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拘陀梵志經》卷下(2)〈於饒益生厭而損害不離・起慢自矜耽味簡別皆令勝慧不得出離〉
《尼拘陀梵志經》卷下(2)〈於饒益生厭而損害不離・起慢自矜耽味簡別皆令勝慧不得出離〉
上一篇,世尊指出:即使已來到如來或如來弟子面前請問,若一聞不合己見便生嫌恚、瞋惱與障礙,或在佛正說除疑時另以外論爭理,乃至明知有最上增勝功德卻仍不敬仰,這些都屬修行中的煩惱隨增。本篇繼續往更細處觀察:對真正有饒益之事反而生厭,對損害之事卻不生厭;又因修行而起慢相,自稱「我能修行」;乃至在飲食上隨順愛憎,喜則取著耽染,不喜仍有貪惜。佛陀最後明說,這樣的耽染會覆藏過失,使勝慧不得出離。
復次尼拘陀。有修行者。於饒益事。或生厭離。或損害事。不起厭離。汝等以是二事中。若於損害事。不生厭離者。尼拘陀。此即是為汝所修行煩惱隨增
世尊先說一種修行中的顛倒取捨。
對真正有饒益的事,反而可能生起厭離;對會造成損害的事,卻又不能生起厭離。
修行的問題,於是已不只在「做不做」,還在心究竟親近什麼、厭離什麼。
於饒益事。或生厭離。
「饒益」本是能帶來利益之事。
若對真正有益於修行、能令善法增長之事反而生厭,心的方向就已與應行之法相反。
不是有益之法本身有問題,而是自己的心不樂親近。
或損害事。不起厭離。
另一面則更加值得警惕。
對有損害的事,理應看見過患而生厭離;如果反而不厭、不捨,便表示心仍對損害之法有所黏著。
「不生厭離」不是單純沒有感覺,而是還不能真正放下。
汝等以是二事中。若於損害事。不生厭離者。
佛陀把兩種情形並列,但特別把重點落在「損害事不生厭離」。
因為只要對損害之法仍不肯離,修行即使外相存在,心仍會被不善方向牽引。
尼拘陀。此即是為汝所修行煩惱隨增
所以世尊直接判定:對損害之事不能厭離,本身就是煩惱隨著修行而增長的表現。
修行不只要知道什麼有益、什麼有害,更要讓心真正親近饒益、厭離損害;若知道有害而仍不肯離,煩惱便仍握著修行的方向。
復次尼拘陀。汝等修行。謂起慢相。有所表示。我能修行。尼拘陀此即是為汝所修行煩惱隨增
接著,世尊直接指出「慢相」。
修行本來是自己的行持;但一旦修行變成向外表示「我能修行」,心的重點便開始從法轉向「我」。
謂起慢相。
「慢相」不只是心裡偶然覺得自己不錯。
它已經形成一種可以被表現出來的自高之相。
修行於是開始帶著「我有、我能、我勝」的色彩。
有所表示。我能修行。
這一句把慢的內容說得很直接。
不是單純知道自己正在修,而是把「我能修行」拿來作為一種向外表示。
當「我能修」變成需要被人看見、被人承認的東西,修行便容易成為自我建立的資糧。
尼拘陀此即是為汝所修行煩惱隨增
世尊再次把這種「我能修行」的慢相,明確列入煩惱隨增。
所以修行是否增長,不能只看功課有沒有增加,也要看「我慢」有沒有一起增加。
能修行本來不是過失;把「我能修行」拿來建立自高、向外表示,才使修行轉成慢相的依處。
復次尼拘陀。汝等修行。或得珍妙飲食。耽著其味。而生簡別。我此所樂。我此不樂。若所樂者。我即可受。由是取著。隨生耽染。以耽染故。隱覆過失。是故勝慧。不得出離。
世尊接著從飲食說明另一種更細的取著。
若得到珍妙飲食,心便耽著其中滋味;一有耽著,就開始分別:這是我喜歡的;這是我不喜歡的。
喜歡的便接受;接受之後又生取著;取著再轉成耽染。
經文把這個次第說得非常清楚。
或得珍妙飲食。耽著其味。而生簡別。
問題不在「珍妙飲食」本身。
真正的問題,是心一遇可意滋味便耽著,並從耽著進一步生出簡別。
一旦心開始被味道牽引,飲食便不再只是資身之用,而成了愛憎分別的境界。
我此所樂。我此不樂。
這兩句把愛憎分別直接說出。
「我喜歡」與「我不喜歡」,看似只是普通選擇,但在本段修行脈絡裡,它們已成為取著的起點。
「我」一立,境界便被分成可愛與不可愛。
若所樂者。我即可受。由是取著。隨生耽染。
經文把心理次第再往下推。
因為喜歡,所以接受;因為接受而取著;因為取著,再生耽染。
「所樂」不是停在感受,而是一路發展成執取與染著。
以耽染故。隱覆過失。
一旦耽染,對其中的過失便不容易看見。
不是過失不存在,而是耽著把它遮住了。
心越愛著某種境界,就越容易替它辯護,也越難如實看見其中的過患。
是故勝慧。不得出離。
佛陀不是只說「吃好東西會有問題」,而是說:因耽染而覆藏過失,所以勝慧不能出離。
也就是說,真正被障礙的,是能如實辨明、超越染著的智慧。
愛著一深,過失一覆,慧便被障住。
從「耽著其味」到「生簡別」,再到「取著」「耽染」「隱覆過失」,經文完整指出愛著如何一步步遮蔽觀察,最後使勝慧不得出離。
所餘飲食。若不樂者。猶故貪惜。俛仰而捨。尼拘陀。此即是為汝所修行煩惱隨增
對喜歡的飲食,心會取著耽染。
那麼不喜歡的飲食呢?
