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欲生經》卷一(7)〈少色無量色不色少與不色無量・計身則死後復現相像而結使相續〉
前面佛已破除以痛為身、以身更痛為身、以痛法為身,乃至「不覺而有身」的種種身見。
接著,佛把觀察再推進到另一層:
即使不再執取「痛就是身」,行道人仍可能在「色」與「不色」上建立身見。
有的執取少色為身。
有的執取無量色為身。
有的執取不色少為身。
有的執取不色無量為身。
四種身見看似不同,根本都一樣:
仍在依某一種境界、某一種存在方式,建立「這就是我身」。
佛因此逐一說明:只要仍然計身,身壞死後便仍依這種計著而「復見身相像」,結使不能止息。
幾因緣阿難或為行道。為色作身。阿難報。是法本從佛教。令亦從佛。願佛為說。佛說已。弟子當受。令是說當為解利。佛告阿難。聽是受。是諦受。重受念。是當為說。如是賢者阿難從佛聞。佛便說是。
佛先提出新的問題:
幾因緣阿難或為行道。為色作身。
前面已處理「痛作身」。
現在進一步處理「色作身」。
也就是:
行道人如何在色法上建立身見?
阿難依舊不自行補說,而請佛開示:
是法本從佛教。令亦從佛。願佛為說。
佛又提醒:
聽是受。是諦受。重受念。
這顯示後面的法義不是只為分類而分類。
而是要讓行者真正看見:
只要還在色、不色、大小、無量等境界上建立身見,生死繫著就仍未斷。
從「痛作身」轉到「色作身」,佛繼續追查身見可能依附的地方;不只是感受會被認作我,連色與不色的種種境界,也可能被心拿來建立自體。
有阿難或為行道。為少色行為身。阿難或為行道。為不少色行為身。亦色無有量行為身。但為少不色行為身。或有阿難為行道。亦不為少色。亦不為無有量色亦不色少行為身。或有阿難為行道。亦不為少色。亦不為無有量色。亦不無有少色行為身。但為不色無有量行為身。
佛先列出四種計身方式。
第一種:
為少色行為身。
把「少色」計作身。
第二種:
亦色無有量行為身。
把無量色計作身。
第三種:
但為少不色行為身。
把不色少計作身。
第四種:
但為不色無有量行為身。
把不色無量計作身。
表面上,四種所依不同。
有色。
不色。
少。
無量。
但真正共同之處只有一個:
計身。
心仍在某個境界上說:
「這就是我。」
或:
「這就是我的身。」
所以佛真正要破除的,不是少色比較低、無量色比較高,也不是色較粗、不色較細。
而是:
無論境界粗細大小,只要被拿來建立固定自體,身見就仍在。
少色、無量色、不色少、不色無量只是四種不同依處;若心仍在其中安立「身」,就仍是身見。境界可以變細、變廣,執取若不變,結使仍不會斷。
彼阿難或為行道。少色行為身。現在阿難或為行道。少色行為身。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如是不為是對行對如是致亦如是。
先看第一種:
少色行為身。
行道人若把少色計為身,這個身見並不只停在現前一念。
佛接著指出:
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
身壞死後,仍會依所計身而復見相像。
也就是:
身見沒有隨肉身壞滅而止息。
它仍帶著方向。
仍帶著所計。
仍帶著相續力量。
這裡非常重要。
真正使生死延續的,不只是肉身有沒有。
而是:
計身還在不在。
只要仍認定「這就是我身」,即使現前身壞,計著本身仍可能令後續相續。
少色若被計作身,身壞之後這個計著並不自然消失,反而成為後續「復見身相像」的因緣;可見真正相續的關鍵,不只是色身,而是對身的執取。
齊是阿難或為行道。色少行為身。自方便計作。齊是阿難或為行道。色少行為身。自方計作。齊是阿難或為行道。色少行為身。令結使。
佛把第一類正式收到「結使」。
色少行為身。自方便計作。
「計作」兩字很關鍵。
這不是色自己宣告:
「我是身。」
而是心去計。
去安立。
去認定。
去執取。
色少行為身。令結使。
一旦計作身,便令結使相續。
所以真正要處理的不是色本身。
而是「計」。
色可以現前。
身可以現前。
但若不計為我,結使就少一個依處。
少色本身不是結使,將少色「計作身」才成為繫縛;佛把問題直接落在「自方便計作」,顯出身見是心對境界所作的認定與執取。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少色為作行身。但為色無有量計作為是身。現是阿難或為行道。色無有量為計作身。身已壞死令復現身相像如是不。為是對行對如是致亦如是。
第二種,是不以少色為身,而改以:
色無有量計作為是身。
境界變大了。
從少色,轉成無量色。
但根本問題沒有變。
還是在:
計作為是身。
於是佛仍然指出:
身已壞死令復現身相像
只要計身仍在,色身雖壞,後續相像仍會依此而現。
這裡正好破除一種很容易出現的誤解:
好像只要所執境界更廣大、更微妙、更高,就不是執著。
其實不是。
少色可以執。
無量色也可以執。
只要仍然說:
「這就是我。」
身見就沒有離開。
從少色轉到無量色,只是所依境界擴大,並不等於離身見;只要仍「計作身」,身壞之後相續的因緣依然存在。
齊是阿難或為行道。為計身色無有量。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令色無有量為身令使結。
佛再一次把問題落到結使。
為計身色無有量。
計身。
這才是核心。
令色無有量為身令使結。
把無量色計作身,同樣令結使。
境界再廣,不代表已經解脫。
只要心仍在其中建立自體,結使便繼續。
無量不等於無執;即使所緣廣大無邊,只要仍被認定為「我身」,就仍會令使結。修行不能用境界大小來判斷是否離著,而要看「計身」是否止息。
彼阿難或為行道。不少色亦無有量色。計但為念少色為身。現在阿難或為行道。不色少為計身。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如是不為是對行對如是致亦如是。
第三種,不再落在有色境界。
