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上(2)〈意念止觀名字癡愛乃至苦因度世・十種兩法歸慧與解脫〉
《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上(2)〈意念止觀名字癡愛乃至苦因度世・十種兩法歸慧與解脫〉
一法十種說畢,舍利曰接著進入「兩法」。每一項都以成對之法來指出修行所應具、所應增、所應知、所應捨,乃至所應親證。從意與念、止與觀開始,逐步說到癡與世間愛、不愧與不慚、生滅、苦因與度世之因,最後以慧與解脫收束,使兩法同樣歸向無為、離苦的方向。
第一兩法。行者竟無為當有意亦當念
第一組兩法是「意」與「念」。
前面一法已要求「意不離身」,到了兩法,舍利曰進一步把「意」與「念」並舉,作為行者趣向無為時不可缺少的兩種修行力量。
行者竟無為當有意亦當念
「有意」不是任由念頭四處奔走,而是心有所向、有所持。
「有念」則是不忘失所修,使心一次又一次回到正法與所行。
只有意而沒有念,心容易失去持續;只有念而沒有正確方向,也可能只是反覆記著某件事情。
兩者並行,才使修行既有方向,又不忘失。
意使心有所向,念使所修不忘失;欲趣無為,心既要有正向,也要能持續憶持不散。
第二兩法。可增行止亦觀
第二組兩法,是「止」與「觀」。
「止」使心安定,「觀」使心得以照見。二者不是互相排斥,而是要共同增長。
可增行止亦觀
止,讓散亂的意漸漸安住。
觀,則在心較安定之後,進一步照察所緣、身心與法義。
若只有止,心可能只是安靜;若只有觀而心不定,又容易被散亂牽動。
所以舍利曰說「可增行」,表示止與觀都要修,都要令其增長。
止令心安,觀令心明;安而不明仍不足,明而不安亦難深入,止觀相資才能使修行穩固。
第三兩法。當知名字
第三組兩法說「當知名字」。
「名」與「字」都與識別、稱說、分別有關;人對事物起名、立稱,由此才方便認識、說明、記憶。
當知名字
知道名字,不只是把名稱背熟,而是要知道名稱只是對所知之法所作的標示。
若執著名稱,就容易把字句當成實體;若完全離開名稱,又無從說明與學習。
因此「當知」的重點,是既能藉名而知法,又不被名相本身困住。
名字能幫助識別與說法,但修行不能止於名稱;能藉名知義而不執名,才不被字句遮住真實觀察。
第四兩法。可捨癡亦世間愛
第四組兩法,直接指出兩種應捨之法:癡與世間愛。
可捨癡亦世間愛
癡,使人不能如實知。
世間愛,則使人對可愛境、生處、所有與所欲產生留戀與取著。
一個使人看不清,一個使人捨不得。
癡在前,容易使愛被誤認為值得追逐;愛增長後,又讓心更難看清其中的繫縛。
癡遮智慧,世間愛生繫著;一是不明,一是不捨,二者若不離,心便難從世間取著中出離。
第五兩法。當除不愧不慚
第五組兩法是「不愧、不慚」,並且明說「當除」。
愧與慚能令人在作惡之前有所警覺;若失去愧慚,對不善便容易習以為常。
當除不愧不慚
「不愧」使人對自己的過失失去羞恥。
「不慚」則使人在正法、善人與應行之事前,也不再覺得自己有所不足。
兩者若俱失,犯錯後不改,作惡前也沒有警戒。
因此舍利曰不是只說「少一點」,而是說「當除」。
愧慚是止惡的內在防護;若對過失毫無羞愧、毫無警惕,不善便容易一再增長。
第六兩法。難定兩法不當爾爾
第六組說到「難定兩法」,並以「不當爾爾」指出其中有不應如此、不應隨順的一面。
難定兩法不當爾爾
「難定」顯出修行人在某些境界中,不能只憑一時感受立刻下判斷。
有些念頭看似合理,實際未必應行;有些事情當下覺得可取,後來才看見其中過患。
「不當爾爾」正是在提醒:不能因心裡一時認為「就是如此」,便立即隨順。
修行需要停下來辨別:這樣想、這樣說、這樣做,究竟是否相應正法。
遇到難以決定之處,不可只憑當下一念認定「就是如此」;須再觀察、再辨別,避免隨錯見而行。
第七兩法。當知當不爾爾
第七組承接前面「不當爾爾」,進一步說「當知當不爾爾」。
也就是不只知道什麼「應當如此」,還要知道什麼「不應如此」。
當知當不爾爾
修行中的智慧,不只是會選擇應做之事,也要懂得止住不應做之事。
「當」與「不當」如果混淆,精進越多反而可能離正道越遠。
所以這組兩法強調的是分辨。
什麼應進、什麼應止;什麼應持、什麼應捨;什麼應隨順、什麼不應隨順,都要清楚。
知「當」是知道所應修,知「不當」是知道所應止;能分清取捨,精進才不會走錯方向。
第八兩法。可求盡點。不復生點