世尊說,問題仍然沒有消失。
即使不樂,仍可能「貪惜」。
最後雖然捨棄,卻不是自在地捨,而是「俛仰而捨」。
這顯示愛著不只出現在「喜歡就拿」;即使面對不喜歡的東西,心仍可能因貪惜而不能乾脆放下。
所餘飲食。若不樂者。猶故貪惜。
「不樂」並不代表已經沒有貪。
經文特別指出:雖然不喜歡,仍然「貪惜」。
可見貪著未必只表現在追求可愛境;有時連自己並不喜歡的東西,也可能因不願捨、怕失去而產生黏著。
俛仰而捨。
最後還是捨了,卻不是輕安自在地捨。
「俛仰」呈現出一種遲疑、勉強、不乾脆的狀態。
心中仍有牽扯,所以雖然行為上放下,內心的貪惜並沒有真正止息。
尼拘陀。此即是為汝所修行煩惱隨增
因此佛陀仍說:這也是修行中的煩惱隨增。
喜歡的生取著;不喜歡的也仍貪惜。
只要心仍被愛憎與占有牽著走,修行就還沒有從飲食境界中真正得自在。
可意境中生耽染,不可意境中仍有貪惜,顯示問題不只在「喜不喜歡」,而在心仍被取著支配;真正出離,連捨也應不再被貪惜牽住。
## 《今日修行觀照》
本篇很適合觀察三件事:對有益之法的態度、對自己修行的態度、以及對可意境的態度。
第一,知道某件事對自己有益,卻總是排斥、不想做;知道某件事會傷害自己,卻又一直捨不得離開。
這就是經文所說:
於饒益事。或生厭離。或損害事。不起厭離。
第二,修了一點之後,心開始出現:「我很能修。」「我比以前厲害。」「別人應該知道我很精進。」
這就是「起慢相」。
第三,遇到喜歡的境界時,心開始簡別、取著、耽染;遇到不喜歡的境界時,表面想捨,內心仍有貪惜。
這說明真正要修的,不只是外在行為,而是愛憎背後那個抓取的心。
今日觀照,於有益之法不生厭,於損害之法學會厭離;修行有進步時不急著建立「我能修」;遇可意不可意境時,都看清取著是否正在生起。
## 《慧照心得》
讀這一篇,最值得反覆看的,是這句:
是故勝慧。不得出離。
前面只是從一點飲食滋味開始。
先是「耽著其味」。
然後:我喜歡這個;我不喜歡那個。
接著:喜歡的就取;取了就著;著了便染。
再往後,因為染著,就看不見過失。
最後竟然影響到:「勝慧不得出離。」
這讓學僧很受警醒。
真正障礙智慧的,未必總是很大的事情。
有時候只是心對一點滋味、一個喜好、一個習慣放不下。
只要心開始替所愛之物遮掩過失,慧就已經不容易如實看見。
而另一面也很細:
若不樂者。猶故貪惜。俛仰而捨。
原來不喜歡,也不一定代表沒有貪。
有些東西明明不喜歡,卻仍捨不得;有些關係明明帶來損害,卻仍不願離;有些習慣明知無益,卻還是反覆保留。
這正和本篇第一段「於損害事。不起厭離」前後相照。
修行若只是知道,而不能真正捨,還沒有走到出離。
修行的細處,在於讓心真正轉向饒益、遠離損害,不以「我能修」建立慢相,也不讓愛憎簡別遮覆過失;能看見取著,才能讓勝慧逐漸有出離之路。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