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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5・佛般泥洹經

《佛般泥洹經》卷下(18-2)〈諸天欲共棺斂而佛命人間主辦・天人共挽金床出城〉

學僧 釋慧照

《佛般泥洹經》卷下(18-2)〈諸天欲共棺斂而佛命人間主辦・天人共挽金床出城〉

逝心理家已請求七日時間,準備依佛遺教完成棺斂殯葬。

到了這一段,人間與諸天都想親自參與佛身最後的棺斂。

然而佛生前已有明命:

棺斂殯葬,由逝心理家主辦。

諸天雖帶來更勝人間的香華、寶物與伎樂,也不能因此改動佛所交代的次第。

最後,諸天退而參與送佛。

帝釋、梵王、阿難與國王分持金床四足,人天共同悲送世尊出城。

理家俱啟王。吾等欲棺斂天尊聖體。願王臨之。

逝心理家一同向國王稟告:

如今準備為天尊佛陀棺斂聖體,希望國王親臨。

吾等欲棺斂天尊聖體。願王臨之。

佛既將棺斂之事交付逝心理家,他們便依佛命正式開始承辦。

同時請國王臨場,也是讓人間共同見證這最後供養。

王曰敬諾。

國王恭敬答應。

只有短短一句,

卻顯示此時王與逝心理家之間,已不再為誰主辦而爭。

大家共同依佛所定次第而行。

理家俱舉佛黃金床。卻還從城西門入。於城中央至七日。

逝心理家共同舉起佛的黃金床,又從西門迎入城中。

佛身在城中央供奉,直到七日。

於城中央至七日。

這七日,使更多人民得以最後瞻仰、供養佛身。

佛雖已般泥洹,

人間敬仰之心仍未止息。

得三十萬眾。皆共棺斂。

到了此時,聚集的人眾多達三十萬,共同參與佛身棺斂之事。

得三十萬眾。皆共棺斂。

從先前十四萬民眾,到如今三十萬人聚集,

可見世尊入滅的消息已廣傳。

人們從四面而來,只為盡最後敬意。

民眾皆持十二部樂。晝夜燃燈。燈火去城。面十二里。步步有之。

人民以十二部樂供養。

晝夜燃燈。

燈火從城外延伸十二里,步步都有光明。

晝夜燃燈。燈火去城。面十二里。步步有之。

整個送佛之路,被燈火照亮。

這些燈不只是外在莊嚴。

也象徵眾人不願讓世尊最後一程落在幽暗之中。

第二帝釋。將十萬眾。天人來下。持十二部天名樂來。華香眾寶。懸在空中。去地三里。

帝釋也率領十萬天眾下降。

帶來十二部天樂,以及香華、眾寶,懸在空中,離地三里。

第二帝釋。將十萬眾。天人來下。

人間有三十萬眾。

天上又有十萬天眾。

佛身棺斂,成為天人共同供養的大會。

但即使諸天來臨,佛生前所定的規矩仍不能改變。

帝釋獨下。問阿那律。佛有何令。

帝釋親自下降,先問阿那律:

佛生前究竟有何交代?

佛有何令。

這一句很關鍵。

即使是帝釋,也不是一來就按自己的想法行事。

先問佛令。

先確認佛怎麼交代。

這正是「依教」的精神。

阿那律具以佛教告釋。

阿那律便把佛的教示完整告訴帝釋。

不是因對方是天帝,就另外改一套說法。

佛所教如何,

便如實傳達。

釋曰。以具眾寶伎樂華香葬具。吾欲殯葬。其宜可乎。

帝釋說:

已經準備了眾寶、伎樂、香華與葬具,希望親自參與佛的殯葬,是否可以?

吾欲殯葬。其宜可乎。

帝釋的心,是敬佛。

也確實備有勝妙供具。

但有敬意,

不代表可以越過佛原先的安排。

所以阿那律沒有自行答應。

答曰。吾當質之。

阿那律回答:

這件事要再去詢問。

吾當質之。

不知道,

就問。

不能自己作決定,

就不擅自決定。

這與佛前面一再教「有疑當問」的精神完全相應。

阿那律具以釋意向阿難說。

阿那律便把帝釋的請求完整轉告阿難。

經文又一次呈現:

事情一層一層確認。

不急著答應。

不因身份尊貴而改規矩。

阿難答曰。佛在時不有令乎諸天及王。無令棺斂。敕令逝心理家殯葬。

阿難回答得很清楚:

佛在世時不是已經有明命嗎?

