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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11・尼拘陀梵志經

《尼拘陀梵志經》卷上(6)〈裸身斷食麤食草衣等計為出離・佛判非究竟清淨但得修行少分〉

學僧 釋慧照

《尼拘陀梵志經》卷上(6)〈裸身斷食麤食草衣等計為出離・佛判非究竟清淨但得修行少分〉

上一篇,世尊已依尼拘陀自己的法教,把他所謂「修行」逐項說明:四戒具足之外,又有高處遊止、翹足而立、苦澀麤食、空地寂止、不去鬚髮、臥棘刺、繫著一處乃至一日三時沐浴等種種行法,最後總攝為「多種逼切苦惱。治療於身」。本篇進一步追問:這些修行若再加上裸露身體、限制乞食、長時斷食、食用麤惡之物、穿著草衣樹皮衣乃至鳥翅之衣,是否就能稱為真正的「出離」?佛陀最後明確判斷:這些並非究竟出離清淨,只是在修行法中得到少分。

云何是汝尼拘陀修行者。計為出離。尼拘陀。如汝所修出離行者。謂裸露身體。計得出離。

世尊開始從「修行」進一步問到尼拘陀所謂的「出離」。

前一篇只是列出種種苦身行法;到了這裡,問題更深一層:尼拘陀不只是把那些行持當作修行,而是進一步認為,藉由這些方式能夠「出離」。

最先提出的,就是裸露身體。

云何是汝尼拘陀修行者。計為出離。

「計為出離」是本篇理解的核心。

這裡的重點不只是做了什麼,而是尼拘陀如何判定那些做法的結果。

外在行法是一層;認為它已經等同出離,又是另一層。

謂裸露身體。計得出離。

尼拘陀把裸露身體直接納入「得出離」的修行方式。

因此佛陀後面所要檢驗的,不只是裸露本身,而是:僅憑這樣的外在苦行,是否真的就能得到出離清淨、最上潔白與真實。

本段由「修行」進一步進到「出離」的判定:尼拘陀不只實行苦身之法,更把裸露等外相直接計作出離;後文正要辨明,外在苦行是否真正等於內在清淨。

又於飲食事訖。舐手取淨。不受顰蹙面人及瞋恚面人所施飲食。不於街巷中食。不於刀杖兵器中住。

接著,經文轉入飲食與乞食方面的限制。

吃完之後「舐手取淨」;不接受面帶顰蹙或瞋恚之人所施的飲食;不在街巷中食;也不在刀杖兵器之中安住。

這些規範都被列入尼拘陀所計的出離之行。

又於飲食事訖。舐手取淨。

這一句描述的是飲食之後的行法。

吃完之後以舐手方式取淨,也被納入他們對自身生活方式的嚴格規制。

不受顰蹙面人及瞋恚面人所施飲食。

施食者若面帶顰蹙或瞋恚,便不接受其飲食。

這表示他們的乞食不只是「有食即受」,而是對施者當下的表情與態度也有所揀擇。

不於街巷中食。不於刀杖兵器中住。

飲食與居止的位置也受到限制。

不在街巷中食,也不在刀杖兵器之處安住,顯示其出離之行不只控制食物本身,也規定進食、居處與周遭環境。

尼拘陀所計的出離已深入日常飲食與居止:吃後如何取淨、接受誰的施食、在哪裡食與在哪裡住,都被納入外在行法的嚴格限制。

周行城邑。杜默不語。不說所從來。不說所向詣。不說所住止。不出違順語。不出多種語。亦無所說授。

接著說到言語。

行於城邑之中,保持杜默不語。

不說自己從哪裡來;不說將往哪裡去;不說住在何處;不說違逆或隨順之語;不說多種言語;也不作種種說授。

這裡的修行方式,是以極度收攝言語作為出離行的一部分。

周行城邑。杜默不語。

即使行走於城邑之中,也保持沉默。

這與卷首梵志眾「高舉其聲。發諸言論」形成不同景象;但本篇真正要辨別的仍不是「有沒有說話」本身,而是這種沉默是否已足以構成究竟出離。

不說所從來。不說所向詣。不說所住止。

連最基本的行程與住處,也不向人陳說。

這不是一般少語而已,而是把言語活動進一步限制到極少。

不出違順語。不出多種語。亦無所說授。

既不說違逆之語,也不說隨順之語,更不發種種言說。

這使「杜默」不只是暫時不語,而成為其所修出離行的一個明確形式。

尼拘陀所修把「少語」推到近乎全面杜默:來處、去處、住處乃至違順諸語皆不宣說;但言語停止是否等於心已出離,仍是後面佛陀真正要檢驗之處。

或受一家食。或受二家三家乃至七家食。或但受一家。不受餘家食。或一日不食。或二日三日乃至七日。或復半月一月不食。

經文接著把飲食限制推得更深。

有時只接受一家施食;有時依次接受二家、三家乃至七家;有時限定只受一家,其餘皆不受。

更進一步,還有整日不食、二日三日乃至七日不食,甚至半月、一月不食。

或受一家食。或受二家三家乃至七家食。

這裡顯示乞食本身也有固定數量與範圍。

受食不是任意,而是以家數作限制。

或但受一家。不受餘家食。

即使其他地方仍有飲食,也可能因自身規定,只接受一家而拒絕其餘。

這使限制不只在「吃多少」,還包括「從多少施主受食」。

或一日不食。或二日三日乃至七日。或復半月一月不食。