第八組兩法把修行推向「盡」與「不復生」。
可求盡點。不復生點
「盡」是令應斷者走向止息。
「不復生」則更進一步,不只暫時壓住,而是使已盡之煩惱不再重新生起。
這兩層很不一樣。
有時煩惱暫時不起,只因外緣沒有碰到;一遇相同境界,又重新現前,這還不是「不復生」。
所以修行不只求一時安靜,而是要讓應斷之法真正走到盡處。
修行不只求煩惱暫息,更要使應斷者走向盡、不再復生;止息若不能穩固,遇緣仍會再起。
第九兩法。可識人本何因緣在世間得苦。亦當知何因緣得度世
第九組兩法非常明確:一邊是「在世間得苦」的因緣,一邊是「得度世」的因緣。
可識人本何因緣在世間得苦。
修行不能只說「人生很苦」,而要進一步識知苦從何來。
「何因緣」三字很重要。
苦不是沒有原因地突然出現,而有其所依、所生、所續的因緣。
若只厭苦而不知道苦因,就很難真正離苦。
亦當知何因緣得度世
同樣地,度世也有因緣。
不是單憑願望便能超越,而是要知道什麼法能令苦減、令染薄、令心離取。
所以這一組兩法把「苦」與「出苦」並列:一面知苦因,一面知度世因。
知苦還不夠,更要知苦因;求出離也不能只靠願望,還要知道什麼因緣真正能令心度世。
第十兩法。當自證慧亦解脫。是為行者二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證如有不惑不倒。是知有持慧意觀
第十組兩法,以「慧」與「解脫」收束。
前面從意念、止觀、捨癡愛、除不愧不慚,一路說到知苦因與度世因,最後不能只停在理解,而要「當自證」。
當自證慧亦解脫。
慧,要親自證知。
解脫,也要親自證知。
如果慧只停在別人說、經中寫,還沒有真正成為自己的智慧;如果解脫只是想像中的境界,也還不能說已經得到。
「自證」正是把整組兩法由聽聞推到親證。
是為行者二十法。
十組兩法,每組兩項,共成「二十法」。
這不只是數目上的二十,而是把十種成對的修行方向完整收攝。
是不非是不異。有證如有不惑不倒。
舍利曰再次確認所說不是非、不是異。
到了這一組,又特別說「有證如有」:修行要與真實相應,要有可親證之處。
「不惑不倒」則說明智慧一旦如實,便不被迷惑,不把顛倒當成正見。
是知有持慧意觀
最後仍回到「持慧意觀」。
所聞之法要以慧持,以意觀;知道什麼該修、什麼該捨,才能使兩法真正成為修行。
十組兩法由意念、止觀而起,經捨癡愛、辨當不當、知苦與度世因,最後親證慧與解脫;所修始終不離如實、不惑、不倒的智慧觀察。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先從「意亦當念」開始。
心現在有方向嗎?還是只是被事情推著走?
若心有方向,再看念能不能守住。知道要修是一回事,遇到境界時還記不記得,是另一回事。
再觀止與觀。
心太亂時,先讓它停下;心能停,再去看貪從哪裡起、瞋為什麼生、自己為什麼放不下。
若發現「癡」與「世間愛」,不要只責怪自己。
先看清:是哪一件事看不明白?是哪一個人、哪一種境界、哪一種得失讓心不願放下?
再用「當知當不爾爾」檢查自己的選擇。
這一句很適合在準備說話、決定事情之前先問:這件事真的應該如此嗎?還是只是習氣認為如此?
最後再看苦。
今天的苦,是從什麼因緣生的?若要離苦,又應具足什麼因緣?
先攝意念,再修止觀;見癡愛則捨,見不善則除,遇事辨當與不當,對苦則觀因,對出離則修因,最後使所知走向親證。
## 《慧照心得》
讀到兩法,比一法又更清楚看見「成對觀察」的重要。
意與念,不能只留一邊。
止與觀,也不能偏一邊。
知道苦因,也要知道度世之因。
最後更直接以慧與解脫作結。
這種成對的安排,很能幫助修行不落一邊。
有時只想修定,卻忘了觀;有時一直分析法義,心卻從來沒有真正安定。
有時知道世間愛應捨,卻沒有看到背後仍有癡;有時只希望離苦,卻沒有認真尋找苦是由什麼因緣生起。
「當知當不爾爾」也很值得放在心上。
修行不是凡事都說「可以」,也不是凡事都說「不可以」。
真正重要的是知道什麼應當、什麼不應當。
這需要慧。
而最後「當自證慧亦解脫」,又把整個方向拉回自己。
別人可以說法,經典可以指路,但慧不能由別人替自己證,解脫也不能由別人替自己得。
兩法教人不落一邊:意與念相持,止與觀相資,知苦亦知出苦,能捨所應捨、能辨所應行;最後慧與解脫都須由自己於法中親證。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