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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12・大集法門經

《大集法門經》卷下(7)〈慈悲喜捨無相決定各治所障・瞋害不喜欲貪取相疑惑由對治而出離〉

學僧 釋慧照

《大集法門經》卷下(7)〈慈悲喜捨無相決定各治所障・瞋害不喜欲貪取相疑惑由對治而出離〉

六種鬥諍根本說明煩惱與錯見如何使人走向對立,舍利子接著轉入「六種對治出離界」。這六種修法不是籠統說「不要起煩惱」,而是一一指出所治之心與相應對治:慈治瞋、悲治害、喜治不喜、捨治欲貪、無相治取相、決定治疑惑。修行由此變得非常具體:知道什麼心現前,就用相應法門使它失去生起之處。

復次六種對治出離界。是佛所說。謂有苾芻。作如是言。我修慈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慈心對治。我於瞋心。而悉能盡。為由如是慈心解脫觀故。所有瞋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慈心現前。是故瞋心不於是處有所生起。何以故。由彼慈心出離因故。

第一種以慈心解脫觀對治瞋心。

關鍵不只在「有慈心」,而在「發起精進慈心對治」。也就是說,瞋恚現前時,不任由它自行發展,而是主動令慈心現前。

我修慈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慈心對治。

先有「如實知」,再有「精進對治」。

若連自己正在起瞋都不知道,便談不上轉心;知道之後,才真正有可能把心由敵對轉向慈。

所有瞋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慈心現前。

這一句把對治說得很清楚。

慈心若真正現前,瞋心便沒有同時容受之處。不是一面維持強烈瞋恨,一面口頭告訴自己要慈悲,而是讓慈心實際佔據心的方向。

是故瞋心不於是處有所生起。何以故。由彼慈心出離因故。

慈不只是讓情緒柔和,而是能成為「出離因」。

從瞋恚中出離,正由慈心開始。

瞋心現前時,先如實知,再精進修慈;慈若真正現前,瞋便失去依處。

有苾芻。作如是言。我修悲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悲心對治。我於害心。而悉能盡。為由如是悲心解脫觀故。所有害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悲心現前。是故害心不於是處有所生起。何以故。由彼悲心出離因故。

第二種以悲心對治害心。

瞋是對境排斥,害則更進一步想使對方受損、受苦。對治害心,經文不是只說「停止傷害」,而是直接令悲心生起。

我修悲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悲心對治。

悲心以見苦、憫苦為方向。

當心真正願意眾生離苦,就很難同時希望對方受苦,因此悲與害的方向正好相反。

所有害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悲心現前。

害心的根本方向,是欲令對方受損;悲心的方向,則是願其離苦。

當悲心增長,原先欲損害他人的動力自然減弱。

由彼悲心出離因故。

悲心不是單純柔軟,而是實際能帶人離開害心。

害心要從根上轉,不只是克制動作,更要生起願眾生離苦的悲心。

有苾芻。作如是言。我修喜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喜心對治。我於不喜心。而悉能盡。為由如是喜心解脫觀故。所有不喜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喜心現前。是故不喜心不於是處有所生起。何以故。由彼喜心出離因故。

第三種以喜心對治不喜心。

「不喜」可由嫉妒、比較、見他人得利益而心不悅等情形生起。喜心則相反,能見他人善、見他人得樂而隨喜。

我修喜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喜心對治。

喜不是強迫自己裝作高興,而是要經由觀察與精進培養。

若見他人有善、有成就,心立刻轉入比較,就要知道「不喜心」已經生起;能知,才有可能改變。

所有不喜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喜心現前。

隨喜真正現前時,嫉妒與不悅便失去空間。

因為心已從「為什麼是他」轉向「見善而喜」。

由彼喜心出離因故。

喜心使人從比較、不悅中出離,也使自己不必因他人的善與樂而受苦。

見他人善而不喜,心便被比較繫住;能修隨喜,便能從嫉妒與不悅中出離。

有苾芻。作如是言。我修捨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捨心對治。我於欲貪之心。而悉能盡。為由如是捨心解脫觀故。所有欲貪之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捨心現前。是故欲貪之心。不於是處有所生起。何以故。由彼捨心出離因故。

第四種以捨心對治欲貪。

前面六法已說六捨行,這裡進一步明確指出「捨」對治欲貪。

我修捨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捨心對治。

欲貪的方向是抓取、佔有、留戀;捨的方向則是不偏取、不黏著。

因此,捨不是冷漠,也不是沒有感受,而是即使境界可愛,心也不必緊抓不放。

所有欲貪之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捨心現前。

若捨心現前,欲貪便不能同時佔據其心。

這和前面「悅意處」的修行彼此相應:可愛境仍可見、可聞,但不一定要由悅意再轉成貪取。

由彼捨心出離因故。

捨心真正的作用,是使心從欲貪中退開,不再被所愛境牽引。

欲貪以取為性,捨心則令心不取;境界雖在,心能不黏,便有出離。

有苾芻。作如是言。我修無相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無相心對治。我於取相之心。而悉能盡。為由如是無相心解脫觀故。所有取相之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無相心現前。是故取相之心。不於是處有所生起。何以故。由彼無相心出離因故。

