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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13・長阿含十報法經

《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上(3)〈慧聞觀本三想三有三愛三惡根・三活向三痛而至不復學〉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上(3)〈慧聞觀本三想三有三愛三惡根・三活向三痛而至不復學〉

兩法以慧與解脫親證收束,舍利曰接著進入三法。這一組從事慧者、聞法經、觀本開始,進而辨別欲念、定不欲但念、亦不欲亦不念三種心向;又說欲有、色有、不色有,三愛、三惡與三善根,乃至定相、三活向、三痛,最後歸到「自證慧不復學」。法數雖由二增至三,方向仍然不離辨心、離惡、增善、修定與親證。

第一三法。行者竟無為事慧者。亦聞法經。亦當觀本

第一組三法,把行者趣向無為所依的三件事並列出來:事慧者、聞法經、觀本。

行者竟無為事慧者。亦聞法經。亦當觀本

「事慧者」先指出親近有智慧的人。

修行若只依自己的習氣判斷,很容易把錯誤當成正確;親近慧者,能使所學有所依止,也能在偏差時得到指正。

「聞法經」則是直接聽聞正法。

親近慧者而不聞法,仍不知應修何法;聞法之後,又要「觀本」,把所聞帶回根本處反覆觀察,不令法只停在耳中。

三者前後相應:親近慧者,得聞法經;聞法之後,再觀其本,使法義真正進入自己的心行。

親近慧者使所學有依,聞法使方向分明,觀本則令所聞深入;三者相續,才不使修行停在外聞。

第二三法。當思惟。欲念。定不欲但念。亦不欲亦不念

第二組三法轉入心念的觀察。

舍利曰列出「欲念」「定不欲但念」「亦不欲亦不念」三種情形,要行者加以思惟辨別。

當思惟。欲念。

「欲念」是心向欲而念。

念若與欲相應,便容易向所愛境追逐,令心被境牽引。

所以第一步不是急著壓住,而是先知道:現在這一念,是不是由欲推動?

