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法門經》卷下(6)〈身語意慈如法受用淨戒離見成六離塵・作罪諂誑邪見不敬三寶成鬥諍根本〉
《大集法門經》卷下(6)〈身語意慈如法受用淨戒離見成六離塵・作罪諂誑邪見不敬三寶成鬥諍根本〉
前面由六處、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愛,一路說到六捨、六念與六行;接著舍利子把重點轉到僧眾共同修行中的清淨與和合。六離塵法從身、語、意行慈開始,再說如法受用、淨戒具足與離身見;六種鬥諍根本則反向指出,作罪、求人愛敬、不敬佛法、喜好鬥諍,以及諂誑、慳嫉、邪見等,如何成為僧眾不和的根源。
復次六離塵法。是佛所說。謂若苾芻。現住身業行慈。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有苾芻。現住語業行慈。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有苾芻。現住意業行慈。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
六離塵法先從身業、語業、意業行慈說起。
慈不是只留在心裡想著善意,而要具體落在身、語、意三處。身行若帶著慈,就不以行動損害他人;語業行慈,言語便不以傷害、挑撥為樂;意業行慈,內心也不住於瞋害。
現住身業行慈。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
「現住」指出不是偶爾起慈,而是當下安住於慈行。
又說「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顯示慈行不是臨時應對,而要從開始修梵行時便持續守護,使它不因境界變化而退失。
現住語業行慈。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
語業最容易成為和合或鬥諍的關鍵。
一句話若帶瞋、帶譏、帶挑撥,僧眾之間很快生隙;若語業以慈為本,言說便更能護持彼此。
現住意業行慈。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
身語之所以能真正清淨,仍要回到意業。
若外表和善,內心卻一直存有嫉妒、敵意與排斥,慈行仍不完整。
身行慈、語行慈、意行慈,三業都以慈相應,梵行才能由外而內堅固不壞。
有苾芻。如法受利。如法乞食。隨有所得如法而食。任持自行。遠離非法。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有苾芻。修淨戒行。不毀不缺。離諸過失。增益善力。隨諸所行。戒行具足。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
第四、第五種離塵法,分別落在受用與持戒。
出家生活不能離開衣食資具,但重點是「如法」:如法受利、如法乞食、如法而食。受用不是放縱享受,也不是隨意取求,而要讓資具真正成為修行所需,不令它反過來生出染著與非法。
如法受利。如法乞食。隨有所得如法而食。任持自行。遠離非法。
「隨有所得」顯示不強求、不貪取;「任持自行」則是在維持修行所需之中知足受用。
受用若離開如法,很容易由需要變成貪求;若能遠離非法,資具便只是資具,不再成為煩惱增長之處。
修淨戒行。不毀不缺。離諸過失。增益善力。
淨戒不只是「沒有犯大錯」。
經文進一步說「不毀不缺」「離諸過失」「增益善力」,表示戒行一面防止過失,一面增長善法。
隨諸所行。戒行具足。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
戒不是單獨一時守持,而要貫穿日常所行。
行住坐臥、受用資具、與眾相處,處處都應讓戒成為穩定依止。
受用若能如法,戒行若能不毀不缺,生活本身便可遠離染塵而增益善力。
有苾芻。不著身見。作出離想。求斷苦盡。隨諸所行。不住諸見。從初修習所有梵行。堅固不壞。如是等名為六離塵法
第六種離塵法直接轉入見地。
「不著身見」是關鍵。若仍把身心牢牢執為真實之我,即使外在持戒、行慈,也容易在「我」與「我所」上生出比較、護持與衝突。
不著身見。作出離想。求斷苦盡。
不著身見,修行方向便能從護我轉向出離。
「作出離想」不是逃避生活,而是知道真正所求在苦的止息,不再只求眼前順意。
隨諸所行。不住諸見。
不只不住身見,經文更說「不住諸見」。
若對自己的見解抓得太緊,即使談佛法,也可能由見生爭;能不住諸見,才有真正離塵的空間。