諸天與國王,都不由他們主辦棺斂。

佛已命逝心理家負責殯葬。

諸天及王。無令棺斂。敕令逝心理家殯葬。

這一句把原則定住。

帝釋尊貴。

國王也尊貴。

但在佛所定的法與命令面前,

身份不能凌駕次第。

這正是依教而行。

謝諸梵釋。願明佛意即還。

阿難請阿那律代為致意梵天、帝釋:

希望諸天明白佛的本意,而後回去。

願明佛意即還。

佛意不是拒絕諸天供養。

而是主辦棺斂之責,已明確交付人間逝心理家。

供養可以有多種方式,

但佛命不能更改。

具以阿難意告諸天。

阿那律又把阿難所說,如實轉告諸天。

一層又一層的傳達,

都是依原意而說。

沒有因為怕得罪天眾,就把佛命說得模糊。

諸天曰。吾上帝葬具。不如民間乎。

諸天聽後問:

難道我們天上的葬具,還不如人間嗎?

吾上帝葬具。不如民間乎。

這一句顯示諸天的疑惑。

既然天上供具更勝,

為什麼反而不能主辦?

但問題根本不在「誰的東西比較好」。

而在:

佛怎麼交代。

答曰。斯何言與。世尊疏逝有重貴令。慎無相非。

回答說:

怎能這樣說呢?

世尊臨終之時已有重要明令,不可因此彼此非議。

世尊疏逝有重貴令。慎無相非。

佛命既明,

便不應因供具優劣再起爭執。

這裡再次回到「無諍」。

敬佛若引起人天之間互相比較,

就已偏離佛意。

逝心理家即曰。舉佛舍利床。欲從城西門入。床為不舉。

此時逝心理家要舉起佛床,準備由城西門進行下一步。

但佛床卻無法舉起。

床為不舉。

外在突然出現阻礙。

經文接著說明:

這正與諸天未能參與棺斂、心有未了有關。

理家俱曰。床不動搖。從得出城乎。

逝心理家疑惑:

佛床完全不能移動,要怎麼出城?

此時人間眾人並不知道其中原因。

因此轉問阿難與阿那律。

阿難問阿那律。床何以不搖。

阿難問阿那律:

佛床為何不能移動?

這又是一次「不知便問」。

不因異象發生,就自行想像原因。

而是請能知天意的阿那律說明。

答曰。諸天欲得棺斂故。令床不舉。

阿那律回答:

因為諸天仍希望參與棺斂,所以使佛床不能被舉起。

諸天欲得棺斂故。令床不舉。

諸天敬佛之心極深。

但即使如此,

仍要找到一個不違佛命、又能讓諸天盡敬意的方法。

阿那律曰。吾方上曉梵釋諸天。

阿那律說:

現在要再向梵天、帝釋與諸天說明。

不是對抗。

不是責備。

而是「曉」——讓他們明白。

這也正合前面「喻誨以和順」的精神。

即上告梵釋曰。阿難謝諸天葬儀之趣。自是佛意。

阿那律向梵天與帝釋說:

阿難感謝諸天欲供養佛的心意,但如此安排,本來就是佛自己的意思。

自是佛意。

這一句最能止諍。

不是阿難排斥諸天。

也不是人間搶著承辦。

是佛自己如此安排。

只要回到佛意,

爭論自然有了依據。

梵釋諸天曰。吾等以持葬具來至此。寧可令吾等於床右面。國王黎民于床左也。伎樂華香。送世尊乎。

梵天、帝釋與諸天聽後,便退一步請求:

既然不能主辦棺斂,可否讓諸天在佛床右側,國王與人民在左側,共以伎樂、香華送世尊?

