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欲生經》卷一(2)〈愛生求利計欲而成慳家守護・守故刀杖鬥諍弊惡法俱起〉
前一篇由老死追到生,由生追到有,由有追到受,最後落到:
「愛因緣阿難為受。」
佛陀接著再往下展開,顯示「愛」並不只是內心一個喜歡的念頭。
愛若不被照見,會進一步成為求;求又帶來利、計、樂欲與發求;得到了,又不願放下,於是成為慳、成為家、成為守。
一旦有了「這是我的、不能失去」,守護便不再只是珍惜,而容易走向爭奪。
刀杖、鬥諍、欺侵、兩舌與種種弊惡,正是在這條因緣上逐步生起。
如是阿難為愛因緣求。求因緣利。利因緣計。計因緣樂欲。樂欲因緣發求。
佛從「愛」開始,首先說到「求」。
愛因緣求。
心一愛,便不只是停在喜歡。
它會往前走。
會想得到。
會想接近。
會想讓所愛成為自己能掌握的東西。
這就是「求」。
求因緣利。
求之後,便有「利」。
有所求,便希望有所獲。
有所得,心又開始衡量:
這個東西對自己有沒有利益?
能不能更多?
能不能留下?
利因緣計。
一旦有了利益,便開始「計」。
計較。
計算。
分別得失。
比較多少。
心不再只是單純接觸境界,而開始圍繞「我的利益」組織整個判斷。
計因緣樂欲。樂欲因緣發求。
計較之後,又生樂欲。
覺得此物可愛、可欲、值得追求。
樂欲再進一步,又發起新的求。
因此這不是一條走完就停止的直線。
而是一個會自我增長的循環:
愛而求。
求而得利。
得利而計。
計而樂欲。
樂欲又再發求。
愛一旦沒有被照見,便會從求而得利,從利生計,從計生樂欲,再由樂欲重新發求;欲望因此不只延續,還會在反覆追求中愈加牢固。
以往愛因緣便不欲捨慳。以不捨慳因緣便有家。以有家因緣便守。
前面的愛、求、利、計、樂欲,到了這裡開始變成更明顯的占有。
以往愛因緣便不欲捨慳。
「愛」走到後面,便成了不欲捨。
已經得到的,不想失去。
已經認作自己的,不願放下。
這就是「慳」。
慳的重點,不只是財物少給別人。
更深的是:
抓住。
不願捨。
害怕失去。
把所愛、所得、所計牢牢守住。
以不捨慳因緣便有家。
由不捨、由慳,進一步便有「家」。
這裡的「家」,已不是只有住處之義。
它顯出一個「我的領域」。
我的人。
我的物。
我的位置。
我的所有。
一旦「我的」愈來愈厚,守護的心也就跟著生起。
以有家因緣便守。
有家,就有守。
有所有,就怕失。
有界線,就怕人侵入。
所以「守」不是孤立產生。
它前面已有:
愛。
求。
利。
計。
樂欲。
不捨。
慳。
家。
一層一層累積到這裡。
愛若進一步變成「不欲捨」,便形成慳;慳又使「我的」愈來愈堅固,從而有家、有守。真正使心緊張的,常不是擁有本身,而是害怕失去所認定的「我所有」。
從守行本。阿難便有刀杖。從有刀杖。便有鬥諍言語上下欺侵若干兩舌多非。一致弊惡法。
到了「守」,因緣開始從內心占有走向外在衝突。
從守行本。阿難便有刀杖。
守護若只是照料,本不一定成惡。
但當守建立在強烈的「不欲捨慳」上,就很容易演變成:
為了保住自己的東西,而排拒別人。
為了防止失去,而準備對抗。
為了守住利益,而使用力量。
所以佛說:
由守,便有刀杖。
刀杖不是突然出現。
它是「我的不能被動」逐漸加重後的結果。
從有刀杖。便有鬥諍言語上下欺侵若干兩舌多非。一致弊惡法。
有了對抗,就有鬥諍。
鬥諍一生,語言也跟著變。
彼此壓制。
彼此爭高下。
欺侵。
兩舌。
種種是非。
最後不是只一件惡事,而是「一致弊惡法」。
也就是一整群弊惡法隨之生起。
這一段把世間很多衝突的根,看得非常深。
表面看是兩個人在爭。
再往前看,是守。
再往前,是家。
再往前,是慳。
再往前,是不捨。
再往前,是樂欲、計、利、求。
最後仍然回到愛。
刀杖鬥諍不是生死因緣之外的另一件事,而是愛、求、利、計、樂欲、不捨、慳、家、守一路推展後的結果;外在衝突的根,早已在內心占有與不捨時開始形成。
若阿難。本無有亦無所守。亦無有守。一切阿難無有守。為有刀杖鬥諍語言上下欺侵若干兩舌多非一致弊惡法不。阿難言不。
佛接著再次使用前一篇相同的方法:
反向驗證。
一切阿難無有守。為有刀杖鬥諍語言上下欺侵若干兩舌多非一致弊惡法不。
如果根本沒有「守」,後面的刀杖鬥諍還會不會生起?