離塵不只在三業清淨、受用如法、戒行具足,也要離身見與諸見執著,才能真正朝向斷苦出離。
復次六種鬥諍根本。是佛所說。謂有一類補特伽羅。自樂作罪。又樂親近彼作罪人。常欲他人愛敬於己。有一類補特伽羅。自樂作罪。又樂親近彼作罪人。常欲他人愛敬於己。又復不尊敬佛。不尊敬法。不能觀法。
離塵法說完,舍利子立刻轉入六種鬥諍根本。
前兩類先抓住一個共同點:自己樂於作罪,也喜歡親近作罪之人,卻又希望別人愛敬自己。
自樂作罪。又樂親近彼作罪人。常欲他人愛敬於己。
這三件事放在一起,很清楚看出內外不相應。
一方面自己不離不善,另一方面又希望得到別人的尊敬。當「欲人愛敬」大於「願意改過」,衝突便容易生起。
又復不尊敬佛。不尊敬法。不能觀法。
第二類又加上不敬佛、不敬法、不能觀法。
沒有恭敬正法,就缺少反照自己的依據;不能觀法,也就難以知道自己所作所行是否已經偏離。
作罪而不願改,又求他人愛敬;若再失去敬佛敬法與觀法之心,鬥諍便更容易由自我執取而生。
有一類補特伽羅。自樂作罪。又樂親近彼作罪人。常欲他人愛敬於己。又復樂欲與僧鬥諍。有一類補特伽羅。具有諂誑慳嫉覆等諸隨煩惱。及身見邪見邊見見取不能遠離。
第三類比前面更進一步,直接「樂欲與僧鬥諍」。
當一個人不只作罪、求愛敬,甚至開始以鬥諍為樂,問題就不再只是個人煩惱,而會直接破壞僧眾和合。
又復樂欲與僧鬥諍。
「樂欲」兩字很重。
不是偶爾因誤會而爭,而是心裡習慣、甚至喜歡進入對立,於爭論中求勝、求顯、求他人服從。
第四類則直接指出內心煩惱與錯見。
具有諂誑慳嫉覆等諸隨煩惱。及身見邪見邊見見取不能遠離。
諂,是不直;誑,是欺偽;慳,是不捨;嫉,是不喜他善;覆,是遮掩己過。
這些隨煩惱若再與身見、邪見、邊見、見取相應,鬥諍便不只是情緒問題,而有更深的我執與錯見作根。
鬥諍若以諂誑慳嫉覆為心,又以身見邪見等為見地,言行便很容易偏離和合。
有一類補特伽羅。具身見等起顛倒心。又復不尊敬佛。不尊敬法。不能觀法。有一類補特伽羅。具身見等。起顛倒心。又復常樂與僧鬥諍。如是等名為六種鬥諍根本
最後兩類都以「具身見等。起顛倒心」為根。
身見一重,便很容易把事情都圍繞「我」來理解;再加顛倒,原本應放下的執取反而被當成合理。
具身見等起顛倒心。又復不尊敬佛。不尊敬法。不能觀法。
身見與顛倒若沒有正法校正,就更難自覺。
不尊敬佛法、不能觀法,等於失去反省與修正的依止。
具身見等。起顛倒心。又復常樂與僧鬥諍。
最後一類又把身見、顛倒與「常樂與僧鬥諍」連在一起。
當我執與錯見變得牢固,鬥諍就不再只是一次事件,而容易成為長期習慣。
六種鬥諍根本雖表現不同,核心多不離作罪不改、求愛敬、失敬正法、身見顛倒與樂於爭勝;若不從根處修正,和合便難成就。
## 《今日修行觀照》
與人相處時,可以先從三業行慈觀察自己。
身體有沒有用動作表達不耐?語氣有沒有帶刺?心裡是不是已經在排斥對方?若三業任何一處失去慈,後面的不和便很容易開始。
再看自己是不是「常欲他人愛敬於己」。
有時真正讓人不舒服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覺得「別人沒有尊重我」「沒有照我的意思」。一旦把愛敬看得太重,對方稍有不同意見,心就容易生瞋。
經文又把「不尊敬佛、不尊敬法、不能觀法」列入鬥諍根本。這也提醒,遇到衝突時不要只問「誰對誰錯」,而要先回到法上:自己的身口意是否如法?是否帶著諂誑、慳嫉、覆藏、邪見與我執?
想止息鬥諍,先從三業行慈、受用如法、守戒不缺、離身見下手;心若少一分求勝,和合便多一分可能。
## 《慧照心得》
讀到「六離塵法」與「六種鬥諍根本」前後相接,很容易看出它們其實互相照應。
前面先教怎麼離塵:身行慈、語行慈、意行慈,如法受用,淨戒具足,不著身見、不住諸見。
後面就直接指出,如果這些地方反過來,鬥諍便生。
不行慈,容易瞋;不如法受用,容易貪;戒行不具足,容易作罪;身見與諸見太重,便容易把自己放在最前面。
尤其「常欲他人愛敬於己」很值得觀照。
修行人若心裡一直在等別人尊敬、肯定、順從,便很容易把恭敬當成自己應得之物。一旦得不到,就覺得受傷、受辱,進而生出對立。
再加上「諂誑慳嫉覆」,鬥諍就不只是外面的衝突,而是內心早已有很多染污在推動。
所以真正的和合,不是大家表面不吵而已。
身語意有慈,如法受用,戒行完整,願意離身見、離諸見,這些才是和合真正的根基。
和合不是只靠忍住不爭,而是從三業行慈、戒行清淨、受用如法、離我見開始;鬥諍若要止息,必須先處理心中求愛敬、諂誑慳嫉與身見顛倒。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