到了這裡,限制已進入長時間斷食。

從一天、數日到半月、一月,都被列入其出離修法之中。

這正顯示尼拘陀的出離觀,很大部分建立在對飲食與身體需求的強烈節制上。

從限制受食家數,到數日、半月甚至一月不食,尼拘陀所計的出離愈來愈集中於削減飲食與逼迫身體;修行強度增加,並不表示「出離」的判定已因此成立。

或於食中。不食其糗。不食其飯。不食豆及魚肉牛乳酥酪油及蜜等。不飲酒。不飲甘漿。不飲醋漿。但飲糠秕清潔之水。而為活命。

除了斷食之外,即使進食,食物種類也受到大幅限制。

不食糗;不食飯;不食豆;也不食魚肉、牛乳、酥、酪、油、蜜等。

飲品方面,也不飲酒、不飲甘漿、不飲醋漿。

最後只飲「糠秕清潔之水」以維持生命。

不食其糗。不食其飯。不食豆及魚肉牛乳酥酪油及蜜等。

這串列舉顯示,他們並非只是節食,而是主動排除大量一般食物。

食物種類愈來愈少,生活方式也愈來愈艱苦。

不飲酒。不飲甘漿。不飲醋漿。

飲用之物也同樣受限制。

各類飲品被逐項排除,使其飲食修行不只在量的減少,也包括種類上的嚴格節制。

但飲糠秕清潔之水。而為活命。

最後只以糠秕清潔之水維持生命。

「而為活命」點得很清楚:飲食已縮減到只是維持生命的最低需要,而非以滋味與享受為目的。

尼拘陀所計的出離,在飲食上由減量進一步走到減少種類,甚至只取能維持生命之物;但身體受用越少,是否就代表煩惱與執取越少,仍不能只由外相判定。

又常食菜。或食稊稗。或食瞿摩夷。或食藥苗藥根。或食乾生米穀。或食諸餘麤惡草菜。

經文又列出另一批日常所食之物。

常食菜;或食稊稗;或食瞿摩夷;或食藥苗、藥根;或食乾生米穀;又或食其他麤惡草菜。

這些都顯示飲食刻意取其粗劣、簡陋,不求豐美。

又常食菜。或食稊稗。或食瞿摩夷。

經文直接列出其所食之物。

這裡的重點,是這些食物同樣被納入苦行式的生活選擇,用以維持尼拘陀所計的出離之行。

或食藥苗藥根。或食乾生米穀。

即使是植物與穀物,也採取簡陋、未經豐厚料理的方式受用。

整體方向仍然是減少享受、增加粗苦。

或食諸餘麤惡草菜。

「麤惡」二字再次顯出此類飲食的特徵。

尼拘陀並非追求美味,而是刻意以粗劣之食作為修行的一部分。

本段所列食物雖各不相同,共同方向都是遠離豐美、偏取麤惡簡陋之物;苦食的程度很深,但佛陀後面仍要追問:這樣是否真的已達出離清淨。

或但著一衣。或著草衣。或著吉祥草衣。或著樹皮衣。或柴木為衣。或果樹皮為衣。

飲食之外,衣著也被納入出離修行。

有時只穿一衣;有時穿草衣;或吉祥草衣;或樹皮衣;甚至以柴木、果樹皮為衣。

從飲食到衣著,修行的共同方向仍是減少舒適、刻意取其粗苦。

或但著一衣。或著草衣。或著吉祥草衣。

衣服數量與材質都受到限制。

「但著一衣」顯出簡約;草衣、吉祥草衣則進一步遠離一般衣料。

或著樹皮衣。或柴木為衣。或果樹皮為衣。

衣著材料又從草進一步轉到樹皮、柴木等。

經文一路列舉,不是要讚歎材質有多特殊,而是在如實呈現尼拘陀所修的苦行強度。

飲食既取麤惡,衣著也轉向一衣、草衣、樹皮乃至柴木等粗苦形式;尼拘陀所謂出離,已全面落在減少身體舒適與增加外在苦行。

或以棄屍林中亂髮為衣。或以羊毛鹿毛鹿皮為衣或以底哩吒鳥翅為衣。或以鵂鶹翅為衣。如是等事。是汝尼拘陀修行者。計為出離之行。

最後,衣著方式更加特殊。

有以棄屍林中的亂髮為衣;有以羊毛、鹿毛、鹿皮為衣;也有以底哩吒鳥翅、鵂鶹翅為衣。

佛陀在此把前面所有行法作出總結:這些,正是尼拘陀修行者所「計為出離」的行法。

或以棄屍林中亂髮為衣。或以羊毛鹿毛鹿皮為衣

這些材料顯示,他們在衣著上同樣捨棄一般舒適形式,改採極為粗苦或特殊的材料。

或以底哩吒鳥翅為衣。或以鵂鶹翅為衣。

連鳥翅也被列為衣著材料。

至此,苦行已從裸身、乞食、斷食一路延伸到各種非常規衣著。

如是等事。是汝尼拘陀修行者。計為出離之行。

這一句是前半篇最重要的總攝。

佛陀把所有行法統一收回到一個關鍵詞:「計為出離。」

並不是說它們已經被佛陀確認為出離,而是尼拘陀修行者自己如此計度、如此認定。

從裸身、杜默、限制乞食、長期斷食、麤惡飲食直到草衣樹皮鳥翅之衣,佛陀一一列出後只作一個準確總結:這些都是尼拘陀修行者「計為出離」之行,真正是否出離,仍須接受下一步檢驗。

尼拘陀。此等所行。而還實得出離清淨邪。得最上潔白邪。得真實邪。得清淨真實中住邪。

列完所有苦行之後,世尊終於提出真正的判準。

不是問:苦不苦?嚴不嚴?別人做不做得到?

而是問:這些行為,真的能得到出離清淨嗎?真的能得到最上潔白嗎?真的能得到真實嗎?真的能住於清淨真實之中嗎?

此等所行。而還實得出離清淨邪。

「實得」二字很重要。

不是自己認為是出離就算出離,而是要問:實際上,是否真的得到出離清淨?