而是:
不色少為計身。
從色轉到不色。
從較粗顯轉到較微細。
但心仍然做同一件事:
計身。
佛仍說:
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
也就是:
不色並不自動等於解脫。
離開粗色,也不等於離開我見。
若心仍把某種不色境界當作身,身見仍然相續。
這對修行很重要。
有時容易把「沒有色相」理解成「已經無我」。
其實經文沒有這樣說。
佛明白指出:
不色也可以成為執取。
從有色轉入不色,所緣雖更微細,若仍「計身」,後續相續照樣成立;離色不等於離我,真正要離的是對境界的身見。
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不色少自計為致身。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不色少令身使結。
佛把第三種也收到結使。
不色少自計為致身。
還是「自計」。
問題不是不色少本身。
是心把它計成身。
不色少令身使結。
一計身,結使便有依處。
因此無論粗色、細色、少色、不色,都不是解脫與否的決定點。
決定點仍然是:
有沒有執取為身。
不色少若被「自計為致身」,同樣成為結使所依;境界愈微細,身見甚至可能愈難察覺,因此更要直接觀察「是否仍在計我」。
彼阿難或為行道。亦不色少亦不色無有量。亦不無有色少亦不無有色無有量。為墮行身。現在阿難或為行道。亦不色少亦不色無有量。亦不無有色少亦不無有色無有量。為計墮身。
第四種更加細密。
前面的少色、無量色、不色少都不取。
但仍然:
為墮行身。
仍在某一行境中落入身見。
再說:
為計墮身。
「墮」在計身。
也就是:
前面幾種明顯的對象都不認作身了,心仍可能在更細的行境中建立一個「身」。
這顯示身見極其隱微。
它可以依粗顯色相。
也可以依廣大境界。
可以依不色。
甚至可以依更難言說的行境。
只要「計」還在,就沒有真正離開。
身見不一定只依明顯色相成立;即使前面幾種粗顯計著都捨離,心仍可能在更細的行境中「計墮身」。佛因此把觀照一路推到最隱微的自體執取。
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如是不為是對行對如是致亦如是。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不色無有量自計為致身。
這一類同樣有後續結果:
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
只要計身仍在,身壞之後仍會復見相像。
接著佛指出:
不色無有量自計為致身。
即使是不色無量,只要「自計為致身」,仍然沒有離開身見。
所以這一大段反覆說的,不是四種世界觀誰對誰錯。
而是在提醒:
任何存在狀態,只要被拿來當成自我,都會變成生死相續的支點。
不色無量看似已遠離粗重色身,但若仍「自計為致身」,身見依舊成立;真正的出離不是換到更細境界,而是不再於任何境界安立自我。
齊是阿難或為行道。令不色為使結。齊是阿難或為行道。自計為致身。
佛最後把四種計身統一收束。
令不色為使結。
不色也能令使結。
也就是:
不是只有色界有結使。
只要執取,無色、不色同樣可以成為繫縛。
最後一句:
自計為致身。
核心再次回到:
自計。
不是境界把人綁住。
是心把境界計作身。
所以前面四種看似不同:
少色。
無量色。
不色少。
不色無量。
其實都指向同一問題:
在境界上建立「我身」。
色與不色、少與無量都不是問題本身;真正令結使相續的是「自計為致身」。只要還在任何境界上建立自我,身見便仍有立足之處。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一個很細的習慣:
是不是會拿某一種狀態定義自己?
例如:
「我就是這種人。」
「我就是這個身體。」
「我就是這個情緒。」
「我就是這個修行境界。」
「我現在比以前清淨,所以這才是真正的我。」
甚至:
「我已經不執色了,所以我比較高。」
都可以觀。
經文提醒:
少色可以計身。
無量色可以計身。
不色少可以計身。
不色無量也可以計身。
所以問題不在所依境界粗或細。
而在:
心有沒有說「這就是我」。
今天若遇到一個很喜歡的狀態,也可以問:
如果這個狀態變了,自己是不是就很不安?
若答案是「是」,就要再看:
是不是已經把它計作身了?
若能看見:
這只是現在的色。
現在的心境。
現在的狀態。
因緣而有。
就不必再把它變成固定身份。
修行不在尋找一個更高、更細、更廣大的「我」,而在任何境界現前時都不再說「這就是我」;能少一次計身,就少一分結使所依。
## 《慧照心得》
這一篇很容易被讀成四種境界分類。
但真正重要的,不是記住少色、無量色、不色少、不色無量四個名稱。
而是反覆出現的兩個字:
計身。
以及:
結使。
只要計身,就有結使。
境界不同,結果卻一樣。
少色可以執。
無量色也可以執。
有色可以執。
不色也可以執。
所以修行最大的危險之一,就是把「境界提升」誤認成「執著已斷」。
境界可以變。
執取也可以跟著變得更細。
以前執身體。
後來可能執禪定。
以前執外相。
後來可能執清淨。
以前執一個粗重的我。
後來可能執一個「很會修行的我」。
看起來都變好了。
但若還有:
「這就是我。」
結使仍在。
經文又反覆說:
「己身壞死令復見身相像。」
這句很重。
它指出:
身見不是只影響現在心情。
它還與後續相續有關。
所以真正要斷的,不只是對現前身體的執著。
而是那個反覆「自計為致身」的力量。
若這個「計」不止,換多少境界都還是在生死裡。
若這個「計」能止,境界自然只是境界。
少色、無量色、不色少、不色無量,差別在所緣,根本問題卻同在「自計為致身」;修行若只換境界而不斷計著,結使只是換了依處,並未真正止息。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