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金幢二婆羅門緣起經》卷下(2)〈眾人再憶地味香稻乃至偷盜杖捶因緣・共選具德者立為田主〉
《白衣金幢二婆羅門緣起經》卷下(2)〈眾人再憶地味香稻乃至偷盜杖捶因緣・共選具德者立為田主〉
上一篇,第三次盜取終於引發瞋恚與杖打,偷盜、妄言、杖捶三不善法由此建立。到了本篇,眾人見到事情已發展至此,再次共同集會;這一次,他們不只追憶某一件過失,而是從最初身有光明一路回看地味、地餅、林藤、香稻、分地、盜竊、妄言與杖捶,最後共同決定選出具足威德智慧之人作為田主,使其調制、攝受、護持地方與人眾。
復次白衣。爾時人眾。見是事已。又復集會。共相議言。我等初時。身有光明。隨欲自在。以身光故。日月星宿。悉不出現。不分晝夜。年月日時。亦無差別。
第三次盜竊、杖打與三不善法建立之後,眾人再次聚集。
這一次的集會,又從「我等初時」開始回顧。
最初有情身有光明、隨欲自在;因自身有光,日月星宿尚未出現,晝夜、年月日時也尚無差別。
眾人先把眼前已經出現的偷盜、妄言、杖捶,放回一條更長的退轉歷程中觀看。
我等初時。身有光明。隨欲自在。
「初時」與眼前的非法形成強烈對照。
如今已有盜竊、妄言、杖捶;最初卻是身有光明、隨欲自在。
只有把起點重新想起,才更能看清中間究竟經過了多少層變化。
以身光故。日月星宿。悉不出現。不分晝夜。年月日時。亦無差別。
這些都是前卷已經說過的內容,但此處不能視為多餘重複。
現在是眾人自己重新回顧,而不是佛陀首次敘述;說法者的層次不同,法義作用也不同。
眾人見到偷盜與杖捶之後,再從自身最初光明自在處回看,顯示真正反省不是只看眼前一事,而是把整條退轉因緣重新連起來。
爾時大地大水湧現。其名地味。我等食之。久為資養。乃至最後。我等自起不善法故。地味隱沒。地餅復生。取以食之。久為資養。乃至最後。我等自起不善法故。地餅隱沒。
眾人接著追憶地味與地餅。
地味曾經長久資養有情,但最後因「我等自起不善法故」而隱沒。
地餅再生之後,同樣長久作為資養;最後仍然因眾人自己生起不善法而隱沒。
這一次的回顧,比前面更直接。
眾人不再只說「何故隱沒」,而明白把原因落在「我等自起不善法」。
我等自起不善法故。地味隱沒。
這一句的重心在「我等自起」。
外境的失去,不再被說成無因發生;眾人已經承認自身所起不善參與其中。
我等自起不善法故。地餅隱沒。
到了地餅,仍是同樣的認知。
地味換成地餅,外境雖變,但若不善心行不變,退轉仍然重演。
真正的回觀,是從「資養為何失去」轉成「我等自起不善法」;當因果重新回到自己的造作上,反省才不再只停在外境。
林藤復生。取以食之。久為資養。乃至最後。我等自起不善法故。林藤隱沒。香稻復生。無糠無秕。取以食之。久為資養。乃至最後。我等自起不善法故。彼香稻中乃生糠秕。旦時刈已暮時不生。暮時刈已旦時不生。不復還活。不知其因。
林藤與香稻的變化也被接續說出。
林藤曾經長久資養有情,最後仍因自身不善而隱沒。
香稻出現後,最初無糠無秕,也長久資養;但到了後來,香稻生出糠秕,不再旦暮旋生,也不再「還活」。
原典最後仍保留「不知其因」。
這一點很值得注意:眾人雖已經能承認「我等自起不善法」,對整體因緣仍未必完全洞明。
我等自起不善法故。林藤隱沒。
地味、地餅、林藤三次都以同一句式回顧。
這使眾人更清楚看到,外在資養一再更換,內在不善若沒有真正止住,同樣的退轉便會反覆出現。
我等自起不善法故。彼香稻中乃生糠秕。