伎樂華香。送世尊乎。

這時,諸天不再執著「一定要棺斂」。

而是另求一個符合佛意、又能盡敬心的方式。

這就是轉念。

不能做這件,

仍可做另一件善事。

答曰。吾當還報。

阿那律仍沒有自行決定。

再次說:

要回去稟報。

即使這個請求看來合理,

還是依次第確認。

阿那律還以天意具報阿難。

阿那律便將諸天的新請求完整告訴阿難。

佛滅度後,

大家所依循的仍是清楚傳達、層層確認,不任意而行。

阿難曰。欲棺斂者。上違佛教。為孝送者可。

阿難回答:

若諸天仍要親自棺斂,就是違背佛教。

但若只是以孝敬之心送佛,則可以。

欲棺斂者。上違佛教。為孝送者可。

這一句把界線劃得非常清楚。

供養不是越多越好。

首先要如法。

違佛教的供養,

即使心意很好,也不應做。

符合佛意的孝送,

則可以成就。

即報梵釋。其事見聽。

阿那律便回報梵天、帝釋:

這件事已獲允許。

人天終於找到不違佛命的共同供養方式。

諸天咸喜。皆下在佛金床右面。王及民眾。在床左面。

諸天聽後都非常歡喜。

紛紛下降,站在佛金床右側。

國王與人民則在左側。

諸天咸喜。皆下在佛金床右面。王及民眾。在床左面。

先前的分歧,到這裡轉成和合。

天不壓人。

人不拒天。

大家各守其位,

共同送佛。

理家問曰。可舉佛床出西城門去。

逝心理家再問:

現在是否可以舉佛床,從西城門出去?

事情重新回到依次第而行。

每一步,都先確認。

阿難曰可。

阿難回答:

可以。

到此,送佛出城正式開始。

帝釋前以手持床右面前足。梵王持床右面後足。阿難持床左面前足。國王持床左面後足。

帝釋親手持佛床右側前足。

梵王持右側後足。

阿難持左側前足。

國王持左側後足。

帝釋前以手持床右面前足。梵王持床右面後足。阿難持床左面前足。國王持床左面後足。

這一幕非常莊嚴。

天帝。

梵王。

佛侍者。

人間國王。

共同抬著佛床。

天與人之間,沒有誰爭第一。

都只是送佛。

逝心理家。以繒縛床前兩足。

逝心理家則以繒帛繫住佛床前兩足。

每一方都有自己的位置與責任。

先前看似衝突的因緣,

最後成為共同護送世尊的和合場景。

天人哀慟。共挽金床。

最後,天人共同悲慟,一起牽挽佛的金床。

天人哀慟。共挽金床。

「共」字,是這一段最重要的收束。

前面曾有「誰來棺斂」的分別。

到了最後,

不再爭。

不再比較。

天與人共同送佛。

這才真正回到佛所教的和合無諍。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從這一段照兩件事。

第一:

好心,不等於做法一定對。

諸天想親自棺斂佛身,心意非常恭敬。

但佛已另有交代。

所以阿難仍說:

「上違佛教。」

這很值得記住。

修行不能只說:

出發點是好的。

還要問:

如法嗎?

符合佛所教嗎?

第二:

當一件善事不能照原本想法做時,能不能轉念?

諸天最後沒有堅持一定要棺斂。

改為以香華伎樂孝送世尊。

結果反而成就人天共同送佛。

有時放下「一定要照自己的方式做」,

才能真正和合。

《慧照心得》

這一段最受提醒的是:

連帝釋來了,也先問「佛有何令」。

這很重要。

身份再高,

供養再多,

都不能超過佛教。

諸天甚至說:

天上的葬具難道不如人間嗎?

其實問題根本不是誰的東西比較好。

若只比供具,

天上當然殊勝。

可是佛指定由逝心理家棺斂,

那就依佛意。

修行很多時候也會遇到這種情形。

心裡覺得:

這樣做不是更好嗎?

那樣不是更莊嚴嗎?

可是若已經有清楚的法與規範,

就不應只照自己的喜好。

更令人感動的是後面。

諸天知道不能棺斂後,沒有因此離去。

而是問:

那可不可以送佛?

阿難說:

「為孝送者可。」

於是帝釋、梵王、阿難、國王,一起抬佛金床。

前面的不同意見,

最後都化成共同送佛。

這才是和合。

不是每個人都做同一件事。

而是每個人各守本分,

共同成就一件如法的事。

諸天供具雖勝,仍不能越過佛命;真正的恭敬不是依自己的方式強作供養,而是先明佛意、守住法度。放下爭執之後,天人各安其位,共挽金床送佛,正顯和合無諍才是最深的敬佛。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