定不欲但念。

第二種已不以欲為主,但仍有念。

也就是心雖不向欲境攀取,念的活動仍在。

這與第一種已有明顯差別:欲的推動減弱,而念尚未止息。

亦不欲亦不念

第三種進一步到既不欲,也不念。

由欲念,到不欲而有念,再到不欲不念,呈現心由染著、活動,逐步走向寂靜的差別。

三種心向由欲念而至離欲,再至不欲不念;修行要先辨心所處,才能知道所應離、所應進。

第三三法。可識。欲有。色有。不色有

第三組三法說「欲有、色有、不色有」。

這三者都以「有」為核心,分別指出眾生安住、流轉的不同層次。

可識。欲有。色有。不色有

「欲有」與欲相應,仍在欲境中受生、安住。

「色有」已離開粗重欲境,而仍有色相之有。

「不色有」則進一步離色,所住不以色相為依。

三種「有」雖粗細不同,都仍說「有」,表示仍有相應的存在與所住,尚未離開有的範圍。

欲有、色有、不色有雖層次不同,都仍屬「有」;知道其差別,是為了不把較細之有誤認為究竟無為。

第四三法。可捨。欲愛。色愛。不色愛

第四組與前面的三有直接相應。

有欲有,就有對欲的愛;有色有,就可能有色愛;乃至不色有,也可能成為所愛所著。

可捨。欲愛。色愛。不色愛

欲愛最容易看見,是對欲境的貪著。

色愛則是對色有、色境之愛。

「不色愛」更細,雖已離粗色,心仍可能愛著更細的存在。

因此舍利曰三者都說「可捨」。

不是只捨粗欲就已足夠,連較細的愛著也要辨識、捨離。

愛著不只在欲境;粗欲可愛,色有可愛,乃至不色有亦可愛。凡有愛取,仍是繫著,故皆應捨。

第五三法。可捨。本三惡。貪欲惡。瞋恚惡。愚癡惡

第五組直接指出「本三惡」:貪欲、瞋恚、愚癡。

本三惡。貪欲惡。瞋恚惡。愚癡惡

稱為「本」,表示這三種惡不是枝末小事,而是能帶動眾多不善的根本。

貪欲令心向境抓取。

瞋恚令心對違逆境排斥、敵對。

愚癡則使心不能如實知,不明白所作所行的過患與結果。

三者彼此又能互相助長:因癡而貪,因貪不得而瞋,瞋起時又更難如實知。

貪使心取,瞋使心拒,癡使心不明;三惡若在根處不除,身口意的不善便容易隨之而起。

第六三法。可增。無有貪欲本。無有瞋恚本。無有愚癡本

第六組與前三惡正好相對。

前面說「可捨」,這裡說「可增」。

所要增長的,就是無貪、無瞋、無癡三種善根。

無有貪欲本。無有瞋恚本。無有愚癡本

無貪,不讓心以取得為滿足。

無瞋,不讓心在違逆中走向敵害。

無癡,則使心逐漸能明辨法義與因果,不再被顛倒牽引。

修行不能只有「不要作惡」。

捨三惡之外,還要使相反的三種清淨根本逐漸增長,善法才真正有根。

斷惡之外還要增善;無貪、無瞋、無癡若漸成根本,身口意便有清淨所依。

第七三法。難受。相定相。定止相。定起相

第七組進入定的三種相:相定相、定止相、定起相。

這裡不只說「有定」,而是要辨別定中不同作用與階段。

相定相。定止相。定起相

「相定相」可從所取之相與定相應來理解:心有所緣,依相攝住。

「定止相」則顯示定中止息、安住的一面,使散動漸息。

「定起相」又指出定並非只有停止,也有從定中發起、轉起之相。

所以三者讓行者不把「定」理解成一個單一、僵住不動的狀態,而是有入、有止、有起的差別。

定有其所緣之相,有止息安住之相,也有從定中轉起之相;能辨三相,才能知道心在定中的實際狀態。

第八三法。可作。三活向。空。不願。不想

第八組說「三活向」:空、不願、不想。

這三個方向都在鬆離心對境界的執取,使修行不再被實有、所求與所取之相牢牢繫住。

三活向。空。不願。不想

「空」,使心不再把所緣執作固定實有。

「不願」,令心不再一味追求、企盼某種可得境界。

「不想」,則使心不再緊緊取著於所想之相。

三者共同把心從「有可執」「有可求」「有可取相」的方向轉開。

空使心不固執實有,不願使心不向所求攀取,不想使心不住於所取之相;三者皆把心導向離著。

第九三法。可識。三痛。樂痛。亦不樂亦不苦痛

第九組說「三痛」。

這裡的「痛」是古譯常用來表示感受的語詞。

舍利曰列出樂痛,以及「亦不樂亦不苦痛」,整體是在辨別感受的不同性質。

可識。三痛。樂痛。亦不樂亦不苦痛

樂痛,是令人感到樂的受。

「亦不樂亦不苦痛」則是不落在樂與苦兩邊的感受。

原文以「三痛」總稱,顯示行者應辨別感受的差別,不可一有受就立即隨受而轉。

感受若不能被看見,樂容易生貪,不樂容易生拒;能先知受,才有不被受牽走的可能。

受一生起就容易帶動愛憎;先識其為受、知其差別,便能在隨順之前多一分明覺。

第十三法。自證慧不復學。從本來。亦往生。爾無所應除。是為行者三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是有持慧意觀

第十組三法把整組修行帶到「自證慧不復學」。

自證慧不復學。

「自證慧」延續前面一法、兩法反覆出現的親證精神。

智慧不是只靠聽說,而要自己證知。

「不復學」則顯示所應學者已經成辦,不再只是處於學習、求證的階段。

從本來。亦往生。爾無所應除。

「從本來」「亦往生」把觀察伸向生命前後。

所應知的不只眼前一時,而是對生命來處、去處有所明了。

「爾無所應除」則顯示應斷、應除者已經沒有遺留,不再有尚待清除之法。

這和前面的「不復學」相應:不只是知道更多,而是所應修、所應斷已達完成。

是為行者三十法。

十組三法,共成三十法。

由親近慧者、聞法、觀本開始,到辨心念、知三有、捨三愛、斷三惡、增三善,再經定相、三活向、三痛,最後歸於自證。

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

舍利曰仍以如實、不惑、不倒作驗證。

法數雖增加,判準不變:不能偏離真實,不能由錯見顛倒所導。

是如是有持慧意觀

最後仍歸「持慧意觀」。

所聞三十法若沒有智慧觀察,就只是法數;能以慧持、以意觀,才真正成為修行。

三十法由聞慧、觀本而起,經離三愛、斷三惡、增三善、辨定與受,最後歸於自證慧與所應修斷的成辦;始終以如實、不惑、不倒為準。

## 《今日修行觀照》

三法最適合先從「貪欲、瞋恚、愚癡」觀自己。

今天若很想得到某件事,就先知道這是貪欲在動。

遇到不順而心中排斥,就知道瞋恚正在起。

若自己明明已被情緒帶走,卻仍認為「我完全沒有問題」,就要警覺愚癡可能正在遮住觀察。

看見三惡之後,不必只停在責備自己。

要轉向「可增」的三法。

貪起,就練習無貪;瞋起,就練習無瞋;看不明白,就回到聞法、觀本,使無癡增長。

修定時,也可注意「定止相」與「定起相」。

心安住時知道安住,從定中轉出時也清楚知道,不把某一個舒服狀態誤認為全部修行。

遇到樂受,更可以先知「這是受」。

先知道,再決定是否隨它走。

見貪則修無貪,見瞋則修無瞋,見癡則求明;定中知止起,受中知樂與中性,不讓所緣直接轉成執取。

## 《慧照心得》

三法讀下來,很明顯有一條從「聞」到「證」的路。

第一組先說事慧者、聞法經、觀本。

若沒有親近慧者、沒有聞法,很多時候連自己錯在哪裡都不知道。

但聞法之後不能停住,還要「觀本」。

這兩字很重要。

法聽得再多,都要回到根本觀行,看它是否真正照見自己的心。

到了三惡與三善,方向更加直接。

貪、瞋、癡要捨。

無貪、無瞋、無癡要增。

不是只把惡壓下去,而是要讓善的根真正長起來。

再看到「空、不願、不想」,又能感受到修行逐步從粗重的惡,走向更細的執取。

有時沒有明顯貪瞋,卻仍牢牢抓住一個見解、一個期待、一個心中所取之相。

這些同樣會使心不自在。

最後仍落在「自證慧不復學」。

前面的法都不是為了建立一套知識,而是為了有一天,所知成為所證,所應斷者真正斷,所應學者真正完成。

親近慧者而聞法,聞後回到本觀;捨貪瞋癡而增無貪無瞋無癡,再由定、離著與知受深入,終要使聞法成為自證之慧。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