第五種以無相心對治取相之心。

「取相」就是心抓住所緣的相,認定、執取,不願放下。無相心解脫觀則使心不再固著於所取之相。

我修無相心解脫觀。隨所作事。皆如實知。發起精進無相心對治。

取相往往很細。

不只外在色相可以被取,自己的見解、修行境界、對人的印象,都可能被心固定成一個「相」。

一旦取相,後面就容易生愛憎與執著。

所有取相之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無相心現前。

無相不是把一切都說成不存在,而是不再牢牢執取所現之相。

相可以現前,心卻不必被它定住。

由彼無相心出離因故。

由無相觀而離取相,心便少一層被境界束縛的因緣。

相可以被知,卻不必被取;無相心使所緣不再成為心的牢固執取。

有苾芻。作如是言。我修決定行。以決定法對治。我於疑惑之心。而悉能盡。為由如是決定行故。所有疑惑之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決定心現前。是故疑惑之心。不於是處有所生起。何以故。由彼決定心出離因故。如是等名為六種對治出離界。

第六種以決定行對治疑惑。

前面五障已把疑惑列為障礙之一。疑心若一直反覆,修行方向便難以穩定;決定行正是針對這一點。

我修決定行。以決定法對治。我於疑惑之心。而悉能盡。

「決定」不是固執己見,而是在法義已明、方向已正之後,不再被反覆疑懼拖住。

若應修而一直疑,應斷而一直猶豫,善法便很難成熟。

所有疑惑之心。無處容受。而但觀彼決定心現前。

決定心現前時,疑惑自然退開。

心由遲疑轉成明確,修行才能真正往前。

由彼決定心出離因故。

六種對治至此完整:慈治瞋、悲治害、喜治不喜、捨治欲貪、無相治取相、決定治疑惑。

不是把不同煩惱用同一方法硬壓,而是每一種心病都有相應法門。

對治要相應:瞋以慈離,害以悲離,不喜以喜離,欲貪以捨離,取相以無相離,疑惑以決定離。

如是等法。佛悲愍心。廣為眾生。如理宣說。而令眾生如說修習。行諸梵行。利益安樂天人世間

六種對治說完,舍利子再次回到佛說法的根本目的。

佛悲愍心。廣為眾生。如理宣說。

佛所宣說的對治法,不是抽象理論,而是依眾生實際煩惱而說。

有瞋就教慈,有害就教悲,有疑就教決定,正是「如理宣說」。

而令眾生如說修習。行諸梵行。利益安樂天人世間

知道對治方法仍不夠,還要「如說修習」。

若只是知道「慈能治瞋」,真正起瞋時卻不用慈,法仍停在知識;能在煩惱現前時實際轉心,才真正使法成為利益。

佛說對治法,是要眾生在煩惱現前時實際修習,使染心有出路,使梵行得以成就。

## 《今日修行觀照》

六種對治最適合拿來檢查當下。

若今天對某人起瞋,不必先分析很多,只看能不能在心中生起一點慈。

若已經希望對方倒楣、受苦,便知道不只是瞋,而是害心;此時要修的不是壓抑,而是悲——願對方離苦。

若看到別人得到好處而心裡不舒服,就修喜。

若遇到自己很想抓住的人、事、物,就修捨。

若一直被某個印象、某個看法、某種境界卡住,就觀察是不是已經「取相」。

若該做的事明明清楚,卻一直反覆懷疑,就要在正法基礎上建立決定。

不要只說「我有煩惱」,要看清是哪一種煩惱,再用相應法門對治;看得準,修得才有力。

## 《慧照心得》

六種對治出離界讀起來最清楚的地方,是它不含糊。

瞋就用慈。

害就用悲。

不喜就用喜。

欲貪就用捨。

取相就用無相。

疑惑就用決定。

這讓修行不再只是「心要清淨」這種籠統願望,而變成可以真正下手的法。

尤其每一種都反覆說「隨所作事。皆如實知」。

這一句很重要。

若連自己起的是瞋、害、不喜、欲貪、取相還是疑惑都看不清楚,就很容易用錯方法。

所以對治之前,先要如實知。

再來就是「發起精進」。

法不是知道就會自己生效。慈要修,悲要修,喜要修,捨也要修。無相與決定同樣需要反覆練習。

讀至此處,很能感受到佛法所說的「出離」不是逃離生活,而是在每一種煩惱真正生起時,找到相應的出口。

如實知是對治的起點,精進修是轉心的力量;每一種煩惱都有相應出路,能在心起之處正確用法,便是在當下修出離。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