阿難回答:
不。
這個回答使因緣關係更清楚。
不是說世間所有爭鬥都只有單一原因。
而是佛正在指出這一條具體的因緣:
當占有與守護成為執著,便會成為後面鬥諍的根。
若「守」這個條件沒有,依守而起的後續弊惡也就失去所依。
佛以「若無守,後面的鬥諍弊惡還會有嗎」來檢驗因緣,使行者不只看到衝突的表面,更能回頭找到衝突尚未發作之前的執取根源。
如是阿難。是從是發。是為本是為習是為因緣。刀杖鬥諍語言上下欺侵若干兩舌多非。一致弊惡法。從守故阿難便有刀杖鬥諍語言上下欺侵若干兩舌多非。一致弊惡法。
佛最後把這一段明白收束。
是從是發。是為本是為習是為因緣。
不是偶然。
不是突然。
也不是沒有前因。
有它的發起。
有它的根本。
有它的習。
有它的因緣。
而後面的刀杖、鬥諍、欺侵、兩舌與種種弊惡,都是依這條因緣而起。
從守故阿難便有刀杖鬥諍語言上下欺侵若干兩舌多非。一致弊惡法。
佛最後仍落在「守」。
守之前,是家。
家之前,是慳。
慳之前,是不欲捨。
不欲捨之前,是愛與欲。
所以要真正止息外在鬥諍,不能只等到刀杖已經舉起才處理。
修行要更早。
在愛成為求時就看。
在求成為計時就看。
在所得成為「我的」時就看。
在「我的」開始變成不能失去時,更要看。
因為後面的衝突,往往早在前面那一念「不能捨」中已經埋下。
外在鬥諍有其內在因緣:愛而求,求而利,利而計,計而樂欲,樂欲復發求,所得又不欲捨而成慳,由慳有家,由家而守,最後守護轉成刀杖與鬥諍。若能在前端照見不捨與占有,便是在弊惡尚未成形時截斷其因。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直接觀一件自己很在意的東西。
也許是一個物品。
一個位置。
一段關係。
一個觀念。
甚至一句「我是對的」。
先不急著判斷對錯。
只看:
愛之後,有沒有求?
求之後,有沒有開始在意得失?
有了利益之後,有沒有開始計較?
計較之後,有沒有更強的欲望?
得到之後,有沒有變成「不能失去」?
「不能失去」一出現,心是不是開始守?
有人碰到時,是不是立刻緊張?
被質疑時,是不是立刻想反擊?
這就是經文所說的因緣正在現前。
刀杖未必真的是武器。
一句尖銳的話,也可能已經是刀杖。
一個故意讓對方難受的表情,也可能已經是鬥諍。
一段在背後傳播的是非,也已經走到「兩舌多非」。
真正用功的地方,還是在更前面:
「不欲捨慳」是否已經生起?
若能在這裡看見,後面很多衝突就不必等到爆發才補救。
修行不是只在爭吵之後懺悔,而是在「我的、不能失去」剛生起時便照見;若能在慳與守尚未轉成對抗之前放下執取,便是在鬥諍尚未形成時斷其近因。
## 《慧照心得》
這一段把「愛」說得很深。
平常想到愛,容易只想到喜歡。
但佛一路往下說:
愛會求。
求會想得利。
有利就會計。
計了就會生樂欲。
樂欲又再發求。
接著就不想捨。
不想捨,就慳。
慳了,就有家。
有家,就守。
守到最後,竟然生出刀杖、鬥諍、欺侵、兩舌與種種弊惡。
所以真正可怕的,不一定是最後那一場爭執。
而是前面那一念:
「這是我的。」
再深一點:
「這個不能沒有。」
又再深一點:
「誰都不能碰。」
到這裡,心已經開始守。
外面的人只要稍微碰觸,裡面的瞋就很容易出來。
因此佛法不是只叫人不要打架、不要吵架。
而是把爭吵發生以前那條路全部照出來。
如果只是壓住最後的刀杖,前面的慳與守還在,因緣仍未真正解除。
所以讀到這裡,更應回頭看日常中那些很小的「不捨」。
有些事情明明可以放下,心卻一定要抓。
有些話明明可以不爭,心卻一定要贏。
有些利益明明已經足夠,心卻還想更多。
這些若不照見,就會一層一層走下去。
反過來說,如果能在「求」的時候就看見愛,在「計」的時候就看見貪,在「不欲捨」的時候就看見慳,後面的「守」便不必那麼重。
鬥諍也就少一分因。
佛把鬥諍一路追到愛與不捨,讓人看見外在衝突往往只是最後顯現;真正的修行,是在愛成求、求成計、計成慳、慳成守之前,一次次照見並捨離執取。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