得最上潔白邪。得真實邪。

佛陀把判準再往深處推。

修行外相可以很嚴格,但究竟是否達到「最上潔白」與「真實」,不能只憑苦行形式決定。

得清淨真實中住邪。

最後問的甚至不是一時清淨,而是能否真正住於清淨真實之中。

這已經把修行判準從外在苦行,完全拉回實際所得。

佛陀真正檢驗的不是苦行有多艱難,而是它是否「實得」出離、潔白、真實與清淨真實中住;外在形式再嚴苦,也不能取代對修行結果的檢驗。

時尼拘陀梵志白佛言。如是如是。沙門瞿曇。我此修行。是得出離清淨。得最上潔白。及得真實。得清淨真實中住

尼拘陀的回答非常堅定。

他連說:「如是如是。」

也就是完全肯定世尊所問的那些結果。

在尼拘陀看來,自己的這些修行:確實能得出離清淨;確實能得最上潔白;確實能得真實;也確實能住於清淨真實之中。

如是如是。沙門瞿曇。

尼拘陀沒有猶豫。

前面列舉那麼多苦行,他對自己的修行仍有高度確信。

我此修行。是得出離清淨。得最上潔白。及得真實。得清淨真實中住

這一句把尼拘陀的自我判定完整說出來。

後面佛陀的回答,正是直接針對這四層自我判定逐一否定。

尼拘陀並不只是認為這些苦行「有幫助」,而是明確認定它們已足以達到出離清淨、最上潔白與真實;佛陀接下來正要辨明,這種自我判定是否成立。

佛告尼拘陀梵志言。尼拘陀。汝所修行。如是等事。非為出離。非得出離清淨。非得最上潔白。非得真實。非得清淨真實中住。但於修行法中。而得少分。

佛陀的判斷在這裡非常明確。

前面那些行法:不是究竟出離;不能因此就說已得出離清淨;不能因此就說已得最上潔白;不能因此就說已得真實;也不能因此就說已住於清淨真實。

但佛陀並沒有說它們完全一無所得。

最後留下了一句很重要的限定:「但於修行法中。而得少分。」

非為出離。非得出離清淨。

這是對尼拘陀「計為出離」最直接的否定。

外在苦行可以稱作某種修行,但不能因此直接等同真正出離。

非得最上潔白。非得真實。非得清淨真實中住。

佛陀進一步否定尼拘陀所自認的究竟性。

問題並不是這些行法毫無任何修行成分,而是它們尚不足以達到尼拘陀所宣稱的最高結果。

但於修行法中。而得少分。

這一句尤其不能省略。

佛陀不是全盤說「毫無所得」。

而是明確承認:在修行法中,可以得到「少分」。

但少分就是少分,不能把它提升成究竟出離、最上潔白與真實。

佛陀的判定既不全盤抹殺,也不縱容誇大:種種苦行在修行法中可以有「少分」所得,但若把少分認作究竟出離與真實,就是把修行階段錯認成最終成就。

尼拘陀梵志白佛言。沙門瞿曇。如汝所說。雖為甚善。然我此修行。是得最上出離。是得真實。是得無上

即使佛陀已經明確指出「但於修行法中。而得少分」,尼拘陀仍沒有放下自己的判斷。

他先承認:佛陀所說「甚善」。

但緊接著又轉回自己的立場:自己的修行仍是最上出離;仍是真實;仍是無上。

如汝所說。雖為甚善。

尼拘陀不是完全拒絕佛陀。

他甚至承認世尊所說甚善。

但「聽見善說」與「真正放下舊見」之間,仍有一段距離。

然我此修行。是得最上出離。

