

這不是色自己宣告:

「我是身。」

而是心去計。

去安立。

去認定。

去執取。

色少行為身。令結使。

一旦計作身,便令結使相續。

所以真正要處理的不是色本身。

而是「計」。

色可以現前。

身可以現前。

但若不計為我,結使就少一個依處。

少色本身不是結使,將少色「計作身」才成為繫縛;佛把問題直接落在「自方便計作」,顯出身見是心對境界所作的認定與執取。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少色為作行身。但為色無有量計作為是身。現是阿難或為行道。色無有量為計作身。身已壞死令復現身相像如是不。為是對行對如是致亦如是。

第二種,是不以少色為身,而改以:

色無有量計作為是身。

境界變大了。

從少色,轉成無量色。

但根本問題沒有變。

還是在:

計作為是身。

於是佛仍然指出:

身已壞死令復現身相像

只要計身仍在,色身雖壞,後續相像仍會依此而現。

這裡正好破除一種很容易出現的誤解:

好像只要所執境界更廣大、更微妙、更高,就不是執著。

其實不是。

少色可以執。

無量色也可以執。

只要仍然說:

「這就是我。」

身見就沒有離開。

從少色轉到無量色,只是所依境界擴大,並不等於離身見;只要仍「計作身」,身壞之後相續的因緣依然存在。

齊是阿難或為行道。為計身色無有量。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令色無有量為身令使結。

佛再一次把問題落到結使。

為計身色無有量。

計身。

這才是核心。

令色無有量為身令使結。

把無量色計作身,同樣令結使。

境界再廣,不代表已經解脫。

只要心仍在其中建立自體,結使便繼續。

無量不等於無執;即使所緣廣大無邊,只要仍被認定為「我身」,就仍會令使結。修行不能用境界大小來判斷是否離著,而要看「計身」是否止息。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少色亦無有量色。計但為念少色為身。現在阿難或為行道。不色少為計身。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如是不為是對行對如是致亦如是。

第三種,不再落在有色境界。

而是:

不色少為計身。

從色轉到不色。

從較粗顯轉到較微細。

但心仍然做同一件事:

計身。

佛仍說:

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

也就是:

不色並不自動等於解脫。

離開粗色,也不等於離開我見。

若心仍把某種不色境界當作身,身見仍然相續。

這對修行很重要。

有時容易把「沒有色相」理解成「已經無我」。

其實經文沒有這樣說。

佛明白指出:

不色也可以成為執取。

從有色轉入不色,所緣雖更微細,若仍「計身」,後續相續照樣成立;離色不等於離我,真正要離的是對境界的身見。

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不色少自計為致身。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不色少令身使結。

佛把第三種也收到結使。

不色少自計為致身。

還是「自計」。

問題不是不色少本身。

是心把它計成身。

不色少令身使結。

一計身,結使便有依處。

因此無論粗色、細色、少色、不色,都不是解脫與否的決定點。

決定點仍然是:

有沒有執取為身。

不色少若被「自計為致身」,同樣成為結使所依;境界愈微細,身見甚至可能愈難察覺,因此更要直接觀察「是否仍在計我」。

彼阿難或為行道。亦不色少亦不色無有量。亦不無有色少亦不無有色無有量。為墮行身。現在阿難或為行道。亦不色少亦不色無有量。亦不無有色少亦不無有色無有量。為計墮身。

第四種更加細密。

前面的少色、無量色、不色少都不取。

但仍然:

為墮行身。

仍在某一行境中落入身見。

再說:

為計墮身。

「墮」在計身。

也就是:

前面幾種明顯的對象都不認作身了,心仍可能在更細的行境中建立一個「身」。

這顯示身見極其隱微。

它可以依粗顯色相。

也可以依廣大境界。

可以依不色。

甚至可以依更難言說的行境。

只要「計」還在,就沒有真正離開。

身見不一定只依明顯色相成立;即使前面幾種粗顯計著都捨離,心仍可能在更細的行境中「計墮身」。佛因此把觀照一路推到最隱微的自體執取。

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如是不為是對行對如是致亦如是。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不色無有量自計為致身。

這一類同樣有後續結果:

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

只要計身仍在,身壞之後仍會復見相像。

接著佛指出:

不色無有量自計為致身。

即使是不色無量,只要「自計為致身」,仍然沒有離開身見。

所以這一大段反覆說的,不是四種世界觀誰對誰錯。

而是在提醒:

任何存在狀態,只要被拿來當成自我,都會變成生死相續的支點。

不色無量看似已遠離粗重色身,但若仍「自計為致身」,身見依舊成立;真正的出離不是換到更細境界,而是不再於任何境界安立自我。

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令不色為使結。齊是阿難或為行道。自計為致身。

佛最後把四種計身統一收束。

令不色為使結。

不色也能令使結。

也就是:

不是只有色界有結使。

只要執取,無色、不色同樣可以成為繫縛。

最後一句:

自計為致身。

核心再次回到:

自計。

不是境界把人綁住。

是心把境界計作身。

所以前面四種看似不同:

少色。

無量色。

不色少。

不色無量。

其實都指向同一問題:

在境界上建立「我身」。

色與不色、少與無量都不是問題本身;真正令結使相續的是「自計為致身」。只要還在任何境界上建立自我,身見便仍有立足之處。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一個很細的習慣:

是不是會拿某一種狀態定義自己?

例如:

「我就是這種人。」

「我就是這個身體。」

「我就是這個情緒。」

「我就是這個修行境界。」

「我現在比以前清淨,所以這才是真正的我。」

甚至:

「我已經不執色了,所以我比較高。」

都可以觀。

經文提醒:

少色可以計身。

無量色可以計身。

不色少可以計身。

不色無量也可以計身。

所以問題不在所依境界粗或細。

而在:

心有沒有說「這就是我」。

今天若遇到一個很喜歡的狀態,也可以問:

如果這個狀態變了,自己是不是就很不安?

若答案是「是」,就要再看:

是不是已經把它計作身了?

若能看見:

這只是現在的色。

現在的心境。

現在的狀態。

因緣而有。

就不必再把它變成固定身份。

修行不在尋找一個更高、更細、更廣大的「我」,而在任何境界現前時都不再說「這就是我」;能少一次計身,就少一分結使所依。

## 《慧照心得》

這一篇很容易被讀成四種境界分類。

但真正重要的,不是記住少色、無量色、不色少、不色無量四個名稱。

而是反覆出現的兩個字:

計身。

以及:

結使。

只要計身,就有結使。

境界不同,結果卻一樣。

少色可以執。

無量色也可以執。

有色可以執。

不色也可以執。

所以修行最大的危險之一,就是把「境界提升」誤認成「執著已斷」。

境界可以變。

執取也可以跟著變得更細。

以前執身體。

後來可能執禪定。

以前執外相。

後來可能執清淨。

以前執一個粗重的我。

後來可能執一個「很會修行的我」。

看起來都變好了。

但若還有:

「這就是我。」

結使仍在。

經文又反覆說:

「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

這句很重。

它指出:

身見不是只影響現在心情。

它還與後續相續有關。

所以真正要斷的,不只是對現前身體的執著。

而是那個反覆「自計為致身」的力量。

若這個「計」不止,換多少境界都還是在生死裡。

若這個「計」能止,境界自然只是境界。

少色、無量色、不色少、不色無量,差別在所緣,根本問題卻同在「自計為致身」;修行若只換境界而不斷計著,結使只是換了依處,並未真正止息。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