到了香稻,變化不只是「隱沒」,而是自然資養本身變得不再如初。
原來取已旋生,如今生糠秕、不再還活。
不知其因。
即使已經回顧到這裡,眾人仍有未明之處。
因此這場集會不是表示已經徹底了知一切,而是在有限理解中,努力把自己的不善與眼前失序重新連接起來。
地味、地餅、林藤乃至香稻的退轉,都被眾人重新歸到自身不善之中;然而「不知其因」仍提醒,有情雖開始反省,對深層因緣尚未完全明白。
我等爾時。即以香稻。均分地界。分地界已。時有一人。往取香稻。艱難而得。乃於他界。而興盜竊。其主見已。告盜人言。咄汝盜人。何故來此。而為盜竊。盜人答言。我不如是。不曾竊汝界中香稻。
眾人的回顧開始進入最近發生的事情。
香稻不再自然旋生之後,眾人分地立界。
地界一分,便有「自己之界」與「他人之界」;香稻又艱難所得,其中一人便越入他界盜取。
主人親眼見到,直接指出他在盜竊;但盜人仍然否認:「不曾竊汝界中香稻。」
我等爾時。即以香稻。均分地界。
分地原本是眾人共同面對香稻變化而採取的辦法。
但分地之後,也同時建立了彼此所有的界線。
乃於他界。而興盜竊。
有了「他界」,才更清楚顯出越界私取的性質。
此人不是取無主之物,而是在已有界限的情況下盜取他人所有。
我不如是。不曾竊汝界中香稻。
盜竊之後的否認,使過失再增一層。
因此眾人現在回顧的不只是一個人的偷盜,而是在看新的界限建立後,不善如何又以另一種形式出現。
分地立界原為應對資養困難,卻又成為新的因緣條件;當人明知他界而仍盜取,並在被見後否認,不善便由侵取再轉成妄言。
復次前人。第二第三。竊取香稻。亦復如是。其主見已。乃生瞋恚。復作是言。咄汝盜人。何故于三來此盜竊。即捉雙手。舉杖以打。盜人被打。叫呼啼泣。世間爾時。乃生非法。諸不正行。杖埵之名。由此而興。三不善法。最初建立。所謂偷盜妄言杖捶。
第一次盜取沒有止住,第二次、第三次仍然繼續。
到了第三次,地主生起瞋恚,抓住盜人的雙手,舉杖打擊。
盜人被打後叫呼啼泣。
於是世間又有非法、不正行,並建立「杖埵」之名;最後眾人把這段歷程總攝為三種不善法最初建立:偷盜、妄言、杖捶。
第二第三。竊取香稻。亦復如是。
「亦復如是」顯示問題不只是一時失足,而是反覆重犯。
第一次沒有止住,第二次、第三次便循著同一路徑再發生。
其主見已。乃生瞋恚。
前一人的偷盜與妄言,又成為地主生起瞋恚的條件。
一人的不善沒有停在自己身上,而牽動另一人的不善。
三不善法。最初建立。所謂偷盜妄言杖捶。
眾人的回顧最後再次收在三不善法。
到這裡,他們已把地味隱沒、香稻變化、分地、盜竊、妄言、杖捶連成一條長因緣。
偷盜、妄言、杖捶不是彼此孤立的三件事,而是由前一不善引生後一不善;眾人再次集會,正是要面對這種已逐漸擴大的失序。
我等今時。宜共選擇色相具足有大威德大智慧者。立為田主。我等諸人。自界香稻。各各當分。一分與彼。是人平正。應調制者。即調制之。應攝受者。即攝受之。善護地方及護人眾。我等應當各各承稟。
回顧到這裡,眾人不再只停在追憶,而開始共同尋找一個新的處置方法。
他們決定選擇一位「色相具足有大威德大智慧者」,立為田主。
各人從自己地界的香稻中分出一分給他。
而這位田主應當「平正」:該調制的,就調制;該攝受的,就攝受;並且善護地方,也護持人眾。
眾人則共同承稟其治理。
宜共選擇色相具足有大威德大智慧者。立為田主。
「共選擇」是這一段的重要條件。
田主不是自己起來稱主,而是由眾人共同選擇。
所選之人又被要求具足威德與智慧,顯示其角色不是單純占有土地,而是承擔調制與護持之責。