一個「然」字,把他重新拉回自己的原判斷。

佛陀說只是少分;尼拘陀卻仍認定是「最上出離」。

這正顯示根深蒂固的見解並不會因一次聽聞立即放下。

是得真實。是得無上

尼拘陀最後仍以「真實」「無上」為自己的修行作最高判定。

本篇就在這個尚未鬆動的執著中收束。

下一篇,佛陀將不再只談裸身與苦行,而把檢驗推進到更深一層:即使四戒具足,再修慈心遍滿十方,是否就已得到究竟出離清淨?

尼拘陀雖承認佛說「甚善」,卻仍堅持自己的苦行是最上、真實、無上;修行真正困難之處,往往不在沒有聽見道理,而在聽見之後仍緊抓原有判斷不放。

## 《今日修行觀照》

本篇最值得觀照的,不是古代苦行究竟有多嚴厲,而是一個很容易發生在修行中的錯認:把「難做到」當成「一定最殊勝」。

尼拘陀的修行確實非常艱苦。

裸身;杜默;限制乞食;數日乃至一月不食;捨棄很多飲食;只取粗惡之食;穿草衣、樹皮衣乃至各種特殊衣物。

這些都不是容易做到的事。

可是佛陀真正問的是:

此等所行。而還實得出離清淨邪。

不是「你吃了多少苦」,而是「你到底真正得到什麼」。

這一問非常重要。

今天修行也是如此。

功課做得多,不等於煩惱一定少;持戒外相嚴,不等於我慢一定薄;生活過得苦,不等於內心一定清淨。

真正需要看的,是貪著有沒有減少、瞋恚有沒有減少、我慢有沒有減少,心是否真的更能出離繫縛。

佛陀也沒有粗暴地把一切苦行全部否定。

而是留下:

但於修行法中。而得少分。

這一句很平衡。

有修,可能有所得;但有所得,不代表已經究竟。

今日修行,不因行持艱苦就急著認定自己已得清淨,也不因只有少分進步便自滿;如實知道「少分就是少分」,才能繼續向真正的出離深入。

## 《慧照心得》

讀這一篇,最值得反覆看的,是佛陀沒有否認尼拘陀確實在修。

那些行法很苦,也很嚴格。

但佛陀最後只說:

但於修行法中。而得少分。

這一句對學僧很有提醒。

有時候修行久了,很容易把「自己已經很努力」和「自己已經修對、修深」混在一起。

努力是真的。

吃苦也是真的。

但究竟有沒有到達清淨,是另外一件事。

更值得警惕的是尼拘陀最後的反應。

佛陀已經說得很清楚:非為出離;非得出離清淨;非得最上潔白;非得真實;只是修行法中的少分。

尼拘陀卻仍說:

然我此修行。是得最上出離。是得真實。是得無上

這讓人看見,真正難放下的,有時不是享受,而是「我對自己的修行判斷」。

一個人甚至可以捨掉飲食、衣服、舒適,卻仍捨不掉「我的修法最高」這個念頭。

若是如此,外在捨得很多,內心的執取卻還在。

所以學僧讀到這裡,更覺得修行不能只問:今天做了多少功課?受了多少苦?

而要再問:這些修行之後,「我」是不是更小了?執著是不是更少了?心是不是更清淨了?

真正的出離,不由苦行的外相自動成立;即使已有少分所得,也仍須如實知道尚未究竟。能放下「我所修已是無上」的執取,才有可能繼續往真正清淨處走。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