是人平正。應調制者。即調制之。應攝受者。即攝受之。
「平正」是田主所應具備的重要原則。
不是一味懲罰,也不是一味縱容,而是應調制者調制、應攝受者攝受。
這一段也為下一篇「眾許田主」「剎帝利」「王」等名稱的建立預先奠定基礎。
善護地方及護人眾。
田主的責任同時指向兩面:護地方,也護人眾。
因此此處的主宰角色,不只是取得一份香稻供養,而是以平正之心承擔公共護持。
眾人面對偷盜、妄言、杖捶所造成的失序,開始共同選擇具威德智慧而能平正調制、攝受、護地護眾之人,田主之立由此具備完整因緣。
時諸人眾參議成已。即共選擇色相具足有大威德大智慧者。立為田主。而作主宰。眾皆承稟
眾人的議論最後形成共同決定。
不只是提出構想,而是真正共同選出一位具足色相、大威德與大智慧者。
此人被正式立為田主,成為主宰;眾人則共同承稟。
到這裡,本篇從「三不善法造成失序」,完整推進到「眾人共同選立田主」。
下一篇,佛陀便會進一步說明:由「眾許立故」而名眾許田主;由善護地界而名剎帝利;由善出和合慰安語而名慰安者、名王。
時諸人眾參議成已。即共選擇色相具足有大威德大智慧者。立為田主。
「參議成已」表示這不是一人私決,而是眾人共同議定之後才正式實行。
而作主宰。眾皆承稟
田主既立,眾人也共同承認其主宰地位。
此處只把制度形成的事實說到這裡,不提前越入下一篇名稱的解釋,正好完成本篇收束。
田主的建立,是眾人在不善與失序之後共同議定的回應;眾議、選擇、平正、調制、攝受、護地護眾,構成其最初成立的完整因緣。
## 《今日修行觀照》
本篇很值得學習的一點,是眾人沒有只停在責怪偷盜者。
他們重新把事情從最初一路看回來:地味為何失去?香稻為何改變?為什麼要分地?分地後為什麼出現盜竊?盜竊之後為什麼又有妄言與杖捶?
當問題已經累積到彼此傷害時,眾人才開始思考:需要一個能「平正」調制、攝受、護地護眾的人。
這種回顧很值得放進修行裡。
遇到事情失序時,不只找一個「壞人」來怪,也要看整條因緣中,每一個人、每一個念頭、每一個選擇如何共同把事情推到今天。
而「應調制者。即調制之。應攝受者。即攝受之」也很有分寸。
修行不是只有制止,也不是只有包容。
該止的要止;該護的要護;該攝受的也要攝受。
今日面對失序,不只責人,也回頭看完整因緣;對自己與他人,都學著在調制與攝受之間守住平正,才能真正護持彼此。
## 《慧照心得》
讀到這一篇,眾人第二次大回顧的力量很深。
卷中第一次回顧,最後走到「分地立界」。
這一次回顧,卻已經看見分地之後又出現偷盜、妄言、杖捶。
也就是說,人解決一個問題時,新的方法未必就能永遠阻止新的煩惱。
若心中的貪、瞋、覆藏還在,新的制度建立之後,過失仍可能換一種形式出現。
所以佛法所看的,始終不只是外在安排。
外在需要調整,內心同樣需要調伏。
又讀到「應調制者。即調制之。應攝受者。即攝受之」,很容易感受到其中的平衡。
不是見錯就只想壓制,也不是為了慈悲就對錯誤完全不處理。
真正的「平正」,既知道何時應制止,也知道何時應攝受。
這不只是在說久遠世間田主的建立。
修自己的心,也是如此。
有些習氣需要嚴格止住;有些脆弱需要善巧攝受。
若只有一邊,很容易又走向偏失。
面對不善,既要知其因,也要知如何處理;能平正地調制應止之過、攝受應護之人,才不只是壓住問題,而是在因緣上真正護持正行。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